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损坏律师函范文 第一篇
XXX有限公司:
北京市XXX师事务所接受北京XXX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XX律师就贵公司拖欠合同款项事宜,出具本律师函。
根据我委托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查明如下事实:X年X月X日贵方与委托人购销合同,约定向委托人购买XX,总价款XXXX元,约定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贵公司在收到等额发票及付款通知书后向委托人支付合同总额的50%作为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三日内付清全部货款总额;合同还约定由委托人完成XX系统的安装和调试,并签订了承揽合同,合同约定总价款为XXXX元,由贵公司分四次付清,在调试验收合格十日内须支付完95%的工程款。后委托人按时交付太阳能设备,并完成安装和调试,经贵公司相关负责人验收合格,贵公司本应按时支付全部约定款项,但至今仍拖欠XXX元不予支付,且多次催要未果。
上述事实表明:我委托人与贵公司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购销合同和承揽合同,双方应当依据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义务;而贵公司拖欠合同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xxx合同法》第107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据此,贵单位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立即支付合同款项 元(大写: );
2、按照合同约定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额千分之三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共计 元(大写: )
据我委托人陈述,仍然愿意与贵单位友好解决此事,敬请贵单位接收此函告后,及时支付欠款,避免双方诉讼之累。
本律师函以传真(快递)形式送达。
特此致函!
北京市XXX律师事务所
物品损坏律师函范文 第二篇
________先生:
________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______女士的委托,就您与______女士关于离婚经济补偿一事,致函如下:
一、您有法律义务支付______女士人民币五万元整。
20____年____月____日,您与________女士自愿签署离婚协议,并到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中约定:
“共同财产归____所有,____补偿财产折价款壹拾伍万元,其中壹拾万元离婚当天支付清。剩余伍万元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
离婚协议是您与______女士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且你们据此办理了离婚,因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你们双方都有遵守离婚协议约定的法律义务。
而且按照离婚协议约定,您当天还给______女士出具了相应的欠条,欠条上如是写道:
“今因离婚分手,补偿给______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现约定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还给______,以前我与______所有的财产和债务与她无关。”
欠条中有您署名“____”,并且您还签署了日期即“20____年____月____日”。
这样一来,您对______女士财产折价的补偿就变成您对张女士的.欠款,还款日期是20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综上,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和欠条表达的内容,您有义务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女士人民币五万元。
二、本律师事务所的代理意见
王先生,前已述及,您有义务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张女士人民币五万元整,这是您与张女士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就离婚事宜的约定,也可以说是您对张女士的承诺,但这不是随随便便的承诺,而是上升到法律层面的、受法律制约和保障的承诺。
回顾您与张女士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登记结婚之初,你们根本没有什么财产,婚后你们家在云南耿马县成立了陈氏兄弟食品有限公司,张女士与你们一家并肩奋斗,这个公司也不负你们的汗水,日后给你们带来了丰厚的利润。公司成立之初,张女士付出了许多辛劳,这个想您也定然看在了眼里,协议离婚时您主动提出财产折价补偿张女士人民币十五万元,这件事让张女士至今心存感激,这份感激绝不是单纯经济利益所能囊括的,她更感激您对她付出的肯定和认可。协议离婚时,你们结婚已经长达六年有余,这期间任一方的劳动所得以及其他收入都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有分割的权利,且不说六年来张女士对家财积累的功不可没,就是她仅是一个厨房妻子,她也有要求分割的法定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说,这十五万元是她应该得到的。
你们的婚姻走至半途,谈不上成功,现在双方都各自有了新的归宿和生活。失败的婚姻可能双方都会为此受些伤害,但既已分手,就不要再刻意计较谁是谁非,更不要对另一方耿耿于怀。对有限的生命来说,人生就是一个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你们曾经给过对方以欢乐,也曾经有过温馨的生活。当离婚之痛与日散远,蓦然回首,会不会想到可能更是由于自己的过错才导致最终夫妻分离呢?时间如逝水,往日不可追,感怀昔日、尊重对方最好的方式唯一可行的就是主动履行当初的承诺。
王先生,20____年____月____日即您支付张女士人民币五万元的日子已屈指可数,不知您在百忙中是否还记得。据说,您作生意很得法,经济上很有实力,屈屈五万对您来说不足挂齿,而张女士目前经济上陷入困境,生活上急需这笔钱救急。因此,如期支付张女士这笔钱无异于对她莫大的支持和相助。据说,您是个明事理、重承诺的个性,因此,无论广东泰旭律师事务所,还是李女士本人,都认为完全没有必要诉诸法律和法院来索要这五万元,虽然在铁的证据面前,诉讼的方法是一步到位、形之有效的最好和最终的手段;我们所以选择以律师函的形式提前提醒您,就是我们相信您的为人,深信您会如期自觉地履行这个约定。
至此,广东泰旭律师事务所和张女士静候您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汇款过来的佳音!
____律师事务所,____律师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____律师事务所地址:____________
____律师电话号码:____________
物品损坏律师函范文 第三篇
律师函可以分为首部、正文和尾部三大组成部分。
一、律师函的首部
律师函的首部一般由三个部分组成:具体包括标题、函号和送达对象。
1. 标题
一个完整、规范的律师函标题一般由三部分组成:发函律师事务所的全称,律师函的主旨及律师函字样组成。这三个部分可以分三行显示,不要放在一行里面显示,否则显得标题太长,主旨不能突出,也显得不够美观。如,上海某某律师事务所,关于A公司立即支付工程款,返还保证金的,律师函。
实务中律师函的标题大多数都很简单,只有“律师函”三个字。这样的表述方式,不具体、不明确、不专业。标题的最基本要求就是能够表达律师函的主旨,要让阅读者通过标题就能够清楚的知道发函人想要收函人干什么。
2. 函号
律师函函号的基本结构为:(年号)+发函律师事务所所在行政区划简称+发函律师事务所简称+法律文书的性质即律师函的简称+字第xx号。如,(201x)沪x律函字第xx号。关于第xx号一般有两种表达方式:1.按照律师事务所或发函律师的总发函的份数来编写。如,本年度的第50封律师函就可以表述成第50号。2.按照发函的日期来编写。如,201x年1月4日发的函可以表述成第201x0104号。这种表达方式的问题就是如果同一天发了多封律师函,就不太好管理了,而且律师函的最后落款本身就有成函时间。根据自己习惯选择方便的。
实务中很多律师起草的律师函根本没有函号的,或因根本不知道有这东西,或知道有函号,但不知道怎么编写函号。律师函没有函号,1.显得不专业。有函号给人感觉,好像像那么回事,能显示专业精神。2.也不便于文书管理。有函号查阅、管理起来很方便。
3. 送达对象
送达对象即接受律师函的机关、单位或个人等主体。为了表示对送达对象的尊重,送达对象要用全称,不可省略或用不规范的简称。当送达对象为个人时需在姓名后加先生或女士等尊称。
在送达对象中有一个需要注意的事项,即到底向哪个主体送达律师函?如果在律师函中涉及到其他当事人的可以进一步加强律师函的威力。每个主体都可能有上级或类似的主管单位等能给他施压的单位或个人。分公司有总公司,子公司有母公司,挂靠单位有被挂靠单位,雇员有雇主等等不一而足。我们可以通过同时给这些主体发函来给对方施压从而使自己取得优势。当对方是大型组织和政府机构等时这种方法的尤为有效。在给法人等组织发送律师函时要同时抄送给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主管领导。如,致:某某公司,并某某先生/女生。这样做通常都能刺激起对方做出有利于你的反映和回复。
二、律师函的正文
律师函的正文一般由四个部分组成:具体包括委托声明、事实简述、法律评论和律师意见。
1. 委托声明
委托声明由委托来源及委托事项两部分组成。委托声明主要是向送达对象表明律师向其出具律师函的合法授权来源,以及委托人的委托事项,即委托人想让送达对象做什么或不做什么。
实务中有些律师函直接以律师本人受委托名义向送达对象发函,根本没把律师事务所放在眼里,因为他在委托声明中压根没提到所执业的律师事务所。这样的表述是不符合律师执业规范中要求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的要求的。委托声明的规范表述应该为:xx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法接受xx(以下简称“xx”)的委托,特指派本所xx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就xx事宜出具本律师函。或者根据个人的表达习惯,把委托事项放在前面表述。
2. 事实简述
一封好的律师函应该在委托人提交的材料及委托人陈述的基础上,通过有组织、有逻辑性对案件事实进行叙述,使送达对象相信你列举事实的合理性及真实性,并迫使其做出对自己有利的行为。
事实简述部分有以下几点注意事项:
简明扼要
律师函在对事实部分进行叙述时不需要向法律意见书那样详备,只需要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材料,简明扼要的将事实与双方争议的焦点总结出来即可。法律意见书是律师在充分的资料准备及法律研究的基础上做出的,而律师在出具律师函时很多时候对案件的事实及证据的掌握并不充分。律师函更多承担的是宣示功能而非分析功能,律师函只是打前站用的,后
面还有一系列组合动作,不宜详述,言多必失。以“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及陈述”这样的字句开头
xxx湖都知道当事人给律师的信息很多时候都是经过过滤的,当事人经常告诉律师那些他们想让律师知道或自认为律师可能想知道的信息。很多时候他们并不说出全部事实,特别是那些他们认为可能是对自己不利的事实。这样做是危险和愚蠢的,你花钱请的律师是来维护你的利益的,只有在充分了解事实的基础上才能制定出可行的方案来更好的维护你的利益。
如果你只是在听取了一方面事实而且还是经过加工的事实后就认为自己已经了解了全部事实而做出决定是非常危险的。为了规避风险,你得给自己留有回旋的余地,以免你的委托人所讲述的事实不是完全准确的,所以在列举事实的段落前可以这样开头: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及陈述。
强调有利事实,最小化不利事实
出具律师函一方的好处就是可以组织对你的委托人有利的事实。如果事实对你的委托人有利,那就强调事实;如果法律对你的委托人有利,那就强调法律;如果情理对你的委托人有利,那就强调情理,总之不管优势是什么,都要在你的律师函中对它们予以强调和渲染。在强调有利事实的同时,要最小化不利事实。你的目的就是要尽可能让对方相信你的委托人是没有弱点的。
在事实简述部分有一点需要提醒注意的,就是关于默认声明。
有些律师函在事实陈述的结尾还会加上一个默认声明:如,如果我们在最后期限前还没有收到您的书面回复,我们就假使与我们的委托人有关的事实都是准确和完整的。或简单的表述成:对律师函的内容有异议,请在最后期限前书面告知我方,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这样的表述单从法律上分析是有问题的,沉默作为意思表示,只有在法律有明确规定或当事人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否则不能作为意思表示。简单说就是,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和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即使对方在最后期限之前没有回复也不构成对事实的认可。那默认声明是不是就不需要了呢?答案是否定的。默认声明是有它的实际效果的,可以给对方施加以压力,逼迫对方做出回复。
3. 法律评论
法律评论由法律引用(包括合同条款的引用)和法律分析两部分组成。在上一部分对事实进行简述之后,就得以事实为依据对对方的违约或违法行为进行法律评论。法律引用(包括合同条款的引用)是为了说明对方的违法或违约行为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或合同条款约定的。法律分析就是通过对法律或合同条款的引用说明对方的行为是违法或违约的。为了增强律师函的说服力,最好的方法当然是拿法律来说事了,依法服人。明确指出对方行为违法或违约的地方,再加上律师的法律分析,这样就更能使对方相信你的主张是可信的,是站得住脚的。
4. 律师意见
律师意见由需要送达对象做什么及不这样做的后果两部分组成。这部分就是“合法恐吓部分”。通过对对方需要承担责任的事实原因和法律原因分析之后,下面就得明确提出我方的具体要求了。这一部分是律师以专业语气告知对方,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事项,否则承担不利后果。
律师意见部分有以下几点注意事项:
不要把话说满了
律师意见部分是整个律师函的高潮,要特别注意这部分“威胁性”的内容必须留有余地,不能把话给说满了,在用词的时候一定要为双方和解留下空间。不要过度丑化对方,这样只能使双方关系恶化,指出对方的不当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或违约就可以了,不要把对方说的跟王八蛋似的。在实务中有些律师函用语非常强硬,你看了就烦,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一封律师函吗,大不了打官司。
为行动确立时间表
你发律师函的目的就是要求对方在一定得期限内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所以你得为对方的行动确定时间表,并给出行动的最后期限。最后期限能促使人采取行动,随着最后期限的到来,压力会越来越大,必须做出决定,采取行动。
这里有一点需要提醒注意的,就是给出的最后期限一定要短。比如,当你起草一封涉及合同违约的律师函时,建议违约方必须在xx日内承担违约责任,不然将予以起诉。你给出的最后期限一般不要超过10天,否则就没有效果了。你给予对方过多的时间将会减损最后期限的威力。时间带来压力,只有短时间才能造成紧迫感,这就是最后期限一定要短的原因。
警告如果不采取行动将要实施制裁
为了达到最大的效果,你应该在最后期限上加上制裁。如果对方不遵守最后期限,你要坚定你的立场让制裁予以执行。特别是在向非律师发送律师函时,除非你明确指出将要实施某种制裁出,否则对方可能根本就不知道不采取行动的后果会是怎样的。
制裁部分要达到最好的效果就得全方位、多角度的表达,包括法律责任角度、商业利益角度、商业信用角度等等。如,可以向对方明示:如果我们不能在最后期限内得到您的回复,我们将以适当的法律程序解决此问题。一旦提起诉讼你方将因此遭受损失,不但需要支付本应支付的费用,还需要承担违约金、诉讼费,商业信誉也将受损,甚至还需要承担律师费等。一旦对方意识到如果不能按照你的要求行动,将会遭受更大的损失时,就会采取更为积极的行动。
律师函正文最后不要忘记另起一段写上“特此函告!”。
四、律师函的尾部
律师函的尾部一般由四个部分组成:具体包括律师函的寄送方式、附件、落款和联系方式。
1. 寄送方式
律师函的寄送方式就是在律师函中明确表明这封律师函是以何种方式寄送的。律师函最好用邮局特快专递的方式寄送。这样能确保对方能收到律师函,万一对方否认收到了律师函,还可以让邮局出具对方已经签收的证明。通过EMS寄送能增强律师函的正式性及紧迫性,还能更好的保存证据。如果你知道对方的传真或邮箱,还可以同时以传真和邮箱的方式发送。律师函的寄送方式的规范表述,如,本律师函以特快专递及传真(注明送达对象的传真号码及收件人)的方式送达。或本律师函以特快专递及电子邮件(注明送达对象的邮箱号及收件人)的方式送达。
2. 附件
律师函的附件一般包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法条、判决书等。授权委托书用以证明发函律师和委托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说明你发送律师函的合法性。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用以证明律师函事实部分的叙述为真,并且有相关证据予以证明。法条用以证明律师函提出的要求完全是有法律依据的。判决书用以证明对方这种违约或违法行为,我方的主张已经有相关的判例予以支持,从而迫使对方按照我方的要求去做。当然具体附件需要提供那些材料,还要看委托事项的具体情况。实务中很多律师函只有一份律师函,并没有任何附件,这样做很不专业。
3. 落款
律师函的落款具体包括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发函律师姓名(实习律师、律师助理等均不得署名)和成函时间。在律师函的落款处要加盖律师事务所的公章,证明律师发函的合法性。发函律师的姓名要有印刷体和手写体(或加盖发函律师的私章)两种。有些律师的字迹非常潦草,所以需要印刷体予以确认。成函时间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注意将“零”写为“○”,而不是英文字母“o”或者阿拉伯数字“0”。实务中很多律师的律师函为图方便多用阿拉伯数字,很不规范。
4. 联系方式
律师函的联系方式包括发函律师的联系方式及委托人的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一般包括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发函律师的姓名、电话号码、邮箱、传真号码、联系地址和邮编等。这样方便对方可以有多种方式和我方取得联系。
实务中也有只写发函律师联系方式的,这样对方就可以直接跟律师沟通,律师再把沟通的情况及时反馈给委托人,这样律师的工作就有形化了。如果对方直接跟委托人联系,律师还得从委托人那获得信息,那就比较被动了。还有些委托人认为既然已经委托律师了就直接和律师联系就可以了,也怕自己说出对其不利的话。
物品损坏律师函范文 第四篇
一、律师函的定义
律师函写作是基本的律师业务,更是文书写作基本功之一。律师函多用于提醒对方及时履行合同、警告违约后果等情况,往往属于诉讼的前夜警告,好的律师函言简意赅,一语中的,言辞强硬之余不失灵活,往往能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目的。
律师函是指律师(包括公司律师、公职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或者(其他形式的授权)就有关事实或法律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以解释说明、调查取证、通知催告、请求制止,进而达到一定预期的法律效果满足委托人诉求而由律师根据事实和法律出具、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名义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
二、律师函的作用
1、调查求证
律师在日常业务中,经常出现当事人准备起诉却证据不足的情况。这些情况,有些可以通过发律师函来解决。如发函告诉对方如对帐目有异议,在10日内书面通知原告或者代理人。对方没有提出异议。但对管辖权提出了异议。最后,在开庭之前,被告对帐目没有提出异议,案件得以调解。被告直接向原告开具了一张20万元的现金支票。
问题是,对方提出书面异议的期限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以及如何证明对方收到了律师函。书面异议的期限可以从合同的角度来理解和主张。可是逾期是否视为承认有不同的理解。 对方是否收到了律师函,以回执为准,因此只能发挂号信或者特快专递。公证送达也可以考虑。需要说明的是,律师函的调查取证作用是有限的,对象要有选择,不能一概而论。
2、达成庭外和解协议
律师函的和解作用是其主要的.用途。正是这个原因,使律师函受到越来越多人的欢迎。这类律师函通过通知对方在指定期限来人、来函、来电协商的方式来促使双方达成庭外调解协议。但要指定具体期限,并且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另外,还要告知对方如果逾期不来处理,将面临什么后果,譬如起诉了、解除合同了、停止付款、停止供货了等等。
3、通知解除合同
这是合同法赋予当事人的一项权利,依据是《合同法》第九十三、九十四、九十六条的规定。告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通过律师函通知解除合同,需要注意一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4、用律师函履行其他法律告知义务。
这方面有许多,如通知追认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的、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先诉抗辩权的行使、通知合同无效、撤销权的行使等等,凡是当事人具有的告知权利,都可以通过律师函来完成,具体大家领会。
三、律师函出具的基本原则
为了避免律师与委托人之间、律师与受送主体之间可能产生的潜在纠纷,规范律师函这一重要的基础性的法律服务业务方式,控制出函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风险,律师函的出具应当遵循下述基本原则或要求:
(一)真实原则
律师函是依据委托人的事实陈述和委托人提供的事实材料为依托的,首先,律师应当告知委托人真实客观陈述其事实,不得做捏造事实、无中生有,否则承担法律责任。其次,律师应当严格按照委托人陈述或材料的客观内容,在律师函中不假不妄地进行事实陈述和分析。委托人不真实的陈述或者律师的失真地事实分析都可能造成严重的法律后果。
(二)合法原则
律师函必须建立在对客观事实的合法性分析的基础上,才能是委托人的意见得到法律的支持,产生法律的威慑效果,如果律师的律师函不符合法律的规定,造成有关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
(三)委托原则
律师事务所必须与委托人签订书面的委托合同,明确地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律师必须和委托人建立书面的授权委托手续。以确定委托关系、委托范围及代理权限,律师只在授权的范围内发表律师函,最终的律师函在发出前要取得委托人的书面认可。注意的是,对律师函书面确认手续不能替代委托手续,实践中经常有律师进行这样的替代。
(四)必要原则
有些情况下发出的律师函是没有多大的必要的,虽然律师函的应用范围比较广泛,但是律师函不是胡椒面,不是狗皮膏药。谨慎发出律师函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这样才能使委托人认识到你在考虑他的成本,值得信赖。
(五)保密原则
律师函的受送对象要准确,范围不得无故扩大,要限于当事人,或受送达对象的负责人。实践中,为了制造舆论压力或者借助声势或者作秀,往往在媒体上公开发表或在公众场所公开发布律师函,一是这种方式很不适当,违反送达对象是特定的原理,原则上不应公开发布,除非是需要进行公示的法律声明。二是这种公开很可能引起侵犯商业秘密或荣誉、个人隐私或名誉的风险,加大了律师函法律服务的风险,很可能律师事务所成为连带责任人之一。
四、律师函的书写要求
律师函可以分为抬头、首部、主体、尾部和脚部五部分。其中,抬头和脚部主要是使用律师事务所统一格式,没有太多技巧性的东西。下面重点讲述首部、主体和尾部三部分:
1、首部
首部的格式同一般的公文写作一致或大同小异。即第一行留空,第二行写律师函件标题,律师函标题一般不要简单写成“律师函”三个字,这样不容易让读者直截了当地领会文件要旨。
第三行写发函号,一般由发函律所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如(××年)天祥律函第××号如单数要写01,第四行留空,第五行写送达对象全称,最后一个送达对象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另外还要注意送达对象一定要写全称而不能写简称。
2、正文
正文一般分为四个部分:委托来源、事实概要、法条引用和律师评述、威胁性的要求或意见。其中:
(一) 委托来源 这部分主要讲述的是委托人、受委托律师事务所、受指派
的律师及委托事项。基本陈述方式如下: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法接受××(以下简称“××”)的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出具本律师函。这部分常见的错误是律师往往以自己的名义向送达对象发函,这是不符合我国律师执业规范中关于由律师事务所名义统一接受委托要求和办理业务的要求
(二)事实概要 要留意这一部分的写法比较特别,不需要像法律意见书一样详细展开,只需以委托人提交的材料和委托人的陈述为基础,扼要地将事实和争议焦点总结出来即可。这是因为律师函最主要的作用是“宣示”而非“分析”,如果详加分析则显得喧宾夺主了。
(三)法条引用和律师评述 这一部分的写法与事实概要相反,虽然律师函篇幅往往很短,但在这一部分,往往需要将法条全文引用。何故?这是因为律师函除了“宣示”的作用外,还有“说服”,而说服读者最简洁的方法就是“以法服人”,将法条全文完整引用,能够有力地建立起自己的论述基础,这种方法最简洁最直接。法条引用后就开始律师评述,将事实概要和法条结合起来进行评析,最后得出双方在法律上应有的权利义务。当然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此部分写或者不写。
(四)威胁性的要求或意见 最后一部分是律师以专业语气告知对方,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完成规定事宜”。在提出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威胁”,若对方不按照要求办理,将面临何等不利状况和后果,例如承担相关费用或损失等,强化律师函的威严性和委托人的立场。要注意这部分威胁性内容必须留有余地,用词坚定但不能过急,不应过度恶化双方关系而打消对方提出和解的积极性,更不能把本部分内容夸大,变成非法的威胁恐吓。
总之,正文的行文风格和用语要考虑对方的特点,如果属于普通人,应当通俗易懂;如果属于法人和社团组织,可以行文正规一些;如果是专业人士,则应该使用法言法语。
3、尾部
主要由律所盖章、律师签名、签署日期和联系方式共四部分组成。前三部分一律右侧顶格书写,其中律师签名应该手签,下面用印刷体标注上律师姓名。签署日期为避免书写潦草,应该尽量打印事务所和签发律师的全名。最后一行注明律师的联系方式,方便对方与律师及时联系。一个完整的尾部格式如下:
××律师事务所
律师:_______
××××年××月××日
附委托律师联系方式:
××律师事务所×××律师
地址:×××× 电话:×× 传真:××
物品损坏律师函范文 第五篇
律 师 函
盖某:
我所系中国正式登记注册的中国律师事务所,本函署名律师具有正式合法执业资格。我们在此谨代表重庆某某工程有限公司向您郑重致函:
经核对,截止本函发送之日,您与xx某某工程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仍未正式解除,有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为证。因此为保护您的自身利益和xx某某工程有限公司的利益,请您在从新就业前先将原劳动合同解除。
在此本律师希望您能在收到本函三日内就上述一事给予一个良性和理性的回应。
如果该事件在您处能得到妥善和慎重的处理,本律师将表示赞赏和感谢。否则我们将以我们认为合适的方式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xxxxx事务所
执业律师:xxx
电话:
物品损坏律师函范文 第六篇
***先生:
我们依法接受***先生的全权委托,现就你拖欠***先生款项的相关事实和法律问题,正式函告于你:
我们收到并审查了***先生提交的下列材料:
1、 ***先生书写的欠***先生人民币***万元的欠条一张。
2、 欠条形成的原因的证明。
依据***先生的陈述及我们对上述材料的审查,我们初步认定如下事实:
1、***某于xxx年12月28日亲笔书写的.欠***某人民币***万元整的欠条一张。
2、截止目前为止,***某并没有按照 “欠条”的承诺向***某偿还拖欠的人民币***万元整。
根据前述认定的事实,我们提出如下法律意见:
1、***先生与您之间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明确,您应按照承诺的期限向***先生履行所欠债务。
2、***先生逾期偿还欠款的行为已经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先生逾期未向***先生履行债务的行为,已经违反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和《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先生依法应当承担继续履行支付欠款人民币***万元整的义务。
我们提出如下要求:
1、希望您在收到本律师函之后,立即与我们取得联系。并将所欠人民币***万元直接(或通过我们)支付给***先生。
2、如***先生仍拒绝履行付款义务,我们将依据法律追究您的法律责任。
鉴于***先生与***先生的关系以及***先生不再主张违约责任也同意我们以调解结案,我们认为***先生还是本着以和为贵的精神来解决此事。为避免诉累,减少成本,继续保持良好的关系,我们希望***先生也本着这样的精神在收到本律师函后,能将所欠款项立即支付。
有任何问题,不吝联系。
XXXX
*********律师事务所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