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流倜傥王大令

时间:2016-02-01 08: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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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倜傥王大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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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倜傥王大令

王献之(344—386),字子敬,小名官奴,王羲之第七子。由于其书艺超群,历来与王羲之并称“二王”。

做过州主簿、秘书郎、长史,累迁建武将

军、吴兴太守,征拜中书令,故人称“王大令”。成为简文帝驸马后,又升任中书令。但政绩一般,远不如他的书名显赫。

先说说王献之的生平吧,王献之有“高迈不羁”,“风流为一时之冠”的声名。孝武帝太元三年七月(公元3

8年),宫中新建太极殿落成,需题

匾。有人提议让王献之题字,谢安便对他转告此事,献之断然拒绝,他认为书法是像世人显示风流学养的雅事,这样题榜无异于工匠,可见其性格之高傲,再说他去谢安家做客遇到习凿齿,习氏学问独冠一时,但是出身寒微,且有足疾,献之耻与寒士交往,独坐一旁,谢安知其意,让他对榻另坐。在婚姻方面王献之也有过波折,新安公主拟欲再嫁,她仰慕献之的风流蕴藉,因而在祖母面前表示,非王献之不嫁。王献之与郗道茂恬淡自甘、唱随自乐,加上自己宦情淡薄,并不想借驸马的身份升迁,因此,不愿与郗道茂离婚,更不愿娶新安公主。为了反抗,献之假称足疾,用艾灸足,以致走路一瘸一拐,但仍无用处。太皇太后以皇帝的名义,下诏王献之娶新安公主。献之被迫与郗道茂离婚,娶新安公主。不久,谢安升任尚书仆射,加右将军,领吏部,调献之为军府长史。太元元年,谢安任中书监、录尚书事,公务繁忙,便将军府大事

王献之((中秋帖》

委托长史代办,可献之既婚姻不如意,又无心升迁,因此整日埋头于书法。临终前献之说:“不觉有馀事,惟忆与郗家离婚。”可见其风流且专一的情性。

王献之的书艺在历史上有褒有贬,自梁武帝提出“子敬之不迨逸少”之后,崇尚王献之的风气骤然衰歇。接着唐太宗褒羲贬献,对王献之的书法史地位低于其父起到一定作用,但是唐人学小王者仍很多,特别是“唐人草书,无不学大令者”(吴德旋语)。唐朝如欧阳询、虞世南、张旭和怀素等大都出自王献之,欧阳询的真、行既学大王,又学小王,而自成一家。沈曾植曾说:“率更(指欧阳询)行草,实师大令而重变之。”张怀璀评虞世南书说:“虞书得大令之宏规,含五方之正色,姿荣秀出,智勇在焉。王绍宗,清鉴远识,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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