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流域区域生态风险评价
对于生态系统,灾害性事件的产生多为外界胁迫因素与系统内部生态结构不稳定性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对流域生态风险进行评价时应充分考虑系统内部的生态结构与外界的胁迫性因素.目前国内外对于外界胁迫性因素的研究多集中在自然灾害(如洪涝灾害)以及外界污染物主要集中在重金属类的排入,而事实上,其他类型的污染物,如氮、磷等也将对生态系统产生一定的危害,由于这些污染物浓度在个别地区超标程度较高并可能对受体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将该类污染物作为一类重要因素纳入生态风险评价体系中是非常必要的,而由此得出的评价结果也更为系统和全面.以洞庭湖地区的东、南、西三部分作为研究区域,根据其特殊的背景,将工业污染、农业污染及血防污染作为其污染类风险源,引入由氮毒性污染指数、磷毒性污染指数、重金属类毒性污染指数共同构成的毒性污染指数与自然灾害指数和系统本身的生态指数,包括生物指数、多样性指数、物种重要性指数以及脆弱性指数完成了对洞庭湖流域的区域生态风险评价.
作 者: 卢宏玮 曾光明 谢更新 张硕辅 黄国和 金相灿 刘鸿亮 作者单位: 湖南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长沙,410082 刊 名: 生态学报 ISTIC PKU 英文刊名: ACTA ECOLOGICA SINICA 年,卷(期): 200323(12) 分类号: X171.4 关键词: 生态风险评价 洞庭湖 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