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访教育的意义
教育狭义上指专门组织的学校教育;广义上指影响人的身心发展的社会实践活动。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回访教育的意义,欢迎大家分享。
回访教育的意义
开展回访教育工作,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最终目的是服从、服务于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这个中心大局,保护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现阶段社会和谐、健康、有序的发展。严格执纪,是对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给予相应惩处,而回访教育,是巩固和扩大案件查办效果的具体措施。如果说查处党员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是对党员领导干部采取的一种特殊挽救、教育措施,那么回访教育就是强化教育效果的有效手段。通过回访教育,可以使回访教育对象进一步认清自己错误行为的严重性、危害性和影响性,让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在表面看来,只是一个孤立的单纯性错误行为,如果放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这个大局之中,就起到了“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作用,从思想根源消除其认为自己的错误行为无碍大局的错误意识,从而增强他们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通过回访教育,也使被惩处的党员领导干部认识到我们党惩治腐败行为的力度和决心,促使其尽快转变思想,全身心投入到工作,带领、带动身边的群众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贡献力量。
开展回访教育工作,有利于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落实。每个回访教育对象的错误行为不同、所受的处分不同、工作环境不同、思想认识不同,因此所产生的思想问题也就不同,更有甚者会认为组织没有公正的对待自己,是有人在打击报复自己。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就是要消除这些思想错误认识,帮助回访教育对象走出思想误区,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工作观。实际工作中,被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都是在社会、工作和生活中具有一定领导能力、影响力的人,尤其是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他们的领导能力、社会影响力更广更强,这些人的一言一行会直接影响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从这个意义上说,回访教育工作的地位就更为重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是落实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这一方针的具体措施,回访教育就是贯彻落实这一方针的有效方法之一。通过回访教育,转变回访教育对象的`错误思想认识、增强他们改正错误的决心,使他们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成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忠实执行者和落实者,加快我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步伐。同时,他们自身的带动作用,会影响到所领导的和身边的群众,增强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信心和决心,进而加强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人民群众中的贯彻落实。
开展回访教育工作,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是为了维护党政纪的严肃性、权威性,是为了纯洁党员、干部队伍。通过严格执纪,惩处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行为,是向人民群众表明我们的党惩治腐败行为的决心,让人民群众相信,我们的党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有损于人民利益的行为在我们党内是没有藏身之处的,增强我们党在人民群众中的领导威信和领导地位,进而拉近党同人民群众的距离。开展回访教育工作,使回访教育对象认识错误、改正错误,真心实意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代言人,成为党同人民群众永不折断的连心桥。回访教育对象自身的积极转变,必然会带动工作作风的转变,用自身的实际行动亲民、爱民,将党同人民群众的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从而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既增强了党的威信,又增强了回访教育对象的威信,进而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密切干群关系。
如何做好回访教育工作
“在被处分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整个人都处于一种不安和失落的状态,感觉在村委里、在同事面前抬不起头,整天忧心忡忡,无法安心工作。”港北区庆丰镇的一村主任黄某某曾因收受群众好处费被处分,正是纪委监委的回访,使他放下思想包袱,重新把心思放回工作上。
港北区纪委监委在加强处分决定执行力度的同时,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聚焦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帮助受处分、被问责干部厘清“干多错多、干少错少、不干不错”的认识误区,卸下思想包袱,重整行装再出发。2019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共审结案件147件,应回访128件,已回访122件,回访率达95%。
提高重视,认真部署。
思想上高度重视回访教育工作,把回访教育当作纪律处理的后一半工作来抓,当作纪律处理的再教育来办。形成统一思想,不能处理了就不管不问,不能歧视犯错的同志,不能一处理就弃之不管,另眼相看,不能有走过场的思想。加强正面引导,思想重视,形成良好的回访氛围,将回访教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统一安排部署,形成大气候,为回访教育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高度重视,召集8个乡镇(街道)纪委和区直有关部门纪检监察组作出专门安排部署,对回访教育的范围、
内容、方式方法及时间安排等提出明确要求,认真研究工作实施方案,为开展好回访教育活动提供保证。形成机制,确保落实。
该区纪委监委根据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的实施办法》的征求意见,对辖区内的回访教育工作进一步细化,明确职责权限,规范回访工作程序和方式,使回访教育工作常态化开展。健全督查机制,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组织对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开展回访教育活动的检查指导,保证回访教育活动各项任务目标的落实。
量身定制,灵活回访。
结合实际和受处分人的特点,不拘泥于一种形式,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回访。坚持面上回访与重点回访相结合,对受处分人员先进行面上回访,对情绪低落,错误认识不够充分的进行重点回访,提高回访质量。结合受处分人的不同心态,对错误认识深刻的,认识不到位的,悲观失望的,对处分满不在乎的,有消极抵触情绪的,区别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回访,做到了有的放矢。深入受处分人单位或直接找受处分人本人,详细了解受处分人的精神状态、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认真听取受处分人的思想、工作、生活和改正错误的情况以及对组织的意见和要求,实事求是地肯定其成绩和进步,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让被回访人放下思想包袱,整装再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