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基于自我的权利
自我理论是实用主义哲学家米德的权利理论的理论基础,本文从分析这一基础性的"自我"入手,展现出自我在与他人及社会的互动关系中的生成过程.通过分析"自我"所具有的独特的特点,刻画出权利理论的理论构架,阐明米德的权利理论从人与社会的互动关系出发,在某种程度上调和了自由主义和社群主义在理论基础上的对立,具有合理性.米德将个体与社会纳入到一个经验界中来,拓宽了探讨权利问题的视野,为探讨权利问题提供了一条更为合理的道路.并且,他的权利理论继承了实用主义传统,是对实用主义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作 者: 徐婷 邹铁军 作者单位: 徐婷(四川大学,四川,成都,610064)邹铁军(吉林大学,吉林,长春,130012)
刊 名: 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英文刊名: JOURNAL OF JILIN NORMAL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年,卷(期): 2003""(5) 分类号: B087 关键词: 自我 权利 米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