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还」字对吗
九年义务教育六年制小学语文教材第三册,第17课《美丽的公鸡》倒数第二自然段,有这么一句话:“……美不美不光看外表,得看能不能帮人们做事。”
有人在教学时,把“得”字前面让学生加上“还”,说这是编者或印刷的失误。问其故,曰:旧教材上有这个“还”字;这是一个递进句式,只有“不光……还得……”工整,才称得上递进句式。
笔者不敢苟同,认为这个“还”字万万加不得!
1.从文章思想内容角度看,课文的立意主要强调的是“帮助人们做事”。就是说灵魂美为主,外表美次之,“不光……得……”恰恰突出地体现了这一点。而“不光……还得……”后者是前者的补充说明,也就是说外表美是主要的,帮助人们做事是次要的。这有悖编者本意。
2.从事物发展角
度看,事物总是向进步方向发展。教材的改进与完善是正常的事。用旧教材否定新教材是没有道理的。3.从语法修辞角度看,首先阐明低年级的语文教学是不应讲语法修辞的,也勿需研究关联词语,就是研究,“不光……得……”这个句式也无可非议。再说递进句式,前后两种事物也存在着主次、次主、并列、补充……关系。“不光……得……”根据课文的'内容,把“前次后主”(强调帮人们做事)阐述得多么恰到好处!而“不光……还得……”则意味着“前主后次”(帮人们做事成了补充),这岂不是有悖文章立意吗?
4.从教师职责角度看,依纲靠本对学生进行语言文字训练是每位语文教师的天职,随意改动教材内容是不应提倡的。诚然,金无赤足。教材也非空前绝后的金科玉律,有不同意见,给编写教材的同志提出建议,完善我们的教材建设,也是我们每位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但擅自改动,总是欠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