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的形象
农民的发展权益,现在终于有正经地端到台面上来了。就连一向“办给市民看”的报纸和“为中产阶级服务”
的杂志,都要谈一谈农民问题哩。对于一些人来说,过去不谈农民,怕的是沾染“农民意识”,怕因此而落伍于时代;现在谈论农民,怕的是失去了表现自己深具良知和道义的一个良好途径。
在这农民问题被“举国上下高度关注”的时候,我想到“谁是农民”这样一个可以说是没有问题的问题。
谁是农民呢?当然是以土地为生的人,然而一个“地产大王”也以土地为生,就不能说他是农民,哪怕做农民真的只是“分工不同”,“地产大王”也绝对不能与农民为伍。或者农民就是在农村生活的人,但生活在农村的“商品粮户口”还是不少的,这里面包括干部、公办教师、居民,就不是农民。过去,农村中的非农民乃是“革命干部”、“革命教师”、“革命群众”,农民则是“公社社员”,不能冠以“革命”这种最崇高的字眼;现在,不讲“革命”了,但区别还是不可忽略。
当说到“农民”的时候,我脑海里会出现一张面孔。这张面孔是黝黑的,留着整日里“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痕迹;是布满皱纹的,代表着“汗滴禾下土”的经历;是木讷的,否则不符合“老实巴交”的需要。
二十多年前,四川画家罗中立画过一幅《父亲》。那张农民的'面孔可谓震撼了一个时代,但他竟然在衣兜里给“父亲”插了一枝圆珠笔,这到底算不算一个败笔,或者说一个作了“父亲”的农民是否应该有一枝笔、会不会有一枝笔。
综合而言,在我们的意识中,农民只指称那些土里刨食(为自己刨,也为国家刨)的人。因此,面孔不可不黑,皱纹不可不深,表情不可不木,圆珠则不可有。这样,一个农民便不仅以其职业、生活地点,而且以其外在形象征与社会其他人群区别开来了。
我想,这固然在某种程度可算是农民的“典型特征”,然而这样一幅造像也实在是提供了歧视与忽略农民的依据。通过这样一幅典型形象,我们把进城打工的农民、开工厂的农民、执教于学校的农民、乡村里行医的农民,总之一切没有从事耕作活动的乡里人,都从农民的队伍里剥离出来了,剩下一帮没有出过门、没有见过世面、只知道“汗滴禾下土”的人,我们指着这堆人说:这便是农民。显然,这样的一群人,没有组织,所以过去不能“革命”,只能为革命者送粮送水;没有知识,所以今天也不配“改变命运”。
然而,被我们从农民的概念中剥离出来的民工、企业家、乡村教师、乡村医生等等人,难道就有什么好对待吗?非也非也,他们在法定地位上仍然是“农业人口”,也就是说仍然是农民。把他们剥离出来,只是方便于画一个“典型”农民的画像的,画像完了,根据法定地位,他们还是要回到农民里面去,以便于给以“农民”的对待。民工不是正宗的工人,农村教师不是正宗的教师,农村医生不是正宗的医生,还有“农民画家”、“农民诗人”、“农民企业家”等等,这些称号都含有“次一等”的意思,某种程度上有如同“沐猴而冠”一词的形容效果,只是不那么明确地说出来罢了。
今天已经很少有人使用“乡村社会”这个概念,而更愿意使用“农村”这个说法。农村,自然就是农民世界,是一群又一群没有知识、没有见识的“土地耕作家”的所在,还谈得上什么社会构成呢?这种认识使得关于乡村社会的认识变得扁平化。
千百年间人们既看到了乡村有闰土,毕竟也承认乡村里有正宗的艺人、工匠、教书先生和医生,乡绅虽不如缙绅大夫那么气派却也让人尊重,但现在,农村只使我们头疼,哪里还有什么让我们尊重的东西呢?我们将农民中所有的才艺人物从农民中分离出去,不是为着尊重,而是为着双重的蔑视,既使闰土成了农民的代表,从而更加没有挂圆珠笔的资格,也使农民中的才艺人物获得“次一等”的对待。
农民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