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庭执行工作促进案件良性循环
案件得到了及时、公正的审理,能否切实执行是当事人最关心的问题,也是广大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长期以来,基层人民法庭存在着“重审轻执”的思想,执行力量薄弱,造成执行案件的积压,严重影响了受案量,也阻碍了法庭达标下作的顺利进行。只有抓好法庭的执行工作,才能促进法庭工作的良性循环。因此,基层人民法庭要树立执行工作新理念,实行“审执并重”,从基层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采取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执行方式,努力提高执行效率和效果。以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人民法院的执法形象。2001年我院加大基层人民法庭执行力度,对法庭执行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监督,开创了法庭执行工作的新局面。新兴人民法庭受理执行案件59宗,执结57宗,执结率达97%.南吕人民法庭受理执行案件40宗,执结36宗,执结率达90%,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此,笔者仅就如何加强法庭执行工作,促进案件良性循环这一问题谈谈自己的一些粗浅的看法。一、建立乡村联络员协助执行网络。基层人民法庭工作面向农村,要与村委会、农场连队干部保持密切联系,告知其范围内被执行人的负债情况,发动他们及时提供被执行人的去向以及财产状况和线索,经常性地催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真正做到依靠群众、发挥群众的作用。利用社会力量加快执行节奏,减少执行费用。
二、实行巡回执行与巡回审理并驾齐驱。基层人民法庭推行巡回办案、就地审理制度,不仅要即收、即审、即结案件,而且要同时即执案件。实现走一路审一线执结一片的效果,妥善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纷争,使执行案件的周期大幅度缩短。
三、开展以金融执行案件为重点的专项执行活动。近年来,金融纠纷案件在基层法庭受理的各类案件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农村金融案件被执行人往往法制观念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