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停放车辆通告范文优选22篇

时间:2017-04-01 05:19:47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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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停放车辆通告范文 第一篇

为了适应公司发展需要,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其最大的潜能,对职工的就餐时间及相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正常就餐时间:

早饭:夏季:6:30′、冬季:7:00′;

晚饭:夏季:17:30′、冬季:17:00′;

午饭:11:30′,以下岗位人员就餐时间可适当调整为:11:15′∽12:15′。

1、精炼车间:精炼炉、煤气炉、叉车司机(三班二倒)

2、冶炼车间:熔炼炉、吹炼炉、备料、粉煤、浮选岗位人员、压风机房、制氧站、叉车司机

3、硫酸车间:岗位人员、风机房、尾气脱硫

4、电解车间:电调班、锅炉班、净液班

5、质检部:地磅、磨样、化验员

6、保卫部:在岗人员(管理人员、监控人员、消防人员除外)

二、相关规定

1、凡需提前或推迟就餐的人员必须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执行,其它人员不准以各种借口提前或推迟就餐。提前或推迟就餐的人员由所在部门领导通知办公室食堂负责人做好就餐的准备工作,确保职工正常就餐。

2、三八倒班人员就餐后须立即回到所在岗位,不准以任何借口在其它地方逗留。

3、确实因工作需要,推后就餐(不在正常就餐时间内的)人员,可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办公室食堂相关人员,做好就餐准备;对加班时间比较长、职工宿舍没有安排就住的,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办公室安排职工住宿或安排车辆送到家(莱州市区以内的人员)。加班费按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4、办公室合理安排值班人员,做好职工加班就餐的准备工作。

三、考核

1、凡不执行就餐时间规定的,视为违反劳动纪律,将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加班或不在11:15′-12:15′这一时间段就餐的人员,部门负责人不通知办公室食堂人员,视为不加班或正常就餐,因没有通知办公室食堂人员导致职工无法就餐,责任由所在部门负责人负责,由部门负责人自行解决职工就餐问题。通知到办公室食堂人员,而没有准备好职工就餐的,责任由办公室食堂负责人负责,出现第一次:扣罚50元,第二次:100元,第三次以上加倍处罚。

3、人力资源部将对职工就餐的时间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对于提前就餐的人员,部门负责人承担一定的责任,每出现一人次扣10元。

4、本规定与其它规定有冲突的地方,则按本规定执行,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备注:大修期间的就餐另行规定。

山东方泰循环金业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14日

禁止停放车辆通告范文 第二篇

禁止停车通告范文篇一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为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如期完成红色文化广场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从20xx年6月25日至2015年12月25日止,大操坪府右街全路段禁止停放各类车辆(包括板车)并严禁车辆通行,望各位车主积极配合自觉维护城市公共秩序。

xx县xx广场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日期:年6月25日

禁止停车通告范文篇二

根据xx新区管委会工作安排,决定对xx新区区域内道路进行提标整治及绿化品质提升,在施工期间禁止车辆停放。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路段:

二、施工时间:自4月19日至5月20日。

三、具体要求:施工期间车辆禁止在车行道及人行道区域内停放,过往车辆与行人需自觉遵守现场交通标志,服从现场人员管理,若有违反,将依法采取拖移等方式予以处理(特殊车辆除外)。

特此通告!

xx市xx新区管理委员会

x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五大队

xx市xx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XX年4月19日

禁止停车通告范文篇三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全县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增加,城区主要街道车流、人流增大。加之G569北仙高速公路工程车辆绕城通行,城区道路原施划的机动车停车泊位已严重影响了车辆和行人通行。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切实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通行环境,根据《xxx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和民勤县****会办公室《关于交办县十八届**一次会议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的通知》(民**常办发〔2016〕3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禁止在城区主干道路及相关路段停放车辆。具体通告如下:

一、原施划的县城东门大桥至东小什字路段、文化广场北口至新关什字(民勤职专)路段、东小什字至南关加油站什字路段停泊车位全部取消。城区四大街道及主干道路、非机动车道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二、民勤五中北侧丁字路口至西门桥头路段、民武公路东门大桥至南门新桥路段、民左公路东门大桥至城东工业园区纬5路交叉路口(畜产品交易市场路口)路段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三、西环西路、西环南路、县运管局什字至新世纪大桥路段、东门大桥至苏武镇政府路段禁止停放大中型货车及工程运输车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对违反通告的单位和个人,我局交警大队将根据《xxx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xx县公安局

年10月23日

禁止停车通告范文篇四

为维护xx新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车辆运行畅通,根据《xxx道路交通安全法》、《xxx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交通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朝阳新区所有道路两侧禁止大型货运车辆、工程机械车辆停放。以上车辆停放地点:原九师石油公司库区院内停车场(额敏县雅都酒店对面)。

二、为保障冬季机械清雪作业,清雪期间朝阳新区所有道路两侧禁止任何车辆停放。

三、凡违反以上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将车辆拖离现场,并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四、执行时间:20xx年12月5日开始执行。

望广大车主积极配合,严格遵守以上规定。

xx县公安局

二0xx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禁止停放车辆通告范文 第三篇

各位老师:

办公室是老们师学习工作的重要场所,也是学校形象最直接的窗口。优美整洁的办公室不但体现教师的文明形象,而且能舒畅大家的身心,提高工作效率。开学前,学校要求各办公室集中力量搞好卫生,日前,学校对各办公室环境进行了卫生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1、 优秀的办公室有:办5、办7、办8、办12、办16、办17

2、 存在问题:①、部分教师办公桌上物品过多,②、小会室里废旧物品没有及时清理,③、物品损坏没有时报修,④公共卫生打扫不彻底。

3、希望各办公室主任对照办公室管理要求,及时组织教师搞好整改,齐心协力抓好办公室卫生,力求精致、有品位。

办公室

20xx年8月30日

禁止停放车辆通告范文 第四篇

为维护九师朝阳新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车辆运行畅通,根据《xxx道路交通安全法》、《xxx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交通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朝阳新区所有道路两侧禁止大型货运车辆、工程机械车辆停放。以上车辆停放地点:原九师石油公司库区院内停车场(额敏县雅都酒店对面)。

二、为保障冬季机械清雪作业,清雪期间朝阳新区所有道路两侧禁止任何车辆停放。

三、凡违反以上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将车辆拖离现场,并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四、执行时间:20xx年12月5日开始执行。

望广大车主积极配合,严格遵守以上规定。

二0xx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禁止停放车辆通告范文 第五篇

尊敬的各位业主:

您好!

由于部分业主电动车随意停放、堵塞楼道,影响了其他业主的正常出行,导致业主们的不满情绪日增强烈,多次到我们物业服务中心投诉。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单元楼道是公共区域,同时也是消防与救护安全生命通道,一旦发生险情,车辆堵塞通道将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不得随意占用。

为此,服务中心多次发出通知,期间,也曾多次提示、张贴于停放在楼道的车辆上面,请停放于地下车库,勿停放在公共单元楼道,部分业主很支持和配合我们的工作。然而,目前仍有极少数业主(住户)将非机动车辆停在单元过道门口和非机动车出入口转弯处。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针对此情况,服务中心于近日开始,逐栋对乱停放车辆进行清理,请各位业主和住户见本通知后,主动将车辆停放于地下车库,将单元楼道内的消防生命通道发挥出其应有作用。如仍有乱停放者,将一律被清理至各栋单元门外。另:地下车库已安装有充电设施供业主电动车辆充电!

和谐、文明、美好的家园需要你、需要我、需要他共同来维护,请您支持、配合我们的工作!谢谢!

201x年x月x日

禁止停车通知范文二

XX物业通字20xx第〔20xx-XX〕号

各位业主及物业使用人:

为了美化小区公共环境,维护小区的正常停车秩序,XX物业服务中心将加强对非机动车辆的管理力度,对停在楼道内的非机动车辆进行清理。请勿将非机动车辆停放在公共区域,请您及时将非机动车俩停放到指定的车棚内。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物业服务中心电话:

XX物业服务中心

20xx年4月15日

禁止停车通知范文三

各部门、系部:

为加强教职工车辆和外来车辆的`统一管理,禁止车辆的无序停放,经学院研究决定,在校园内规划相应的车辆停放区域,同时在各停放点设置车辆停放提示标志。进入校园内的各种车辆,须按照统一指定的停车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请广大教职工遵照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小车停放位置

教学楼后停车位内,办公楼旁水泥路停车位内(原建筑工棚处),办公楼前、教学楼平台处禁止停车,校车按原停车位置停放。

二、摩托车停放位置

教学楼平台下,综合楼平台下,办公楼旁水泥路停车位内(原建筑工棚处),办公楼内禁止停放。

三、校园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及违章行为处罚办法

在校园内乱停车将做如下处理:

1、摩托车不按规定停放的,保安人员将登记车牌号码,对经教育不改者,将对摩托车上锁,并收开锁费元/次。

2、小车不按规定停放的,保安人员将登记违章车辆车牌号码,对经教育不改者,将对车辆上锁,并收开锁费元/次。

3、本办法自20xx年11月9日起执行。

禁止停放车辆通告范文 第六篇

为加强对本市三轮摩托车(含电动)及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管理,净化本市道路交通环境,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市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现就加强三轮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六环路以内禁止生产、销售三轮摩托车。凡在本市销售的电动三轮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并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销售,未经备案的禁止在本市范围内销售。未列入国家《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的三轮摩托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不核发牌证并禁止上道路行驶。购买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三轮摩托车,应当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领取牌照。

二、列入本市《 准予核发牌证的环保型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目录》 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六环路以内实行定点销售。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残疾人联合会本着方便残疾人购买以及有利于监督管理的原则,在城六区(东、西、朝、海、丰、石)共同确定定点销售单位。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定点销售单位应当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车人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并留存相关批准文件,便于追溯产品来源。

三、本市残疾人购置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xxx残疾人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xxx门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下肢残疾证明以及户籍所在地街乡(镇)残联出具的购车证明等实名购买。每名残疾人只限购买1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未列入本市《准予核发牌证的环保型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目录》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不核发牌证并禁止上道路行驶。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准予注册登记1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四、对在本市生产、销售上述车辆中的违法行为和非法拼装、擅自改装上述车辆的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各自职责予以处罚。

五、本市六环路(含)以内道路禁止正三轮摩托车行驶。

六、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三轮摩托车存在以下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

(一)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二)未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驾驶三轮摩托车,或者驾驶未悬挂号牌的三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

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三轮摩托车后,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不予注册登记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三轮摩托车,不予发还;(二)准予注册登记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三轮摩托车,当事人应当在30日内接受处罚并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的手续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方予发还;当事人在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车辆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

八、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本市暂停对三轮摩托车销售、修理经营项目的审批登记。

特此通告。

九月二十五日

禁止停放车辆通告范文 第七篇

尊敬的 幢 单元 业主:

您的车辆于 年 月 日停放于金地康城小区 位置,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停放,该行为已经违反下列行为中的:1、侵占、碾压公共绿化区域;□2、占用公共消防通道;□3、占用私有车库门前通道;□4、阻碍他人车辆行驶、停放;□5、未按划定车位停放。□根据《金地康城业主公约》相关条款规定,为了保障园区道路畅通,规范车辆停放秩序,避免邻里产生纠纷,金地康城物业服务中心现向您发出《违规停车通知单》。望您在收到通知后,及时将车辆停放至划定停车位内。对拒不整改的行为,物业服务中心将采取必要措施,以维护和保证多数业主利益。

特此通知!

xx物业服务中心

年 月 日

禁止停放车辆通告范文 第八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美好乡村建设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行村镇文明创建形象,根据《xxx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行村镇驻地部分路段机动车禁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机动车禁停路段

行村镇S202驻地段(邮政储蓄银行至行村粮所)和育行线(镇政府门前至医院路口),客运车辆请停放在昌阳街指定区域内。

二、对违法停车的行政处罚

根据《xxx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将由xxx门实施电子拍摄或拖移机动车,实施现场或非现场处罚。对人行道内违法停车的,将由xxx门实施电子拍摄或拖移机动车,数据上传到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理。

三、正式实施禁停的时间

自通告之日起至20xx年11月6日,行村镇人民政府和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强宣传、提示。从11月7日起,对仍违法停车的将由交警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通告

海阳市行村镇人民政府

海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11月4日

禁止停放车辆通告范文 第九篇

近年来,随着全县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加,城区部分主干道,尤其是人民路车辆拥堵严重,群众反映强烈。为改善人民路交通拥堵状况,营造畅通、安全的交通环境,配合第三届安徽省文明县城创建工作,依据《xxx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在人民路部分路段实行机动车禁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停路段:人民路中段(法华路口—天华路口),全长1250米。

二、禁停要求:在禁停路段(含邮政局路口环岛)机动车道上,取消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设立禁停标识。除公交车到站上下客、出租车在设定停靠点上下客外,其他各类车辆一律不得在该路段停车滞留,违者将由县交警部门依法处理。人民路沿线次干道将划定临时停车泊位,分流车辆停靠。

三、实施时间:上述措施自20xx年8月22日起正式实施。

太湖县公安局

八月一十九日

禁止停放车辆通告范文 第十篇

为加强对本市三轮摩托车(含电动)及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管理,净化本市道路交通环境,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市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现就加强三轮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六环路以内禁止生产、销售三轮摩托车。凡在本市销售的电动三轮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并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销售,未经备案的禁止在本市范围内销售。未列入国家《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的三轮摩托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不核发牌证并禁止上道路行驶。购买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三轮摩托车,应当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领取牌照。

二、列入本市《 准予核发牌证的环保型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目录》 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六环路以内实行定点销售。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残疾人联合会本着方便残疾人购买以及有利于监督管理的原则,在城六区(东、西、朝、海、丰、石)共同确定定点销售单位。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定点销售单位应当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车人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并留存相关批准文件,便于追溯产品来源。

三、本市残疾人购置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xxx残疾人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xxx门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下肢残疾证明以及户籍所在地街乡(镇)残联出具的购车证明等实名购买。每名残疾人只限购买1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未列入本市《准予核发牌证的环保型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目录》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不核发牌证并禁止上道路行驶。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准予注册登记1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四、对在本市生产、销售上述车辆中的违法行为和非法拼装、擅自改装上述车辆的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各自职责予以处罚。

五、本市六环路(含)以内道路禁止正三轮摩托车行驶。

六、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三轮摩托车存在以下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

(一)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二)未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驾驶三轮摩托车,或者驾驶未悬挂号牌的三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

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三轮摩托车后,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不予注册登记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三轮摩托车,不予发还;(二)准予注册登记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三轮摩托车,当事人应当在30日内接受处罚并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的手续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方予发还;当事人在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车辆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

八、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本市暂停对三轮摩托车销售、修理经营项目的审批登记。

特此通告。

九月二十五日

禁止停放车辆通告范文 第十一篇

为进一步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强化日常的监督管理,规范市民日常的环境卫生行为;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围绕“畅通、靓丽、文明、和谐”的城市管理目标。城管大队现就沿街门前的包保责任和日常的监督管理要求,通告如下:

一、中心城区西大街、东大街、蒲阳大道、古城大道、粮贸街、解放街南段、建设街、汉宜大道、体育场路、广场大道、城南大道、王桥路等道路,明令禁止出店占道和流动经营。放开工农路、书院街、市场路、城南街、闵家巷、保健巷、百子庵、光明街、碾屋二巷等几条小街小巷,摊点摊群划线归群、定时定点,规范经营。

二、沿街单位门店居户,不准将商品、广告牌、炉灶、桌椅摆放吊挂在门外;不准将杂物、闲置物和废弃物堆放在户外。三、沿街单位门店居户,门前应自备垃圾桶和清扫工具,室外的垃圾做到随有随扫。室内室外的垃圾清扫后必须倒入垃圾桶内,待环卫保洁人员到来后将垃圾倒入环卫工人的保洁车内,无论何时,严禁向街面倾倒垃圾。四、临街的门窗、墙壁要保持清洁卫生。门前至路牙石段的人行道要确保无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片、菜叶等废弃物。

五、所有门店,不准向外倾倒洗衣水、淘米水、洗锅水、洗菜水等废污水。餐饮门店禁止在店外宰杀鸡鸭,择菜剖鱼。六、临街不准扯绳晒衣及在树上挂拖把、衣物等;不准随意搭设遮阳篷、广告牌;禁止在门前随意搭建构筑物、乱扯遮阳篷、乱贴乱画。七、沿街单位门店门前的自行车、摩托车应定点停靠,摆放有序。对违反上述规定和损坏门前各类设施的行为,城管大队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0xx年七月二十日

禁止停放车辆通告范文 第十二篇

新天地小区全体业主:

目前,小区内4栋1号电梯,7栋3号电梯因故障停运,经电梯维护方检修,需更换部分零部件及设备。

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启动维修基金并扣除相应检修费用即可。但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开发商并未缴纳小区维修基金致相关监管账户,导致无资金可落实,无法及时恢复电梯运行,给业主生活出行造成极大不便。

本着对业主负责的出发点,经业主委员会与新天地佳惠物业公司先后多次的沟通与协商,基于资金及可用电梯基数量,新天地佳惠物业公司已同意先行垫资修复4栋1号电梯,并将于近期检修后恢复使用。

另一方面,7栋3号电梯的资金落实仍有待商榷,业主委员会也将持续关注。

特此通告。

新天地城市广场业主委员会

年月日

禁止停放车辆通告范文 第十三篇

关于严厉打击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

通 告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种机动车大量增加,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尤其是酒后驾驶、醉酒驾驶等屡有发生。仅今年以来,我县就发生多起因酒驾、醉驾致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严重影响全县道路交通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此,经县委政法委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开展严厉打击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特通告如下:

一、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机动车驾驶人要充分认识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对社会带来的巨大危害,对家庭所造成的重大损失。本着对社会、对家庭、对个人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避免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驾驶机动车不随意变道、不随意停车、系好安全带、不闯红灯等。电动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也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通行时要注意观察,遵守信号灯、不随意横穿公路,确保安全通行。

二、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区域是县城区、城乡结合部、国道、省道、县乡道路。公安机关将在主要路口设卡定点进行检查,也将在主要道路、饭店附近流动检查。

三、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查处酒后驾驶、醉酒驾驶和超员、超速、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根据《xxx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及《xxx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交通违法行为人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根据道交法第91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对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分别处200元罚款、记12分;

(三)对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以200元罚款、记12分;

(四)对上道路行驶的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处200元罚款、记12分;

(五)对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的、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的,分别处以20xx元罚款、记12分、15日以下拘留;

(六)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处以20xx元罚款,记12分,扣车,收缴使用的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

四、县委政法委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协调调度。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工作中要协调联动,依照职责严格依法办案。对构成犯罪的案件,必要时法、检机关可提前介入。整治交通秩序、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以公安机关为主。执法人员要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按程序办案,及时固定证据,提高办案效率,坚决杜绝徇私枉法,一经发现,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道路交通安全与家庭幸福、社会稳定息息相关,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配合政法机关的专项治理,互相提醒,互相监督,形成全社会人人参与,共同抵制陋习,共创安全、和谐道路交通秩序的浓厚氛围。

xxx望都县委政法委 望都县人民法院

望都县人民检察院 望都县公安局

禁止停放车辆通告范文 第十四篇

各单位:

20xx年,市分行机关各部门及全体员工紧密围绕党委提出的“上总量、求质量、调结构、创机制、强管理、增效益,把发展作为硬道理”的工作思路,坚持以“存款要上新台阶、清收管理要有新突破、经营效益要有大提升、机制改革要有新举措、内部管理要规范”为重点,牢固树立机关为基层服务的思想,认真组织并积极参与全行“服务营销年”、“迎新春优质服务竞赛”、“保险代理业务集中营销竞赛”等活动,狠抓部门包县和激励考核等重点措施的落实,不断加大对全行各项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恪尽职守,勤勉敬业,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充分发挥了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和直接经营等职能作用,为全行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促进机关工作再上新台阶,经业绩考核和民主评选推荐,党委研究决定,对公司业务部等X个先进单位和等62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继续努力,为全市农行的改革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同时,号召市分行机关各部室及全体员工,要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求真务实,争创先进,努力开创市分行机关工作新局面。

x年xx月xx日

禁止停放车辆通告范文 第十五篇

XX公司:

截止201X年XX月XX日为止,贵司尚有¥X元(人民币X拾X万X仟X佰X拾元X角X分)的商品货款已过应付期限而未予支付,请贵司秉承诚信至上的原则清偿所欠货款。 贵司停止付货款的行为,现已造成我司资金周转困难以及资金利益的损失。望贵司,在收到本催款公函后的X个工作日内清偿所欠货款。若超过前述宽限期未予支付的,我司将立即停止向贵司供应XX品牌系列商品,并保留采取协商以外的具有强制性质的措施,以消除我司货款所面临的资金风险及利益损失。 我司在此特别函告:在贵司清偿前述货款前,停止供应商品而造成的损失由贵司自行承担,并且我司不承担因而产生的缺货违约责任,敬请贵司谅解。

特此函告

X公司

二零一X年XX月XX日

禁止停放车辆通告范文 第十六篇

关于贯彻全市“创卫”精神,共同搞好小区公共环境卫生的通告

湘江小区各业户: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创卫”工作精神,以椐山东省物业服务公共绿化、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和德州市关于“创卫”工作的要求,结合小区管理实际,为更好地给小区创造一个舒适的居住环境,特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各业户要提高对创卫工作的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让每个人都参与到创卫工作和小区环境的改善维护中。增强全民的卫生意识、城市意识和大局意识。做到创卫工作人人有责,共同维护小区卫生环境。2、各业户要搞好个人卫生和家庭住所卫生。穿着干净整洁,定期清扫门窗和防盗窗,不在窗外乱拉、乱挂不整洁衣物,保持楼体整洁卫生。3、自觉维护楼道的卫生。不得在楼道内吐痰、乱划、乱仍烟头废纸,更不得在楼道内堆积杂物。保持楼道走廊干净、整洁,上下畅通,保结人员定期擦洗楼道、窗户、扶手。给本单元住户创造一个良好地走廊环境。4、自觉维护楼外公共区域环境卫生。保持公共区域环境整洁卫生美观,不得出现在楼前后乱停车辆、乱放杂物和乱摆乱卖以及有损公共环境的现象。公共区域空闲要有物业服务部门统一规划安排绿化种植管理,各业户不得私自乱挖、乱建、乱种。5、各业户生活垃圾要及时放到垃圾箱里,不得丢在箱体周围,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确实使垃圾箱箱周围无垃圾、无堆积物、无积水、无异味。6、切实加强领导管理。创卫办要求各业户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要限期整改,在公共空闲区域挖坑的要填平、乱建乱拉的要拆除、私自种植花草树木的要移走。

希望各业户积极配合湘江物业办公室

20xx年3月29日

禁止停放车辆通告范文 第十七篇

尊敬的各位业主:

您好!

由于部分业主电动车随意停放、堵塞楼道,影响了其他业主的正常出行,导致业主们的不满情绪日增强烈,多次到我们物业服务中心投诉。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单元楼道是公共区域,同时也是消防与救护安全生命通道,一旦发生险情,车辆堵塞通道将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不得随意占用。

为此,服务中心多次发出通知,期间,也曾多次提示、张贴于停放在楼道的车辆上面,请停放于地下车库,勿停放在公共单元楼道,部分业主很支持和配合我们的工作。然而,目前仍有极少数业主(住户)将非机动车辆停在单元过道门口和非机动车出入口转弯处。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针对此情况,服务中心于近日开始,逐栋对乱停放车辆进行清理,请各位业主和住户见本通知后,主动将车辆停放于地下车库,将单元楼道内的消防生命通道发挥出其应有作用。如仍有乱停放者,将一律被清理至各栋单元门外。另:地下车库已安装有充电设施供业主电动车辆充电!

和谐、文明、美好的家园需要你、需要我、需要他共同来维护,请您支持、配合我们的工作!谢谢!

201x年x月x日

禁止停放车辆通告范文 第十八篇

根据xx新区管委会工作安排,决定对xx新区区域内道路进行提标整治及绿化品质提升,在施工期间禁止车辆停放。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路段:五四大街、西关大街、通海路、海晏路、桃李路。

二、施工时间:自4月19日至5月20日。

三、具体要求:施工期间车辆禁止在车行道及人行道区域内停放,过往车辆与行人需自觉遵守现场交通标志,服从现场人员管理,若有违反,将依法采取拖移等方式予以处理(特殊车辆除外)。

特此通告!

西宁市xx新区管理委员会

西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五大队

西宁市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xx年4月19日

禁止停放车辆通告范文 第十九篇

关于禁止停车的公告范文一

关于塔城市城区部分道路禁止停车公告

各位市民、车主及驾驶员:

为认真贯彻落实地委、市委扩大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塔城市各类机动车的日益增长,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频发,给各族市民出行带来了潜在的安全隐患。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维护好各族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xxx道路交通安全法》和xxx《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xxx第150号令)的相关规定。现将塔城市城区部分道路禁

止停车公告如下:

一、公告时间:2016年6月25日至30日。

二、设立禁止停车交通标志地点:

(1)二公园(小木屋)处东西两条道路全线禁止停车。

(2)建新街两侧全线禁止停车(包括建新北街、建新南街)禁止停车。

(3)左公路至中铁九局道路两侧全线禁止停车。

(4)闻琴路两侧全线禁止停车。

(5)广场街东侧全线禁止停车。

(6)广场街泰和巷北侧全线禁止停车。

(7)杜别克街两侧全线禁止停车。

(8)花园街两侧全线禁止停车。

(9)巴克图163团路口至地区技工学校门前处,道路两侧全线禁止停车。

(10)生产街南街(东侧)禁止停车。

(11)饮马巷西侧全线禁止停车。

请广大市民、车主及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特此公告

塔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6年6月24日

关于禁止停车的公告范文二

关于缙云西站180平台禁止停车的公告

为了维护缙云西站及其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依照《xxx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6年10月1日开始,缙云县西站180平台禁止车辆停放(公交车、出租车除外),违者交警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并相互转告,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缙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6年9月26日

关于禁止停车的公告范文三

关于部分路段禁止停车的公告

为改善城区交通环境,规范旅游景区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广大交通参与者通行权益,根据《xxx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三十九条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郢中城区沿湖路西起铁路立交桥、东至显陵景区全段禁止停放机动车辆。

二、龙山大道显陵游客接待中心停车场西入口两侧200米路段禁止机动车停放。

三、校场路南起职高红绿灯、北至龙山大道三岔路口道路两侧及非机动车道内禁止机动车停放(划有停车泊位的除外)。

四、上述路段违法停车的,除拖离现场外,一律依法予以处罚。

钟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禁止停放车辆通告范文 第二十篇

为进一步加强县城交通秩序管理确保交通安全、有序、文明、畅通,创文明县城,迎接我县第三届“中国木制玩具节”,依据《xxx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特对城镇车辆停放作相应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xx年10月15日起,县城内货运车辆以及夜间停放县城其他道路上机动车车辆一律停放在城东大道南端停车场及城东象山停车场,出租车一律停放在城东大道涌金花苑出租车停放点。

二、准许驶入县城机动车辆需要停车时,应当在指定停车泊位停放,禁止在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场以外的道路上停放机动车辆。禁止三轮货运摩托车在城区道路停车候货。

三、摩托车、电动车及其他非机动车辆应当在城区道路两侧人行道上指定的地点有序整齐停放,车头统一朝向路中,在未设停放地点停放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禁止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上停放上述车辆。

四、机动车车辆停放在临时停车泊位时,应当在一组二个泊位中先停放前一个泊位,前位有车停放再停放后一个泊位,依次停泊;必须在顺向泊位框线内靠右停放,不得超出停车泊位线。

五、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交通管理人员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六、机动车违反车辆停放规定,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依法将该机动车辆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七、机动车辆逆向停车的,按逆向行驶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八、机动车车停放时骑、跨、压临时停车泊位框线的,交通管理人员应当进行劝导,指导其规范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交通管理人员劝导,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依照第六条、第七条规定进行处罚。

九、非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或在未设停放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处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十、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本通告的规定,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特此通告

xx年xx月xx日

禁止停放车辆通告范文 第二十一篇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各勘察设计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xxx《关于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更换新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市函[20xx]331号)文件,我厅自20xx年8月开展了全省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换证工作,现已全面结束。截止20xx年7月31日,485家企业换发了新版工程设计资质证书,140家企业未换发新版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旧版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自20xx年4月1日起自行失效,未换证的工程设计企业需重新申请资质核准,不得持原有证书从事工程设计业务,并应于20xx年8月31 日前将旧版证书正副本交回我厅统一销毁,特此通告。

八月六日

禁止停放车辆通告范文 第二十二篇

为维护九师朝阳新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车辆运行畅通,根据《xxx道路交通安全法》、《xxx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交通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朝阳新区所有道路两侧禁止大型货运车辆、工程机械车辆停放。以上车辆停放地点:原九师石油公司库区院内停车场(额敏县雅都酒店对面)。

二、为保障冬季机械清雪作业,清雪期间朝阳新区所有道路两侧禁止任何车辆停放。

三、凡违反以上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将车辆拖离现场,并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四、执行时间:20xx年12月5日开始执行。

望广大车主积极配合,严格遵守以上规定。

二0xx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禁止停放车辆通告范文优选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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