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的应当、必须、可以之概念
法律中“可以”、“必须”、“应当”的含义
行政执法工作中,时常遇到“可以”、“必须”、“应当”等字眼,现就个人实践中的理解如下
一、“可以”的含义
“可以”,表示“许可”的意思。在法律规范中凡带有“可以”的条文,从法律规范的角度说,是授权性的规范。这种规范的特点是法律赋予公民、法人或国家机关以某种权利,实施与否由有关者自已决定。某种行为法
律规定可以为,也就同时允许可以不为。这要由被授权者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
就是你有权选择是否这样做的意思。
“可以”做某事并不意味着你必须做某事,只是说你具备了做某事的能力,使其成为你的一种选择。
二、“必须”的含义
“必须”和“可以”正好相反。带有“必须”的法律条文,在法律规范中属于义务性的规范,规定的是一种责任。
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将所有的情况都加以考虑了,没有例外和特殊,必须一律执行。
三、“应当”的含义
“应当”,在法律规范中的意义比较复杂,难以用权利义务的概念来表达。我国法律中的`“应当”虽然很近似于“必须”,但和“必须”相比,是一种原则性的规定,或者说是一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