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配食品添加剂检验方法(感官)
复配食品添加剂感官检验方法
㈠感官要求:不应有异味、异臭,不应有腐败及霉变现象,不应有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
㈡检测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26687-2011》 ㈢化验设备工具仪器用品:
① 取样匙:每个样品准备一个。
② 透明容器(烧杯)或白瓷盘(平面
皿):每个样品准备一个。 ㈣化验试剂及配制(预处理):无㈤试样处理:无
㈥检测流程
①检测工艺:样品→取样→放入容器→观察→嗅味道→结论
②检测方法:用取样匙取适量被测样品于无色透明的容器或白瓷盘中,置于明亮处,观察形态、色泽,并在室温下嗅其气味。
③注意事项:部分样品具有强烈刺激性味道或酶味,对于过敏人员应避开!
㈦检测结果:
★检测感官符合要求,检测结果打印为:无异味、异臭,无腐败及霉变现象,无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本项结论为:合格
★检测感官不符合要求,检测结果打印为:(根据实际感官判定的情况),本项结论为不合格
㈧收尾工作:
① 将检测完毕的试样倒入废品专用收集桶按规定处理。 ② 清洗取样匙、清洗容器,放入恒温干燥箱干燥备用。 ㈨注意事项
化验工作人员应做好充分的劳保措施,包括:隔离衣、鞋套、手套、帽子、防护镜、口罩等。备有充足的水源,完善的排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