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校长职业化”说不
对“校长职业化”说不公立中小学校长职业属性定位应认真考虑基本制度
在今后比较长的一段时间内,不宜将公立中小学校长职业性质定位为“职业化校长”。甚至可以搁置校长职业性质定位问题,只根据教育(-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发展的要求,探讨校长素质的专业化发展及其相关制度。
近两年来,业内人士展开了关于中小学校长队伍发展中的“校长职业化”和“校长专业化”问题的争论,其中一些见解颇有启发性,但也有一些观点给人一种一厢情愿的感觉,因为这样的提法忽略了其与基本管理制度的关系。
“职业化校长”立论的核心依托是学校的“市场化”运作,倡导者直言,“职业化校长”建立在“教育(-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产业化”的理念基础之上,“立足市场”(见中国教育(-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报2004年2月10日《现代校长》周刊)。这涉及教育(-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基本制度问题。研究任何社会问题都不能离开它的基本制度背景,因为基本制度作为价值指导下的规则框架,决定了运行于其中的社会系统的可能作为,也关系着全社会的利益。
基础教育(-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具有公共物品属性
必须首先明确,我们所讨论的主题是在公立中小学范围内展开的。公立中小学校长职业定位的基本教育(-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制度环境背景,大致可以概括为:基础教育(-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是政府指导下的、渗透市场因素的公共事业。所谓公共事业,是政府基于公众的普遍利益而举办的基础性事业,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