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的“字”
20世纪以后出生的人,姓名都比较简单。在秉承先辈姓氏的前提下,取一个字或两个字作为名就算完事。 对于他们来讲,“名字”是一个单纯词,意义不可再分割。但是,对于古代中国人而言,名是名,字是字,各 有独立的意思,不可混为一谈。这里专讲古人的“字”。
从周代开始,人们在名以外,又另取字。《礼记·檀弓》称:“幼名,冠字。”这句话的解释是:“始生 三月而加名,故云幼名;年二十有为父之道,朋友等类不可复呼其名,故冠而加字。”“年二十有为父之道” 时加“字”,当然是说男子;对于女子,则是“许嫁笄而字”,到了可以出嫁之时(15岁)加“字”。人一出 生就要起名,是为了分别彼此,否则便无法以独立身份进入既有的社会秩序系统之中。对小孩直呼其名,不会 有什么顾忌,但同样对已经成年者,便显得不够尊重,取字,正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所以,古人的名,主要 用于自称;古人的字,主要用于他称。当然,也不是说所有的情况下都必须对人称字不称名,这要依对话双方 的相互地位而定。彼此地位相当者,尊称别人用字不用名,谦称自己用名不用字;而长辈对晚辈、老师对学生 、上级对下级,也可以称名而不称字,这样显得更亲切。如果说起名是为了分彼此,那么取字就是为了明尊卑 。这是名与字功能的基本区别。
字独立于名之外,但又与名保持有密切的联系。根据古文字学,“字”有滋生之义。因此,我们也可以理 解为古人的字,系由名滋生而来。春秋战国时代,人们的名与字之间,一般均有特殊的意义关联。清代训诂学 家王引之《春秋名字解诂》,归纳、揭示了当时的人名与字之间的五类关联,全面而准确。现补充实例,列举 如下:
同义互训。孔子的学生樊须,字子迟。须与迟,都有等待的意思。闵损,字子骞。损与骞,都有亏折的意 思。颜回,字子渊。据《说文解字》解释:“渊,回水也。回,渊水也。”
反义相对。卫人端木赐,字子贡。上赏给下叫“赐”,下献给上叫“贡”,意义恰好相对。楚将唐昧,字 子明。昧,昏暗的意思,与光明正相反。
连类推论。孔子的弟子南宫括,字子容。“括”,包括;推论到“容”,受容。楚臣仲归,字子家。由归 而家,顺理成章。
据义指实。齐公子固,字子城。
由坚固之义,引指高大实在的城墙。鲁人冉耕,字伯牛。由农垦之义,引 指具体的耕牛。辨物统类。卫人邃瑗,字伯玉;齐人陈灌,字子玉。瑗、灌均为玉类之一种。孔子的儿子孔鲤,字伯鱼; 楚公子鲂,字子鱼。鲤、鲂均为鱼类之一种。
上面列举的诸人之“字”,均由两个字组成,但第一字并无实义。如子迟、子贡之“子”,是古代男子的' 美称。而伯牛、伯鱼之“伯”,系排行用字伯、仲、叔、季的第一位。所以,此类二字“字”,其实是一字“ 字”。这也是早期命字的特点之一。
秦汉以后,二字“字”逐渐增多,成为主流。而且,字与名并用时的排列顺序也发生变化。先秦时是先称 字,后称名,如楚将百里孟明视,百里是姓,孟明是字,视是名。汉代以后,改为先称名,后称字,如曹丕在 《典论·论文》中论及“建安七子”时称孔融文举、陈琳孔璋、王粲仲宣……这里的孔融、陈琳、王粲是姓名 ,文举、孔璋、仲宣则分别是他们的字。此外,在取字的方式上,既继承了先秦时代同义互训、反义相对、连 类推论、辨物统类以及以排行入字、以美称入字等传统做法,又有了一些新的发展。
先说在继承传统方面,例如:
蜀相诸葛亮,字孔明;东晋诗人陶渊明,字元亮;唐“大历十才子”之一的司空曙,字文明。(同义互训 )
唐代诗人罗隐,字昭谏;“唐宋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