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热点事件分析评论范文 第一篇
2、验区是_、_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一项战略举措。3年来,上海市、商务部等不负重托和厚望,密切配合、攻坚克难,紧抓制度创新这个核心,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工作取得多方面重大进展,一批重要成果复制推广到全国,总体上实现了初衷。望在深入总结评估的基础上,坚持五大发展理念引领,把握基本定位,强化使命担当,继续解放思想、勇于突破、当好标杆,对照最高标准、查找短板弱项,研究明确下一阶段的重点目标任务,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力争取得更多可复制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进一步彰显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试验田作用。
3、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国家_服务业调查中心1月1日发布20-年12月份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较上月回落个百分点。指数回落主要受年底企业生产活动有所回落影响,但需求端基本保持平稳,经济整体趋稳向好基本态势没有改变。
4、20-年1月1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入户调查登记工作拉开大幕,这是继-年和-年两次全国农业普查之后,我国又一次为摸清全国“三农”家底的大普查。
5、20-年厦门国际马拉松赛1月2日鸣枪,迎来15岁生日,埃塞俄比亚选手包揽了男子和女子项目的前三名。据赛事组委会介绍,本届厦门马拉松赛首次升级为“全马”赛事,采用“预报名、后抽签”的方式,来自31个国家和地区的3万名跑者最终获得参赛资格。赛事特邀来自肯尼亚、埃塞俄比亚等6个国家的优秀运动员,共计27人。
6、技术开发区正式动工建设。该项目总投资约1600亿元,主要生产存储器芯片,总占地面积达1968亩。
7、日前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民以食为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关系我国13亿多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抓得紧而又紧。这些年,党和政府下了很大气力抓食品安全,食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但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老百姓仍然有很多期待,必须再接再厉,把工作做细做实,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8、1月6日在中国_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新的认识指导新的实践,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坚持_人价值观,依靠文化自信坚定理想信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
9、日前,_会表决通过了《_环境保护税法》,并将于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环保税,由此成为我国的第十八个税种。
10、1月9日,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_中央、_、_主席向获得20-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赵忠贤院士(右)和中国中医科学院屠呦呦研究员(左)颁奖。
11、1月9日12时11火箭,成功发射吉林一号灵巧视频03星(吉林林业一号),同时搭载行云试验一号、凯盾一号两颗立方体星。
12、__常务委员会1月10日全天召开会议,听取_会、_、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听取中央书记处工作报告。_中央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强调,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_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_领导。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_集中统一领导。坚持_集中统一领导,是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目的,也是一条根本的政治规矩。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_党内监督条例》,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切实把_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
13、1月10日,国家_发布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和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数据显示,20-年我国CPI同比上涨,涨幅比20-年扩大了个百分点;2021年全年PPI同比下降,降幅比20-年收窄了个百分点。专家分析,CPI保持温和上涨,PPI涨幅有所扩大,预计未来物价总水平仍将维持温和上涨态势,通胀压力不会明显上升。
14、__公室1月11日发表《中国的亚太安全合作政策》白皮书。白皮书指出,中国倡导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努力走共建、共享、共赢的亚太安全之路。未来的地区安全架构应是多层次、复合型和多样化的,其建设应是地区国家的共同事业,建立在共识基础之上,与地区经济架构建设协调推进。
15、意识,提高政治警觉,增强工作预见性,不断创新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全面提升防范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的水平,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
社会热点事件分析评论范文 第二篇
今天是三月的最后一天,是全国安全教育日。湖南卫视的《新闻大求真》为了普及我们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特意安排了这个节目。
从这个节目中,我学到了许多对我们有帮助的知识。人多拥挤的时候,就容易发生踩踏事件。为了更好地教我们在危险时急救自己,节目组请来了陆一鸣主任。他教我们,在人多拥挤时,要保护胸部和保护头部,这两个部位是最容易致命的伤害。我们还要注意在上学和放学的路上不要追逐打闹;儿童坐车时要系好安全带;不要把东西放进嘴里,会堵住食道和气管;不要让孩子接近滚油,容易烫伤。
在生活中,我们应注意自己的安全,及时保护自己,并有一个警惕的头脑,这样才能在生活中保证自己的安全,不使家人担心。如果没有了生命,一切都将不存在,再多的知识,再多的才能,都不能为社会做贡献了,一切都变成了“零”。安全对于我们来说很重要,是我们学习和生活的保证。国家为我们安排了这么好的节目,教我们怎样保护自己,我们要好好学习,为我的安全付出代价。
在生活中,有很多人因不注意安全而发生事故。就比如说我吧:今天晚上吃晚饭的时候,我一边吃一边上下抖,右手拿着筷子吃饭,左手却放在腿上不拿起来,还不时与爸爸妈妈聊聊天。妈妈经常说我这个坏毛病要改掉,但我就是不听。现在好了,麻烦出来了。我抖着抖着,一不小心把嘴巴磕在了饭碗上,上嘴唇和下嘴唇都磕破了,流了很多的血,嘴巴都有点肿起来了。幸好我尽快抿住嘴巴,止住了血,也消了肿。不然,第二天一定肿的还要厉害,变成腊肠嘴,连饭都吃不了了。
同学们可千万不能学我,要遵守规则,吃饭时注意力集中,保护好自身安全,不要闯祸哦!
社会热点事件分析评论范文 第三篇
这段时间是求职高峰期,甘肃兰州各大人力资源市场人潮涌动。连续数周周末,用人单位和应聘者云集招聘会,各类招聘会场场火爆。火爆求职季,“快递小哥”需求大增,引来众多大学生竞相应聘。其中,有不乏本科毕业生求职“快递小哥”。随着电商的发展,大学生兼职做“快递小哥”在校园有蔓延之势。(3月27日《中国青年报》)
那些即将毕业或者为了减轻家庭负担的大学生,抑或者为了提高自身社会经验的大学生,纷纷主动加入到“快递小哥”这个庞大队伍中来。出现这种情况,无疑是大学生的自身需求和快递业需求相结合的自然产物。
从行径快递小哥的大学生来看,一是快递工作离学校距离较近,学业和兼职可以兼顾,二是还可以获得相应经济来源,或者增加自身社会阅历。
从大学生本身来看,他们或者为早日融入社会做准备,积累必要的社会经验,或者为了减轻家庭负担通过兼职获得一定收入以满足自身需要。从快递行业来看,大学生就业群体的加入,无疑能够满足快递业对员工更高层次的需求,能够迅速填补员工数量不足的现实缺口。两者的相互融合,本身就体现着市场对资源配置的积极作用更为明显。
与之前一些媒体“唱衰”快递小哥相反的是,大学生主动加入到快递小哥行业中来,真实反映了快递业仍然存在上升发展的空间,而且随着电商经济的不断壮大,以及用人市场在工资和保险保障等的不断完备,快递小哥的就业前景是可以乐观以对的。
大学生就业市场已经不再是高高在上,大学生从事各类工作也将变得稀松平常。从搞研究的到工人,到快递小哥,到杀猪倌,唯一不变的是个人价值取向与社会现实需要的有机结合。只要是社会公序良俗和法律允许存在的职业,大学生选择相关个人喜好的岗位,本身就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就业本身就是与社会资源融合的动态过程。大学生兼职当“快递小哥”,为后续创业发展提供有益经验。有的大学生即从“快递小哥”做起,发展到快递站点的承包商。或者为从事其他工作提供必要的社会经验支撑。
当有为数不少的“快递小哥”以大学生的背景出现时,不要惊讶,而应该习以为常。这既是就业市场需要,也是大学生认真审视社会需要,主动与社会融合和对接。
社会热点事件分析评论范文 第四篇
每天七点前,我就早早坐好,表情肃穆地等待片头曲响起。当新闻联播那正经庄严的两位播音员出现在屏幕上,我的_心就兴奋得嘣嘣直跳。到了主要内容介绍完,正式播出节目了,我更加激动得不能自已——只有看自己最心爱的节目才会有这样的反应啊!新闻联播画面优美,不但清晰,而且是彩色;新闻联播信息量大,我们一生都见不到的副总理以上级别领导,里面都天天有;新闻联播编排合理,鼓劲的消息多,看了之后我腰不酸了腿也不疼了,浑身都是干劲;新闻联播舆论导向正确,从没有因犯政治错误而停播;新闻联播播出准时,每天都是19点整开始,我还可以拿它对表……这样好的节目,叫我怎能不喜欢!
看新闻联播是我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天不看我吃不香,两天不看我睡不着,三天不看我就没法活。有一次我参加一个活动,结束时已19点了,可我还在路上,想到可能看不到新闻联播了,我心如刀绞,流下了伤心的眼泪。还有一次,19点整我在商场大厅笔直地站立在电视机前,抱着小堂弟如饥似渴地看新闻联播,可嘈杂声太大,非常影响我收看的效果和心情,于是我就唆使小堂弟就地大小便,终于周围的人都走了,我虽然身上也糊上了他的屎尿,但我心里很高兴,因为这样电视机旁就只有我一个了,心爱的新闻联播就属于我了。
我认为象我一样喜欢新闻联播的人多极了,暂时不喜欢它的极少数文化层次比较低的人,也会慢慢喜欢起来的;毕竟,人是不断进步的。
社会热点事件分析评论范文 第五篇
电影《唐山大地震》从7月22日零点至7月25日24点,首周末票房超过亿元,创国产影片票房新高。许多人走出电影院时眼睛还挂着泪珠,一些看完电影的观众说:好久没有这样感动过了。
这部影片的出现,是中国现实主义电影走向现代化过程的一个标志性成果,其意义超出影片本身,是文化体制改革中的一次胜利之作,影片之所以被广大观众所认可,票房创历史新高,主要有以下三点。
突出展现个体经验。《唐山大地震》突出了个体经验的表现,通过主人公李元妮一家人长达32年的情感救赎过程,反映了唐山和中国社会的变迁,并且对地震及灾后个体经验的呈现,贯穿电影始终。任何宏大的电影命题,只有通过个体经验的表现,才能让观众看到其中的意义。面对一个灾难性的历史事件,我们往往选择面对集体,怎样抗震救灾,怎样重建家园,这样的表现方式虽然非常正确,但存在艺术叙述的不合理,过多的宣传和说教,难以得到观众的认同。
拍摄态度朴实真诚。不同于以往的商业大片,追求炫目的画面,《唐山大地震》克制了创作中难以避免的技术冲动和戏剧冲动,用真诚而自然的拍摄方式,形象生动的对白,赢得了观众和市场的认同,而中国的电影需要的正是这种态度。
融入主流价值观。商业上获得成功的影片,都会传递一种主流价值观,《唐山大地震》表现了亲情的可贵、生命的珍贵,以及生活的温暖和希望,让每个人走出电影院的时候,都有一点温暖和爱,观众的情感得以接受。
社会热点事件分析评论范文 第六篇
从这个新闻说开,现在的有些官微确实比较任性,“想种什么菜就种什么菜,想施什么肥就施什么肥”。之所以这么任性,在笔者看来,一是某些微博管理人员的个人素质亟待提升,同时,其所在部门的态度是否理性客观,也是值得讨论的。二是一些部门不在乎微博乱发言,是因为很容易“平息”,一句“个人行为”,甚至“临时工干的”,似乎就算“平息”了。实际上,这种想法有些自以为是甚至是自欺欺人。因为对公众来说,问题远没那么简单,每一次官微任性乱说,都是相关单位公信力的损耗,如果说遇到负面新闻就说“个人行为”“临时工干的”,那么,下一次有紧急信息发布时,公众该采取什么态度呢?信还是不信?
至于说,官微说话是“未经请示的`个人行为”,这种解释千万别成了一种套路。官微没管理好,让“个人”上去乱说话,终归还是单位的管理责任,应该道歉。特别是“值班人员也并非民警”这一句,究竟想说明什么?官微是重要的官方发言工具,如不安排工作人员值班,或是什么人都可以登录,那把官微当成了什么呢?“并非民警”又说给谁听?其实,公众没有能力去识别或确定发言者的行为是属于个人行为还是职务行为,公众只知道的是不恰当的言论出自官方微博。
社会热点事件分析评论范文 第七篇
在一个民族的精神谱系中,英雄是醒目的标识;在一个国家的道德天空上,英雄是璀璨的星辰。
哲人有言,英雄的业绩、他们的言论,就是那个时代的精华。的确,英雄是一个民族的“凝结核”。如杨靖宇所言,“革命就像火一样,任凭大雪封山,鸟兽藏迹,只要我们有火种,就能驱赶严寒,带来光明和温暖。”英雄就是这革命的火种,没有英雄的引领,个体的力量就难以凝聚;缺少先锋的领路,前行的方向将难以看清。马克思因此感慨,“每一个社会时代都需要有自己的伟大人物”。
山因脊而雄,屋因梁而固,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我们崇尚英雄,不仅因为英雄引领了历史车轮的前进,更因为英雄身上闪亮的精神光芒,可以穿过岁月、直抵人心。一句话说得好,英雄不是点燃的蜡烛,而是一束纯净的阳光。生命终有逝去之日,蜡烛终有燃尽之时,但“未惜头颅新故国,甘将热血沃中华”的献身精神、“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豁达胸襟、“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的勇敢刚毅,却可以历经时间的冲刷而凝为不朽。“把历史变为我们自己的,我们遂从历史进入永恒”。以英雄为路标,我们才能廓清思想的迷雾,看清前行的方向;不忘为什么而出发,我们才能激发起向前的无穷力量。
然而,现实中,总有一些人,或是打着“还原真相”“重新评价”的幌子,或是借着“学术研究”“历史考证”的名号,歪曲历史,裁剪事实,抹黑英雄。于是,黄继光堵枪眼“不合理”,邱少云火中捐躯“不真实”;刘胡兰“精神有问题”,雷锋日记“全是造假”;狼牙山五壮士是“土匪”,虎门销烟的林则徐更是“把中国踹入万劫不复的深渊”种种诋毁之声,不绝于耳。
英雄的事迹,不是不能考证和讨论,但要有基本的是非观、价值观。通过混淆视听甚至无中生有来否定英雄,进而否定共同的历史记忆、否定民族的心理积淀、否定集体的价值追求,最终只会让我们的精神家园“血污游魂归不得”。君不见,在当年苏联,青年近卫军英雄奥列格·科舍沃伊的故事,被一些人说成是其母亲编造的离奇骗局;卫国战争女英雄卓娅的事迹被“考证”为假的,称她并没有烧掉德军的马厩和草料,反而烧掉了村民的木板房;就连列宁,也遭到无端的攻击和谩骂。由此带来的,是思想的混乱、精神的虚无、信仰的坍塌。当文明的灯火被吹得七零八落,加剧的却是国家的动荡和分裂。这样的教训,还不够深刻吗?
历史不容忘却,英雄不容抹黑。1930年,年仅25岁的_人裘古怀,在狱中英勇就义。临终前,他给狱中的同志留下了一封绝笔信,信中写道:“同志们,壮大我们的革命武装力量争取胜利吧!胜利的时候,请不要忘记我们!”一位曾参加过北伐,还因作战勇敢,被誉为“虎胆英雄”的革命者,所担心的,绝不是自己的名字淹没在历史的尘埃中;他所害怕的,是自己用生命追求的信仰、同伴用鲜血守望的初心被后人忘记。在这个意义上,捍卫历史,正是为了开创未来;崇尚英雄,正是为了坚守正道。
社会热点事件分析评论范文 第八篇
5日在海口召开的全国海事工作会议上,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局长许如清表示,2016年全国发生的运输船舶水上交通事故数量、死亡失踪人数、沉船数量、直接经济损失,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
一边是待结的工资,一边是不拿就没有其他凭据的白条。舍弃白条就等于放弃工资,拿了白条却不意味着一定能拿到工资。有,总会更安心。徐福顺说。
职业近年来在婚姻恋爱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男女双方因过度看重职业标签有时会错失机缘。
伴随着2017新年开启,又有一批新规要开始实施,它们从传统的医、食、住、行,到时兴的信用卡透支消费等,无不直接关联着我们的日常生活。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盘点一下,2017年将有哪些新规影响你我!
4日召开的_常务会议称,必须创新政府管理、优化政府服务,营造包容支持创业创新和推动传统产业提质增效的制度环境。
农业部办公厅4日发布通报,11家科研单位存在未经报告违规开展转基因作物小面积中间试验问题。
又逢岁末年初,近期,财政部、工信部、住建部等多部委密集召开年度工作会议,总结过一年工作,明确新年里的任务目标。
昨日,《广州市公共体育设施及体育产业功能区布局专项规划》公布,其中提出到2020年,广州人均体育用地面积达到平方米。
2017年春运临近,郑州东站客流逐步走高。为加快旅客进站速度,缓解现有人工验证的压力,5日起,郑州东站正式启用智能验证系统,旅客可以刷脸进站。
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一年,很多家庭迎来第二个孩子,父母们请记得给新生儿及时上户。昨日上午,省公安厅发布消息,决定在全国率先推出新生儿上户异地办理便民举措。
1月4日,湖南省环保部门及公安机关联合披露,2016年湖南对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环境执法扬齿立威。
从4日举行的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获悉:北京市将出台财政资金奖励、税收优惠等8项措施,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未来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资的新建建筑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
社会热点事件分析评论范文 第九篇
“为了维护本小区的舒适、安全、整洁的居住环境,应广大业主要求,本小区禁止饲养猫、狗等宠物。已有饲养的业主请在15日内自行处理,逾期未处理者后果自负。”近日,杭州萧山梅花楼社区的居民楼贴出这样一张物业通知。面对这条禁令,小区居民态度不一。有人为之拍手称快,有人觉着匪夷所思。
首先,物业有没有权力禁止小区居民养猫狗等宠物?无权禁止。法律法规赋予了公民养合法猫狗等宠物的权利。根据杭州市犬类管理规定,公民只要按规定登记,领取《养犬许可证》,就可以养狗。就算有人不高兴,也不能禁止他人合法养狗。
物业发出“禁狗令”,其实这已不是第一次。此前,济南、西安等地小区都曾以各种形式禁止居民养狗。
物业一纸告示贴出禁止小区养宠物,实则是不想再当和事佬的心态。养宠物这事儿,确有点“彼之蜜糖,我之砒霜”的意思。养宠物的人会把宠物当成宝甚至自己的孩子,但对于害怕猫狗的人,尤其是遇到不遵守规则饲养猫狗的那也是恨得牙痒。
“我们既要与养宠人沟通,又要安抚其他业主,避免因饲养宠物而引发业主之间的矛盾,有时候实在是力不从心。”一位物业工作人员说出了他们的苦衷。对待养宠物,尤其养狗问题上,物业往往是夹在其中充当缓解业主之间矛盾的和事佬。都是业主,都不能得罪,干脆禁止养狗养宠物,一了百了,从此在物业管理上倒也是少了个麻烦事。如此简单粗暴的服务方式,怕是最终也只能高兴一部分业主。更何况人家依法养猫养狗你能禁得住?
物业公司不能对业主养猫狗权利进行剥夺和限制,并不意味着不能对养猫狗加强管理。物业是服务机构,要做的应该是进行宣传教育引导服务工作,多与住户沟通,对于发现的宠物随地大小便、宠物扰民等行为,可以对其主人进行劝导与批评,在小区内设置狗粪便回收箱,可以及时让相关部门介入进行处置,但物业自己并没有处罚的权力。
养宠物既是权利,更有责任。其实,如何协调养狗人和不养狗人的利益?简单来讲就是两句话:爱宠有道,守则为先。
当然,随着小区养狗的增多,带来的问题和困扰也随之而来,不仅仅是物业一方的责任,更需要引起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
近期济南试水养犬登记“信用扣分制”。外出遛狗时不用狗链牵引,一次扣3分;不办理狗证年审一次扣12分;狗扰民第一次扣3分,第二次扣6分,第三次扣12分。养狗人的信用等级为12分,被扣完12分,民警将暂扣养犬登记证,养狗人学习文明养犬知识合格后,发还养犬登记证。在我们浙江绍兴去年就开始实行了养犬计分制。各种“信用计分”制度的设立最终是为了使“信用”回归社会。
在人口密集的城市,怎样才能让宠物和社区居民和谐相处?违规成本很低,导致一些狗主人我行我素。养狗跟社会信用挂钩,跟养狗资格挂钩,跟人品挂钩,也不失为一个办法。
社会热点事件分析评论范文 第十篇
近段时间如此集中爆发的几起社会热点事件,不得不让人深思为何社会冷漠呈蔓延之势,而且不少当事人还自觉理所当然。
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心理的形成自然有多重复杂因素,但国家和社会对于见义勇为在制度保障上的支持力度不够也是重要原因。当前,各地出台的见义勇为条例还难以做到免除人们的后顾之忧,帮了人却要自己承担损失,甚至帮了人反倒要被人讹诈,于是乎出手相助者“流血又流泪”越频现报端,明哲保身者就越多。
冷漠蔓延对全社会都是一剂致命的毒药。社会秩序的维系,除了国家力量的介入,一个社会天然的自我管理和调整能力事实上是更为根本的。人们之间解困济厄的守望相助,带来的不仅仅是暖暖的温情,而且也是维系共同体的生活纽带。反之,对于他人困境的漠不关心,总有一天也会应验在自己身上,这种人们社会关系之间的支离破碎,将慢慢腐蚀社会道德的基础,进而引发大量我们始料不及的社会问题——正如花都火灾中出现的情况一样。
在今年的两会上,不少人大代表都在呼吁要对见义勇为予以立法,其中有人认为囿于见义勇为方面的法律制度还不健全,我国社会的道德感和安全感会为此产生危机。从当前的形势来看,此类的呼吁显然是极为必要的。当然,为见义勇为立法,也需要注意道德与法律的边界。将道德层面的见义勇为规定为人们的法律义务固然在现实中没有可操作性,但为见义勇为提供组织、人员、资金、荣誉等方面的充分保障,却并不过分。
为见义勇为提供制度保障,最终是为引领社会风气做出示范。我们常常讲要“惩恶扬善”,其实“惩恶”与“扬善”往往也是一体两面:如果一个社会的正气不能弘扬,见义勇为的精神备受排挤,那么各种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就必然会乘虚而入,社会治理的成本也将急剧增加。消除社会冷漠,法律不应缺位。
社会热点事件分析评论范文 第十一篇
近两年来,城管与小贩之间的紧张关系成为了人们的饭后之谈。在我看来,城管与小贩之间时刻都在上演着一场“猫捉老鼠”的游戏。城管与小贩为什么就不能化干戈为玉帛呢?
“你摆摊来我追赶,你追赶来我殴打”这就是城管与小贩之间的真实写照。20xx年3月17日下午,xx和xx两位城管对正在占道摆卖的小贩进行劝导,本已答应离开的小贩却挥刀砍向城管。其中,城管xx被砍七刀成血人即时倒地,但围观群众无人相助。
“小贩怒砍城管”现象的_出现,根源何在?
当下,小商小贩占道经营成了城市管理的一个老大难问题,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矛盾冲突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城管一看到小贩就恶语相向,扣押工具,有时候还拳脚相加。这能叫小贩不恨吗?连谋生工具都没有了,政府一向任由小贩自由生长,而不加以干预、规范,这不是让小贩像一只迷路的小羊羔乱走乱撞吗?政府实现不了推贩的经营和城市有序管理的双赢,这显然又是一大难题。
没有探索适合本国国情的城市管理执法体系是“小贩怒砍城管”的根源。
“小贩怒砍城管”的消息一出,人们都不约而同地想到了早前的“城管掐90后女小贩脖子”一案,城管与小贩之间的斗争愈为激烈,政府务必要完善城市摊贩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城管的思想道德素质。近日,新的城管制服一亮相,人们议论纷纷,高铁头盔、电棍,甲级防护盾,人们感叹:“这是特种兵来管理小贩吗?”一套冰冷的支付拉不近城管与小贩的关系,真要坐到放下干戈,奉献玉帛还需要大家的努力。有关部门应完善当前的法律制度,成立城管巡回法庭,改善管理方式。
“相逢一笑泯恩仇”会成为朋友;“化干戈为玉帛”会成为兄弟姐妹;和谐完美,会成为最秀丽的城市。
社会热点事件分析评论范文 第十二篇
进入3月,全国各高校陆续发布自主招生简章。在刊_文的“大军”里,近期却突然出现了一批“新兵”——高三考生。北青报记者发现,90所自招试点高校已发布的招生章程里,有近半的大学将“在刊物上发表文章或论文”列为自主招生报名资格条件之一。论文买卖市场“盯上”了自主招生人群,有高中生不惜花上千元买省级刊物版面,甚至还雇人代笔。这块自主招生的“敲门砖”,沦为奇特的论文买卖产业链一环。(3月26日《北京青年报》)
现在,不仅是大学生的毕业论文、各种评职称的论文有造假的情况,连高中生都涉及其中,还形成了所谓的“黑色产业链”,可谓是触目惊心。高中生论文造假的通病无非是想走捷径,投机取巧式地增加自身竞争的砝码,把“敲门砖”搞好,却真真丢了道德,还亵渎了公平正义。
这种情况能得以普遍存在,首先,是规定的设置主体,也就是高校方面出了问题。既让自主招生有漏洞可寻,又没有果断有效地制止高中学生和家长“钻空子”行为的方法。这就使得学生和家长进行论文造假的“现实成本”偏低,且没有过多牵绊,再辅之他们对于升学的急切追求,甚至带有一些盲目和过激的成分,这条论文造假的产业链自然会是越来越黑。
面对高中生论文造假的现实,高校里的相关招办人员介绍,提交相关材料之后会有专家评审组对论文及其内容进行审查,杜绝投机取巧。也就是说,高校开出的方子是“严审”。但是,要想真正制止高中生论文造假的乱象,就一定不能止于高校“严审”,这与其说是“浅尝辄止”,不如说是“无关痛痒”。
怎么说呢?这样的“严审”并杜绝不了论文造假的现实需求,因为自主招生的一些自身漏洞仍存在着。而且,所谓“严审”的严谨性和科学性还有待商榷,其现实效果也无法保证。还有,“严审”之外就戛然而止,没有配套的惩戒措施,这样的“严审”没有震慑性,也很难增加论文造假的现实成本,这样,促使学生和家长止步自然是空谈。
既然大多数高校的自主招生的报名条件有“论文”这一项,再加上论文某种程度上也确实能说明学生的能力,因此,不必过于苛责这条规定本身。但同时,高校也应该看到现在论文造假乱象丛生的现实。所以,为了对规定负责,对学生和学校负责,如何避免规定在实践中不走样?进而增加其自身“含金量”?就需要高校进一步明晰。
比如,进一步推行多元化的评价体系,弱化论文等某单一指标的重要程度,而且要把这一情况最大程度让学生和家长知晓;形成对论文的一整套评析程序,专家审核之后,查重、答辩等形式都可以尝试;一旦发现论文造假,进行严罚,不仅仅要与自主招生的成败相关联,甚至可以触及考生的“根本”,形成一种现实威慑,让他们真正不敢造假等等。
不过,高校要想有所为,这些措施要想推行下去,还得正视并处理一个“大障碍”。那就是一些核心期刊、学术刊物从以知识论英雄的阵地变成通过卖版面牟利,被金钱过度侵染的功利化产物的现状。这一障碍不除,发表论文的现实土壤就不干净,以论文为一个评价指标的初衷就会变味,再怎么去规范自主招生,也难逃“不公平”的评判。所以,对期刊和刊物的规范与整顿,还有严格的监管也必须提上来。
总之,就是要把拼论文背后的“拼钱”实质回归到“拼学生实力”的实质。当然,过程中还要注意引导学生和家长良性的“拼实力”,把兴趣和爱好引入,净化学术之风,让考学更真实、公平。
社会热点事件分析评论范文 第十三篇
从根本上说,贫富分化的扩大绝不是市场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必然结果,世界上有不少市场经济国家的财富和收入分配是较为平等的。一个关键的因素就是政府的制度安排问题。事实表明,经济增长本身并不能自动解决不平等问题。相反,不平等制度的扩大会妨碍市场化改革和未来经济的长期增长。只有当政府消除贫富分化的意愿和能力都很大时,改革开放的收益和成本的分配才有可能是公平的。贫富分化问题实际上涉及到分配和再分配制度领域里的公平、公正问题,这一问题反映的是中国社会在快速转型时期社会优化与社会问题并存、社会进步与社会代价并存的局面。顺利推进社会优化和社会转型,研究和解决社会不公问题,降低社会代价,解决这一问题,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采取积极措施:
建设健全法律体系,规范市场行为。
仔细分析公众对贫富分化的心态,可以发现,大多数公众不满或仇恨的并不是贫富的分层现象,更多的是对富人致富的途径和方式的质疑。“富人的钱,干净吗”成了公众普遍的疑问。而一个个“问题”富豪的暴露,又正好印证了公众心中的疑问。权力寻租、裙带资本主义、贪腐和非法致富,造成了民众强烈不满,并且使现存的贫富差距在大众心理上进一步放大,产生“示恶效应”和法不责众心理。这主要是由于市场机制尚未完全建设起来,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和不完善,使得一部分人能够投机钻营、违法经营以及权力市场化,导致经济秩序混乱造成。
因此,要严厉打击以各种非法方式获取非法收入的行为,堵塞各种非法收入的来源渠道;要完善和规范生产要素市场,使按资本、技术等要素分配的行为趋向合理化;要完善人力市场,包括经营者市场和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既要加强立法,健全经济法规,避免法律漏洞,又要严格执法,加大对扰乱市场经营秩序、违规经营、偷税漏税、假冒伪劣、金融犯罪等的打击力度;既运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也要运用政治法律等“看得见的手”,双管齐下,以此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缩小贫富差距。
合理运用税收制度,加大调节力度。
税收系统是国家执行收入再分配的基础和支柱。政府有效的税收行为,一方面可以对先富阶层实施一定的限制,另一方面又可为各项福利政策或其他收入再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推行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然而,我国采取通过对高收入者征收调节税,来对低收入者进行转税支付方法的调节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出来,税收系统的征税能力和效率相对低下。尽管我国实行了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但在征管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是个人所得税2000元起征点过低,缺乏对收入监控的基本能力,税制及片收、处罚等手段也相当无力,致使高收入群体的偷逃税现象极为普遍,导致对高收入者缺乏有效的调节。鉴于这种状况,目前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是要建设居民收入监测制度。建设居民收入监测体系,一方面可利用纳税信息,另一方面则可利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相关信息,如社会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统筹账户金额等。通过这些信息推算出收入的绝对额。同时,还应利用价格指数、工资指数、实物耗费指数等来监测居民收入的相对变动状态。建设相对科学、全面的居民收入监测体系的重要作用,还在于为我们准确划定调节对象提供基础资料。
再次是要改革税收征管制度,合理增设新的税种。我国现行的税收征管办法是由税务部门直接向纳税人征收,这样收税人和纳税人之间缺乏监督,容易造成偷、逃、漏税现象。应改革税收制度,建设和推行个人应征税收入申报制和税务代理制,逐步建设起由企业、个人申报,审计和税收代理业务,形成纳税人、代理人和收税人三方相互制约的机制,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同时,适时开征股票交易净收入所得税、遗产税、赠予税、个人财产税、奢侈消费税以及垄断企业特权经营企业特别税等,以加大收入调节力度,形成收入再分配机制,使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趋于合理化,遏制高收入阶层的收入过快增长,防止两极分化。
拓宽就业渠道,优化就业环境。
就业是民生之本,国家应把提高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这一方面是促进经济增长的需要,另一方面,是解决我国二元结构矛盾,努力减少低收入人群,提高贫困者收入的有效途径。解决就业与再就业问题,需要从拓宽就业渠道、优化就业环境两个方面花大力气,下大功夫。从拓宽就业渠道角度看,政策取向应该是:选择以增加就业为中心的经济增长模式,实施就业密集型或劳动密集型行动计划。
具体而言,一是充分挖掘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的内部潜力,发展多种经营,盘活企业闲置资源,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安置富余人员,减少推向社会的下岗人员;二是在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三是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过程中,尽可能兼顾能够有效扩大就业的工程项目;四是拓宽国内跨地区劳务市场和国际劳务市场。
从优化就业环境角度看,主要政策应包括:
一是在宏观环境方面,各地区、各级党组织和政府都应制定相应的就业计划和目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步落实、实现。
二是要健全完善城乡统一、内外开放、平等竞争、规范有序的劳动力市场。
三是要为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提供及时充分的就业信息、就业培训服务,使劳动者能够及时得到就业机会并具备良好的就业条件。
四是制定实施推动就业的优惠政策,如实施免征所得税,鼓励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自办企业。
建设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作为一种社会福利机制,是近代工业社会的产物,它的实质和功能都是为了解决在社会变迁和转型过程中由于社会贫富差距而引起的社会贫困以及社会发展问题。因此,社会保障具有安全阀、减震器和减压阀的作用。
当前,在解决贫富差距这个难题时,我国必须充分发挥社会保障的这些功能。在调节收入分配的同时,加快建设和完善各种社会保障体系。以保障处于社会低层的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避免转型时期出现暴富者对社会财富的疯狂掠夺和贫困阶层生活保障制度缺失的情形。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还很不完善,难以保障低层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特别是农村社会保障还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主要还是依靠以集体土地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家庭保障模式。因此,当前要加快在农村建设和完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等,并加以切实落实。同时,在城市居民中,应通过实行最低工资保证制和最低生活保障线制,使失业职工、困难企业职工、退休职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居民在生活上基本有保障。
社会热点事件分析评论范文 第十四篇
论社会热点事件中的“免费”律师
【摘要】近年来,“律师免费提供刑事辩护”这一违反经济发展规律的现象如雨后春笋一般,充斥在公众的视野中。许多社会影响巨大,引起舆论广泛关注的刑事案件,都不乏律师“挺身而出”,设法争取为当事人免费提供刑事辩护。广州的许霆,湖北的邓玉娇似乎都是这一现象的受益者,这些免费律师在案件进程中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这种情形一方面使得律师身上围绕着“仗义执言”的光环,另一方面也使得公众纷纷质疑他们的动机是为了“抢眼球”、“博出名”。律师应当承担的是怎样的社会责任?律师应当用怎样的道德规范来约束自己的执业行为?在热点事件中律师免费提供法律服务是否有违职业道德?这些问题值得我们思考。
【关键词】社会热点事件;免费律师;律师职业道德
一、律师角色的社会定位
第二,律师资格的取得方式区别于其他职业。我国《律师法》规定,律师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通过实习,经国家批准才能执业。其工作是依据事实和国家法律接受当事人委托,从事代理或辩护业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三,律师是天然的法律维护者,而不是破坏者。[1]就拿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作用来看,律师的辩护权仅限于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量刑尺度等方面提出法律意见,提请和建议审判机关正确适用法律、有效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因此律师只有辩护权,没有任何决定权。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就明确为我们指出:律师服务也是一种商品,有其自身可以与货币进行交换的价值。因此,可以说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收取费用是天经地义、符合经济学发展规律的。人们普遍认为,律师是专门帮人打官司的人。他们利用自己的专业法律知识来换取高额报酬,是人们普遍羡慕的“高薪阶层”。众所周知,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不仅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还需要差旅费、应酬费等物质支持,免费提供法律服务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绝对是亏损的,甚至可以说是违背商品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且我国《律师法》规定律师作为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既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责任,同时也有收取费用的权利。因此,律师提供有偿法律服务是合情合法的。但是近年来却出现了一个“奇特”的现象:在倍受舆论关注的刑事案件中,出现了大量律师设法争取为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形。这到底是律师参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义举,还是追求个人利益的特殊手段引发了社会的广泛争论。
在这个问题上,我认为有以下两点可以帮助理解“免费律师”行为的出发点。首先,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所获得的回报形式是多元的,物质回报只是其中一种。除此以外,律师内心正义感的满足与自身价值的实现亦是一种回报;
其次,社会评价的正面提升,对于律师凝聚社会公共资源和积累人脉都是很有帮助的。简单说来,律师可以以此博“名”,名利总是相伴相生的。但是律师出“名”,既要有“知名度”,也要有“美誉度”和“专业度”,即使是所谓的营销之“术”,也必须建立在维护律师
品德、专业与职业操守之上。盲目出名、出骂名不仅不利于律师个体,对律师业整体的形象,也是不负责任的。
必须强调的是,免费律师和公益律师并非同一概念。公益律师是指受雇于政府法律援助机构,公益机构、非政府机构、非营利机构,免费为某类人群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庞德曾说过,公益法律职业是:“一群人从事有学问有修养的艺术,共同发挥替公众服务的精神,虽然附带的以它谋生,但是仍然不失其公众服务的宗旨”。[2]整个社会对于公益律师的要求远远高于收费律师,他们被要求应当关怀大众、关注公益;要有参政议政的能力和对社会敏锐的洞察力;他们还必须具有勇气、持久的耐力、坚强的性格特质;有悲天悯人,拯救普适大众于苦难的情怀。
律师的善行不能也不应纯粹成为一个招揽业务的幌子,由此可知,免费律师不等于公益律师。公益律师当有“担当之心”,但不可以公益之名,行自我炒作之实,更不可为一己之名,损害行业的整体利益。公益律师当如“侠客”,除暴安良、匡扶正义,满足公众对正义的渴求,而不应以牺牲当事人利益,成就自己的名望;公益律师当以法律和大局为重,而不应以公然无端挑起社会对国家机关的仇视与矛盾来成就自己的悲壮。
免费律师所代表的是一种社会现象,而公益律师所昭示的却是一种社会精神。
三、律师在社会热点事件中的作用
评价辩护律师的作用,一是看他的努力对案件有没有积极的帮助,二是看他的行为举止是否符合律师行业的职业要求。律师在社会热点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有一定的特殊性,大多数情况下,律师并非社会热点事件的绝对主角,其作用主要是辅助社会热点事件一方当事人维护其合法权益。从这个角度来说,一名刑辩律师在社会热点事件中想要对案件提供积极的帮助必须建立在符合律师行业的职业要求的基础之上,这样辩护律师的作用才得以完全实现,才能得到社会民众的肯定性评价。
一名刑辩律师对案件有没有积极的帮助有其特殊的判断标准,一是是否对公安、司法机关可能存在的程序性错误进行了监督并取得实际效果;二是是否对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和心灵慰藉;三是是否昭示了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或无辜。作为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这样的要求并不算苛刻,完成起来也相对容易,但是如何才能既不越过法律和律师职业道德的红线又完满的完成辩护任务,这才是衡量律师所办理案件质量的关键。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不乏有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免费辩护却遭到民众反感与质疑的案例,例如红极一时的“邓玉娇案”中的夏姓律师在会见邓玉娇后大呼丧尽天良、灭绝人性,甚至痛哭流涕。由此引发人们对七尺男儿泪到底是“做秀”还是性情流露的巨大争论。据说在两年前沸沸扬扬的_案件中,夏律师作为被告的辩护人,当他从法院拿到《起诉书》,看到_涉嫌的罪名从公安机关认定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离奇地变成“故意杀人牵连妨害公务”时,悲从中来,“泪流满面”。因此,民众将此理解为该律师展示其“行为艺术”的一贯方式也不足为奇。我们姑且不对该律师行为做情感上的评判,单从律师职业的角度来看,他的行为似乎与律师应当扮演的社会角色有所偏离,与律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不相吻合。
社会热点事件分析评论范文 第十五篇
从当今社会热点话题论大众法律意识
[摘 要]随着近年来我国法制建设的深化,越来越多的群众开始关注法律问题,并且积极地参与法律问题的讨论当中。但与此同时,某些案件的判决结果与民众所认为应当判决的结果产生了分歧,民众对判决结果产生的不满情绪也随之而来。如何引导大众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增强大众对司法机关进行的活动的信任感,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法律意识;感性;道德;公信力
1 法律意识的基本含义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法(特别是现行法)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知识和心理态度的总称。法律意识是一种观念的法律文化,对法的制定实施是非常重要的。它表现为探索法律现象的各种法律学说,对现行法律的评价和解释,人们的法律动机(法律要求),对自己权利、义务的认识(法律感),对法、法律制度了解、掌握、运用的程度(法律知识),以及对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等。[1]
大众法律意识是大众或者社会公众对法律问题的态度与看法,与法律意识相比,具有一定的统一性与一致性,深受社会发展程度和社会舆论的影响,代表了社会大众对各类法律问题的看法,经常体现于大众对各种法律事件的反映与态度上。大众法律意识主要体现为感性的法律感觉与知觉,也体现为理性的法律观点。[2]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深化,越来越多的群众开始关注法律问题,并积极参与到了法律问题的讨论当中,公民的法律意识逐步加强。与之前对法律问题持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相比,有了显著地进步。大众对法律问题进行独立的思考,对国家司法活动进行所做出的评价,也促进了我国法制建设,并起到了监督作用。
与此同时,由于普通群众没有受过系统的法学教育,在对法律问题进行分析时,容易带有强烈的个人感情因素,在对法律问题形成个人观点时,容易受到自身价值观和以往经历的影响,在分析问题时,将自己的主观情绪带入案件当中。缺乏对法律问题的整体分析,缺乏理性、客观的思考。
2 大众法律意识的特点
大众法律意识的突出特点是个人感情色彩严重,缺乏理性的思考
社会热点事件分析评论范文 第十六篇
近日,一段车主掌掴快递小哥的视频刷屏了。并非因为热闹而被围观,而是一个频频动手打人、一个没有任何反抗的对比反差,让一场看似是非分明的纠纷变了味。被打的快递小哥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自己很委屈,已经报案了。对于期待的结果,这位小哥回答了四个字:依法处理。目前,殴打快递员的出租司机因寻衅滋事已被北京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蹭坏了他人爱车,双方应负有何种责任,需要专业鉴定,最终由法律说了算,不是谁富有、谁气势大,就可以任性动手。从这个意义上说,即使再有理,也不能不把法律放在眼里,用粗暴的手段始终不能解决问题。
人都说,遇事要讲理。这首先是在情感和常识意义上判定对错,有些看似理气十足的事,往往在当事人心中有一个结果,但既不能得理不饶人,像那位车主一样揪住不放并施以暴力;也不能理亏心虚,任人欺负,像快递小哥一样如绵羊般被随意打骂。实际上,所谓的理,也只不过是一个不成文守则,关键还是靠法律。
其实,施暴打人的背后,也凸显出对规则的不尊重、对法治的不敬畏。如果没有受到他人来自生命的威胁,为何要选择先动手?如果有清晰可辨的责任,为何不等待警察依法处理?如果心中有对规则制度的基本遵循,为何还会轻易地当街撒气?可见,表面上是在释放心中的不满,实际上是在践踏社会普遍形成的对法律制度的守护。可以说,每个人都是法律保护下的个体,人人遵守才能人人受益,随意破坏必将自食其果。在法律面前,没有更公平正义的解决方式,更何况是一件小纠纷?
与施暴打人者对比,受委屈的快递小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期待的处理结果是依法处理,值得我们击节叫好。尊重法律,何尝不是尊重每个人的权利,何尝不是尊重每个人的人格。当强势主体遇到弱势群体、当有权有势者遇到普通老百姓、当土著老炮儿遇到外来漂流者,身份的大小、职业的贵贱、姿态的高低,不能成为评判的标准,也不能变成颐指气使、欺软怕硬的凌霸。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别让你的情绪冲破法律框架,别让我的权利受到无情践踏。我们需更有敬畏之心,既抱有善意,又充分尊重法律,如此进步的终将是整个社会文明。
社会热点事件分析评论范文 第十七篇
今天,当我正在梦中飞的时候,突然,我听见了开门声,打破了我美好的梦幻。我迷迷糊糊的睁开了眼睛,拉开了窗帘,打开了窗户,新鲜的空气迎面吹来。
我又听见了妈妈把电视机打了开来,我穿好衣服和裤子,又去刷牙洗脸,都好了以后,我也来到了客厅内看电视。原来,妈妈在看新闻,我看到的第一个新闻是有关于‘利比亚战争’的,这个新闻已经过去大半个了,我看到电视机下面有一排儿字,是‘利比亚’的国王说的。这句话是:如果北约再对我们发起进攻的话,我们就要攻打‘意大利’了。妈妈看了这句话后,对我说:“在这样下去,肯能会引爆世界大战。”我心中暗暗想着:如果真的引爆了世界大战,我们中国以及中国旁边的国家千万不要参预战争,要不然炸弹如果炸到我到我们了怎么办!
今天,我了解了‘利比亚战争’,觉得利比亚非茶可怜,美国不讲信用,上次明明说好不打仗了,可这次还是出尔反尔了。
社会热点事件分析评论范文 第十八篇
结论还是认定大众车负全责,因不存在斗气开车的事实行为。
通常,面对强制变道,大多车主尽管深恶痛绝,但为了保证驾驶安全,除了紧踩刹车、打轮躲避,似乎也无计可施。而今,比亚迪车主据说不仅两次成功阻止大众车主强行变道,还给这个不守规矩者一个大教训——被撞翻车四脚朝天,这让饱受多年塞车之苦者拍手称快。此后,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更近乎为马路侠客光荣加冕。
变道引发意外,好在没有性命之虞,四脚朝天似乎活该。不过,有两点需要厘清:
一是从法理而言,道路交通法规定,违反禁止标线强行并线的,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只是,变道车辆必须避让直行车辆,不代表直行车辆可以罔顾前车人身安全而以暴制暴。换言之,在风险因素瞬息万变的马路上,撞翻变道车的后果是不可预估、不可控的。如果我们放纵了直行可以撞变道的逻辑,法律就算正义,也是面目狰狞的正义。当然,若是果真故意撞车,已经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就不是全责那么简单了。也就是说,法律从来就没有支持过对方违法在先,撞了白撞的说法。
二是从道义来说,以如此方式惩戒强制变道车辆,不仅游走在人性边缘,也是不折不扣的丛林逻辑。去年引发全民热议的成都男司机暴打女司机事件,起因即是女司机任意变道。用人命关天的代价,去惩戒不守规矩的车主,这力度残蛮而血腥。除此之外,难道没有别的选择?眼下,不少车主已经为爱车装了车载行车记录仪,而在不少路段,公共监控等技术也完全可以还原强制变道的是与非,何苦非要拼了性命上演私力救济的马路惊悚剧?
车在路上,难免遇到各种状况,比之于动辄就撞翻的暴脾气,慢一点、谦让一点,可能更是当务之需。撞翻变道车的快意,于法治而言是值得警惕的。
社会热点事件分析评论范文 第十九篇
某种程度上,房产“联姻”教育的发展模式,让配置了学校的楼盘买卖变成一场金钱游戏,也给一些炒房者创造了哄抬房价、牟取暴利的良机。
北京市教委3月25日发布消息:今年起,除京津冀协同发展项目外,本市所有中小学校未经市教委同意不得到外地办学,各中小学不得与房地产商合作办学。(见3月26日《北京日报》)
各中小学不得与房地产商合作办学,这样的禁令无疑是一种理性回归。房产“联姻”教育,名盘“依傍”名校,是近年来全国不少城市推崇的一种发展模式。对房地产商而言,其地产项目一旦引进了学校,尤其是戴上“名校”光环,就可以促进楼盘销售,成为市场上的抢手货。据称打着发展教育的名义,还可以比较便宜地拿到优质土地。对政府而言,房地产商帮自己建设学校,既节省了教育财政支出,又能缓解一些待开发片区的教育资源紧张问题,还能收获合作办学分成,何乐而不为?正是基于这种双赢,学校和地产“联姻”越来越普遍。
不可否认,中小学与房地产商合作办学,满足了一些新楼盘业主的教育需求。但是,在房地产商以“签约名校”“合作办学”“名校分校”为名头大肆炒作之下,房产“联姻”教育又跟学区房挂上了钩,房地产商所售卖的、百姓所购买的,已不仅仅是商品房本身,而是所谓的“优质教育资源”。为此,许多家长不惜砸锅卖铁、重金购置学区房。某种程度上,房产“联姻”教育的发展模式,让配置了学校的楼盘买卖变成一场金钱游戏,也给一些炒房者创造了哄抬房价、牟取暴利的良机。
除了让学区房汹涌涨价之外,房产“联姻”教育模式也存在许多乱象,引发大量因为教育配套不能兑现的维权事件。在不少地方,一些新建商品房在宣传时号称“名校分校”,百姓花大价钱购买且入住多年之后才发现,“名校分校”千呼万唤等不来,有的最终等来的只是“伪名校”,教学质量堪忧。名校是房地产商拉动销售的“灵丹”,对一些家长而言,却是不得不服下的“苦药”。
由此可见,北京叫停房产“联姻”教育,一是为遏制学区房过热;二是为保障购房人权益。其他地方想要啃下学区房飞涨这块“硬骨头”,叫停这种“合作办学”不失为有效措施之一。有专家建议,政府还应将教育纳入全盘发展,从全局考虑,长远规划,划拨出一块与人口发展规模匹配的教育用地,避免后期随人口集聚膨胀,学校用地与教育需求产生矛盾,造成教育资源稀缺,进而催生天价学区房等。
社会热点事件分析评论范文 第二十篇
尼尔·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中指出,现实社会的一切公众话语日渐以娱乐的方式出现,并成为一种文化精神。我们的政治、宗教、新闻、体育、教育和商业都心甘情愿的成为娱乐的附庸,而且毫无怨言,甚至无声无息,“其结果是我们成了一个娱乐至死的物种”。
现代社会正在把文化转成一场娱乐至死的舞台,其结果就是使文化精神枯萎。一个泱泱大国,一个礼貌古国,一个具有深厚文化底蕴和灿烂礼貌的国度,就应拥有绝对精粹,绝对独特,十分高尚、纯洁的文化,一个民族的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民族的精神支柱。
期望每个公民都能尊重、爱护我们的文化,努力摒除浮躁、低俗氛围,使我们的文化洁净、厚重,使我们的文化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