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 油 协 议
供 油 协 议正文: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为明确供方和需方在油料供应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油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油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油量 (一)用油地址为 大厦; (二)用油种类为直燃机及锅炉使用0#柴油; (三)用油数量:以上四座大厦在协议生效期内直燃机及锅炉用0#柴油全部由乙方供应。 第二条 运送方式为乙方负责送货,费用由乙方自理,且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下及时送油料到指定地点(一般甲方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 供油期限及质量 (一)供油时间为2003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供油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如因油质问题,致使甲方直燃机或锅炉零部件损坏,乙方应无条件赔偿甲方所受到的损失; [1][2][3][4]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