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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商外资[2010]135号
关于开展2010年外商投资企业
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外汇管理局,兰州市工商局,各外商投资企业: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统计局、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2010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0]101号)精神,省商务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决定,对全省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每年一度的联合年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周密部署,加强协调配合。联合年检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
家六部局《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年检工作质量和企业参检率。
二、依法行政,服务企业。联合年检各部门要认真审核外商投资企业上报的材料,对不申报年检、未如实申报年检情况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和处罚。各参检部门要充分发挥联合年检的政企沟通渠道功能,了解并帮助外商投资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既要认真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又要扶持外商投资企业健康发展。2008年7月1日以后出资期限到期且首期出资已经缴付的依法经营、资金紧张无法按期出资的企业,依企业申请,各年检部门应依法继续允许延长出资期限至2010年底。对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企业成立后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允许其延续至2010年底。
三、严格年检审查内容。各联合年检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审查,不得任意增加审查内容,提高或降低审核标准,除工商部门依法收取费用外,其他各年检部门不得借年检之机向企业收费或变相收费。
四、加强工作指导,及时协调解决问题。联合年检各参检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年检工作的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年检工作有序进行;要加强对政府部门和企业年检工作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联合年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要确保联合年检数据质量,充分利用联合年检的信息资源,加强统计分析,为外商投资企业发展提供更多便利。
五、年检任务划分。凡经国家有关部委和省商务厅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地设在兰州市的,在省级联合年检部门参加年检(包括经变更后,由省商务厅颁发批准证书的企业)。注册地设在其它市、州的,在所在市、州年检部门年检;经兰州市商务局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兰州市联合年检部门参加年检;外汇部门年检:注册地设在兰州市的,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年检,注册地设在其它市、州的,在当地外汇部门年检;工商部门年检:在兰州市登记注册的企业,由兰州市工商局年检外,其它企业均在省工商局年检。年检工作结束后,各市、州联合年检部门要及时将年检数据、工作总结报省联合年检部门。
六、2010年度继续实行网上年检。企业直接登录商务部全国外商投资网上联合年检WWW.LHNJ.GOV.CN网站,在“年检全国版”一栏选择甘肃,进入“用户登录”页面后点击“普通登录”,通过输入用户名,即企业代码(批准证书上的13位进出口代码)和密码,进入网上联合年检系统(未在网上注册的企业,需先进行在线注册),进入年检报告书页面,填写企业各项报表,选择相应的审核部门点击“报表上报”。各联合年检部门在网上对年检资料进行审核,企业可实时上网查看各联合年检部门的初审意见反馈信息。初审通过后,企业打印《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加盖企业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将有关资料、证照分别报送各年检部门复核盖章,通过年检。未通过网上初审的企业,应按照联合年检部门提出的审核意见对上报资料进行检查修改,并重新上报,直至网上审核通过。企业应当对其提交年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七、严格经营数据的真实性。会计师事务所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财务会计等法规制度的规定,客观、真实、公允地进行鉴证和服务。
八、年检时间。全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时间为2010年3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报检3月1日至6月20日,统计汇总上报6月21日至30日。
各外商投资企业在申报年检过程中,可登陆甘肃商务网www.gsdofcom.gov.cn查阅联合年检的通知、须知及有关年检资料,下载相关填报表格,并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年检内容,准备相关材料(所需年检材料见附件)。按照国税、地税、外汇、统计、财政、商务、工商顺序分别到各年检部门办公地参加年检。
九、省商务厅、各市、州商务局负责联合年检的协调工作。 省联合年检咨询受理电话:
省商务厅:0931—8619738
省财政厅:0931—8899914
省国税局:0931—8533816
省地税局:0931—8871934
省工商局:0931—8533302
省统计局:0931—2176117
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0931—8800722
省联合年检监督举报电话:0931—8626092
附件: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各部门所需材料
甘肃省商务厅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甘肃省统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企业 年检 通知
抄送: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甘肃省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
本厅:厅领导 存档 省商务厅办公室 2010年3月31日印发 共印300份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各部门所需年检材料
一、省商务厅:
1、《联合年检报告书》;
2、《批准证书》副本2原件;
3、《批准证书》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审计报告》、《验资报告》。
二、省财政厅:
1、《联合年检报告书》;
2、《2009年度外商投资企业会计报表》;
3、《外商投资企业分户财务指标补充资料表》;
4
、《年检表》;5、《验资报告》;
6、《审计报告》;
7、《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证》。
三、省国税局:
1、《联合年检报告书》;
2、《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省地税局:
1、《联合年检报告书》;
2、《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税务登记表》。
五、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1、《联合年检报告书》;
2、《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原件》;
3、2009年度注册企业提交《验资报告》原件;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有专项审批的须提交有效期内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六、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
1、《联合年检报告书》;
2、2009年末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 3、2009年度外汇收支情况表及外汇收支情况表审核报告; 4、2009年末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5、2009年度利润表。
注:以上2-5表均需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报表格式Excel模板、用户手册下载地址:www.safesvc.gov.cn国家外汇管理局一站式网上服务平台----“常用下载”栏目-----2010年外汇年检专题。
七、甘肃省统计局:
1、《联合年检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