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纪委检举的情况范文 第一篇
尊敬的省、州、县各级纪检委领导:
XX省XXXXX县民政局局长普布才仁在任职期间存在严重的经济问题和生活作风问题,为了纯洁干部队伍,提高党在人民心中的威望,现将我们所了解的关于普布才仁的犯罪事实,举报如下:
被举报人:普布才仁,男,系XX省XX县民政局局长。自20XX年初担任XX省XX县民政局局长
一、普布才仁在任职期间没有同民政局的任何党组成员和干部商量私自贩卖民政局的固定资产。(其中包括省厅配给的一辆猎豹系列越野车以2万元的低价卖给了其妻子的表哥次成和将民政局固定资产土地一亩多以27万元的价格销售给了个体户阿吾切。)
二、普布才仁购买了一辆价值46万元的丰田霸道汽车。而根据XX省干部配车标准的相关规定其配车标准为20万元以下,普布才仁已超过标准26万元多。
三、普布才仁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治多县民政局的资产,一辆价值20多万元的福特系轿车借给其朋友宗金才使用,其亲属在使用期间发生车祸,导致车辆产生一万多元的修理费用,普多才仁再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利用手中党给的权利报销了这笔费用。
四、普布才仁为了挪用公款的方便,利用手中的权利在没用任何的会议形式通过会计私自驱逐出其工作岗位。
五、普布才仁不仅仅经济上存在严重犯罪事实,在生活作风上也存在问题,在任职期间与单位的已婚女干部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女方的丈夫索南东周因为气不过与普布才仁在十八大期间在公共场所大打出手,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以上材料均属实,目前治多县很多群众对被举人的行为敢怒不敢言,我们殷切的希望相关的部门尽快的认真的进行核实、查处。
向纪委检举的情况范文 第二篇
举报人:玉田县西马头山村村民
村民代表:胡兰喜,男,19xx年12月10日,汉族,住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玉田镇西马头山村西望街10号
电话:
被举报人:贾利顺玉田县玉田镇西马头山村村长、书记
举报事由:
不经村民会议讨论,擅自将村集体采石场低价发包给其妻朋好友,给村集体造成至少38万/年的损失,总损失大约在1900万元(38*50)。
基本事实:
本村北有三个采石场,20xx年前后村委会进行公开发包,每个采石场的承包费为15万元/年。20xx年8月,采石场原承包合同到期,很多村民想承包该采石场,村委会应当重新公开发包,但贾利顺未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私自将三个采石场分别以3万元/年、3万元/年、1万元/年超低价格发包给其叔伯哥哥贾利军、村外人胡旭东、其本人,承包期限为50年。贾利顺的行为不仅在程序上违反了村委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对村集体组织正常运转损害极大,而且在实体上将价值每年15万元以上的采石场以极低的价格(10%的价格)发包,严重损害村集体利益,剥夺了村集体成员的优先承包权。
除了上述事项外,贾利顺自20xx年开始担任村长以来,经常不经过村集体民主程序,自作主张处理村集体财产权益,帮助其朋友、亲戚非法侵占村集体组织的财产权益,严重损害村集体、村民的合法权益。
由于其势力大,大多数村不敢怒不敢言,作为西马头山村集体成员,我们再也不能坐视贾利顺利用村长一职,肆意妄为,随意损害村集体利益,而将村集体利益让渡给其亲朋好友。我们在此恳请政府有关部门为民做主,明察贾利顺的违法违纪行为,撤销其村长职务。
玉田县纪委
村民(签字):
日期:
抄送:
向纪委检举的情况范文 第三篇
举报人:郭XX,男,58岁,汉族,住河南省XX市XX办事处朱兰村民组朱兰路南头路西,身份证号XXXXX500222001,电话:8139298,本人身份于68年3月汝州市应征入伍,于71年复员回家,71年6月中央冶金部六冶建筑公司招工到医院工作,于99年转河南XX化肥厂医院工作。
被告人单位:XX市化肥厂
被举报人:原任法定代理厂长赵XX打击报复。
被举报人:现任法定代理人乔XX
理由与事实
举报人原告于93年被告原任厂长赵XX,因个人对原告不满打击报复,我身为医生,拒绝原告正常工作不让从事医务工作,我身为医生,强迫我到爱卫会打扫卫生,我只好从命就打扫卫生二个月,后连打扫卫生也不让原告去干,没有任何办法只好回XX下岗,搞得我妻离子散,现孤身一个度着艰难而痛苦生活,多少年来生活无有着落。我身为军人在开封军分区尉氏县中队班长文书落到如此下场,生活困难,无奈找化肥厂多次,万万没想到化肥厂把原告的档案丢失,丢失档案应追究法律责任。
1、强烈要求中央领导有关部门领导为我作主追回工作档案。
2、自把赶回之日起93年至今补发每月生活费,恢复工作。
急请中央领导主持公道。
举报人:
向纪委检举的情况范文 第四篇
检举信有其特定的格式和内容,它一般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个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1)首部。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应首先注明受理举报的纪检_门的名称,被检举人的姓名、性别、职务、级别和政治面貌,被检举人所在单位的名称及亲属关系,被检举问题的性质。
(2)正文。
(3)尾部。
依据中央纪委_有关规定,我们提倡署名举报,检举人应尽可能签署真实姓名。同时,还要注明写信的时间,检举人的单位、地址、邮编及电话,以便受理部门联系。此外,还应注明同样问题是否向其他部门反应过及反映后调查处理情况,此次举报有何具体要求。
通过信函的形式揭发检举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行为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如实客观地检举问题,不准夸大或歪曲事实,更不准捏造材料,诬告别人,如有诬陷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要严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听从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和党纪政纪的处理,不得提过高要求;举报信在文字表述上要做到文字通顺,详略适当,层次清楚,言之有物,切忌空扣帽子而无实际内容;书写时要用钢笔或毛笔,字迹要清楚、整洁。
一般来说,举报信可以分为开头,正文和结尾三大部分。在写开头之前,最好给举报信起一个名,有个标题。比如:“对张三贪污问题的举报”等等,使举报工作人员对举报信的内容一目了然。
举报信的开头就像写平信那样,顶格写上接受举报单位的名称,比如“台州市路桥区检察院举报中心”。然后介绍一下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比如:名字、性别、职务、工作单位和住址等,如果被举报人有几个人的话,还要一个个分别写清楚。
举报信的正文,应该详细介绍举报案件的事实。这是举报部门进行处理的基本依据,也是写好举报信的关键。介绍举报案件应当按照案件发生的时间顺序,写明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手段、具体情节和后果等等。这些内容应当昼写得详细一些。有证明人或者知情人的,要把他们的姓名、单位、联系办法等写清楚。如果知道知情人和被举报是什么关系,也应写明白。
举报信的结尾可以说说自己的个人看法,提出具体要求。
最后,举报人应当签上自己的姓名,写上写信时间。
写举报信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举报内容必须实事求是,不要随意夸大,更不能无中生有。在介绍案情时,不要把自己的主观上的怀疑、推测和真实情况混在一起写,以免影响及时、准确地开展调查工作。
(2)、最好在举报信中把您掌握的证据写清楚,说明这些证据是怎么来的。
(3)、写举报信最好用钢笔来写,字迹要工整、清楚。
怎样打举报电话
电话举报是简便、迅速的一种举报方式,适合于举报紧急情况的案件。
电话举报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事先要做好准备。首先要根据举报的性质和各机关受理案件的范围,明确应向哪个机关举报。如果举报人不知道举报电话号码,可向当地电话局的“114”查号台询问,以免找错电话。其次对举报的主要内容要认真思考,做到心中有数,以免打电话时叙述不清,遗漏重要情况等现象的发生。
向纪委检举的情况范文 第五篇
第一步:了解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纪委是党的纪律监督部门,监察局是政府的纪律监督部门,纪委监察局合署办公,主要负责党纪政纪监督和查办案件,不是万精油什么都管的,具体行政业务的事情由各单位负责。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提出“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要求,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进一步聚焦主业,加大执纪办案力度。所以如上图所示,建湖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只有上述三条,在这之外的事项我们是不受理的,比如政策咨询、生活求助、部门业务类的事情。具体受理如:党政机关和公务人员工作时间违反纪律、办事推诿、吃拿卡要,收送礼品礼金、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建设楼堂馆所,超标使用公务资源,开发所谓“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等“四风”问题的举报,以及贪污腐败、违反财经纪律、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违纪违规问题的举报。
若不在受理范围怎么办?别担心,发表合理诉求的渠道是很多的,清风早已为您整理好,要牢记哦!
1、县委书记信箱:XXX
2、县长信箱:XXX
3、政府服务热线:12345
通常情况下,通过以上几个渠道基本能解决绝大部分问题。如果这几个渠道效果依旧不好,可以继续向上级部门的相关诉求渠道反映,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在维权过程中,遇到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存在违_纪政纪问题仍然是可以向我们反映的。
第二步:掌握写“举报信”的要点
其实,写“举报信”和“举报帖”不是一件多难的事情,
或者说实际也是很简单的,我们上小学的时候老师就教我们如何写记叙文,我们写“举报信”和“举报帖”也就是把事情当作一个记叙文,平铺直叙的写出来就行,也不要什么华丽的辞藻,优美的修辞,把遇到的事情说清楚就行。记叙文“六要素”大家应该都学过,就是:时间、地点、人物、事情的起因、经过、结果,写“举报信”也一样,把这“六要素”说清楚就行了。下面,我给出一个参考样式,亲们可以按着这个写就ok了。“举报信”参考范本:
1、标题:关于反映××(单位)××(职务)××(姓名)××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
2、被举报人(单位)信息:须写明被举报人姓名、性别、单位及职务等信息
向纪委检举的情况范文 第六篇
举报人:李xx,男,19xx年6月18日生,汉族,农民,住址:洮南市xxxxxx。电话:159xxxxxxxx
举报人:孙xx,男,19xx年11月30日生,汉族,农民,住址同上。电话:158xxxxxxxx
举报事项和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追究富源村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侵占财产罪、贪污罪并请求责令被举报人返还20xx年始至20xx年的粮食直补款并发给直补款存拆继续给付直补款。
事实和理由:
举报人及家属系属于xx村的村民,有户口本、身份证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为证。举报人享有其他村民同等待遇,中央粮食直补款自20xx年始开始直补。然则被举报人等利用职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贪污、侵占举报人等国家粮食直补款数万元且现在仍在继续犯罪。举报人等数十次主张权利至今未果,无奈,根据《宪法》和《刑法》二百七十条和三百八十二条及全国_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之规定,依法向贵机关举报,请求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并要求依法返还直补款并如下请求。
公检法机关并致人民政府
举报人:孙xx
李xx
20xx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