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提讯笔录范文 第一篇
(一)快速赶赴现场及时作出询问笔录。 1、询问对象:同车人包括雇佣副驾驶、车主、货主、亲戚朋友;坐顺风车人;沿线看见事故发生的村民;后车看见前车发生事故的驾驶员及同车人; 2、询问时间越短证人越清楚,感觉越深刻,表达越准确; 3、及时取证有利于固定证据,查明事故真相,使驾驶员与证人之间无法串供。 话术用语: 可否就XXXX事故对你做一个询问笔录? 你怎么称呼,哪里人,身份证号多少,从事什么工作,哪个岗位,事情发生时你在哪里? 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是谁最先发现的? 事情发生后如何处理、经过? (二)全面了解证人的基本情况。 全面了解证人的性格特点及身份职业特点,有利于我们积极主动全面的询
看守所提讯笔录范文 第二篇
一、追诉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7月22日起实施)
1、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致1日以上轻伤或者2人以上轻微伤的;
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
(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
(二)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二、讯问提纲
问:你个人的基本情况?
答:我叫。。。(参照通用版本讯问笔录)
问:你因犯什么事情在什么地方被抓获?(你因何事到公安机关投案)
答:我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在。。。被抓获。
问:你把详细的经过讲清楚?
答: 。。。
问:你因何事与对方发生矛盾?(是否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纠纷)
答: 。。。
问:对方是什么人?
答: 。。。(被害人是否属于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
问:你与对方是什么关系?(如:夫妻、邻里、债务债权人等)
答:。。。
问:对方有无责任?(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二百九十三条行为,认定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
答:。。。
问:你是否因此事被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答: 。。。(1、曾因此事被某某部门批评制止;2、曾因此事被某某部门处理处罚;)
问:你有无同伙?
答: 。。。(有)
问:同伙的基本情况?
答: 。。。
问:你们是如何纠集在一起的?
答: 。。。
问:你们是如何商议及分工的?
答: 。。。
问:你们有无携带凶器?
答: 。。。
问:过程是否使用了凶器?
答: 。。。
问:凶器是否被缴获?
答: 。。。
问:过程中造成对方几人受伤、伤情如何?(或者造成对方什么财物被损毁?或者占用、强拿、硬要了对方什么物品?)
答:。。。
问:实施以上行为是否在公共场所?(如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等)?
答:。。。
问:有无造成秩序混乱?
答:。。。
问:你实施以上行为是否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
答:。。。
问:你实施以上行为是否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
答:。。。
问:你为什么要实施该寻衅滋事的行为?
答:。。。(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无事生非)
问:你的目的是什么?
答:。。。
问:你之前是否多次纠集他人实施寻衅滋事犯罪?(纠集他人3次以上实施寻衅滋事犯罪,未经处理的,应当认定为第二款规定的,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问:你对此事如何看待?
答:。。。
三、取证要点
(一)及时对寻衅滋事现场进行勘查,对涉案的物品、痕迹、作案工具等进行提取。
(二)尽快对被害人的伤情进行法医鉴定、对被损毁、占用的财物进行价格鉴定。
(三)及时收集相关证人证言,嫌疑人的行为是否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
(四)及时核实案发现场及周边是否有监控录像,如有,应及时调取。视听资料到手后,应及时截图由相关当事人进行辨认。
(五)及时核实前科劣迹情况并予以调取,特别是相关涉及嫌疑人未处理的寻衅滋事案件(案源)。
(六)调取相关人员手机号码的通话记录。
看守所提讯笔录范文 第三篇
一、追诉标准
(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伤以上结果的应当追诉。
(二)损伤标准,应根据2014年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为准。
二、讯问提纲
问:你个人的基本情况?
答:我叫。。。(参照通用版本讯问笔录)
问:你有无前科劣迹?(涉及到量刑情节,需详细问清)
答: 。。。(1、曾因何时何违法行为在何处受过行政处罚的;2、曾因何时何犯罪行为在何处受过刑事处罚,后被何法院判刑后送何xxx执行,最后是何时在何xxx刑满释放的;)
问:你因犯什么事情在什么地方被抓获?(你因何事到公安机关投案)
答:我因涉嫌打架在。。。被抓获。
问:何时在何地打架的?
答:我于。。。(时间)。。。(地方)打架的。
问:你把发生打架的详细经过讲清楚?
答: 。。。 (1、事情的起因,是临时起意还是经过事前预谋,如果有预谋,预谋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2、打架过程的具体行为,言语,侵害部位,是否受伤,事后是否去了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等;)
问:你有无同伙?
答: 。。。(有)
问:同伙的基本情况?
答: 。。。
问:你们是如何纠集在一起的?
答: 。。。(1、应当详细讯问策划的发起者是谁以及策划的具体内容是什么;2、策划过程中有无不同意见,对未明示同意参与的要重点讯问各犯罪嫌疑人其在案发前、案发时、案发后的参与行为,以此查明其主观故意;)
问:你们是如何商议及分工的?
答: 。。。(应当重点讯问打架过程中每个参与人的具体行为及言语、配合情况,每个行为人侵害部位,以及造成关键性伤害的行为人等)
问:你们有无携带凶器?
答 :。。。
问:过程是否使用了凶器?
答: 。。。
问:凶器现在何处?
答: 。。。
问:打架过程中造成对方几人受伤、伤情如何?
答:。。。
问:面对多人受伤,你做了些什么?
答: 。。。(重点讯问嫌疑人是否有积极救治被害人、放任不管或逃跑的行为)
问:打架发生时,你们包括对方的衣着及体貌特征怎样?
答: 。。。
问:你们与对方是否认识、双方之间是否存在矛盾、纠葛等因素?
答: 。。。
问:你是否清楚打架是违法犯罪行为?
答: 。。。
三、取证要点
(一)应当第一时间制作伤情照片,并开据损伤程度鉴定委托书给当事人进行伤情鉴定;
(二)及时对现场留下的血衣、血迹、作案工具进行拍照并由涉案人员和目击者进行辨认。
(三)及时核实案发现场及周边是否有监控录像,如有,应及时调取。视听资料到手后,应当及时截图并由涉案人员和目击者进行辨认。
(四)及时核实涉案人员的前科劣迹情况并予以调取。
(五)必要时应当对现场提取到的血衣、血迹做同一性鉴定。
(六)及时调查走访,发现目击者或者知情人,调取其证言并及时组织辨认嫌疑人及相关物证。
看守所提讯笔录范文 第四篇
警示教育观后感
为提高干部员工的法纪意识,增强遵法守纪、合规操作的自觉性,分行机关新入职员工以及部分干部员工到**看守所参观,接受警示教育。这次警示教育让我深刻体会到了自由的可贵,外面自由世界的美好。
当走进大门来到看守所大门处的时候,带队的警长要求我们关掉一切电子设备,一切听从领队指挥,深刻感悟自由的可贵。顿时一股紧张的气氛袭来,这次我第一次走进看守所,走进高墙阻隔的世界。高墙禁锢了一个个失去自由的身体,更是拦住了一颗颗失去自由的心灵。
我们主要参观了犯人住宿的场所,看了他们的生活情况。通过这次活动,心灵上有了很大的触动,在踏出看守所的那刻,我顿时感觉到了外面阳光的美好。关押在高墙内的犯人曾经也跟我一样拥有自由,也是奉献在社会的各个岗位上。可是他们因为抵挡不住某种的诱惑,或者一时的冲动迈入了罪恶的深渊,失去了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和基本的人生准则。
高墙内的他们是活生生的例子,曾经犯下的错必须用现在的自由来偿还。他们的教训是深刻的,作为一名农行员工,我们应当引以为戒,拒绝腐败,坚持职守,不断反省自己,慎独、慎微、慎权、慎欲,做到自警、自省、自重、自律,居安思危,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做到:
一、加强自身的学习教育,拒绝腐败
只有不断地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的能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水平。如果不学习,就有可能出现思想漏洞,防御力就会下降,导致腐败思想的滋生,就容易被诱惑的绳索绊倒。
作为一名新人,相对来说我们所受得诱惑还不多,可是同时我们社会经验也不丰富,抵挡诱惑的能力也不强,所以我们特别需要加强自身的学习,提高思想意识,清醒地认识哪些事情属于违法乱纪,我们不该做。知法犯法不应该,可是不懂法而犯法也同样是不可饶恕的。“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今后的日子里,我要时刻牢记今天参观的感受,那种对自由的强烈渴
望。我要时刻以国法国纪来严格要求自己,牢固树立法制意识,坚决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
二、坚定信念,坚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作为农行的一名员工,我更是一名xxx员,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是我们党员的基本素养。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我们要经得起社会的考验,抵住社会的诱惑。今天在福田看守所的那些人,他们也许曾经也有过辉煌的战绩,可是他们拜倒在金钱、官位、名利的面前,放弃了对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出现了“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则”等现象。
自觉实践过好权力利益关、思想道德关、监督管理关和廉洁自律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从思想深处筑起法律和道德意识防线。
三、严格自律。
也许有人会说,我们新人位卑职轻,没权没势,这种警示教育的活动意义不大,其实不然,身为农行的一员,每个人在自身的岗位上都有着自己的职责,有职责就会有权利,有权利就会有的各种诱惑,而这种诱惑极有给农行和我们自身带来毁灭性的打击。所以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自律,耐得住清贫,顶得住歪风,扛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
其实今天的警示教育,也正是体现了农行领导对我们基层员工的关爱,体现了对每一位员工的重视和呵护。正如内控合规文化一样,也是一种严格的爱。今天给我们敲警钟,是为了我们的明天更自律。今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是为了明天我们能得到自由。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要时刻做到警钟长鸣,把有限的经历投入到工作之中,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工作,廉洁自律,拒腐防变,敬业奉公,做一名优秀的农行人。
看守所提讯笔录范文 第五篇
讯问笔录是司法机关的司法人员在讯问被告人时制作的,记录被告人的供述或辩解情况以及对被告人依法讯问情况的证据性文书。讯问笔录是查明犯罪分子和案件真实情况,鉴别和印证其他证据的根据。它具有为办案人员提供侦查线索,使办案人员全面了解案情、搜集证据的作用。讯问笔录和询问笔录虽然有共同之处,但是,二者有明显的区别:一是含义不同;二是记录内容不同,讯问笔录主要记录被告人的供述或辩解,询问笔 录主要记录证人、被害人和知情人所提供的证据、证言;三是问话对象不同,讯问笔录的对象是刑事被告人,询问笔录只对证人、被害人或知情人适用;四是适用范 围不同,讯问笔录适用于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询问笔录则可以适用于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讯问笔录是在刑事立案后对犯罪嫌疑人收集证据的刑事侦查手段,因此,制作讯问笔录一般都是要追究刑事责任(除非查明事实后撤案)。不论是询问笔录和讯问笔录,只要没有成立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该笔录都只是调查资料,不会存档,如果案件成立,就要作为证据材料存档。也就是说,是否对将来参军,录警以及考公务员影响,取决于案件是否成立。
看守所提讯笔录范文 第六篇
一、追诉标准
入户盗窃并非一个单独的罪名,其与扒窃类似,均是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中的特别规定,属于盗窃罪中的特殊情况。本罪无金额要求,但有定性要求,需要符合“户”的定义。目前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入户抢劫”的解释, “户”指住所,即家庭及其成员与外界相对隔离的生活场所,包括封闭的院落、以家庭生活租用的房屋、牧民的帐篷以及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等。“户”特征表现为提供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
二、讯问提纲
问:你因何事被抓获?
答:我因为偷东西被抓获。
问:何时在何地偷了什么东西?
答:我在X月X日在下沙村和XX偷了XXX。
问:你把盗窃的详细经过讲一下?
答: 。。。
问:你和谁一起去作案的,由谁提议?
答: XXX
问:同伙的身份情况、相貌特征、联系方式?
答: 。。。
问:你们是如何确定盗窃的目标的,有没有先去踩点?
答: 。。。
问:你们通过什么方式和路线到达作案现场的?
答:。。。
问:你们有无携带作案工具,携带了什么工具?
答 。。。
问:你们是怎么确定房间内有没有人的?
答。。。
问:你们通过什么手段进入房间的?翻窗?撬门?还是开锁?
答。。。
问:你们是如何分工的,由谁开锁,是否有人望风?
答: 。。。
问:如果有人来,望风的人和开锁的人如何联系?
答:。。。
问:你们盗窃的地方是合租房、集体宿舍还是普通住家的房子,房子的基本结构是怎么样的?
答:。。。
问:你们进到房间后都各自翻动了哪些位置,你们是否有戴手套?
答:。。。
问:讲讲你们偷到的财物的详细特征,还有分别在房间的什么位置偷到的?
答: 我在卧室化妆台上偷了一部白色的三星NOTE7手机,连带包装盒全新的,这手机在我住处被警察搜查出来了,跟我确认了手机串号是XXXXXXX;还在化妆抽屉里拿了一个信封,里面有现金人民币12000元,全是百元面值的,信封上印的字是“深圳市发达投资有限公司”;在床头柜抽屉里偷了一块金色的劳力士手表,具体型号我不知道,就记得表带是断的。同伙“小强”在客厅酒柜拿了两瓶茅台酒,其中一瓶是开过外包装盒的,他还在电视柜下面抽屉找到了一个像是黄金的小猪摆件。 //范例
问:你们偷到东西后,如何包装、携带东西的,又是如何离开现场的?
答:。。。
问:你们如何销赃,又如何分赃?
答:。。。
问:你为什么要实施盗窃?
答:。。。
问:你获得赃款赃物的去向?
答:。。。
问:你能否再认出你们作案的现场?
答:。。。
三、取证要点
1、及时通知现场勘查,对现场证据予以固定,尽可能提取有价值的痕迹物证。
2、尤其对于价值较大或比较敏感的入户盗窃案件,侦查员应当尽可能地先到现场,了解案发现场的特征后再开展询(讯)问工作。
3、及时调取案发现场及附近的监控录像,勾画犯罪嫌疑人作案轨迹。
4、对于查获的物证,尤其是电脑、手机、珠宝等,应当注意固定其“唯一性”的标识,拍照应当拍摄出其序列号、机身号、证书编号等。
5、对赃物、作案工具等物证的指认不仅要指出物品性质,更要指认其用途(来源)。“这是从我家搜出的手套”和“这是从我家搜出的手套,我在**年*月*日就是戴着它在**小区偷东西”,这两种指认完全是两个层次的证明力。
6、组织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包括作案地点、销赃地点等),尤其对于客观证据薄弱,主要依靠言词证据的案件,指认现场务必做到真实客观,建议全程录音录像。
7对于被害人提供的证据,多使用接受证据材料清单,比如被害人自己书写
的财物清单、发票、单据、照片等等。应注意,接受证据材料清单只适用于报案人,被害人,扭送人,不适用于一般的证人。例如作为不知情而帮忙收藏了赃物的证人,起获赃物就不能使用接受证据了,要用扣押。
8、在嫌疑人住所查获赃物及作案工具的,尽量要使用搜查证、搜查笔录。且搜查笔录不适宜使用电子版,因为法律规定是需要现场清点,现场开具扣押清单的。
9、现场勘查中发现的指纹、足印、毛发、血迹等证据,应当由技术人员采用提取痕迹物证登记表予以固定。如果是嫌疑人丢弃的作案工具或者不慎遗落的个人物品,同样要现在提取物证登记表上登记,然后直接使用扣押清单进行扣押(不用扣押笔录,因为已有勘查笔录体现),若嫌疑人当时没有到案,持有人留空,有见证人和民警签名即可。
10、实践中,常见报称被盗的是那种房中房的出租屋,这种一般情况都不认定为户,但是注意如果小房内有独立的洗手间、厨房等生活功能特征明显的设施的,且是一家人生活的,也可以认定。所以笔录要针对居住人员、洗手间、厨房、房门是否有锁等等细节来记录,以便综合判断。
看守所提讯笔录范文 第七篇
一、追诉标准
抢夺罪目前的追诉起点为1000至3000元人民币,但要特别注意存在折半的情形,主要体现在以下十点:
(一)曾因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四)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
(五)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
(六)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七)在医院抢夺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八)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九)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抢夺的;
(十)导致他人轻伤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二、讯问提纲
问:你个人的基本情况?
答:我叫。。。(参照通用版本讯问笔录)
问:你有无前科劣迹?(涉及到折半情形,需详细问清)
答: 。。。(1、曾因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的;2、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的;3、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问:你因犯什么事情在什么地方被抓获?(你因何事到公安机关投案)
答:我因涉嫌抢夺罪在。。。被抓获。
问:何时在何地抢了什么东西?(假设为项链)
答:我于。。。(时间)。。。(地方)抢了一条黄金项链。
问:你把抢夺项链的详细经过讲清楚?
答: 。。。
问:你有无同伙?
答: 。。。(有)
问:同伙的基本情况?
答: 。。。
问:你们是如何选定抢夺的目标的?
答: 。。。
问:有无经过踩点或跟踪?
答: 。。。
问:你们是如何分工的?
答: 。。。
问:你们有无携带作案工具?
答 。。。
问:作案过程是否使用了作案工具?
答: 。。。
问:作案工具是否被缴获?
答: 。。。
问:被你抢项链的是什么人?
答: 。。。(详细描述,特别是被害人属于残疾人、老年人、孕妇、或者携带婴儿的妇女、未成年人等折半的情形)
问:他(她)的衣着、体貌特征如何?
答: 。。。
问:你抢的项链哪里去了?
答: 。。。
问:你抢的是什么样的项链?
答: 。。。
问:你抢项链的时候是否使用暴力?有无伤害到被害人?
答: 。。。
问:你是如何被抓住的?
答: 。。。
问:被抓的过程有无反抗?
答: 。。。
问:被抓后有无被打?
答: 。。。
问:你有无受伤?
答: 。。。
问:你为什么要抢夺他人项链?(主观方面)
答: 。。。
问:你是否清楚抢夺他人财物是违法犯罪行为?
答: 。。。
问:是否有人强迫你去抢夺他人财物?
答: 。。。
三、取证要点
(一)及时对赃款、赃物、作案工具进行拍照并由相关当事人(主要涉及嫌疑人、被害人、证人)进行辨认。
(二)收集涉案赃物的发票或其他能证实财物价值的凭证,并及时送物价局进行估价。
(三)核实被害人及嫌疑人是否受伤,有则应及时进行伤情鉴定。
(四)及时核实案发现场及周边是否有监控录像,如有,应及时调取。视听资料到手后,应及时截图由相关当事人进行辨认。
(五)及时核实前科劣迹情况并予以调取。
看守所提讯笔录范文 第八篇
一、常规讯问
答:清楚。
问:你是否已经收到《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并清楚知道自己的各种权利与义务?
答:收到,清楚。
问:你是否申请办案人员回避?
答:……。
问:你是否有XX的犯罪行为?//程序规定的要求,需要首先讯问是否有犯罪行为再提问。
答:……。
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你可清楚?
答:清楚。
问:在接受讯问时,你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可以获得从宽处理,你是否认罪认罚?//认罪认罚制度最新要求。
答:……。
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你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你如果确实经济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你可清楚?
答:……。
看守所提讯笔录范文 第九篇
看守所年度工作计划
看守所工作的计划应该怎么进行相应的书写呢?以下是的看守所年度工作计划,欢迎参考阅读!
看守所年度工作计划2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在第三xxx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第三xxx在20XX年各项工作中都取得丰硕成果,确保了全年监管安全,生产安全双稳定。一监区围绕xxx党委的指示安排,各项工作都走在xxx的前列,更是连续两年获得集体三等功,本着将荣誉作为开展工作动力的思想,一监区组织开展民警会议,认真讨论规划20XX年工作计划,从而确保全年监管工作有序稳定开展,各项工作得到落实。
初八上班的第一天,人们还沉醉在过年愉快、轻松的气氛中,午饭过后一监区组织开展民警职工大会,在会议上一监区监区长孙春旺通知首先向大家介绍了春节期间的犯群情况,各民警都对自己值班期间所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汇报,大家对各自的问题发表了意见看法,同时对今后工作开展做了发言,监区长对大家能迅速回到工作状态提出了表扬,同时强调时刻保持警惕,及时了解反馈服刑人员的思想动态,对20XX年工作安排如下:
提升认知能力加强责任意识 作为一名xxx警察,我们面对的是触犯法律,给社会和他人造成危害的罪犯,xxx作为法律处罚的执行机关,我们要正确认识到自己的职责所在,分清楚、认识到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角色区别,在认知能了提升的同时还要不断地加强责任意识,各业务民警,各监舍、班组承包民警本着尽职尽责的工作状态,深入犯群了解服刑人员的思想动态,改造表现。
注重教育改造劳动改造两手抓 每周四作为xxx教育日,主管教育的副监区长和教育干事严格按照xxx的规定组织服刑人员开展教育活动,同时丰富各项活动,例如兴趣班,绘画班等,有利于服刑人员更好的改造。劳动改造是服刑人员必不可少的改造环节,在确保劳动安全的同时,要培养服刑人员各项技能的掌握,使其拥有一技之长,例如电工、焊工、行车工等,合理利用xxx现有工种进行培训学习。
会上各副监区长、业务民警及职工都积极发言,献计献策,现场讨论十分热烈,大家都对今年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信心十足。在xxx党委及监区党支部的领导下,大家本着积极、沉着、踏实的工作作风,定能确保xxx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保障xxx安全稳定。
看守所年度工作计划2 20XX年全省xxx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xxx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适应江苏全面实现小康并向基本现代化迈进的新形势,主动适应现代行刑趋势以及司法部对xxx工作的新要求,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新期待,紧紧围绕“确保安全、创新管理、办好实事、争先领先”总要求,认真落实“首要标准”,深入推进安防一体化、执法规范化、警务效能三大建设,切实履行xxx职能,努力争当全国xxx系统排头兵,为建设和谐稳定示范区和法治建设先导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主要措施:
一是深化安防一体化建设,全力确保xxx持续安全稳定。加强狱情分析研判,切实提高超前防范能力。清剿安全隐患,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建立隐患分级、定期排查、整治情况通报、检查监督等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加强应急处突,全面试行“值班长”制度,深化“三共”活动,以全面落实“黄金5分钟”处突新机制为重点,不断提高联防工作效能。
二是加强和创新xxx管理,着力提升xxx整体工作水平。继续深入推进“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全面总结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并上升为制度,形成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规范化管理常态化。全面部署开展省级现代化文明xxx创建工作,不断提升xxx管理水平。全面提升“5+1+1”教育管理模式运行质量,强化讲师团队伍建设,加强教育活动管理,规范课堂教育和教材使用;丰富教育内容,突出抓好罪犯形势政策、“六五”普法教育和服刑意识、公民意识课程教育;广泛成立兴趣小组,推进监区文化建设;积极创新教育改造方法手段,进一步深化罪犯改造质量评估和心理矫治、个别教育工作,实施罪犯个别化矫正,切实增强教育改造实效。着力完善阳光执法工作机制。深化执法标准化管理,深入推进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健全xxx执法监督体系,全面实施《江苏省xxx系统狱务公开办法》,探索建立刑罚执行信息平台,进一步拓展狱务公开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扎实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不断夯实xxx工作发展根基。大力加强监区建设。按照司法部关于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和省委政法委“社会管理创新工程推进落实年”的要求,修订《监区建设标准》,开展监区达标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对基层民警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切实减轻工作负担,缓解心理压力,努力使他们心情舒畅、精力充沛、身体健康。开展民警办公室、值班室、备勤房和单警装备达标建设,不断改善民警办公执勤条件。
四是切实抓好民警队伍建设,为xxx工作争先领先提供强有力保证。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扎实推进学习型领导班子创建,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创新xxx管理、驾驭复杂局面、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注重把那些原则性强、对群众感情深、一身正气、敢抓敢管、勇于担当,在工作中有思路、有激情、有韧劲、贡献大的干部选拔上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深入开展“三解三促”活动,建立领导干部下基层驻点常态化工作机制,把下基层情况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队伍教育管理。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加强xxx警察文化建设,大力弘扬“三创三先”新时期江苏精神和“崇法崇德、致正致新”的江苏xxx人民警察精神,积极培育宣传先进典型;加强民警分类、分级、分层培训,建立健全岗位练兵长效机制,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注重青年民警教育培养,进一步完善以师带徒工作机制,帮助青年民警提升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实战本领;认真落实从严治警各项措施,出台民警履职规范,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的警务督查,提高制度执行力。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开展。坚持民生优先、服务为先、基层在先,大力推动解决民警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为民警职工办好“团警计划”、意外伤害保险、警务通等“十件实事”,疏导情绪、化解矛盾、激发动力。
看守所提讯笔录范文 第十篇
一、追诉标准
目前我市司法实践中,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变造、买xxx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一般即认定为犯罪,但是,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
根据2003年6月3日中国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伪造、变造、买卖政府设立的临时性机构的公文、证件、印章行为如何适应法律问题的答复》,伪造、变造、买卖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行使行政管理权的临时性机构的公文、证件、印章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伪造、变造、买xxx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追诉刑事责任。
根据2007年5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累计3本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伪造、变造、买xxx家机关证件罪定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累计达到第一款规定数量标准5倍以上的 ,属于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中的“情节严重”,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讯问提纲
问:你个人的基本情况?
答:我叫。。。(参照通用版本讯问笔录)
问:你因犯什么事情在什么地方被抓获?(你因何事到公安机关投案)
答:我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抓获。
问:你把详细的经过讲清楚?
答: 。。。
问:你因何原因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等罪名?
答: 。。。
问:伪造的目的?
答:。。。
问:在何时、何地找什么人伪造证件的?
答: 。。。
问:伪造的证件的工具在该处?
答:。。。
问: 伪造证件的数量?
答:。。。
问:你有无同伙?
答: 。。。(有)
问:同伙的基本情况?
答: 。。。
问:你们是如何纠集在一起的?
答: 。。。
问:你们是如何商议及分工的?
答: 。。。
问: 伪造的证件现在何处?
答 :。。。
问:伪造的证件是否有卖给他人?)
答:。。。
问:在何时、何地、以何种价格卖给他人的?
答:。。。
问:买你伪造证件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及证件种类及数量?
答:。。。
问:你以前是否实施过伪造证件等犯罪?是否有其他犯罪行为?
答:。。。
三、取证要点
(一)重点对其人身、住所审查,查找与犯罪相关的证据:如是否有携带用于实施犯罪的通信工具、用于宣传的卡片;其住所是否存在其他伪造的证件等;
(二)及时对缴获的公文、证件、印章的真伪进行鉴定;
(三)其他犯罪嫌疑人、证人对伪造公文、证件、印章的指认;
(三)提取包装物上是否有嫌疑人的指纹;
(四)让犯罪嫌疑人对其伪造的证件等物品进行指认。
来源:ftfzk,转自:刑事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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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提讯笔录范文 第十一篇
一、法律适用
《刑法》第274条敲诈勒索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用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办法,强行索取公私财物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1.追诉标准:本罪是数额犯,办理敲诈勒索案件应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2000至5000元立案。
2.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1)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2)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3)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4)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5)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7)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3.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多次敲诈勒索”。
二、犯罪嫌疑人的讯问笔录要点
前面按照现有笔录格式制作,此处省略
问:你因犯什么事情在什么地方被抓获?(你因何事到公安机关投案)
答:我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在。。。
问:你是否有敲诈勒索的违法犯罪行为?
答:。。。
问:你说说事情经过(供述和辩解)。
答:主要内容包过(事情的起因、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事先有无纠纷、宿怨或利害关系;发生的威胁、要挟的时间、地点、具体内容及实现的方式;索要财物的种类、特征、数量等;被害人接到威胁信息后的反应和双方的联系情况;被害人最终实际交付财物的方式、内容、数量、价值以及赃款、赃物的处置情况)。
问:说说和你一同参与的同伙的情况?(如有同伙)
答:详细列举同案犯的基本情况,包过人物特征、联系方式、微信等,犯罪预谋的情况,事先有无策划,策划的发起者是谁以及策划的具体内容是什么:策划过程中有无不同意见,对未明示同意者要重点讯问各犯罪嫌疑人其在案发前、案发时、案发后的客观行为,事后的分赃情况等。
问:(针对个案进行讯问,如:作案工具、作案车辆、使用的银行账户的来历等在个案中出现的物证、书证进行详细讯问)
答:。。。
问:(针对嫌疑人辩解的要点,结合现有掌握的证据,在不透漏过多信息的前提下进行有针对性的讯问)
答:。。。
三、被害人询问笔录记录要点
前面按照现有笔录格式制作,此处省略
问:你因何事报案?
答:我因被敲诈勒索
问:你讲讲事情经过
答:主要内容包过(事情的起因;被威胁、要挟的时间、地点、方式和具体内容;被威胁、要挟后的本人反应及心理状态、与犯罪嫌疑人如何沟通;最终实际交付财物的内容、数量、价值及具体方式);其他需要记录的
问:讲讲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答:详细叙述嫌疑人的数量、体貌特征(如非接触则无需)
问:被敲诈过程中使用的各种物证、书证、转款银行账户的基本情况,打款的具体时间、与案件有关联的本方及嫌疑人的电话、QQ、微信通讯方式等。
答:。。。
四、取证要点
1.物证:
a.作案工具及照片;
b.账款、赃物及照片。
c.其他
2.书证
a.银行流水、通话记录、微信、短信等。
b.被害人书写的“欠条”等书证。
c.被害人交付财物的相关凭证。
d.被害人受伤后病历及验伤报告。
e.其他。
3.鉴定意见
a.刑侦技术部门对涉案信件的文检鉴定。
b. 刑侦技术部门对涉案录音资料的声纹鉴定结论。
看守所提讯笔录范文 第十二篇
刑事羁押管理业务岗位练兵题库(2014版)
共433题
一、判断题(190题)
1、《看守所执法细则》是指导看守所民警严格、准确、规范执行看守所各项工作的内部规范性文件,可以在法律文书中引用。(×)
2、看守所民警在监管执法过程中,违反《看守所执法细则》规定的,应当对直接责任人追究责任。(√)
3、没有收押凭证或者凭证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看守所一律不予收押,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批示或者其他人的指示或者电话通知都不能作为收押凭证。(√)
4、在侦查阶段,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异地羁押的,凭《拘留证》、《逮捕证》以及两地看守所共同的上一级公安监管部门的审批手续收押。(√)
5、查获被通缉、脱逃的犯罪嫌疑人以及执行追捕、押解任务需要临时寄押的,看守所应当凭通缉令或者其他有关法律文书收押。(×)
6、办案单位在将罪犯解回羁押至看守所时,应将已交付执行的刑事判决书副本、xxx管理部门或省公安厅监管总队开具的《罪犯解回羁押通知书》送达看守所,看守所凭上述文书收押并存档。(×)
7、看守所在收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在12小时内告知他们在羁押期间必须遵守的监规和享有的合法权益并制作《告知笔录》。(×)
8、对被送押人员的体表检查,应当裸身检查,发现有外伤的(包括陈旧性外伤),应当拍照固定。(√)
9、异地起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转移羁押的,由交办案件的上级检察院制作《转移羁押通知书》。看守所凭该通知书办理转移羁押手续。(√)
10、看守所讯问室、律师会见室和管教室全部装备使用国家标准制式的讯问椅。(×)
11、办案机关的办案人员单人来看守所提讯在押犯罪嫌疑人,看守所可以拒绝提讯,提讯过程中发现单人提讯的,可以中止提讯。(√)
12、因侦查工作需要,侦查人员需要提押犯罪嫌疑人出所辨认或者追缴犯罪有关财物(起赃)的,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分管领导的书面批示,批示中必须明确标注“出所辨认”或者“追缴财的(起赃)”等提押出所的法定原因,同时凭加盖看守所公章或者提讯专用章的《提讯证》,由两名以上侦查办案人员提解。(×)
13、禁止连续讯问,保障被讯问人足够的回监室休息时间,夜间提讯原则上不得超过午夜12时。(√)
14、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自人民法院通知人民检察院阅卷之日起,至二审判决、裁定宣告之日前,人民检察院需要讯问原审被告人的,看守所凭第二审人民法院查阅案卷通知书和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有效工作xxx讯问手续。(√)
15、传唤、拘传、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并记录在案。(√)
16、看守所发现同时有三名或三名以上律师申请会见同一名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按规定只安排二名律师会见。(√)
17、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次数和时间应当充分保障。会见一般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特殊情况下需要在非工作时间进行会见的,由办案机关审查决定。(×)
18、实习律师可以单独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一律师、实习律师不得参与同一案件或者未同案处理但实施的犯罪相互关联案件的其他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会见。(×)
19、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要求会见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的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办案机关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许可会见的,应当向辩护律师出具许可决定文书,由其持该文书到看守所办理会见;不许可会见的,应当向辩护律师出具不予许可决定文书,并说明理由。(√)
20、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指定的人员转达的委托请求,或者经律师协会、法律援助机构代为推荐作为辩护律师的,可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指定人员的转达委托证明、律师协会或者法律援助机构代为推荐的证明到看守所申请会见。看守所查阅上述证明材料后应当安排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律师见面,并当场确认委托关系是否成立。对委托关系成立的,安排会见。(√)
21、看守所可以自行决定安排翻译人员参与会见。(×)
22、对异地起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转出地看守所应将《逮捕证》、《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的复印件以及羁押期间的表现鉴定、考核表,交给执行押解任务的检察人员,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移送至接收地看守所。(×)
23、从本省xxx解回的罪犯被重新判决的,由看守所将罪犯投送原服刑xxx执行刑罚;如果重新判决的刑期超出原服刑xxx收押范围的,由看守所报省xxx管理局审批后,将罪犯投送指定xxx执行刑罚。(√)
24、被判处拘役的未成年罪犯,均由看守所执行刑罚。(√)
25、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通知罪犯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派员或者社区矫正机构驻法院工作室人员到法庭办理交接手续。(√)
26、对xxx依法应当收监执行而拒绝收押罪犯的,送交执行的公安机关、看守所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建议承担监督该xxx职责的人民检察院向xxx提出书面纠正意见。(√)
2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或者死亡需要出所探视的,由看守民警负责押解。(×)
28、对一审人民法院宣告缓刑的罪犯,凭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办理出所手续,发给罪犯释放证明书。(×)
29、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由看守所将其押送至居住地,与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办理交接手续。(√)
30、在押人员突发疾病需要送医疗机构救治的,武警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派出兵力在5分钟内到达看守所协助执行押解勤务。(√)
31、看守所在将罪犯投送xxx时,可以将押解对象安排到宾馆、旅店住宿。(×)
32、押解罪犯乘座民航班机时,押解警力(正式在职民警)至少应当3倍于犯罪嫌疑人,在押解过程中应当保持对犯罪嫌疑人的全程控制,但犯罪嫌疑人如厕除外。(×)
33、押解途中,若发生脱逃、行凶、自杀等问题时,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置,并及时报告看守所和事发地公安机关领导。(×)
34、巡视监管岗位的协警可以独立从事监控工作,发现问题向民警报告,由民警处置。(√)
35、巡视民警在当班期间,可能临时从事收押工作。(×)
36、巡视民警发现在押人员患病的,应当立即询问病情,通知医生诊治。发现在押人员病情较重的,立即报告值班所领导。(√)
37、看守所使用械具与实施禁闭的适用对象、审批程序和适用期限基本相同。(×)
38、看守所对在押人员采取临时固定措施,应当在实施前报告驻所检察室。(×)
39、在押人员禁闭期间,禁闭室监控图像应当采取时序翻页显示,巡视监控民警对其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控,并增加巡视密度。(×)
40、紧急情况下,值班民警可以口头提出对在押人员适用禁闭的意见,经看守所所长批准后先行实施,但应当在24小时内填写禁闭审批表,补办审批手续。(√)
41、中型以上看守所应当结合监区布局合理划分监控和巡视范围,每个监控岗位监控范围一般不超过40个监室,每个巡视岗位巡视范围一般不超过40个监室。(×)
42、在押人员就寝前,巡视民警应当对在押人员进行点名,核对人数。发现在押人员尚未回归监室的,应当查明情况。(√)
43、看守所突发事件不包含看守所事故。(×)
44、案件主管机关因法定情形提解在押人员出所,发生在押人员脱逃、非正常死亡或者重伤的,不列入看守所事故。(√)
45、看守所违法将监管职权交与非看守所民警行使,发生在押人员脱逃、非正常死亡或者重伤的,列入看守所事故。(√)
46、看守所事故设区市一级公安监管业务指导部门调查认定,省公安厅监管总队监督。(×)
47、看守所因在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少,未设置未成年过渡监室的,可以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安排在成年犯罪嫌疑人过渡监室。(×)
48、由于同案犯多,看守所将一名新收押的涉嫌团伙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关入普通监室,并进行正常管理。(×)
49、新收押的犯罪嫌疑人入监后,由同监值班的在押人员安排铺位、坐位,负责照顾其生活。(×)
50、新收押人员入所后10日内,管教民警应每日对其进行体表检查,防止被“牢头狱霸”侵害。(×)
51、女性在押人员数量较少、无法设置女子监区的,由所属地市级设置女子看守所或者女性监区集中关押。(√)
52、特别累犯(刑法第六十五条)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53、一般累犯(刑法第六十六条)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是累犯论处。(×)
54、故意犯罪(刑法第十四条)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55、收押有明显行为异常的人员时,收押民警应当向办案人员了解其主要案情、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等情况,并做好记录。(√)
56、管教民警对在押人员在过渡期间进行风险评估,提风险等级意见后,应报所领导审批后向全所民警公布。(√)
57、医生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将在押人员列为三级重大安全风险对象。(√)
58、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在押人员,属于“老弱病残”对象,应当列为三级重大安全风险对象。(×)
59、有外伤可能危及生命的在押人员,是二级重大安全风险对象。(×)
60、按xxx《看守所“五化建设”标准》,被确定为一级重大安全风险的7类对象均应单独关押。(×)
61、看守所应当制定单独关押监室管理制度,在在押人员在起床、午休、就餐、就寝等方面区别于普通监室。(×)
62、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的方法、作用基本相同。(×)6
3、对有心理疾患的,应当请心理咨询师进行诊断治疗。(×)
64、看守所可以组织在押人员开展简单心理行为训练,通过倾诉、渲泄等形式,缓解心理压力。(√)
65、积极倡导并鼓励民警参加心理咨询师考试并取得心理咨询师资格,建立兼专结合的心理咨询队伍。(√)
66、管教民警必须每月工作小结1次,并书面报告所领导。(×)
67、管教民警直接管理监室事务,严禁使用在押人员管理在押人员。(√)
68、《看守所执法细则(2013版)》和《看守所执法细则(2010版)》“管教岗位”项目中“主管民警职责和要求”分别有16项与14项。(×)
69、看守所医务人员应当掌握在押人员患病情况,管教民警不需要掌握分管监室在押人员患病情况。(×)
70、主管民警应向协管民警通报监室动态和相关情况,对协管民警反馈的情况,应当要求协管民警妥善处理。(×)
71、主管民警临时不在岗时,协管民警应对每名在押人员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提出风险等级意见。(×)
72、在押人员因投送xxx、释放出所的,管教民警应当对其进行出所谈话,了解监室在押人员动态,征求对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对其进行保密、守法教育。(√)7
3、对在押人员谈话,每人每月不少于1次,对重大安全风险人员应当加强谈话教育。(×)
74、管教民警对在押人员提出的诉求,包括不合理的诉求,都应当进行解答。(√)7
5、看守所可以组织在押人员进行跑步、做操等健身活动。(√)7
6、看守所应当对未成年在押人员每周安排学习文化知识。(×)
77、看守所每周组织在押人员开展文明监室、文明个人评比活动,由管教民警轮流讲评。(×)
78、看守所每日由管教民警或者值班民警对在押人员遵守看守所管理规定情况进行讲评。(√)
79、管教民警对分管监室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与安全大检查的检查内容基本相同。(×)
80、安全大检查由分管局领导指挥,看守所民警和驻所武警、驻所检察官共同实施。(×)8
1、进行安全大检查时,对留所服刑罪犯监室的检查,可安排留所服刑罪犯自查。(×)8
2、安全大检查中,凡清出的危险物品和违禁物品,应当予以登记,需要销毁的,由在押人员签名存档。(×)
83、对具有轻微“牢头狱霸”行为的在押人员,也应当对其实施单独关押。(×)8
4、在押人员强迫同监在押人员为其敲背、洗衣等行为,不属于“牢头狱霸”行为。(×)8
5、凡是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在押人员,均应视为“牢头狱霸”予以严管。(×)8
6、对于在严管期间仍然拒不悔改,继续破坏、扰乱监管秩序的,可以按照规定对其加戴械具。(√)
87、具有下列情形的对象,都应当对其进行严管。(×)(1)无理取闹,不服监管;
(2)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或强占他人财物;(3)以暴力方式欺侮其他在押人员;(4)拉帮结伙;
(5)寻衅滋事,打架斗殴;(6)违反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88、在押人员投诉的内容仅限于在押人员受到侵害的合法权益。(×)
89、在押人员直接向看守所投诉反映看守所及民警涉嫌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应当提请本级公安机关纪检xxx门调查。(√)
90、对在押人员投诉的调查、处理情况,看守所应当向投诉人反馈。(√)
91、看守所应当建立在押人员投诉受理档案,内容包括:投诉人、投诉时间、投诉机关、投诉内容(写给司法机关的除外)、转送及调查处理情况、结果反馈情况等。(√)9
2、在押人员口头提出上诉、申诉的,受理民警应当记录,经在押人员确认无误后,由在押人员签名、捺指印。(√)
9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当面会见其近亲属、监护人的,看守所应当口头告知在押人员近亲属不予安排的理由。(×)
94、看守所安排在押人员单向视频会见,应当在工作日进行。(×)
9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写给公安机关和其他司法机关的信件,看守所不应检查,但可以在信封上加盖“信件转递章”,且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转送。(√)
96、看守所对辩护辩护律师在会见时严重违反规定或者不听劝阻的,可以决定停止本次会见。(√)
97、辩护律师与“三类案件”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通信,应经侦查机关批准。(√)9
8、翻译人员参与辩护律师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应当持有办案机关的许可决定文书及其有效身份证件。(√)
看守所提讯笔录范文 第十三篇
2018年看守所工作总结
看守所工作总结
一、关押情况:
刑事拘留321人,逮捕133人(直接逮捕24人),取保候审209人,不追究刑事责任35人,投牢45人,刑满释放18人,缓刑9人,监外执行3人,死刑2人,在押人员78人(其中留所服刑7人)
二、队伍建设方面:
我所始终把民警的思想教育放在首位,从根本抓起,打牢民警的思想基础。从今年元月份以来,我看守所支部在县直机关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全体党员民警开展了保持xxx员先进性教育,全体民警都能以严肃的态度,饱满的热情积极投身教育活动,通过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在真学、真懂、真用上下功夫,全体民警党员意识、政治理论素质和思想认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在政治思想教育中,我所结合监管工作,从监管工作实际出发,摆问题、引导和帮助全体民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使全体民警充分认识监管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地位,做到“警钟长鸣”,紧绷“严格执法”弦,从而做好监管工作,保障监所安全。
在抓队伍管理规范化建设中,我所结合县局“123”等级管理制度,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实行月考评,奖惩分明,从而鼓舞了民警工作热忱,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业务工作方面:
1、坚持犯罪嫌疑人入所检查制度,民警24小时值班巡
视制度、安全大检查制度,确保监区稳定。
2、根据xxx的统一部署,从XX年12月起,我所认真地开展了监所整顿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组织全所民警认真学习胡xxxxx和周xx部长的重要批示及xxx《全国公安监管场所管理工作整顿方案》《看守民警执勤行为规范》等,树立民警的政治观念、法制观念,提高执法为民的意识。在监所管理整顿工作中,我所以xxx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作为整顿工作的推动力,将先进性教育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作为战斗力,采取“领导提、大家摆、自己找“的方式,查摆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做好整顿工作。为了解决影响监管场所安全管理的突出问题,我所制定了四项措施:(1)定岗定责,设立”三岗“制(前值班室、监区岗、劳动犯管理岗)各守其职、各负其责。(2)全面落实民警面对面管理在押人员制度,建立民警包监室管理责任制,在押人员的一切活动,包括睡觉铺位、打饭顺序、值日安排、学习、劳动等必须由管教民警亲自组织实施,合理安排民警的值班模式,除主管民警外,还配备协管民警,保证在押人员不脱管。(3)设立严管监室和过渡监室,防止在押人员拉帮结伙、称王称霸欺侮其他在押人员。(4)出所谈话和跟踪回访制度,及时了解监室有无牢头狱霸和民警有无违纪违法行为。
3、充分发挥公安监管场所“犯罪信息库“、打击犯罪”重要战场“职能作用,我所在抓好监所安全和规范化建设的基础,加大深挖犯罪工作的力度,采取亲情规劝、政策攻心、奖励机制等多种方式开展深挖犯罪专项活动。通过全体监管民警的扎实工作,截止到现在,在押人员提供犯罪线索15起,办案单位已查证4起,破案1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涉案价值万元。
4、按照《全省违法信息犯罪人员信息系统(一期)建设任务书》和《全省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一期)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看守所信息系统管理工作。我所能运用计算机进行所内业务管理,对正常入所、健康检查、社会关系、出所、谈话教育、安全检查、狱侦管理等都建立了信息系统模块,对管教民警谈话、耳目管理等信息录入都符合规定。
5、加强文明管理,促进在押人员改造。每月对在押人员进行“文明监室”、“文明个人”评比活动,激励在押人员的积极性和悔过自新的信心;合理使用看守经费,改善在押人员伙食,做好在押人员防暑、防寒和卫生防疫工作。
四、存在问题:
1、我所在职民警平均年龄偏大,而且严重缺编且高龄
人员较多,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监所的健康发展。
2、装备不全,缺生活用车、微机管理系统、技防设施严重老化,急待更新。
看守所工作总结
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现代化看守所建设指导方针,从服务实战需要出发,广泛调研,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在xx市公安局各级领导的支持下,我们组织科技人员,解决了传统监区广播、对讲、音视频监控各自为战的问题,在资源充分利用的基础上,开发了监室广播对讲视频联动系统,进一步提升了监管人员对监室的控制能力。
经过技术人员的努力,该系统于xx年3月完全研发成功并投入使用。经过半年来的实际使用情况来看,系统运行稳定、可靠,操作简便,符合监管工作实际,达到了预期目的。现将监控工作总结如下:
一、系统的开发背景
现代化的监区管理,离不开科技的支持。如何使现代化的科技产品在提高监管人员对监室的控制能力、加强领导对监管情况的全面掌控、减轻监管人员的工作量等方面发挥充分的作用,成为xx市公安局科技人员攻关的目标。
目前各相关单位使用的分区广播、对讲和音视频监控基本上都是作为各自独立的系统,既浪费资源,又重复施工,且不能协同高效的发挥全方位的作用。经过我局技术人员的广泛调研和充分论证,提出了开发一套实用、高效的综合管理系统,使监区监管实现音频、视频、信息控制xxx三位一体xxx,保证现代技术对监管工作全方位的支持。
随着
当前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使用先进信息技术架设广播、对讲、音视频监控综合系统的条件已经成熟。功能强大的单片机的广泛应用,使分区广播、对讲的共用和相互转换成为可能;大路数音视频矩阵的推出,使各监区的音频、视频的自由切换、报警联动、轮巡等成为可能;数字dvr的推广,普及了音视频24小时同步录像;计算机软件技术和通讯技术的发展,使软件控制整个系统的需求成为现实。二、系统的研制
鉴于看守所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xx市公安局在统筹规划、统一部署的基础上,开发了《监室广播对讲视频联动系统》,该系统具有前瞻性强、兼容性高、技术稳定、操作简单、实用有效、可以任意改造升级的技术特点。开发过程中,充分利用了各种设备的功能,圆满解决了分区广播、对讲和音视频监控相结合这一重大难题。
三、系统的开发、测试
系统开发前,我局技术人员积极向监管大队领导做了开发设想,听取了看守所、拘留所、通信科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争取了工作支持和指导。技术开发人员根据监管工作要求,明确了系统功能需求,最终确定了通过采取自主研发广播、对讲控制板,设计对讲与音视频矩阵接口,开发计算机软件控制系统的方案,并且内含6个子系统19种设备,具有分区分组广播、双向对讲、计算机软件控制、同期录音录像、自动联动监控视频等多项功能,从根本上解决了监管工作手段单
一、声音图像分离、控制效率低下的传统问题。xx年2月,系统各模块陆续开发完成,在xx市公安局看守所进行了试使用,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使系统得到不断的完善和改进,达到全面推广使用的要求。
四、推广应用情况
监室广播对讲视频联动系统试研成功后,首先在xx市公安局看守所安装使用,并根据使用情况不断修改完善,最终达到功能强大、性能稳定、使用方便的设计目标。自xx年6月以来,烟台各县市区的相关部门多次来实地考察学习,对我局的先进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初步显现的作用有:
1.提高监管人员对监室的控制能力。通过对各监室情况的实时监视和监听,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通过对讲系统及时给予警告和纠正,使监管人员在足不出户的情况下,可以同时掌控所有监室的状况。
2.减轻监管人员的工作量。传统的监管方式是监管人员需要操作切换矩阵、广播、对讲、录像机等多个系统,现在可以在一台计算机上完成所有动作,并且具有快速、准确、直观的特点。
看守所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XX县看守所在局党委和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监管会议精神,以等级化管理为主导,监所安全为核心,监所基础工作为重点,打牢监管工作基础,努力增强民警综合素质和战斗力,提高执法水平,全面提升监管工作水平,确保了监所安全。
一、收押及处理情况:
二、主要工作:
一、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增强技防能力
我所紧抓“三基”工程建设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把监所的基础设施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作专题汇报,经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构筑牢固的阵地防线。一是投入15万元拆除了监区围墙内外的违章建筑物,加固了武警岗哨,增加了武警巡视通道,消除了武警监控视线的盲区范操作。三是加强业务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民警的业务水平。主要是加强民警对监管业务工作的了解和基本技能的掌握,使民警能够熟练运用各种工作流程和规范,确保工作中不发生任何问题。四是加强民警对计算机知识的掌握和应用。多次组织监管民警进行信息系统与监管技术应用培训,着重抓好民警计算机操作技能的提高工作。民警电脑应用“四会”达标率100%,对在押人员的管理教育等以及各类台帐的填写,保证各项数据录入齐全,符合入库标准,能够熟练利用数字证书查询信息。五是加强体能、警务技能训练。关心民警的身体健康,提供工作餐和休息室,增强民警的身体素质。今年我所着重建立健全岗位目标量化考核机制,制定和完善了《民警目标管理实施细则》,将每个民警的工作量化考核,奖惩挂勾。所领导和全体民警签订了“五条禁令”责任书,把用制度管理和约束人落到实处。
三、全面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监所安全
“监所安全是看守工作的生命线”。为此,我们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加强各项管理工作。一是安全检查常抓不懈,严格坚持收押、提讯、会见各个环节必搜身制度,坚持每月与武警联合大清监制度。二是积极开展监内秩序大整顿,突出重点预防和打击“牢头狱霸”,一方面对违反监规行为给予严肃处理,另一方面加大集体教育力度,促使每名在押人员都能自觉遵守监规。三是坚持每月狱情研判工作,在全面分析狱情的同时,对重刑重案对象和重病人员逐人落实,明确了责任民警,制定了重点人员稳控方案。四是严格落实新收押人员入监教育、跟踪教育和诉讼环节变更教育,对所有在押人员坚持每月3次谈话教育制度。五是加大力度抓好教育转化工作,根据不同的案情以及在押人员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有目的地开展形势教育、法制教育、道德教育、遵守监规和行为规范教育,还把集体教育和个别谈话教育有机的结合起来,帮助其分析犯罪的原因和危害,指明前途,促进其从思想上消除对立情绪,最后达到教育转化的目的。
四、深入开展“整治突出执法问题 促进公正廉洁执法xxx专项活动,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为贯彻落实“”全省公安机关“整治突出执法问题 推进公证廉洁执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厅、市局的要求看守所针对工作实际,严密组织,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深入开展此项整治专项活动。三个月来,通过全体监管民警的认真学习,共同努力细致排查,认真整治,进一步增强了民警责任意识和执法安全意识,同时完善监所安全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有效地预防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整治专项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五、深入开展执法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xxx“”电视电话会议后,我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从思想上、措施上、制度上和机制上入手,确实防止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一是加强民警的教育,我所通过传达学习“”、“”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大家的思想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