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邻里纠纷事例范文 第一篇
一天,崇德坊社区居民李某某怒气冲冲地来到社区调委会要求出面调解她与门卫吴某某之间的纠纷。调委会主任张端赶紧请她坐下,递上一杯水说:消消气,有话慢慢说。李某某气愤地说:门卫吴某某扣了我家的天然气卡,说是房客走时未清水费和垃圾费,我给了她80块钱,她又说房客走时借了她40块钱,拿天然气卡押着。
张主任听后,就用她多年从事人民调解工作总结出的调解技巧之一的算账时面对面调解法,首先,她耐心地对李某某说:你们关系一直处的挺好,你们之间肯定有误会,你也知道,你们院子是个大杂院,没人管理,社区要给你们通下水道、雇人倒垃圾,可是目前为止,今年的垃圾费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没有缴付,尤其是房客,经常找不见认,即使找见了也不会立即交费,无奈,社区就请门卫帮忙代收部分房客的垃圾费、水费。这样吧,我让人把吴某某叫上来,咱们一起说开了就没事了。
吴某某上来后对李某某说:嫂子,其实咱俩没啥,可是你老公总是怀疑我,对我骂骂咧咧,好像是我贪污你家水费,你说我又没用你家的水,住户都不想轮流收水费,社区委托我代收,还收出不是来了,我也委屈。张主任随即又对吴某某进行了劝说:吴师,你别委屈,我知道李师的房客没交清费就走了,你是一时生气,扣下了李师的天然气,以后,如果有住户不配合缴付水费和垃圾费,你尽管让其找社区,我来处理。要不你看现在还是把天然气卡还给李师吧。
吴某某道:卡我肯定会给的,嫂子是好人,对我也挺好的,我是生她老公的气。听了张主任的耐心劝导和吴某某的话,李某某这时也显得有些不好意思,微笑着冲着吴某某说道:原来你真是受委屈了,嫂子在这儿给你道歉了。就这样一起因扣押天然气卡引起争吵不休的纠纷通过张主任一个多小时苦口婆心的调解,最终在双方当时人的微笑声中画上了句号。过了几天,张主任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又一次来到李某某的家,通过回访,了解到俩人的关系现在处的很好时,张主任感到很欣慰。
小区邻里纠纷事例范文 第二篇
河_区居民崔某家住7号楼1单元1号与三楼居民孙某发生纠纷,因孙某经常倒垃圾时,不经意间把垃圾掉在楼道里,崔某多次对此事进行交涉无果,最终发生争执,引发吵架,两家矛盾比较突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得知此事后,主动找到当事人,在民调大厅对此事进行了调解。
鹤山司法所协同河_区受理后,了解到两家关系自重发生矛盾后就一直不好,经常有小摩擦,调委会认为双方都有过错,两家需要站在对方的立场上去思考问题,去理解对方的态度。至此调委会分别找两家人谈话,了解了两家人的要求与想法,并依据相关规定做出解释,分析了有关法律关系和利害后果,就问题的解决进行协商,充分尊重两家人的意见。
经过一段时间的多次调解,当事人双方都对此事进行了理解,孙某也注意了自己的行为,了解到事情应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主要注意就不会再发生矛盾。崔某也表示邻里之间要多谦让,远亲不如近邻,双方没有在为此事发生矛盾。
从这个案例看,两家因小事引发大矛盾,双方都憋着一口气,都不肯让步,是这次矛盾纠纷的最大起因点。从某种意义上说相邻关系是最为重要的法律关系,两家互为邻里,不管平时是否经常来往,也不管是否曾经有过矛盾,在
一家出现问题需要相邻方配合协商时,相邻一方应该提供方便,而不能以任何理由设置各种障碍,避免损失的扩大。
对这次建房屋引起的邻里纠纷,我们运用情、理、法相结合原则与调解的技巧,对问题的解决进行全面分析,最终化解了这次纠纷。
小区邻里纠纷事例范文 第三篇
【案情简介】
2019年6月10日,家住万新98楼1-202号居民王其昌到社区反映他与楼下饭店“又一庄”之间的矛盾。王其昌向社区倾诉:楼下饭店“又一庄”,因门前的牌匾挡光,之前说好的每年因挡光给他家的800元钱也不给了,两家因此造成纠纷,请社区的同志帮忙调解。
【调查与处理】
社区调解员了解此事后,立即赶到98楼1-202号居民王其昌和饭店“又一庄”,正好双方当事人都在家,仔细询问了事情经过。我们向王其昌了解情况,他说:“楼下饭店“又一庄”,因门前的牌匾挡光,之前说好的每年因挡光给他家的800元钱,现在也不给了,而且态度也非常不好”,而饭店“又一庄”老板说:“不是不给他家,只是因为这阵时间有点忙,忘记给了,他来说这事时,态度非常不好,说什么不给钱就给拆了”。双方都觉得自己占理,互不相让。调解员耐心劝解双方当事人,首先,劝说王其昌,因挡光给你家的每年800元钱,可能是因饭店前阵比较忙,忘记给了,请你谅解。邻里之间应该和睦相处,“以和为贵”。经过调解员一番耐心沟通与协调,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楼下饭店“又一庄”老板主动向王其昌道歉说:“应及时给付挡光钱,没有及时给付,是自己的错。请他原谅”。到此,一起邻里纠纷赔偿案圆满成功。
【法律分析】
这个只是一个简单的邻里纠纷,如果处理不好,就可能演变成大的事件。
【典型意义】
在这起案例中,纠纷发生之初,双方当事人没能合理的沟通和相互的理解。通过调解员和情与法的相结合,入情入理的讲解,才能化解了这起邻里纠纷。避免了案件的升级发生。调解作为一种方便高效率、经济实用的纠纷处理方式,在处理邻里纠纷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人民调解委员会分布在我们城市的大街小巷,贴近我们的生活;人民调解工作人员是生活在我们身边的人,他们了解我们的生活。邻里纠纷也就那些小事情,不至于闹的你死我活的,更不至于闹上法庭,而人民调解就很快捷方便的满足了居民的需要,维护了邻里关系的和谐和稳定,促进了社区的健康与文明,是基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小区邻里纠纷事例范文 第四篇
…………………………………………………… 这是欠某人的一篇东西. 某天中午跟同事出去吃饭,席间不知怎的就谈到了关于乘车让座的话题. 后来跟一个同事当街吵了.
不管如何处理,需要注意人身伤害提起诉讼的时效是1年,从受伤之日起计算. 对方肯定是想拖,你家要及时解决,决定书诉讼还是协商解决. 我认为提起民事诉讼比较适合,这样责任才能分清,让对方赔礼道歉,赔偿你家的损失.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对你的侄子,可以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2】打掉邻居家人2颗牙,构成对邻居家人故意伤害.可以做鉴定.我认为不构成轻伤,赔偿医药费,误工费以后补牙费等费用.【3】如果你侄子不满16岁不拘留.满16不满18岁,初次违反的,也不拘留.
小区邻里纠纷事例范文 第五篇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抵对门。”邻里关系作为社区中最重要的人际关系,建立和谐的邻里关系不仅有利于我们的学习和生活,也会给社区的的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
2月7日,在西林县人民法院大审判庭开庭审理一起因邻里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韦某然在遭受被害人杨某济酒后谩骂时,一时冲动,使用拳头殴打、竹竿戳等方式导致被害人杨某济受伤,受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为构建和谐的邻里关系,本案的案件主办人胡奇法官在开庭前帮助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告人韦某然一次性赔偿被害人杨某济损失24000元,被害人杨某济出具谅解书,双方最终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该院当庭对韦某然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小区邻里纠纷事例范文 第六篇
其实你在中间很为难的,他们每个人心里都有自己的小九九,他们闹矛盾了,你可以分开和他们做思想工作,谁对谁错你会看到很清楚,做错了就要婉转的说她,不管是婆婆还是媳妇,不要纵容她或者她,有理的人也不要得理不饶人,毕竟是一家人,再吵再闹也是亲,私底下做思想工作就行了.
首先媳妇要学会换位思考.既然都是出于爱的目的走到一起来,就没有那么多原则性. 首先应当正视婆媳没有血缘关系的现实,作了母亲了就知道了,对儿子的爱是一种本.
朋友:俗话说“十对婆媳九不和”,婆媳矛盾一直使走入婚姻围城的女性深受困扰.由于不同的思想观念及生活习惯的差异,导致了婆媳之间处理问题的方法、方式的不同.
小区邻里纠纷事例范文 第七篇
本案从表象看是经济利益之争,但矛盾的焦点实际上是双方当事人因管辖和地界不明,国有林权属不清而引发,从刚开始的好言相劝发展到组织村民强行哄抬,积怨在逐渐加剧,矛盾在逐步升级,受经济利益驱动,双方情绪容易激动,矛盾容易激化,如不及时处置或是处置得不彻底,双方在今后的生产作业中可能会导致语言甚至肢体冲突,有引发群体性的争抢和民转刑的苗头和隐患。
三、调解过程
经分析研究,糯福边防派出所通过协调澜沧县林业局对糯福乡与惠民乡国有林界限划分进行了认定,确认了此片有争议的国有林确实属于浙江商人叶庆福所承包的范围。在确认权属的基础上,通过糯福边防派出所牵头,并积极协调邀请县林业主管部门领导、乡党委、政府领导、糯福乡司法所、惠民乡派出所、村组干部等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县林业主管部门首先明确了国有林权属,明确了江迪对权属的错误认识,糯福边防派出所以事实为依据,从法律的角度指出了江迪的错误做法,通过参与调解的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法律,讲事实,讲道理,双方的对立情绪和怨气渐渐消除。考虑到江迪的行为是由于自己对国有林的权属不清而造成的,没有主观恶意,没有重大违法行为,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调解人员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其本人也认识了自己的错误行为,并当面向叶庆福道歉,同意将松脂归还叶庆福,后双方表示以后不再因权属问题发生任何纠纷。
四、调处体会
此案的成功调处,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糯福边防派出所接警后没有简单定性,而是及时向县公安局和驻地党委、政府汇报,通过上级协调相关部门对基本情况迅速展开调查,掌握真实情况和矛盾的焦点,这是解决问题的前提。二是处理得比较及时,糯福边防派出所接警后,在前往调查处理的过程中对情绪激动的双方都做了一些安抚工作,没有首先指责谁是谁非,在未弄清权属的情况下不定调子,使当事人积极主动配合调查了解和调处工作,这是及时解决问题的基础。三是相关单位和部门以及村组干部的共同参与,特别是林业局作为林区权属认定的主管部门,对权属的确认具有权威性,增强了调解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这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基于以上几个方面,使调解真正达到明事理,解怨气,促和谐的目的,从根本上解决了安全隐患,有力维护了社会的安全稳定。
小区邻里纠纷事例范文 第八篇
2018年5月,福清市城头镇在首溪村设立乡贤调解室,按照乡贤标准,分别选定在村民中极具威望的陈昌旺作为首溪村乡贤调解室的主任、陈宏瑜和陈富二人作为调解员。首溪村乡贤调解室严格依照调解流程进行调解,切实实现五有:有固定场所、有本土乡贤、有工作制度、有专人管理、有工作台账。
首溪村乡贤调解室成立后,乡贤们积极奔走村中,化解大小矛盾。不仅是首溪村委会的办公场所,田间路旁、当事人家中都能见到他们忙碌的身影。乡贤调解室成立以来,在村中获得了极大的好评,基本实现“枫桥经验”对于“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的时代新要求。
上个月,首溪村村民杨某和陈某因为邻里纠纷闹得不可开交。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杨某与陈某是邻居,杨某认为陈某在修建围墙时占用了通往他家的道路,影响道路通畅,给自己和家人造成极大的不方便。杨某多次与陈某协商无果,就找到了乡贤调解室陈昌旺主任。收到杨某的申请后,陈昌旺主任立即组织两位调解员来到陈某家中,通过实地勘察和当事人谈话方式了解到了事情原委。陈某修建围墙时确实占用了通往杨某家的道路,但由于俩家平日素有嫌隙,双方商谈时又多有争执,村委会也束手无策。考虑到两家关系紧张,乡贤调解员联系到双方家族中说话比较有份量的几位长辈先行沟通,取得这些长辈们的支持后,这才开始组织矛盾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从刚开始的火药味儿十足,到慢慢的平静下来,这对多年的老邻居也意识到了各自的错误。经过乡贤调解员多日的努力,双方达成一致:陈某家所建的围墙若实在会影响杨某盖房子时的车辆正常通行,同意到时将墙体后移以便该道路正常通畅。
在农村,矛盾的化解离不开公序良俗的制约。而乡贤调解正是利用了乡贤们威望高、信誉好,人熟、地熟、情况熟,进得了门,说得上话,贴得上心,用亲情、乡情和真情化解了一大批不稳定事件。乡贤调解制度,既吸取了传统乡贤文化的价值精华,又践行和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和谐社会的建成起到极大的助力作用。
小区邻里纠纷事例范文 第九篇
【调解过程】
2018年6月26日,泉舜锦泉苑2-1-1805业主王某到社区投诉说自己家中漏水卫生间和客厅顶部多次漏水,自己也和1905业主及物业公司反映多次,两方一直没有人出面解决此事,造成家中无法住人,无法生活。泉舜社区调解员夏师傅接到王树投诉后马上找物业公司和1905业主了解情况,此事确实属实。随即,夏师傅带1905业主到1805家观看漏水情况,也一直与1905户主做思想工作讲漏水的危害性及对1805户的伤害,最终1905业主同意维修此次产生漏水的区域,并答应三天以内维修好。后来,因房屋内有些家具遭到损坏,需要赔偿等问题产生了矛盾。1805业主要求赔偿家具维修费用一千元,1905业主不同意,双方意见不统一,无法达成一致。
【调解结果】
炎炎夏日,夏师傅顶着太阳又挨个单独到双方家中做思想工作,1805业主开始让步,但双方还是无法达成共识,第二天,夏师傅找到了1805业主王树的儿子作思想工作,经过多次协商、劝导,最终,王树的儿子说只要1905把房子漏水的问题维修好,以后保证不再漏水,并不追究赔偿问题。并答应夏师傅愿意给自己的母亲也做思想工作。通过王树儿子的帮忙,王树及王树老婆最终同意了夏师傅的建议。隔天下午,夏师傅把双方人员聚集到一起共同协商,最终达成共识,1905业主三天内把房子漏水问题维修好,并一次性赔偿撒百元给1805
业主做损害家具的维修金,1805业主并不再追究责任。在社区平时生活中,邻里难免会出现一些矛盾和纠纷,如果处理不当或多或少会影响着社区安定。其实邻里纠纷大部分都是些小事,但就因为双方互不相让,导致矛盾激化。邻里双方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团结友善和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邻里关系。如给对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案例点评】
调解作为一种方便高效率、经济实用的纠纷处理方式,在处理邻里纠纷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人民调解委员会分布在城市的大街小巷,贴近人民的生活;人民调解工作人员是生活在我们身边的人,他们了解我们的生活。邻里纠纷也就那些小事情,不至于闹的你死我活的,更不至于闹上法庭,而人民调解就很快捷方便的满足了居民的需要,维护了邻里关系的和谐和稳定,促进了社区的健康与文明,是基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急民所急,忧民所忧,这是与民打成一片的关键所在,也是一名优秀调解员调解生涯的生命线,作为人民调解员首先要热爱这项工作,全身心的投入到调解工作中,又因为人民调解工作繁锁复杂,纠纷案例随时都会发生,所以不论白天还是黑夜,不论刮大风还是下大雨,在接到纠纷后,我总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先了解双方发生纠纷的原因,根据不同的人和事,采取相应的方法进行调解。
基层问题错综复杂,群众矛盾千变万化,仅靠调解解决不了所有问题,在调解工作中,我始终努力带领办事处调委会成员把工作重点放在“防”字上,认真摸索、研究各类纠纷的特点和发生规律,采取得力措施防范到位,抓早抓小抓源头,特别是对可能诱发的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及时介入进行化解,确保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发现矛盾纠纷后,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有效化解,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坚持调防结合,标本兼治,在我从事调解工作这么多年以来,我办事处从未发生过因调解不满、不公而引发重大群众信访和重大群体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