“保护法”让爹妈紧张
(文/霍寿喜)
“下午在网上看到新闻,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出台了,你以后可不能再偷看儿子的日记了,否则,儿子会把你告上法庭!”傍晚一到家,我就对在厨房里烧饭的妻子宣布一个不妙的消息。妻子是个爱热闹的人,经常拿儿子的日记开心。儿子上小学时,日记其实是作业,没什么保密的事。上初中后,儿子的日记就成“隐私”了,妻子只能趁儿子上学时偷着看。
“哧———”妻子把一条鲤鱼放进油锅里后,露出一脸的不屑:“你才看到呀,我早就在电视里看到了。”烧鱼的作料放完,再加半锅水,妻子便有了一段闲暇。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妻子开始吓唬我了:“你真的要小心了,因为你经常打儿子,这属于虐待性质,按照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只要儿子告你,法院可以剥夺你的监护权!”其实,这个条款我也看了,对我确实有点震慑作用。但我也是望子成龙呀,妻子对我也太不理解了,于是我赌气地说:“以后,即使儿子考试倒数第一,我也不会碰他一下。”
这话果然起作用了。妻子立刻表态:“这又何必呢?孩子明年就要中考了,但学习太不自觉了,你绝不能公开放弃‘动武’!”见我没吱声,妻子又说:“倒是我以后真不能偷看儿子的日记了。”我随即表示反对:“怎么能这样呢?该偷看时还要偷看,如果儿子有早恋倾向,那就真的连普通高中都考不上了。”妻子点头说:“对,对,我最害怕的也
是早恋。”我又提醒道:“等会儿儿子放学,我们绝不能说什么‘保护法’的事。”妻子还是点头:“封锁这个‘法’是有必要的,否则儿子真的‘有法无天’了。只是,学校方面会不会主动宣传呢?”我自信地说:“这年月,学校只抓升学率,哪管什么法不法的。再者说,这‘保护法’上的‘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在教室抽烟’等条款,对老师和学校方面也是非常不利的。”正说着,儿子放学回来了,进门第一句话非常兴奋:“老爸,老妈,今天最后一节课,刘老师带我们学习了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妻子立刻追问学习的内容。儿子的兴奋劲就没了:“刘老师读得太快了,我根本没听清楚。他重点讲解了安全方面的几个条款,还说了重庆开县一所小学遭遇雷击,死了七名学生,伤了三十九名……”
我大叫一声:“万幸!”妻子也发出尖叫:“哎哟,我的鱼———”一股焦煳的鱼味,扑入我的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