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民主”之名驱逐“差生”是教育之耻
这种以教师意志为主导的所谓“民主投票”,其实只表现为针对一个无辜学生的“多数人暴力”。 九年义务教育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强制性教育,不过洛阳的初中生豪豪(化名)却被学校通过一场“民主投票”强迫退学了,而且这场投票还是全班同学全体参加的。(7月5日央视网) 是选择生物老师继续教课,还是选择让“调皮学生”豪豪走,对于洛阳市第十二中初一(一)班的学生们来说,还真是一个问题。但最终,学生们还是选择了老师留下教课,豪豪被迫离开了学校。这样的`“民主投票”乍一观之很有创意,仅从形式上看,也确实体现了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原则。但若联系当时“民主投票”时的现实语境来考量,就能体察到这种所谓的“民主”是由谁来主导的,其中能真正体现学生真实意愿的“民主”成分有多少? 且不论豪豪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乃是法定权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剥夺。仅从该生物教师以投票来逼迫豪豪退学的举动来说,是一种典型的恃强凌弱。在老师好恶分明的“导演”下,大多数学生岂敢拂逆老师的意志。可见这种以教师意志为主导的所谓“民主投票”,其实只表现为针对一个无辜学生的“多数人暴力”。它不但无助于养成学生的民主意识,反而会让学生学会见风使舵,功利化地决定自己的行为。 如此“民主投票”,害莫大焉。退一步说,即使豪豪是一个“调皮”学生,用这种方法来将他赶出学校,也足见教育者滥施教育权的粗暴,以及在教育学生方面的无能。这样的“创意”,只能说是教育之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