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办理
办理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未被单位录用的就业年龄段人员;
(2)持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雇主(无雇工);
(3)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人员(外市户籍人员在江阴养老保险缴费10年以上),经本人书面申请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其中女性至少缴费至55周岁);
(4)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职后,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没有享受退休待遇人员,可申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延长缴费。
办理材料
(1)具有本市户籍未被单位录用的就业年龄段人员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江阴市民卡)原件,初次参加社会保险人员需提供个人户口簿复印件(户主及本人页)、身份证复印件;
(2)持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雇主(无雇工)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障卡(江阴市民卡)原件;(3)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人员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江阴市民卡)原件、个人档案,填写《江阴市社会保险延长缴费人员申请表》(经江阴市社保中心批准同意后受理);
(4)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职后,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没有享受退休待遇人员,填写《江阴市机关事业离职人员养老保险接续缴费申请表》(经原单位盖章,养老保险科及社保中心同意后受理),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手册、人事档案、户口簿、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江阴市民卡)原件。
办理流程
(1)本人申请。申请人携带个人申请材料提出申请;
(2)受理审核。受理并审核个人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的打印相关业务表单,每月15日、次月1日(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生成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社会保险费银行代扣数据。
单位办理
办理条件
根据《社会保险法》、《江苏省社会保险征缴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办理流程
申请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在所属地人社所(市区单位在江阴市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办理员工录用手续后携带申请资料到受理机构登记办理。
1、递交申请资料。
2、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3、申报当月缴费。
4、领取《征缴通知单》。
办理材料
1、必要资料:
⑴、工商营业执照或单位批准成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⑵、《江阴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单位填写)
⑶、单位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辅助资料
⑴、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注意事项:
1、单位登记设立参保账户后,次月10日前与地税部门签订缴费协议。
2、《社会保险登记证》每年需验证年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缴费比例
单位社保缴费比例为:
1、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2、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
3、失业保险单位:1.5%;个人:0.5%;
4、生育保险单位:0.5%;个人:无需缴纳;
5、工伤保险单位:0.2~1.9%按照工作的风险系数不同,选择相应的缴费比例;个人:无需缴纳;
温馨提示:2016年度江阴社保缴费基数范围为:2299元~15446元;
(职工)个人社保缴费比例为:
养老保险:8%
医疗保险: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