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没工作可领“就失业登记证”原优惠证年底失效
毕业后没找到工作,不妨去居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领取新的“就失业登记证”。昨日,记者从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郑州市将免费发放就业失业合一的“就失业登记证”,持证者可享受就业扶持等优惠政策,而过去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失业证,将在今年12月31日前失效。
八类人员得办失业登记
郑州市城乡将实行统一的就业和失业登记制度,那么啥样的劳动者需进行登记?
郑州规定,凡该市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或劳动者自主就业,法定劳动年龄内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和失业人员,都必须办理就业和失业登记,所需就失业登记证全部实行免费发放。
其中,各类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劳动者开办私营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灵活就业人员自主就业的,都应在30日内到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或市职业介绍中心、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办理就业登记。
同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且处于无业状态的八类人员,到常住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申请办理失业登记。“八类人员”分别指的是:年满16周岁,从
各类学校毕业、肄业后未就业的;从各类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的;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停止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失业的;农民工在本省常住地就业6个月以上失业的;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其他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失业人员。新“证”处处能用得着
拥有这个“就失业登记证”,用处大着呢。
持证者在申请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以及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用人单位新参保人员办理参保手续时,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依照有关政策申请补贴或税费减免的,有关单位申请享受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优惠政策的,都要审查“就失业登记证”。
据悉,该证实行实名制管理,每一本新证都与持证人身份证相对应,每位劳动者只能拥有唯一的就失业登记证编号,并且证件必须由劳动者本人保管,不得借给他人使用。
需要提醒的是,失业人员现在持有的再就业优惠证,将被这个“就失业登记证”所取代,不过到年底前仍可按政策规定享受有关就业扶持政策,审批时间截止到 200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