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案件情况说明范文精选25篇

时间:2013-01-08 09:14:41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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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案件情况说明范文 第一篇

我公司遵照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关于开展20xx年度劳动保障年度监督审查工作的通知》及《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欠薪处置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对我公司20xx年度有关劳动保障的各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公司内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规章制度

公司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劳动保障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员工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的签署与履行、员工的社会保险、工资福利等都有明确的规定,涉及员工劳动保障的问题都有章可循,有效实施。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20xx年度我公司职工总人数为人(执行董事、监事),其中与人签订了劳动合同,与人协商签订劳务协议,并严格履行,广大员工的切身利益得到了很好的保障,无一例劳动争议投诉现象发生。

三、遵守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

在员工录用的程序上,我司严格把关,新进员工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无论该员工其它情况如何,没有达到法定的工作年龄,一概不予录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从未使用过童工。

四、遵守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的规定

公司高度重视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先后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xxx妇女权益保障法》、《xxx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一系列女工劳动保护的规章制度并得到具体的落实。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过程中的特殊保护

公司规定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做好个人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所有员工的人身安全。

2、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

⑴已婚待孕女职工,公司根据情况,将她们调离危险系数较高的岗位,让她们脱离受到职业危害因素影响的环境。

⑵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⑶女职工在人流、产假和哺乳期均按照相关标准给予假期,并按照标准给予以补贴或照发工资,针对特殊情况予以延长假期。

五、按时支付员工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我公严格履行合同及协议之规定,按期足额发放员工工资,统一发放到个人的工资卡上,并由个人签字。讫今,我司没有拖欠过任何员工(农民工)工资的.现象。

我公司规定根据员工技术级别不同,日工资在160元―220元范围内,超过我区最低工资标准。

六、公司规定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险和社会保险

1、根据公司用人实际情况,20xx年度我公司规定给相对固定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对临时雇佣人员购买了意外伤害险。切实保障职工基本利益。

2、公司规定,根据员工自身的意愿和不同情况,为绝大部分员工按时足额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其中依法应由员工缴纳的部分,我司从员工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七、重视员工培训

公司规定,对每一位新入职员工都会进行岗前培训,并做好所有员工的劳动安全、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培训工作,在做好内部培训的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安排管理人员进行外部培训,以便更好地做好公司的各项工作。

八、为员工进行健康体检

为保障广大员工的身体健康,使员工能以健康的体魄投入工作中,公司规定每年为员工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确保员工对自己的身体状况有个正确认识,切实做到关爱员工。

综上所述,我司切实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障的各项法律法规和相关政府部门的规章制度,把劳动者的权益始终放在首位,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方针。

通过本次自查,我们发现了很多有待改进的地方。为公司的发展和员工切身利益的保障进一步奠定了基础。

劳动监察案件情况说明范文 第二篇

【法规名称】 劳动监察建议书

【颁布部门】

【效力属性】 有效

【正 文】

劳动监察建议书

国际劳工组织大会:

经国际劳工局理事会召集,于20xx年x月x日在日内瓦举行其第三十届会议,并经决定采纳本届会议议程第四项关于工商业劳动监察的组织的某些提议,并经确定这些提议应采取建议书的形式,作为20xx年劳动监察建议书和20xx年劳动监察公约的补充,于20xx年x月x日通过以下建议书,引用时得称之为20xx年劳动监察建议书:鉴于20xx年劳动监察建议书和20xx年劳动监察公约规定了劳动监察制度的组织及有必要以进一步的建议对其条款加以补充;大会建议凡会员国应一俟国家条件允许即应适用下列规定并根据理事会的要求就其实施措施向国际劳工局提出报告。

一、劳动监察局的预防职责

1.任何人准备开办工业或商业事业或接收这种事业或在这种事业开展主管当局确认为对执行劳动监察员负责实施的法律规定有实质性影响的某一类活动,应直接或通过指定的当局事先通知主管的劳动监察局。

2.会员国应做出安排将新建的事业、车间或生产过程的计划提交适当的劳动xxx门征求意见,看此类计划是否会给工业卫生、安全方面的法律和条例的执行造成困难或完全不符合这些法律和条例,或可能构成对工人健康或安全的威胁。

3.在保留法律可能规定的任何申诉权的情况下,执行国家法律或条例认为危险或有碍健康的新建事业、车间或生产过程的计划应是有条件的,即应按监察局为保证工人健康和安全所指定的变更办法行事。

二、雇主和工人在健康和安全方面的协作

4.(1)应鼓励雇主和工人之间就旨在改善影响工人健康和安全的工作条件进行协作做出安排。

(2)此类安排可采取在各企业或事业中建立安全委员会或类似机构的形式,并包括雇主和工人的代表。

5.应授权给工人和管理部门的代表,特别是企业安全委员会或类似机构(如存在此种机构)的成员,在调查工作中,特别是对工业事故或职业病进行查询时,按主管当局确定的方式和范围直接与劳动监察局的`官员合作。

6.应通过组织会议或联合委员会,或类似机构,由劳动监察局的代表与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的代表讨论有关实施劳动立法和工人的健康和安全问题,从而有利于促进劳动监察局的官员与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的合作。

7.应采取适当步骤保证雇主和工人通过下列措施获得有关劳动立法以及工业卫生和安全问题的咨询和指导:

(a)通过举办讲座、广播讲话、张贴招贴画、印发小册子和放映电影,来解释劳动立法的规定,并对其实施方法以及防止工业事故和职业病的措施提出建议;

(b)举办健康和安全展览;及

(c)在技术学校中进行工业卫生安全教育。

三、劳资争议

8.劳动监察员的职能不应包括在劳资争议的诉讼程序中充当调解人或仲裁人。

四、年度监察报告

9.已公布的关于监察工作的年度报告应尽可能提供下列方面的详尽信息:

(a)列出以前报告未提及的与监察制度的工作有关的法律和条例;

(b)劳动监察系统工作人员的详细情况,包括:

(Ⅰ)监察员总数;

(Ⅱ)各类监察员人数;

(Ⅲ)女监察员人数;

(Ⅳ)监察机构的地理分布详情;

(c)应受监察的工作场所及其所雇人员人数的统计,包括:

(Ⅰ)应受监察的工作场所数目;

(Ⅱ)此类工作场所全年雇用人员的平均数; (Ⅲ)雇用人员按下列项目分类详情:男、女、年轻人和儿童; (d)监察巡视统计,包括: (Ⅰ)巡视过的工作场所数目; (Ⅱ)已进行巡视的次数,按白天或夜间分类; (Ⅲ)巡视过的工作场所雇用人员的数目; (Ⅳ)全年巡视过一次以上的工作场所数目; (e)关于违法的惩罚的统计,包括: (Ⅰ)向主管当局报告过的违法情况数目; (Ⅱ)按有关法律规定分类的这些违法情况详情; (Ⅲ)定罪的数目; (Ⅳ)主管当局就不同案例课以惩罚的性质的详情(罚款、监禁等); (f)工业事故统计,包括通报过的工业事故的起数以及这些事故的分类详情: (Ⅰ)按产业和职业划分; (Ⅱ)按原因划分; (Ⅲ)按致命与否划分; (s)职业病统计,包括: (Ⅰ)已通报过的职业病案例数目; (Ⅱ)对这些案例按产业和职业分类详情; (Ⅲ)对这些案例按原因或特征分类详情,诸如疾病性质,因有毒物质或不卫生的工作而致病。

劳动监察案件情况说明范文 第三篇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所需要材料如下:

1、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

(2)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并应有投诉人的签名或盖章。

2、投诉人证明材料。投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提供原件核对);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注册登记资料(确实不能提供的,经说明后可不提交)。集体投诉推荐代表的还需要提交推荐人签章的推荐委托文书。

3、相关证据材料。提交必要证据材料以证明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如证明劳动关系及与投诉请求有关的证据材料。具体事宜可以直接咨询劳动局,以劳动局的要求为准。

劳动监察案件情况说明范文 第四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又是一年。二0一0年我队在主管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年初的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出发点,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进军全国百强的中心大局,以全县“创卫生、创环保、创文明”核心工作为抓手,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认真履行劳动监察职责,经过全体监察员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全年工作进行全面回顾,总结如下:

一、执法情况

今年,按照主管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从四月份开始,我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劳动用工情况执法检查活动。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工时休假,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情况为重点,集中对部分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公有制用人单位和建筑行业单位进行了重点抽查和实地检查。主动监察用人单位532户,涉及劳动者12680人;年检用人单位137户,对118户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累计罚款164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37万元,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15874份;全县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巩固在86%以上。外出开展设点宣传活动3次;接待来电、来访咨询152人次;受理举报投诉143起,其中立案20起、调解处理123起,群体性突发事件5起,并全部结案,结案率为100%。为劳动者追讨工资669万元;涉及劳动者1021人。有效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主要做法

2、狠抓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广大劳动者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今年,我们以各项检查为切入点,深入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深入基层第一线散发《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保障法律知识读本》等宣传资料10000余份,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送到劳动者手中。在设点宣传活动中,现场解答劳动者咨询,帮助他们释疑解难,提高其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也增加了劳动监察工作的社会认知度,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心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3、做好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纠纷案件日益增多,尤其是建筑用工、劳务派遣等方面。我们从实际出发,对这些劳动用工重点领域进行了重点规范,责成由案件室专人专项督查,成效显著。除此之外,为了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我们一是积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接待来访投诉、电话举报投诉等方式,及时受理劳动者投诉举报,对于属于劳动监察受理范围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对违法事实清楚的案件坚持5日内立案查处,30日内必须结案,切实做到及时立案、及时查处。二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建筑行业劳动用工行为,责令建筑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公司三方共同签订了《建筑行业劳动用工责任书》,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三是以劳动用工年检为突破口,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监管。四是以宣传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通过各种途径向用人单位及广大劳动者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其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针对那些知法犯法,下达整改指令拒不改正或经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用人单位,依据国家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行政处理和处罚,提高劳动法律法规的威慑力和震慑力。五是通过日常巡查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源头治理。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纠偏,尽量做到防微杜渐,同时主动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逐步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六是为了减少和避免在劳动用工检查中出现盲点和死点,我们以省局挂牌为契机,对县境内原由省局监管的企业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纳入了大队全年工作之中。通过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减少或杜绝了违法案件的发生。

4、维护社会稳定,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在劳动监察工作中,我们十分注重日常巡查,提前防范,坚持“早发现,早介入,快速处理,就地解决”原则,将劳资矛盾引发的社会问题化解在最小状态。例如在“神府高速九标段中铁二十局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中,我们一方面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做好解释和教育疏导工作,另一方面及时给主管局和分管县长汇报,同时积极协同xxx门第一时间到达事发现场,着手调查取证、疏导。由于我们办案方法正确,措施得当,使曾经失控,矛盾升级的局面得以有效的控制。在我们的主导下,通过几方配合,经过短短的两天就化解了此次危机,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

劳动监察年度工作总结劳动监察年度工作总结(五)

上半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帮助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始终以宣传贯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为基础,以查处违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为重点,紧紧围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扎实开展工作,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有效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关系的和谐,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就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宣传,强化劳动关系双方的法律观念。

一是利用年初春季就业和再就业招聘洽谈大会的时机,向务工人员宣传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并进行现场答疑,增长了务工人员的知法用法意识;二是利用去企业检查的时机,和企业及企业员工进行交流,强化劳资双方的知法用法观念,规范约束彼此的`劳动关系。203月,我们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广场宣传活动,以“宣传法律、维护权益”为主题,以《劳动合同法》、《安徽省工资支付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为主要内容,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为重点,涉及工资支付、社会保险、执法维权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个方面。活动当天共吸引了1500名劳动者和65家企业参加,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余份,现场接受咨询300多人次。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为主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认识,有效提高了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和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的意识,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宿州提供了保障。

(二)投诉、举报案件,行政处罚案件和日常巡查完成情况。

年1至6月份,共受理投诉案件215起,立案215起,结案率100%,涉及劳动者4820人,涉及金额365万元;其中,共接待来信来访128起,其中,处理群体行的事件35起,涉及劳动者1833人,涉及金额102万元;处理突发事件2起,涉及劳动者136人,涉及金额万元。截止6月底,主动检查各类用人单位56户,涉及劳动者6650人,发出询问通知书2份。

(三)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2012年1至6月份,开展劳动用工执法检查专项行动3次,分别是:1月份开展的建筑领域农民工支付专项检查;3月份开展的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5月份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执法检查。三次专项检查行动共检查472户企业,涉及劳动者万人,查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52件(起),其中劳动合同类15件、工资扣押类31件、休息休假类6件,下达责令整改书52份,责令补签劳动合同152份,责令企业支付工人工资35万元,追发劳动者押金万元。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工伤保险、未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未预存工资保障金等问题,及时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1 份;督促用人单位补缴工伤保险9户,涉及人数457人,涉及金额万元;补签劳动合同12户,涉及384人;追发劳动者工资涉及1656人,涉及金额万元。检查各类职业介绍机构67户,检查招工企业(个体私营)528家,依法查处违法单位15家。

劳动监察案件情况说明范文 第五篇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通过多种程序解决: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

(2)调解程序。不愿双方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双方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对调解达成的协议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直接申请仲裁。

(3)投诉。劳动者在权益受到用人单位或非法职业中介机构等侵害时,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4)行政复议。劳动者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5)仲裁程序。当事人一方或双方都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作出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调解书或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程序是人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人民法院不直接受理没有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

(6)法院审判程序。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将对方当事人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实行两审终审制。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劳动监察应当受理,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按拖欠额度百分之五十至一百支付赔偿金。

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口头投诉,也可以书面投诉,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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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案件情况说明范文 第六篇

各位领导、同事:

大家好!我叫xx,在xx社区主要负责劳动监察工作和老龄工作。一年来,在街工委的正确领导下,我按照街工委的要求不断开展工作,严格完成了街道交给我的各项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报告如下:

第一,劳动监察工作:

第二,老龄工作:

“为民服务是社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社区老年朋友服务是社区服务中的重要工作。我坚持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实施《_____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积极落实上级有关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不断为老年人服务

我社区有1636户居民,老年人现有865人,其中60岁以上老人336人,70岁以上老人448人,80岁以上老人77人,90岁以上4人。其中孤寡老人1人、空巢223户。随着社会老龄化的日益突出,我社区老年人也逐日增加,我社区成立了老龄志愿都队伍,常年如一日为社区孤寡老人服务,为社区孤老董云荣代取代送各种证件,每年的11月为老人办理免交取暖费等业务。

二、服务老人,继续完成老年证的更换工作

今年我们继续为七十岁的老年人办理敬老优待证76人,六十岁老年优待证12人。我们积极主动的为老年人收取证件,未发生一起错填,错报,丢失证件的事情,通过这些工作拉近了社区工作人员和社区老年人的距离,受到了广大老年人的认可和好评。

三、积极开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为贯落实市、区《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我社区坚持先重点保障独居特困老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的原则,为社区孤寡老人、特困老人、空巢老人共10人申请办理了居家养老服务。每月四次的家庭服务,为老人提供了很多便利。办理高龄津贴10人。

四、经济适用住房工作

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的原则,确定符合经济条件今年新申购户15户,xx年复查户为15户,共为30户办理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补贴,有一户居民获得了经济适用房补贴资格。

第三,人口普查工作

xx年是全国人口普查年,从5月份摸底调查开始,一直到11月中旬结束,我顺利地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和赵英一组,逐个入户走访调查,做到了对普查数据的准确无误。在人口普查的过程中,对每家每户的走访调查,更加了解了辖区居民情况,做到了心中有数。

xx年我顺利完成了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xx年我将继续秉承良好的学习和工作作风,不怕苦、不叫累,继续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xx年x月x日

劳动监察案件情况说明范文 第七篇

员工投诉规章制度

一、目的

1、保障员工申诉权利,树立良好风气。

2、促进企业管理体系的完善。

二、适用范围

集团及下属各分公司全体员工。

三、制度内容

1、投诉内容

⑴认为现有的工作岗位不能发挥个人业务技术特长。

⑵对企业现有的规章、规定、制度有异议。

⑶不满意所在单位或部门给予的纪律处罚或奖励。

⑷对企业的管理政策、干部作风、工作方法等有批评意见。

⑸认为现有的工资制度、劳保福利待遇不合理。

⑹对住宿、就餐、工作时间等个人生活条件不满意。

2、逐级申诉程序

⑴员工首先向本部门主管投诉,主管在接到投诉,三日内予以明确答复。

⑵如三日内未接到部门主管答复或答复不明确可向上一级领导投诉,上一级领导于接到投诉五日内予以明确答复。

⑶如五日内仍未接到上一级领导的答复或答复仍不明确,可向本单位监察委员投诉,监察委员于接到投诉起七日内予以明确答复。

⑷如七日内仍未接到监察委员的'答复或答复不满意,可直接向本单位总经理投诉。

⑸员工投诉一般应按照上述程序逐级进行,特殊情况下或本单位没有设置相应岗位,也可越级进行,但必须申明理由后方可予以受理。

3、总经理直接交流

⑴各单位在适当区域(如员工食堂)内设“总经理亲启箱”,该箱由各单位监察委员,总办或指定专人管理,每周开启一次。

⑵员工可将投诉内容以书面形式投入“总经理亲启箱”内。

⑶“总经理亲启箱”的管理者,每周将收到的投诉材料整理分类后报总经理。

⑷总经理将于接到投诉信一周内予以明确答复。

⑸各单位安排固定时间进行员工和总经理的直接对话。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单位自行设定。

4、员工投诉的有关规定

⑴员工投诉,对话的各种问题、意见的内容必须详实、可靠、中肯、明确。

⑵员工投诉,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否则视为无效投诉。

⑶员工投诉内容不可臆断、猜测,更不可恶意中伤。

⑷收阅来信或接待投诉,要耐心倾听,认真调查,一视同仁。

⑸分析处理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合情合理”,不得假公济私。

⑹保护投诉人的正当民主权利,对投诉内容予以保密,不得随意外漏。

劳动监察案件情况说明范文 第八篇

一、加大了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新年伊始,我队通过电视、广播、流动宣传车、现场讲解、发送宣传单等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并配合就业局、社保局、医保局进行《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工伤保险条例》的宣传。据不完全统计,有针对性的到用人企业和劳动者家中宣传有关政策100余次,上街现场宣讲10余次,并经常性走访相关企业和用人单位,将抽象的法规条文与生动的事实事例结合起来,使更多的企业自觉守法,更多的劳动者主动维权。

二、严格按照上级部署,集中力量开展各项专项活动,全面完成专项行动任务

新春开始,开展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活动。劳动监察队伍在局领导指挥下,联合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对全县的劳动力市场进行了摸底排查、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了全县职介市场,为求职者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3-4月份,根据省、市领导部门的要求,积极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全县乡村小砖厂、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等用工场所,进行全面清查,重点打击并依法取缔黑砖窑。

7-8月份,按照省厅市局部署,开展了全面推进小

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对全县200家小企业进行了检查,督促企业补签劳动合同余份。

按照相关制度,开展了20XX年度劳动保障年检工作。年检企业233家,涉及职工14327人,通过年检鉴定劳动合同书6533份。

三、劳动监察与仲裁工作稳步开展

随着企业数量的增加,广大劳动者维权意识的提高,劳动监察申诉案、劳动争议仲裁案猛增,劳动监察队伍克服各种困难,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处理好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为稳定社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AA做出贡献。

全年受理并立案劳动监察案共33件,结案30件,涉及金额380余万元,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51个,已调解案15个,仲裁结案34个,涉案人数108人,涉案金额数280余万元。

四、日常接访与重点案件重点查处相结合,做到两不误,两满意。

全年,接待来信来访群众2000余人次,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倾听、细心讲解、诚心处理。能处理的及时处理,暂时不能处理的明确处理时限,不符合政策的细致的做好解释,尽力使群众希望而来,满意而去。

对涉案人数多,涉案金额大的重要案件,我们集中精力办妥办好。

如5月14日发生的AA县金钻鞋厂拖欠员工工资一案,由于老板逃遁,员工集中上访诉求,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监察队伍接报后,在县政府的指挥下,立即进厂处置,先是耐心的做好全厂员工的`安抚劝导工作,确保该厂固定资产的安全,然后配合政府其它部门,设法筹措员工工资,在短短20天时间内兑现承诺,全部偿清员工工资和该厂其它外债213035元。该案的圆满处理,得到了县政府的肯定,获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

7月份,上埠镇财源陶瓷厂欠薪案,监察队伍联合上埠镇政府、人民法院共同调查处理,该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欠薪欠债人员多,层面复杂,但因封厂、清查迅速及时,没有造成社会负面影响。该案正按法律程序处置中。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的加强。

2、劳动监察的面不够广,力度不够大。

3、劳动保障法制建设滞后于劳资关系的变化,办案程序有待完善,办案力度有待加强。

4、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专职人员不够,致使监察队伍工作压力大,监察力度不够。

20XX年即将过去,新年的钟声又将敲响,回眸过去一年,如果说取得了些成绩,也是与局领导的正确指挥、局属兄弟部门的全力配合分不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千方百计克服自身的不足和困难,加大宣传和监察力度,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法,求真务实,热情服务,为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AA作出更大的贡献。

劳动监察案件情况说明范文 第九篇

(一)拖欠工资主体主要集中在建筑业

从市本级投诉人的从业行业看,建筑业投诉涉及1520人,占投诉涉及总人数的。建筑业以体力劳动为主,行业进入的门槛低,适合于文化程度偏低的青壮年农民工,这个行业也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最严重、最普遍的行业。

(二)投诉涉及人员劳动合同覆盖率低

20**年,**市本级接到投诉的涉及人员基本上都没有具体的劳动合同,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发生劳务争议时很难提供必要的依据作为工资发放的依据。

(三)群体性案件发生的比例较高

在市本级受理的被拖欠工资的案件中,群体性的欠薪案件发生比例较高,20**年共立案42件,造成事件的有18件,占所处理案件总数的。建筑行业农民工,以乡土地缘为纽带形成各个作业班组,一旦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乡土人情往往会使得他们趋向于走在一起,共同讨薪。极个别人员采取堵路、泼汽油、到政府部门游行等极端方式讨薪,从而酿成事件。群体性案件容易导致社会矛盾和暴力冲突,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劳动监察案件情况说明范文 第十篇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汇报

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共有工作人员9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7人,xxx党员7人。队长、副队长各1名,设综合内勤、案件受理、市场监察三部分,分别由专人负责。配置了微机、打印机、摄像机、数码照相机等办公设施,执法公务面包车一辆,办公场所环境整洁,服务设施齐全完备。

一、工作开展情况

去年以来,主动监察用人单位136户,涉及劳动者近2万人,主动监察覆盖率达100%;共受理举报案件19件,结案18件,结案率,其中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6件,涉及农民500人,共追回被拖欠的工资40万元;督促补签劳动合同3600人;督促技术工种培训办理持证上岗人数300人。共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12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份。

二、存在的问题

1、人员、经费相对紧张。由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需要大量人力、物力的支持,又因没有经费来源,人员、经费的相对紧张,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监察工作的正常开展。

2、执法环境不够宽松。目前,部分外来投资企业以政府“改善投资环境、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的政策为由,拒不参保,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保障xxx门唯恐影响招商引资的大局,执法工作力不从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集中精力,着力解决欠薪、欠费问题。

1、落实和完善应急处理预案。近年来,由欠薪事件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有不断增多的趋势。同时,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现象也比较严重,特别是一些新兴民营企业,以种种理由不给职工参保,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避免因拖欠工资、社保费造成群众集结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和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恶性事件的发生,我大队将及时参与制定欠薪、欠费事件应急处理预案。通过日常巡视监察、接受举报投诉等途径,将发现的.欠薪案件中符合规定条件的即启动紧急处理程序,根据其性质、程度,由各镇乡街道、劳动、总工会、法院等部门共同参与,明确分工,协调处理,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问题,及时维护农民工权益,确保社会稳定。

2、切实抓好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一是要把有拖欠工资现象的企业列入监察、督促的重点,特别是建筑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二是会同总工会、建设局开展清欠专项大检查,对拖欠工资的企业严厉查处;三是联系新闻媒体,对恶意拖欠和克扣工资的企业进行曝光。

3、加强社会保险费依法征缴力度。严格按照xxx《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做好征缴范围内各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和征缴工作。充分利用社会保险费征缴的稽查手段,强化基金征缴力度,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并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做到处罚一户教育一片的目的。 扩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覆盖面。按照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运行机制进行全面的长效管理,使用人单位养成据实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觉性,确保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二)加大常规劳动监察力度。

劳动监察案件情况说明范文 第十一篇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局《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用人单位对20xx年度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法规情况进行自查备案的通知》精神,现结合实际,将陕西金质辉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管理工作的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陕西金质辉煌人力资源公司是由“陕西省人才管理市场”许可发证和管理下的人力资源公司,主要业务是与本地各大中专院校就业中心合作,解决毕业生就业,为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浙江、深圳、东莞、江苏提供“人才供求信息;求职登记、推荐、咨询以及后续服务”。公司主要固定员工共五人,都具有八年以上实际就业推荐经验,业务熟悉,经验丰富,富有激情并通过了省政府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的从业资格认证。

二、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我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积极学习、严格遵照《陕西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将员工和求职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尽管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员工管理和就业推荐工作的难度,公司领导非常重视,但是公司迎难而上,为切实有效地保障员工和求职者的合法权益,在组织机构、基本保障,信息审查落实、质量监督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切实维护员工和求职者利益,让每个员工和求职者都能在企业安心工作,使员工和求职就业者的发展和公司的发展融为一体总的来看。

(二)严格审核和落实供求信息。积极学习、严格按照《条例》及公司规范制度操作,提高员工职业素养,秉承和发扬职业道德,对招聘企业的合法性、信息发布的真实性,企业提供岗位待遇的合理性进行严格审核、进厂落实,未经批准予以发布的信息,不得在任何媒体、渠道上公开发布。杜绝了虚假信息发布、杜绝了坑、蒙、拐、骗事件的发生、杜绝了企业扣押证件、身份证等违规行为以及违反规定将乙肝五项作为体检项目的行为的出现。

(三)积极学习和贯彻“就业促进法”,广泛多方式打通就业渠道,与浙江、江苏、上海等地政府部门积极联系沟通,协助学校与企业建立就业实习基地,并免费提供大量有效、真实、合法的招聘需求信息,为求职者打通就业渠道、降低就业成本。

(四)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人。必须保持认真、严肃、负责的态度,才能做好人才的就业推荐服务工作。我们公司员工通过在政府组织的培训学习和引导下,提高了思想意识,明确了工作方向和目标。实行“行业企业管理者高素质化从业管理,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提高了员工整体素质,规范了操作模式,为公司的规范操作流程打好了基础。

在实际工作中遵照《人力资源管理条例》制定了严格的《人才中介工作规章制度》、《服务理念》、《服务方法》、《服务态度》、《员工守则》、《员工职责》、《就业推荐工作人员细则》等管理政策,合法经营,守法经营;本着“以人为本、以信立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自强自立、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理念,坚持“双向选择、公平竞争、自主择业”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诚实守信、务实高效、急人所急、快捷负责、热情主动”的工作态度,规范了就业推荐的工作细节;提高了就业推荐质量,得到了企业和就业者的好评,实现了企业、人才、学校三者之间的有机结合。

总之,在过去的工作中,我公司做了大量的工作,我们坚信,在政府各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公司工作将不断改进,做得更好!

劳动监察案件情况说明范文 第十二篇

政务公开投诉受理制度

为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改进服务作风,促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保障群众的投诉、举报权利,特制定本办法。

一、政务公开投诉处理,坚持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二)严格管理,违纪必究;

(三)谁主管,谁负责。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镇履行公开义务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本办法的规定进行投诉:

(一)不依法履行政务公开义务的;

(二)不编制、不提供、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务信息目录的;

(三)公开的政务信息不真实的;

(四)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的;

(五)对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行为,应当纠正而不纠正,应当追究而不追究的;

(六)公开信息时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

(七)违反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三、政务公开投诉由镇监察室负责受理。

四、对政务公开投诉处理实行主管单位责任制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

五、政务公开投诉实行限时办结制,对不能即时答复办理的,本机关各相关部门应按下列要求办理:

(一)对一般性投诉,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对比较复杂疑难投诉,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应当以适当方式告知投诉人,并承诺办理期限;

六、政务公开投诉的办理工作由受理、转办、承办、反馈、存档五个部分组成。

(一)受理。对属于受理范围内的投诉,镇监察室应及时受理,并填写《南溪镇党务政务公开投诉登记表》。

(二)转办。县监察局填写《南溪镇党务政务公开投诉转办单》,于1个工作日内转相关单位办理。

(三)承办。相关部门收到《南溪镇党务政务公开投诉转办单》后,由专人签收,报主管领导确定承办科室并送交其办理。承办科室根据信件所反映的问题,按照依法、真实、准确的原则,提出解决办法,形成回复意见,报本单位领导审核后,由专人及时报镇监察室。转相关部门单位办理的,单位应对其投诉处理结果负责。 对镇相关单位不能单独解决的问题,应在落实相关单位牵头人及负责相关部门的同时,将需要协助办理的单位和理由报镇监察室,由镇监察室协调有关单位配合办理,由首接单位负责向镇监察室回复;对规定时间内不能解决的问题,应说明解决的工作计划;对暂时无法解决或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充分说明理由;对不属于相应单位办理的信件,须在1个工作日内向监察室申请退信。

(四)反馈。镇监察室收到各单位的回复意见后,在1个工作日内反馈给当事人。经当事人同意,也可由有关单位采取当面回复或电话回复等形式直接向群众回复办理结果,并将办理结果报镇监察室。当面回复的应由当事人签字并注明满意度;电话回复的由经办人作电话记录,并注明当事人的满意度。对群众投诉较多的共性问题,有关单位应研究改进措施和办法,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

(五)归档。镇监察室落实专人将办结的政务公开信件原始材料定期归档,以备查询。

七、各单位应当保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打击报复投诉人,违者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

八、对于在办理政务公开投诉工作中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投诉举报处理制度

一、目的

为提升公司的服务意识、完善公司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对客户投诉处理进行规范。

二、范围

客户投诉:指客户对公司产品、服务等方面不满意,通过信函、传真、电话、E-MAIL等方式直接或通过消协等机构间接向本公司提出的投诉。

三、处理责任部门及其职责

市场发展部经常与客户沟通,现决定市场发展部作为公司对外处理客户投诉的主要部门,负责协调各部门及时处理客户投诉,主要内容包括:

(1) 对直接收到的及各部门转呈的客户投诉进行登记。

(2) 了解客户投诉内容、理由及要求。

(3) 根据客户投诉内容召集相关部门人员分析原因,判定责任归属,制定处理方案。

(4) 对客户投诉的处理进程进行督促。

(5) 对客户投诉的最终处理结果进行登记。

(6) 根据客户投诉情况,对公司相关部门提出改进产品、服务的建议;根据客户投诉问题的责任归属,由各部门负责客户投诉问题的具体解决。

四、客户投诉处理流程:

1.公司各部门人员在接到客户投诉时,作为“首问责任人”,必须对客户投诉进行记录,了解客户投诉内容、理由及要求;“首问责任人”必须关注、配合客户投诉的处理进程;对无合理理由而未能按客户指定期限内解决客户投诉的,“首问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

2.“首问责任人”对能够独立解决的客户投诉问题,应立即予以解释、解决;

3.市场发展部根据客户投诉内容召集相关部门人员分析原因,判定责任归属,制定处理方案;

4.对属于客户自身原因的,公司由市场发展部或相关部门予以解释,协助客户解决问题;

5.对属于公司原因的,由有关责任部门在客户指定的期限内给予答复、解决问题,直到客户满意;

6.市场发展部对客户投诉的处理进程进行督促;

7.对客户投诉的最终处理结果进行登记;

8.根据客户投诉情况,对公司相关部门提出改进产品、服务的建议;

9.客户投诉处理完成后,由投诉处理部门上级主管或总经理提出投诉处理意见,被处罚人有异议的可向总经理申诉;

10.对客户投诉事项的责任难以明确的(包括公司与客户之间、公司各部门之间的责任),由市场发展部提交公司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处理;

五、客户投诉处理期限

“客户投诉”处理期限:自“首问责任人”受理起5个工作日或客户与公司协商确定的日期。

六、客户投诉责任人员的处罚

1、无合理理由而对客户投诉未能按时解决的直接责任人(指“首问责任人”、行政部负责人、投诉事项解决的承办人及其部门主管中一位或多位),当月考核工资应予以相应扣除,并予以点名批评。

2、对员工由于自己工作过失、过度承诺等造成客户投诉,已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或造成客户经济损失并由公司进行赔偿的,员工向公司进行赔偿,10000元以内部分按20%的比例向公司进行赔偿,10000元以上部分按10%的比例进行赔偿。同时取消该笔业务的提成(已发放的予以扣回)。

3、对因自身原因被客户投诉的员工,当月考核工资中予以相应扣除;赔偿损失的一般在当月进行,金额较大的,由员工与公司协商支付期限及支付方式。 

七、为配合客户投诉制度的完善,公司制定、实施“节假日值班制度”,详见具体规定。

劳动监察案件情况说明范文 第十三篇

xx年已经过去了。这一年里,我在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的领导下,在区劳动监察大队的正确指导下,在机关同志们的帮助下,服从组织调动,适应新的工作岗位,克服家庭困难,比较圆满地完成本年度的工作任务。现总结

一、能够认真地学习xxx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学习党的“xx大”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自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自觉地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实事求是、廉洁奉公、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团结同志,维护街道的整体利益,在思想觉悟方面有了一定进步。

二、在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方面,顺应工作转变,由原来分管城管工作迅速转向劳动监察工作,由领导别人工作到由别人领导我来工作,无论在观念上还是心里情绪上正确对待,不计名利,在目前的岗位上能够不断地学习,积累经验。经过自己的努力,具备一定的工作能力,能够从容地接待人民群众咨询,先后组织完成了辖区企业年检;餐饮娱乐业劳动合同签定;企业劳动合同法培训等项工作。在组织管理、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办事能力、文字表述能力方面有了一定提高。

三、在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方面。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能够正确认真地对待每一项工作任务,把党和国家的政策及文件精神灵活地体现在工作中,在工作中能够采取积极主动、灵活多样的方式,帮助企业职工讨要工资,帮助上级部门向企业讨要欠款。积极参加各项业务培训,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克服家属重病需人照顾等困难,按时出勤,使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总结一年的工作,虽然有了一定的进步和成绩,但也存在不足,比如,在体制上街道没有执法权和仲裁权,有些工作很难开展,使部分政策难以落实;创造性工作思路还不是很多,个别工作还不是做的很完善,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在新的一年里,要认真学习党的“xx大”文件精神,贯彻好党和国家的理论、方针、政策,努力使思想觉悟和工作效率全面上水平,为我街道实现跨越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劳动监察案件情况说明范文 第十四篇

先介绍一下背景资料,本人18年1月份来这个公司上班,工作到6月底辞职。工作期间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和缴纳社保。辞职后,6月份的饭补老板借口说辞职的都不给了,因为当时我和另个小同事一起辞职的,那个小姑娘很小,去年才毕业,本人已经毕业了十来年了。饭补没给就没给吧,一共也就200多元,我们都没去要。

9月份的一天,一个同事给我打电话,说老板发工资发错了,多发给我们一个月的工资,因为我的银行卡没有短信通知,我说看一下再说,然后同事说希望我们尽快还给老板。我挂上电话,看了一下,果然多发我3000多块,本来我想立刻还给老板的,后来一想:他想扣我们钱就扣,我为什么要那么轻易的还给他呢,然后我就装作不知道,没理他们。期间他们给我打电话,我全部拉黑,后来老板发信息威胁恐吓我,说已经报警了,找派出所查我家地址了。我都没在意,大不了等派出所来我家,我再还,反正我也不怕他们。期间,老板还千方百计联系到我以前的同事那里,说我欠他们的钱了,他们报警了,让我还。还打听到我老公单位,给我老公打电话,弄的这个事沸沸扬扬的,搞的是我欠他们的钱了。其实是他们没给我交保险,不签合同,他们应该补偿我才对。

我一气之下,打了投诉电话直接告他们。当地劳动大队处理的很快,当天下午给我来电话让我去备案。然后第二天我去备案,没签劳动合同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然后索赔金额是3000*6=18000元。后来我问公司小同事,要不要去告,让她考虑下,她辞职后去了老家县城上班,来市区有点麻烦,得坐一个小时的火车。然后小同事说考虑下,过几天,她说准备去告,然后我把大概流程给她说了一下。过了几天正好劳动大队让我去核实情况,小同事去备案,我们都一起去了。劳动大队工作人员给我说,按照规定,应该从第二个月算起,应该是3000*5=15000元,问我到底索赔多少,我说,那就15000吧,劳动大队的队长说,咱双方都退一步,我好跟企业谈,我说这个金额不行吗,他说你这样我没法谈什么的,因为我是第一次投诉,也没有什么经验,我也不全是冲着钱去的,就为了出口气,然后我说那就10000吧,他说:行,我觉得你让步挺多的了,到时候我和他们谈,你还想见面协商吗?我说不想见面,直接谈完拿钱就行。他说:可以,我到时候帮你谈,尽量多谈点,谈个1万二三。我道个谢就走了。然后过了几天,我那个小同事也来核实情况,她说去核实的时候劳动大队明显的不待见她,竟然拿出一份合同,说是她签的,她说没有印象签过,说想看看那个合同,大队长不让看,说这都是有证据的,人家不告你诬陷就不错了,不欠你工资就行了,你还跟着告啥啊,然后拿出一个撤诉通知,让她稀里糊涂的就撤诉了。后来她回想了一下,这个合同她根本没签,她是日上班的,合同日期是日,时间点也不一样,因为在我们之前的同事都是一年才交保险。而且合同上的字比同事的显得工整,一看就是描上去的,不像正常人写字那样,是一气呵成的,由此来我们推断老板肯定给劳动大队的队长送礼了,然后劳动大队直接偏向企业,忽悠我那个小同事就撤诉了。我问她,你还想折腾吗,想折腾的话,可以直接去法院上诉,告企业伪造合同,然后顺便投诉劳动大队不作为。她想了想说,不想折腾了,还得上班,经常请假,只要他们不再因为多发的工资找我,我就不折腾了。我说,你在县区,老板应该不会那么折腾去找你的。然后那个小同事回家还生气,我劝了劝她,说要怪也得怪劳动大队,肯定他们出的主意,因为第一老板不敢伪造假合同,第二,如果他们想伪造的话,肯定就从我入手了,用这个方法对付我了。

同事撤诉当天,我觉得劳动大队的人太恶心了,太能吓唬人了,一生气我直接打电话给劳动大队说我反悔了,就要15000,不要1万了,不答应,我就上诉。然后那个大队长,下午就给我来电话,说我不能这样,他们都已经谈好了,我接着问,既然谈好了什么时候给我钱,他说估计这几天吧。然后挂了电话不到两分钟,他立刻给我来电话,说他们今天下午就送钱来了,明天通知我去拿。(行动的如此迅速,就是怕我再临时反悔)。然后第二天我就在家等着电话去拿钱,果然上午给我打电话了,我去拿钱的时候,一共是1万零500,和他说的1万二三差了很多(由此可见,他们是多么会忽悠人),拿完钱,撤诉完,他直接问,还有个事,那个多发的工资能不能退给企业(很明显偏向企业,因为这件事根本不是他们的管辖范围)。我说,不可能,我这都觉得钱要少了,他们想要就让他们自己来要,不管他们出什么招数,我都能接,警察找到我家也不怕,我在这里生活的那么多年,也不是一点关系都没有,像你们处理完这样分内的事情,其他事情也没必要给自己惹麻烦了,大概就是这样说的。然后大队长稍微有点心虚,说对对,说不定企业能托人找到我这,你也可能会托人找到我这。我说是的,这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事。然后寒暄几句拿钱走人了。

总结一下,从第一次见这个大队长,到最后拿钱,这个人就是完完全全和稀泥的状态,总是口口声声说,“我和那个企业又没关系,我和你也非亲非故的,我就站在公正的角度来处理这个问题的”这种话,说多了,反而显得他很心虚。确定投诉之前,或者平时工作的时候,要时刻搜集一些工作的证据,考勤,工资水单什么的。签订任何合同或者书面的文件,方便的都拍个照备份,不然时间久了,自己都不确定有没有签过了。如果真的出现假合同假签名,一定要有底气,申请笔迹鉴定,不要轻易的被他们忽悠了。劳动大队的人就是纯粹的和稀泥,想两头拿好处,感觉经过这个事,真的让我看到了社会的黑暗面,政府官员的不作为,xxx。

遇见事不要慌不要怕,冷静应对,只要自己有理有据,没有什么好心虚害怕的。一级政府不作为,可以直接投诉到二级政府那去,只要不怕折腾,道理在自己这边,肯定就会胜利的。

劳动监察案件情况说明范文 第十五篇

20XX年,我大队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对照年初制定的责任目标,不断加强对各用人单位监管力度,较好地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现将20XX年工作开展情况及20XX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通过对用工单位开展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使用人单位更加明确应该承担的社会义务,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加了企业和劳动者遵法、守法和用法保护权益的意识,提高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社会认知度,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心,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2、我大队开展劳动用工年检工作。1-11月份向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下达《劳动保障询问通知书》135份、《处罚告知书》62份、《处罚决定书》33份。

3、认真受理和处理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举报、投诉案件.20XX年1-11月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129件,结案108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其中,为农民工追讨工资万余元,涉及农民工648余人。

4、开展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共检查职业介绍所14家,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等规章制度情况。

5.为全面贯彻落实xxx关于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的要求,规范我区农民工支付行为,我区劳动保障监察队及时转发了《XX市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行办法》的通知,并在全区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专项检查。收取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670余万元,为应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做好了保障。

7.为了更好的维护农民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始终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任务,成立了“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由区人社局局长任组长,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工商局、区总工会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工作协调和督促检查,部门联动共同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8. 进一步完善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制度,规范农民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流程,确保工伤保险资金安全,切实保障工伤职员合法权益,对20XX年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筑业7家,要求建筑工地为其缴纳工伤保险。我局劳动保障监察队对7家建筑业下达了相应的执法文书,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工伤保险。

二、20XX年工作计划

1.积极改变工作方式,强化队伍建设,加大主动监察力度。

2.规范举报投诉。

进一步规范举报投诉电话和来信来访的处理工作,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要做到有案必查,依法处理,坚决杜绝行政不作为。

3.规范办案程序,努力提高监察执法效率。

全面贯彻《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认真研究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做好日常案件和上级交办案件的查处工作,依法规范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查处程序和管理办法,提高效率真正做到投诉举报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实现全年投诉举报受理率100%,符合立案条件各类案件立案率100%的目标。

4.坚持以人为本,创建和谐监察执法新模式。

在巡查执法过程中,突出“巡查送法”,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推进“自行和解”、“改正不罚”等调处和谐机制,尽最大能力化解矛盾。

5.抓好各项专项检查工作。

根据上级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着重抓好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法》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打击非法用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各项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各用工单位的劳动用工关系。

6.继续抓好劳动用工年度审查。

要继续抓好劳动用工年度审查工作,通过队辖区内各单位年度审查,监督管理各用人单位是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保及工资发放情况等。从而推动我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劳动监察案件情况说明范文 第十六篇

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工作程序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工作程序主要分接访台接受举报投诉、审查受理或立案登记、分流、调查处理、跟踪答复及归档统计等几个阶段。

一、接受举报投诉:对于举报投诉的来信或者上级部门及其他部门交办、转送的来信统一由投诉处理科人员拆封、登记;对于上访的投诉人或咨询人员,先填写《投诉状》或《咨询登记表》。如果因同一事由引起的5人以上集体投诉的,应当推选代表1至5名,并填写《委托书》,所有人员均在委托书中签名。接待人员对于投诉人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告知投诉人补正;对于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的投诉,告知投诉人向有关部门反映;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但不属于受理投诉的劳动监察机构管辖的投诉,告知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机构提出。

二、审查受理或立案登记:对于举报投诉信件,在拆封、登记时予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在收到信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上访投诉,在接到投诉文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投诉,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投诉人(姓名、地址不清的除外)。

三、分流:接待人员根据举报投诉反映的情况,对案件进行归类,并作相应的分流处理:

1、属举报类案件(如拖欠工资、未办用工手续、未签劳动合同、超时加班加点、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收取押金、非法使用童工、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工特殊劳动保护权益等),填写《群众来信来访处理表》并报批受理后移送劳动监察科查处。

2、属劳动争议类案件(如因工资支付争议、劳动合同争议、离职或辞退或除名或开除争议、工伤待遇争议以及因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违约金发生争议等),可以进行行政调解。若事实不清或无法调解或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告知投诉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3、属于综合类案件(既有劳动争议,又有违法举报),分别按争议类和举报类案件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4、属咨询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性质的,依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讲解或答复当事人或者引导其向相关业务处室咨询。

三、调查处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的调查,从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案件调查完成后根据事实和法律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者责令改正的决定。

四、跟踪答复:接待人员对直接调解处理的案件及时答复当事人;对需要答复的分流案件,及时跟踪处理结果,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当事人。

五、结案归档:举报投诉接待人员对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的案件整理归档,并输入电脑。

劳动监察案件情况说明范文 第十七篇

年度劳动监*大队工作总结 上半年以来,在局领导的关怀指导下,我们紧紧围绕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为重点,积极工作,奋发进取,经过全体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共同努力,在维权、法律法规宣传、劳动用工备案、书面审查工作、劳动合同签订、专项检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建立健全劳动用工管理长效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投诉、举报案件

共接待来信来访77起,受理投诉77起,结案77起,涉及劳动者264人,涉及金额万元;其中,处理群体性的事件1起,涉及劳动者140余人;处理农民工投诉案件9件,结案率100%,涉及劳动者人数188人,涉案金额元。

(二)开展劳动用工执法专项检查情况

1.日常巡查

截止5月底,主动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33户,纠正违法单位数44家,发出询问通知书83份,整改指令书46份。

2.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

从1月1日到206月30日,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截止5月末,审查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1574户,涉及劳动者3人,合格企业1142户,基本合格企业52户,不合格企业6户,待审查企业375户。

3.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从年2月25日至4月9日,在全区范围内联合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检查职业中介机构1户,检查用人单位29户。

4.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从2010年3月15日到2010年5月10日,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我们积极主动多次到用人单位,并配合区建设局、区总工会等部门对建筑工地进行联合检查,要求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对涉嫌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监*大队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责令其制定支付工资的计划,给予全额付请。为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们在对全区各类用人单位进行检查督促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基础上,对出现集体讨要工钱的行为我们均能立即赶赴现场,及时予以调查处理。

5.开展养老保险扩面专项执法监察工作

从2010年3月29日到2010年12月20日,开展养老保险扩面专项执法监察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养老保险、未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未预存工资保证金等问题,及时下达《劳动保障行政执法限期整改指令书》,养老保险专项检查企业60家,涉及劳动者人数1577人。

(三)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广泛宣传《禁止使用童工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动员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未成年人,依法打击非法雇用童工的个人和组织,形成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结合开展的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全区通过自查、普查、抽查和重点检查,对少数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的,下达询问通知书,进行调查处理,切实维护我区社会稳定,推动共建和谐社会的步伐,为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工作中采取的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关系调整规范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相关责任制度和考核办法,加强劳动保障机构队伍建设,制定目标责任制,做到划片责任到人。

2.加大执法力度。认真受理和查处群众举报的案件,通过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劳动监察案件情况说明范文 第十八篇

一年来,在局机关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同志们的大力支持帮助下,狠抓了政治理论学习,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圆满地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XX年度的思想、工作、廉政情况述职如下:

一、积极开展专项活动,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年来,劳动监察、大队紧紧围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根本宗旨,服务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大局,认真开展各项专查。

1、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根据省、市劳动xxx门的统一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就用工单位内部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以及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作了认真专查。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非法用工检查”、“用工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专项检查”等专查共计40余次,共检查用人单位328户,补签劳动合同5000余份。配合社会保险局开展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专项检查,检查用人单位 117户,催缴社保登记63户。

2、认真做好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工作。对劳动者投诉上访案件严肃认真查处,做到接案一起,受理一起,结案一起。全年共受理劳资纠纷案件 68 起,结案65起,结案率96%,法定限期内结案率达100%。其中拖欠农民工欠资案件 32起,涉及农民工440人,涉及金额500余万元,全年无一起劳动监察案件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通过对投诉上访案件的严肃查处,既帮助劳动者维护了自身的利益,又震摄了一部分别有用心的用工单位,使我区劳动市场呈现出一片和谐规范的良好局面。

3、加强日常巡查工作。日常巡查工作是劳动保障监察主动执法的重要方式。今年在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对全区进行全年不间断日常巡查,深入了解各用人单位的遵守劳动法情况,并通过和用工单位负责人和广大劳动者座谈、调查询问等方式,认真讲解关于国家当前劳动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对有可能造就劳务纠纷的事态时时敲响警钟,及时责令纠正,把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中心工作提前摆在了用工企业的议事日程,有效抵制了各类违反劳动法规的事件发生。

二、提高自身廉政行政执法思想意识

作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一名领导干部,我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在当前形形色色社会生活中,价值观不断充斥着人们的思想,我们的生活也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越是在这种形势下,我们就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拒绝来自各方面的诱惑,时刻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在大是大非面前,坚定不移自己做人的标准,做到不贪不占,两袖清风,对于危害国家利益、危害人民利益的行为或方式给予严厉的指正,时刻提醒自己要做个清清白白的执法人员。

三、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规范自己的从政行为

在公务活动和社交活动中都做到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做到了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没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奉公守法,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行为;做到了讲究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规范着自己的从政行为。

四、自觉律已,切实贯彻防腐倡廉精神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做到了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利,淡化“官念”和权欲,用平常心看待官位,用责任心看待和运用权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即做到了“慎权”。二是做到了“慎欲”。从未谋取规定以外的特殊利益,不放纵自己的欲望,不贪吃喝、不贪钱财、不贪享乐、不贪图名利地位,堂堂正正地做人,明明白白地工作。不为声色犬马、灯红酒绿的生活方式所动,艰苦奋斗,俭以养德,保持了良好的品行和高尚的情操。三是做到了“慎微”。做到了时时刻刻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力争做到大事不糊涂、小事不马虎,自觉增强“守一”意识,不越雷池一步,在防微杜渐上下功夫,追求党性和道德修养的高境界。四是做到了“慎独”。在廉洁自律上做到了表里如一,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自觉以道德规范衡量、约束自己,没有人前一套、人后一套,严格进行自我监督。

4、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对来信来访者本着接待热情,服务周到,答复及时的原则,用心听取来访者的陈述,耐心解答问题,及时按规定受理处理,尽最大努力使来访者疑难而来,满意而归。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8次,结案8起。

五、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是对反腐倡廉工作的特点及规律的研究还不够深入,还停留在认识的层面上;

二是自身的理论学习还有待于提高。

六、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加强自身的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提高业务素质,以适应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真正体现与时俱进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特点、规律的研究;长期不懈地抓好廉政建设工作,以重实际、办实事、求实效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完善自我。

劳动监察案件情况说明范文 第十九篇

,在市局的帮助和支持下,在我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劳动监9*大队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确立了以劳动监察向预防延伸,劳动维权向人性化迈进,劳动执法向规范化运作,劳动关系向和谐推进的工作思路,按照联系实际,大胆创新,务求实效,平稳推进的原则,对照年初制定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责任目标,不断加强对各用人单位监管力度,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查处各类违反劳动法案件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较好地维护了我市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现将今年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法律法规宣传。不断加大劳动法律法规特别是《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了用人单位和职工对劳动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增强了广大职工合法维权意识和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自觉性,为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奠定了扎实基础。

(二)日常巡查、举报投诉专查、应急突发事件处理。

1、常规检查各类用人单位家,。

2、我大队共接受日常投诉。

3、应急突发事件及信访案件处理。

(三)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情况

全年共开展各类专项检查活动7次。

1、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

2、开展贯彻《劳动合同法》专项检查工作。

3、开展“春暖行动”。

4、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劳动监察案件情况说明范文 第二十篇

酒店员工投诉制度

一、目的

1.保障员工申诉权利,树立良好风气,

2.促进企业管理体系的完善。

二、适用范围

集团及下属各分公司全体员工。

三、制度内容

1.投诉内容

⑴ 认为现有的工作岗位不能发挥个人业务技术特长。

⑵ 对企业现有的规章、规定、制度有异议。

⑶ 不满意所在单位或部门给予的纪律处罚或奖励。

⑷ 对企业的管理政策、干部作风、工作方法等有批评意见。

⑸ 认为现有的.工资制度、劳保福利待遇不合理。

⑹ 对住宿、就餐、工作时间等个人生活条件不满意。

2.逐级申诉程序

⑴ 员工首先向本部门主管投诉,主管在接到投诉,三日内予以明确答复。

⑵ 如三日内未接到部门主管答复或答复不明确可向上一级领导投诉,上一级领导于接到投诉五日内予以明确答复。

⑶ 如五日内仍未接到上一级领导的答复或答复仍不明确,可向本单位监察委员投诉,监察委员于接到投诉起七日内予以明确答复。

⑷ 如七日内仍未接到监察委员的答复或答复不满意,可直接向本单位总经理投诉。

⑸ 员工投诉一般应按照上述程序逐级进行,特殊情况下或本单位没有设置相应岗位,也可越级进行,但必须申明理由后方可予以受理。

3.总经理直接交流

⑴ 各单位在适当区域(如员工食堂)内设“总经理亲启箱”,该箱由各单位监察委员,总办或指定专人管理,每周开启一次。

⑵ 员工可将投诉内容以书面形式投入“总经理亲启箱”内,

⑶ “总经理亲启箱”的管理者,每周将收到的投诉材料整理分类后报总经理。

⑷ 总经理将于接到投诉信一周内予以明确答复。

⑸ 各单位安排固定时间进行员工和总经理的直接对话。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单位自行设定。

4.员工投诉的有关规定

⑴ 员工投诉,对话的各种问题、意见的内容必须详实、可靠、中肯、明确。

⑵ 员工投诉,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否则视为无效投诉。

⑶ 员工投诉内容不可臆断、猜测,更不可恶意中伤。

⑷ 收阅来信或接待投诉,要耐心倾听,认真调查,一视同仁。

⑸ 分析处理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合情合理”,不得假公济私。

⑹ 保护投诉人的正当民主权利,对投诉内容予以保密,不得随意外漏。

四、考核办法

劳动监察案件情况说明范文 第二十一篇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随着我市城镇化建设和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进程的不断深入,建设项目急剧增多,劳资矛盾纠纷随之增多。如何规范建筑企业的用工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劳动监察工作,把做好劳动监察工作作为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我们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力推进劳动监察工作。一是建立了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二是成立了由主管局长任组长的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查处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案件;三是制定了《追讨农民工工资实施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重点、保障措施等内容。四是进一步完善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工作原则、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应急范围、处置程序等内容;五是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了应急机动小分队,负责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由于各级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措施得力,保证了劳动监察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二、完善制度,健全机制

为有效防止建筑领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我们坚持预防为主,建立完善各项制度。一是制定并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市建筑领域农民工资支付管理办法》,与xxx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为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提供了政策依据。二是建立六项制度:①工资保证金制度。所有在建项目开工前必须交纳不低于工程合同价款2%的工资保证金,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年建设项目共缴纳工资保证金**万元。②工资支付监控制度。要求施工企业定期向人社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如实报送本单位工资支付书面材料。③农民工权益告示制度。为建筑工地印制统一的农民工权益告示牌。告示牌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直接负责人姓名、建设项目或承包单位、工资支付时间、工资保证金交纳情况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电话等,并要求施工单位在显著位置进行悬挂公示,接受农民工监督。④举报投诉制度。制定了《劳动监察受理举报投诉制度》,建立了300平米的投诉举报接待大厅,极大地提高了接待承载能力。⑤投诉举报办案制度。制定了《劳动监察人员工作职责》、《劳动监察办案程序》,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对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快立案、快办案、快结案。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⑥快速办案制度。坚持做到闻讯赶赴现场快,调查取证协商快,解决问题平息事态快。市内群众投诉举报案件保证在30分钟内赶赴现场,调查原因,稳控事态,依法处理。对现场能解决的问题,当场提出处理意见,对现场不能解决的问题,在24小时内提出初步处理意见,防止事态继续扩大。

三、加强建设,夯实基础

三是工作制度科学完善。制定实施多个内部规章制度。包括业务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制度、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工作纪律和廉政建设制度等,做到了劳动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是加强队伍素质建设。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积极开展读书读报活动,提高监察员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培训班,全面提高监察员业务素质。定期对监察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年审与执法程序、劳动保障监察知识等业务培训,增强监察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和执法办案能力。建立竞职上岗制度,通过严格考试、考核,选拔一批素质高、作风硬、能力强的监察员担任主办监察员,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四、多措并举,严格执法

当前劳动用工形势错综复杂,特别是建筑领域存在用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招用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工人、不参加社会保险、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等问题,严重侵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规范建筑领域劳动用工行为,我市多措并举,严格执法,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突出法律宣传,不断增强民工维权意识。一是采取上街宣传、走乡入企等方式向群众大张旗鼓的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通过开办培训班等方式,组织企业负责人和广大从业者进行公共基础和就业知识的培训,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劳动者的整体素质,营造了良好的就业维权氛围;三是为方便社会各界人士咨询、投诉,专门设立了投诉、咨询电话,在**电视台、**电台、《**日报》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且开辟专栏,对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规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提高了广大劳动者的维权意识。

突出日常巡查,加强工资支付常态监管。每到一个单位,都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在查处问题的同时,积极帮助用人单位完善相关手续。一是督促用人单位完善劳动用工、就业准入、社会保险等手续;二是向用人单位特别是施工企业负责人讲解工资支付流程。教育和引导施工企业不能将工资发放给“小包工头”或班组带班人员,工资发放时,应有农民工本人签字或按手印,同时要求施工企业将工资表至少保存2年以上。三是督促用人单位建立身份核查登记制度,对所招用的人员进行认真身份核查登记,并妥善保管,以备后查。四是建立守法诚信档案。对日常检查用人单位的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台帐记录,并输入微机,实行分类管理。

劳动监察案件情况说明范文 第二十二篇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劳动保障政策法规为总抓手,通过实施劳动保障“一体执法”,全面整合执法资源,提高劳动保障执法效能,集中力量解决劳动保障领域的主要矛盾和问题,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健康发展。

二、一体执法计划安排

XX年工作计划共安排四项执法检查:

(一)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检查时间:XX年1月1日至2月28日,XX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

(二)劳动保障一体执法综合检查。检查时间:XX年2月20日至8月31日。

(三)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检查时间:XX年3月1日至3月31日。

(四)社会保险费征缴专项检查。检查时间:XX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三、一体执法检查的内容

(1)用人单位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履行和解除劳动合同情况,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情况和劳动合同三年行动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3)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情况及执行工资支付制度、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制度三项基本管理制度情况;

(4)用人单位参加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情况;

(5)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准入制度、执行职业资格培训制度情况;

(6)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7)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8)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

(9)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四、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一体执法计划的严肃性。劳动保障监察一体执法计划是根据国家、省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部署,围绕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中心任务制定的,各级xxx门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确保执法计划的严格实施,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或调整检查事项的,需由监察机构会同有关科室(单位)提出,报局长办公会同意后实施。

(二)加强对一体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劳动保障一体执法工作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代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具体行使劳动保障检查监督职权,凡涉及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检查活动,均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统一组织实施,有关科室单位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配合。各县区要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明确重点检查对象和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对由xxx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检查活动,要主动做好协调工作,建立联动机制,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做好执法检查活动。

(三)严格对劳动违法行为的处理处罚。对用人单位开展监察执法检查,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程序、监察管辖及监察员的职责、义务等进行。对执法中检查出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整改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对拒不执行劳动保障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决定的,要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公开曝光。

(四)高度重视和广泛开展信息采集工作。根据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信息化建设工作部署和“金保工程”总体要求,我市监察执法工作将统一实行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管理。为做好基础工作,在一体执法工作中,要注重用人单位信息采集和管理系统的推广。市及各县区要把信息采集作为提高执法效率,改进执法手段的重要举措,加强对劳动保障信息管理系统的宣传推广。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把管理系统的推广和用人单位的信息采集作为XX年执法工作的重要任务,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安排专人进行信息录入,确保年内启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用人单位人力资源信息数据采集数量能够支持管理系统的基本运行。

劳动监察案件情况说明范文 第二十三篇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本单位承担xx县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进城务工人员维权中心工作和劳动监察工作。

(二)解决全县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和进城务工人员维权工作。

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检查,依法处理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四)承办同级政府及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交办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

(五)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因劳资纠纷引起的职工集访、罢工等突发事件;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职责

二、20xx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劳动监察队是隶属于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编制5人,目前在职8人。

三、20xx年度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上年结转0万元, 20xx年度收入总计万元,支出总计万元。

四、20xx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万元,占100 %

五、20xx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万元,占 100 %;项目支出 0 万元,占 0 %。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xx年度决算万元,其中:“劳动保障监察”决算万元,行政运行决算万元。

2.“行政置业单位离退休”20xx年度决算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及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xx年度决算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xx年度决算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万元。

20xx年12月30日

劳动监察案件情况说明范文 第二十四篇

(一)农民工维权意识不强。农民工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不少人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由于农民工求职心切,在受雇用时不知道要与老板签订书面的合同,常常仅是以口头形式和老板约定相关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农民工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在法理上很难取得有利对待。

(二)建设单位(业主)、施工单位的资金链出现问题。20**年受银行信贷政策调整及国家限制购房政策的影响,部分建设单位和企业融资困难,流动性资金不足,直接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

(三)建筑工程项目层层转包、违法发包情况严重,个人承包者无能力支付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建筑工程应当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并要求企业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目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一般都是以包代管,将工程劳务发包给包工头,一个工程项目经过3-5次的转包普遍存在。由于包工头资金不充裕,承担风险的能力差,一旦出现包工头之间因结算存在争议或资金不及时到位,或者施工企业将工程款交给包工头,让包工头发放农民工工资,但包工头卷款逃跑工程等情形,都会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

(四)承包建设者为了扩张经营规模,承揽与自身管理能力不相适应的'工程。工程项目的拨款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而且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节点拨付工程款。建筑公司采取层层分包、转包的方式要求包工头垫款施工。在承建单位资金不充足的情况下,只能拖欠包工头的工程款,包工头又将风险转嫁到农民工身上,形成恶性欠薪的循环。

劳动监察案件情况说明范文 第二十五篇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颁布,是劳动保障法制建设迈出的重要一步,标志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下面是条例的详细内容。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2004年10月26日xxx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4年11月1日xxxxxx令第423号公布 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以下称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本条例。

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进行劳动保障监察,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 xxx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支持、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第四条 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监察执法条件的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中的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经过相应的考核或者考试录用。

劳动保障监察证件由xxx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制。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并配合劳动保障监察。

第七条 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应当注意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 劳动保障监察遵循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

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接受社会监督。

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劳动保障监察职责

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第十二条 劳动保障监察员依法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受法律保护。

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勤政廉洁,保守秘密。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劳动保障监察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有关机关检举、控告。

第三章 劳动保障监察的实施

第十三条 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查处理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案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劳动保障监察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管辖。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劳动保障监察的管辖制定具体办法。

第十四条 劳动保障监察以日常巡视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以及接受举报投诉等形式进行。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需要进行调查处理的,应当及时立案。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应当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和电话。

对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应急预案,迅速会同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有权采取下列调查、检查措施:

(一)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

(二)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

(三)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书;

(四)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相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

(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审计;

(六)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采取的其他调查、检查措施。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可以当场处理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

第十六条 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佩戴劳动保障监察标志、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件。

劳动保障监察员办理的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第十八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

(三)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

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十九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用人单位的陈述、申辩;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应当告知用人单位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二十条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赔偿发生争议的,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

对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事项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二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用人单位有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由有关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一)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

(二)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或者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的;

(三)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的;

(四)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夜班劳动或者延长其工作时间的;

(五)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少于90天的;

(六)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以及延长其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的;

(七)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

(八)未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的。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未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许可,从事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无照经营查处取缔的规定查处取缔。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xxx工会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一)阻挠劳动者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劳动者筹建工会的;

(二)无正当理由调动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的工作岗位,进行打击报复的;

(三)劳动者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工会工作人员因依法履行职责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

(二)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

(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

(四)打击报复举报人、投诉人的。

违反前款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劳动保障监察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 属于本条例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事项,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对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对无营业执照或者已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有劳动用工行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并及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取缔。

第三十四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其职责,依照本条例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第三十五条 劳动安全卫生的监督检查,由xxx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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