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解读

时间:2017-02-09 01:14:37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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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文件精神,安排部署下一步如何运用相关扶持政策,稳定企业岗位,聊城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会议召开。从2015 年起,将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适用范围由鲁人社发〔2015〕23 号文件规定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 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 5 类企业(以下简称困难企业),扩大到所有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以下简称其他企业)。

  据了解,去年以来,受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全市就业形势虽然总体平稳,但就业潜在压力、局部失业风险正在逐步显现。由于受市场需求不足、产品价格下跌、企业库存增加、资金极度紧张、效益大幅下降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市部分行业企业经营举步维艰,一些企业停产、半停产,一些职工待岗甚至失业。从今年 1-10月份情况看,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10307人,比去年同期增加近1000人,增幅达到8%。

  为积极应对经济下行给企业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今年4月份,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鲁人社发 [2015]23号文件,将“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5类困难企业”纳入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扶持范围; 今年9月底,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又联合下发了鲁人社发[2015]55号文件,将政策扶持范围扩大到“所有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

  结合我市实际和上级文件精神,11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聊人社发〔2015〕29 号文件,制定了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的政策措施,具体可以概括为:对5类困难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 对于其他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给予稳岗补贴。

  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和技能培训等相关支出。其中,职工生活补助支出、转岗培训和技能培训支出是企业在生产经营遇到困难,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员工队伍,并保证不裁员或少裁员时提供的补贴,通过提供此项补

贴,可支持企业开展员工在岗教育培训,适当缓解困难企业工资支付压力,避免出现职工收入大幅度减少,有利于稳定企业职工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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