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会议要求着装范文 第一篇
工作服的订制、保管
1、 工作服由公司人事部统一定制、采购。
2、 工作服领取后进行登记妥善保管,西装、西裤各一条,本工作服因量身购买,故未工作满一年者缴纳工作服费用的50%。
工作时间着装及仪表要求
1、上班时间或者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重要会议,需要求规范着装。
2、穿着工装时,应搭配与工装颜色、款式得当的白色衬衣、领带、袜子和皮鞋;皮鞋应保持清洁,无破损。
3、工装内衣束腰,不得挽袖或不系袖扣。
4、工装保持清洁,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要 求
1、 各部门应认真遵守本规定。
2、 公司将对员工穿着工作服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一次不规范着装罚款50元。
3、 员工损坏工作装的,费用自行承担。
其 他
1、本规定由总经办、人事部负责拟定、监督,由各事业部、销售部、渠道部执行。
2、如有特殊情况视情况确定。
3、本规定自20xx年10月14 日起执行。
未按会议要求着装范文 第二篇
1、总则:
根据《大冶有色金属公司企业视觉形象实施细则》制订本规定。
凡公司员工在岗工作期间或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会议、集体活动,必须按照公司安全环保部门颁布的劳保着装规定以及本规定的要求穿着公司统一制式工作服。
公司规定的统一制式工作服为:工作服、司服正装。各单位应按照工作岗位性质及人员类别分类组织穿着。
公司工作服是指:公司统一规定制式的蓝布工作服;公司司服正装指,公司统一配发的西服、长断袖衬衣、西裤等。
2、人员着装管理:
总部人员着装管理:
凡按服装项目配发服装的总部工作人员,均按本规定实施着装管理。
进入公司各单位生产区域的(除外事接待、陪同参观考察外)的总部人员和总部操作岗位有劳保穿戴要求的人员,必须穿着公司蓝布工作服,同时佩戴相应的劳保用品;
下列情况须穿着公司统一服装:
A、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可着短袖衬衣、夹克衫、西服、冬装短套等工作服装,外出或其它时间可着个人服装;
B、参加公司重大庆典、仪式、重要集会活动应着长袖衬衣、西裤、西服正装;
C、外事接待、重大涉外活动应着长袖衬衣、西裤、西服正装;
春夏季节着春夏装,秋冬季节着秋冬装,必须成套穿着,不得混穿。员工可依据季节温度的变化,自动进行工作服换季穿着事项。
穿着工作服时应配挂工作牌或党徽、团徽于左胸前口袋位置。
穿着正装时男士应着西服、打领带、穿皮鞋,女士应着西装大套裙、穿皮鞋。
上班或公务活动严禁员工穿短裤、短裙、背心、拖鞋,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
员工应当爱护和妥善保管服装,不得借给外单位人员使用,不得任意改动服装的样式和穿着方法,保持清洁,服装有损坏,应及时修补。服装遗失的,在缴纳成本费用后,方可补领。
各二级单位着装管理:
生产单位处职人员及机关管理人员、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以及参加单位组织的重要集会、会议活动必须统一穿着公司制式的工作服。
后勤单位的操作人员,有劳保着装要求的,必须按规定必须统一穿着公司制式的工作服。后勤单位、外埠单位管理人员着装参照公司总部着装管理规定执行。
有行业要求的,如总医院、设计院等单位人员的着装,按照行业规范要求着装。
凡参加公司重大庆典、仪式、重要集会、会议及外事接待、重大涉外活动的各单位处职人员应着长袖衬衣、西裤、西服正装;
员工对个人领用的工作服应妥善保管并爱惜使用,在统一换发新工作服时员工需上交以前配发的工作服,并进行回收处理。
员工工作服在使用不足一年破损换新者,由员工本人自行承担服装成本费用,在交回破损工作服并经检查后换发新工作服。
员工工作服遗失补领者,缴纳服装成本费后,方可补领。
员工离职时,需将工作服清洗干净、折叠整齐,交回所在单位。
提供外来三队人员使用的工作服必须拆除“大冶有色”标志后,
方可发放使用。3、着装的管理与考核:
有安全劳保穿着要求的岗位人员着装(工装),由公司安环部依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统一管理;公司企业文化部门协调检查考核。
公司员工司服的穿着,由公司企业文化部门根据本规定实施管理,并依据本规定进行考核。
公司成立督查小组对员工着装规范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未按要求着装的人员,将进行考核,同时对人员所在单位进行挂钩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评。
4、相关说明: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规定中的未尽事宜,由公司企业文化中心负责解释。
未按会议要求着装范文 第三篇
关于违反会议纪律情况的通报
湘纪发〔2013〕33 号
013 年 12 月 31 日上午 8 点,在龙城宾馆二楼国际会议中心召开了《2013 年市直机关中层行政正职评议测评大会》。会前,市直机关中层行政正职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通知到了参会单位,并作了通知记录。从会议情况看,大部分单位都能按要求参加会议。但也有少数单位无视会议纪律,存在迟到、早退的现象。现将违反会议纪律情况通报如下:
迟到的人员有:市卫生局局长黄耀威、市交通局纪委书记刘冠荣、市广电台纪检组长朱卫华、棋梓镇纪委书记肖铁强、望春门办事处城管办主任周杰。
早退的人员有:望春门办事处城管办主任周杰,东山办事处计生办主任王磊,昆仑桥办事处主任李新培、副主任周满南、民政所所长沈敏。
为整顿会风、严肃会纪,经研究,决定对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广电台、望春门办事处、东山办事处、昆仑桥办事处、棋梓镇、泉塘镇(因泉塘镇通知不及时,学区应参会人员 31 日上午 7:59 才接到会议通知导致迟到)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同业对标”作风建设考核中扣分。同时责令上述
人员写出书面检查(必须本人亲笔书写),于 2014 年 1 月 2日交市纪委、监察局办公室。希望被通报的单位及个人汲取教训,深刻反省,及时整改。
会风问题,关系到作风建设,是干部作风的外在表现,不遵守会议纪律,实际上暴露了干部自由散漫的作风。市委、市政府多次强调端正会风、严肃会纪问题,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引以为戒,严格参会制度,坚决执行《湘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端正会风严肃会纪的通知》(湘乡政办发﹝2013﹞50 号),坚持“一把手”抓会风,坚持每个单位抓会风,坚持以严格的纪律抓会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以作风建设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_湘乡市纪委 湘乡市监察局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部门(单位),地直各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驻地各有关部门(单位):
013 年 1 月 9 日上午 9:30 时,地区在机关会务中心三楼召开了《地区万名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会议》。会前,地区统筹城乡就业培训和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要准时参会,并明确要求因故不能参会的必须事先请假,严禁无故缺席或安排他人替会。
从会议情况看,大部分部门(单位)都能按要求参加会
议。但是,仍有个别部门(单位)出现了迟到、替会现象。未按要求参加会议的单位有:哈密市人民政府参会领导迟到;地区发改委派科级干部替会并迟到;地区农业局、畜牧兽医局、计生委、国税局参会领导迟到。
为整顿会风、严肃会纪,现对以上未按要求参加会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希望被通报的单位汲取教训,深刻反省,及时加以整改;对违反会议纪律的参会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并写出书面检查。处理意见、检查材料于 1 月 11 日前报地区效能办和行署督查室。本次通报结果将与各部门(单位)年终绩效考核相挂钩。
各县(市)、地区各部门(单位)要引以为戒,严格参会制度,凡地区通知的会议,按要求安排人员参加;参会人员要提前 10 分钟进入会场,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因特殊情况无法参会的人员,要提前向分管领导报批;会议期间要集中精力,认真聆听,不得交头接耳,不得随意走动,不允许打瞌睡,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会议期间严禁吸烟,手机关机或置静音状态。
各县(市)、地区各部门(单位)要以地委委员(扩大)会议为契机,紧紧围绕地区在全疆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进一步强化抓落实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使命意识,敢于担当、求真务实,把端正会风作为整顿机关作风和改进领导作风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以新的作风、新的作为、新
的业绩,切实做好 2013 年的各项工作。
哈密地区行署办公室
2013 年 1 月 9 日
关于违反会议纪律的通报
委机关各科室(中心、站),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为加强全市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严肃纪律,端正会风,现对两起违反会议纪律情况予以通报。
一、2016 年 6 月 20 日下午 15 时,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召开全省反腐倡廉视频会议,市卫生计生委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的要求,通知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党政负责人、纪委书记及委机关科室负责人、直属单位负责人在我市分会场参加会议,绝大部分人员能够按要求参加会议,但也有少数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会,其中市精神病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党政负责人未出席会议,委机关何宾礼、徐静静、肖付三人通过微信请假并请分管领导安排科室人员参会,委办公室请假,但未另外安排人员参加会议,计生协会办胡光辉、委服务中心刘越辉未履行请假手续缺席会议,流管站李广洪未说明原因请人代会。
二、2016 年 6 月 28 日上午 9 时 30 分,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召开市直卫生计生系统庆祝中国_成立 95 周年表彰暨先进事迹报告会,通知委机关(含直属二级机构)及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部分党员和离退休老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
极分子参加,大部分人员能够按时参会,但以下人员迟到:市第一人民医院谢琨、郭满容、张建新、廉荣镇、蔡芳、吴小娟、周艳珠、陈立英、黄义、许小林、谢辉;市精神病医院李玉兰、费小芳、李佩、唐代清;市中医医院全文剑;市妇幼保健计生指导服务中心陈乐、尹青;市第二人民医院唐海涛、李胤渝。委机关曾朝光、何宾礼缺席会议。
三、对以上缺会、迟到人员予以通报批评,责成委机关(含直属二级机构)缺会、迟到人员向驻委纪检组监察室说明情况作出检讨。其他缺会、迟到人员向所在单位纪检组说明情况,作出书面检查。本次通报结果将与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科室(中心、站)及个人年终绩效考核挂钩。
会风是干部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的具体体现,“讲规矩、守纪律”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最基本的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会议纪律和要求,严格参会制度,引以为鉴,坚持以铁的纪律抓会风,以会风带动工作作风和行业作风,确保卫生计生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郴州市卫生计生委
2016 年 7 月 4 日
未按会议要求着装范文 第四篇
各位同仁们: 为严明会议纪律维持会场秩序保证会议的质量和效果特将公司例会会议纪律要求及相关事宜重申如下 一、会议时间每周五 18:40-20:40 二、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与会人员各部门管理人员 参会人员名单何总、王玮、文渊、胡勇、王道云、侯锐、王飞、蒋丽萍、雍晋、朱娜、李海燕、彭福远、张本军、杨志彬、张勇国、邵航宇、叶延涛、黄佳、张莹、蒋刚、李跃进 四、会议纪律及要求 1为提高会议效率会议时间严格控制在两小时以内 2各部门工作汇报时间控制在 5-8 分钟内 3各部门应按照会议通知的要求安排人员参加参会人员应准时到场 4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不得安排他人代会代会人员需到办公例会主持人和督导处报备否则视为无故缺席例会 5会议主办部门应做好会议考勤记录并于会议结束时通报未到场人员名单 6 会议召集人员提前 30 分钟入场准备物资并布置到位 与会人员提前 5 分钟入场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7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参会的人员应提前向上级领导请假报批同时本人应或电话告知到办公例会主持人和督导处报备否则视为无故缺席例会 8 进入会场前与会人员应整理自己的仪容仪表做到衣冠整齐精神饱满会议期间要求集中精力、认真听取发言不得交头接耳开小会 9 会议期间严禁吸烟 10与会人员应坐姿端正会议期间不随意走动 11手机调至静音、震动或关机状态不随意接打电话如有特殊情况需接听电话者需向例会督导举手示意 12与会人员不得泄露会议机密并妥善保管会议材料 13会议记录人员应在会后二十四小时内上传会议纪要至公司OA 系统。
五、会议召开流程 1、部门工作汇报流程 1各部门负责人汇报本周部门督导情况 2各部门负责人汇报上次办公例会会议决议执行情况 3各部门负责人总结本周重点工作情况 如有需要公司领导出面协调解决的问题请在大会上提出 4各部门负责人汇报下周重点工作计划 5公司领导进行本周工作总结和下周工作指示。
六、会议物资的准备
1各部门工作汇报表的整理汇总 2办公例会会议决议执行表本周到期事项汇总表给领导准备 3办公例会会议决议执行表本周未到期事项汇总表给领导准备 4公司本周督导情况汇总表给领导准备 5与会人员的桌卡放置到位 6笔记本电脑、投影仪调试安装完成 7领导茶水、笔记本、签字笔放置到位 8根据与会人员制定会议签到表做好详细地考勤记录。
七、本要求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违反上述条例者将严格按照公司《会议管理制度》和《行政督导条例》进行处罚。
成都百益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中心
二 0 一一年六月十日
未按会议要求着装范文 第五篇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织会议记录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加强各基层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依据《_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开展高校基层党组织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豫高发〔20**〕56 号)要求,现就认真做好党组织会议记录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做好党组织会议记录工作的意义
党组织的会议记录是反映会议真实情况的第一手材料,是把会议的基本情况和会上讨论的问题、发言、决议等内容记录下来的书面材料,具有执行依据、文件基础、日后查考和史料价值等作用。
认真做好党组织的会议记录工作,有利于建立健全党组织工作机制,有利于党建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有利于增强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为此,各二级基层党组织应高度重视和认真做好党组织的会议记录工作。
二、进一步做好党组织会议记录工作的要求
1、统一使用记录本。各二级基层党组织的会议记录统一使用校党委印制的《基层党组织工作记录本》,用毕及时到组织部领新。
2、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内容。一是会议内容记录必须完整。记录内容应包括:会议名称、日期、地点、出席人、列席人、缺席人、会议主持人、主要议程、发言人、发言内容、决定、决议等。二是会议内容记录必须真实准确。实事求是地记录会议情况,真实地反映会议的内容和全过程。会议记录要符合发言者的原意,不能任意增减或改变,特别是关键词语不能走样。
3、指定专门记录人员。各二级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安排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熟悉党务知识、有做好会议记录能力的同志,作为党组织会议的记录人员。记录人员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和保存工作,并对会议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4、定期检查《基层党组织工作记录本》。《基层党组织工作记录本》将作为接受上级检查和党委考核评比各二级基层党组织的重要依据,原则上每年检查或抽查一次,并将检查或抽查的情况进行通报。
5、做好存档保密工作。《基层党组织工作记录本》的内容不能随意涂改、增删,不得随意销毁;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便阅看;对于重要的会议记录经过整理后,应送会议主持人审阅签字存档;需要转发的会议记录稿,需送讲话人本人审阅。因故撤销的二级基层党组织,其《基层党组织活动记录簿》必须及时封存交由专人保管。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织会议记录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会议记录,是非常重要的原始文字资料,具有执行依据、文件基础、日后查考和史料价值等作用,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既有利于增强各级干部的工作责任感,又有利于会议组织工作。因此,各党总支在开展党政联席会议、“三会一课”等党建活动时,应高度重视会议记录的规范性。根据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规范党建会议记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内容
(一)会议记录内容必须全面完整
会议记录包括标题、会议组织情况、会议内容和结尾四
个部分。每个部分都是会议记录的有机整体,要全面完整地记载清楚,不得
随意取舍。
1、标题。即会议名称。
2、会议组织情况。包括开会时间、地点、主持人、出
席人、列席人、缺席人、记录人等。要写清楚每个人的姓名、缺席者应注明原因。
3、会议内容。包括会议议题,主持人讲话内容,汇报
人姓名及汇报内容,与会人员发言、讨论情况,决议事项等。
(二)会议记录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1、会议记录必须实事求是。记录时要尽可能完整地记下
发言者的原话,忠实于发言者的原意,客观地记载会议情况,真实地反映会议的内容和全过程,不得任意增删和改动。记录要突出重点,有详有略,重要的内容和发言要详记,不重要的或与会议无关的可以略记或不记。
2、会议记录要表达准确。记录层次清楚,语句通顺,字
迹工整,不能产生曲解和疏漏,更不能支离破碎,言不及意,挂一漏万,丧失依据作用。对会议内容、讨论发言情况及会议过程、决议等要力求准确,特别是主要领导人的发言、对关键问题、有争议问题的发言,更要准确记下原话,对没有听清楚或发言者表达不清楚的,不能凭主观想象任意推断,应找有关人员和发言者本人进行核实。
二、指定专门记录人员和统一使用会议记录封面式样
应挑选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熟悉业务、有做好会议记录能力的同志,作为会议的记录人员。记录人员要自觉履行职责,认真做好记录,并对会议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记录人员一经确定,一般不得随意更换。记录用纸统一使用会议记录本。
三、妥善管理会议记录,及时归档
会议记录是本单位研究重大事项的文字依据,必须妥善管理。会议结束后,根据需要可以在保持原意的基础上对会议记录进行整理,如需要形成会议纪要的,整理人、审核人要签名。会议记录本不能涂改、增删,更不能随意销毁,要及时归档。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织会议记录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就认真做好基层党组织会议记录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做好党组织会议记录工作的意义
党组织的会议记录是反映会议真实情况的第一手材料,是把会议的基本情况和会上讨论的问题、发言、决议等内容记录下来的书面材料,具有执行依据、文件基础、日后查考和史料价值等作用。
认真做好党组织的会议记录工作,有利于建立健全党组织工作机制,有利于党建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有利于增强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为此,学校各基层党组织应高度重视和认真做好党组织的会议记录工作。
二、进一步做好党组织会议记录工作的要求
(一)使用专用记录本。各直属党支部、教师党支部、学生党支部统一使用学校党委组织部印制的《党支部活动记录本》。
(二)会议记录内容必须全面完整
党组织会议记录包括标题、会议组织情况、会议内容和结尾四个部分。每个部分都是会议记录的有机整体,要全面完整地记载清楚,不得随意取舍。
1.标题。即活动主题。
2.会议组织情况。包括开会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列席人、缺席人、
记录人等。要写清楚每人的姓名、职务,缺席者应注明原因。
3.会议内容。包括会议议题,主持人讲话内容,汇报人姓名及汇报内容,与会人员发言、讨论情况,决议事项等。
4.结尾。在会议内容后面写“本次会议结束”字样。
(三)会议记录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1.会议记录必须实事求是,尽可能完整地记下发言者的原话,忠实于发言者的原意,客观地记载会议情况,真实地反映会议的内容和全过程,不得任意增删和改动,特别是关键词语不能走样。记录要突出重点,有详有略,重要的内容和发言要详记,不重要的或与会议无关的可以略记或不记。
2.会议记录一定要表达准确,层次清楚,语句通顺,字迹工整,不能产生曲解和疏漏,更不能支离破碎,言不及义,挂一漏万,丧失依据作用。因此,对会议内容、讨论发言情况及会议过程、决议等要力求准确,特别是主要领导人的发言、对关键问题、有争议问题的发言,更要准确记下原话。对没有听清楚或发言者表达不清楚的,不能凭主观想象任意推断,应找有关人员和发言者本人进行核实。
(四)指定专门记录人员。学校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安排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熟悉党务知识、有做好会议记录能力的同志,作为党组织会议的记录人员。记录人员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和保存工作,并对会议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五)定期检查《党支部活动记录本》。《党支部活动记录本》将作为接受上级检查和党委考核评比学校各基层党组织的重要依据,原则上每年检查或抽查一次,并将检查或抽查的情况进行通报。
三、妥善管理学校各基层党组织会议记录
学校各党组织会议记录是研究重大事项的文字依据,必须妥善管理。会议结束后,根据需要可以在保持原意的基础上对会议记录进行整理。会议记录本不能涂改、增删,更不能随意销毁,用后及时归档,每年底组织盘点。学校各基层党组织讨论重要事项(如干部选拔任用或发展_员以及其他需集体决策事项等),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的,则投票表决的原始资料也应一并存档备查。
学校各基层党组织会议记录是党组织工作的内部材料,要专人保管,严格保密,任何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阅看。记录人员更换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确保万无一失。对会议记录发生丢失、毁损、泄密等情况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学校各基层党组织确定的记录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因其他原因不能继续从事该工作的,必须做好组织移交相关手续。
未按会议要求着装范文 第六篇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强化会议纪律的 通
各街道办事处、 镇乡人民政府, 区政府各部门:
2008 年是全面贯彻党的_和省市区全委会精神, 推进综改试验区建设, 深入实施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 加快科学发展、 实现富民强区、 构建和谐龙泉的重要之年,为进一步深化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 提高行政效能, 确保政务工作有序推进, 现就规范公文报送、 加强会议纪律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严格文件报送 ( 一)
凡各街镇乡、 部门报送区政府的请示、 报告等, 必须
— 2 — 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发并套红头盖章后送至区政府办公室行政科,未经登记不得直接将文件送达领导同志。
( 二)
不得以街镇乡、 部门名义直接给领导同志个人报送文件, 确系领导同志专项交办事项, 应在文中予以说明。
二、 严格规范行文 ( 一)
“请示”应一文一事, 请示事项必须明确; “请示”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 确需报送其他机关, 应当用抄送形式; 文件标题不得随意使用“紧急请示、 紧急报告”等字眼; 紧急事项,需要及时批复的, 除突发事件、 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或领导同志专项交待的事项外, 必须在文中说明紧急原因和本单位的办理情况。
( 二)
送区政府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政府文件规范格式印制,包括文头、 字体、 代号、 行距、 落款等( 规范格式见附件)。
( 三)
文件内容必须做到准确清晰、 逻辑严密、 数据确凿。
三、 严格办理时限 ( 一)街镇乡和部门呈报区政府的请示对处理时限有所要求的, 应提前报送, 一般事项原则上提前两周, 紧急事项不得少于3 个工作日 , 特别紧急事项按应急管理规定处理。
( 二)
领导同志批示由街镇乡和部门办理事项, 5 个工作日内必须回复办理意见和结果, 领导同志有明确回复时限要求的,按照领导同志批示时限回复。
( 三)
凡领导同志要求由牵头部门办理事项, 牵头部门必须召集相关部门会商办理,办理结果由牵头部门以正式文件呈报区政府。
四、 严格会议纪律 ( 一)
各单位、 各部门必须按照会议通知的要求安排人员参
加会议, 做到不缺席、 不迟到、 不早退。
要求各单位、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 未经会议主持人和区领导同意, 不得安排他人代会; 确实因故不能参加会议, 要在会前向组织会议的负责人报告; 重要会议必须向区领导报告, 并以书面形式( 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报区政府办公室行政科备案。
( 二)
参加会议人员不得带与会议无关的书、 报、 杂志等进入会场; 不得擅自 离开会场, 如有急事, 须向主持会议的领导请示准许后, 方可离开会场; 按会议要求保持会场安静, 维持会场秩序,严禁随意走动、 交头接耳和大声喧哗;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五、 严格纪律督查 对不遵守以上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视其影响程度, 区政府办公室将对其进行通报。
被通报的单位和个人, 要向区政府作书面说明; 全年通报三次以上的, 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对该单位进行谈话。
区政府将把各单位遵纪守规情况作为单位年度目 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
1、 成都市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2、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3、 成都市人民政府公文主题词表;
4、 呈报区政府请示文件模版;
5、 呈报区政府常务会议文件模版。
二○○八年三月 六日
— 4 — 附件 1 成都市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 二○○一年六月 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 做好我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以下简称行政机关)
的公文处理工作, 使之规范化、 制度化、 科学化, 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质量,根据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四川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行政机关的公文( 包括电报, 下同)
, 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 室)
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负责上级机关交办文件的办理、 衔接、 督查和落实工作。办公厅( 室)
应当设立文秘部门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四条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 模范遵守_、 省政府、 市政府关于公文处理工作的规定并切实加强对本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
第五条
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 精简高效的原则, 力戒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 减少公文数量, 提高公文质量;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 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确保国家秘
密的安全。
第六条
本细则适用于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所属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
公文主要种类 第七条
我市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 一)
命令( 令)
适用于成都市人民政府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公布规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 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 二)
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 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 三)
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 四)
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 五)
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 任免人员。
( 六)
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 批评错误, 传达重要指示精神或情况。
( 七)
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_或_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 6 — ( 八)
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 反映情况, 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 九)
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 批准。
( 十)
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 十一)
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 十二)
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 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 十三)
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 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
公文格式 第八条
公文一般由眉首、 主体、 版记三部分组成。
第九条
行政机关正式公文的眉首一般由公文份数序号、 发文机关标识、 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紧急程度、 发文字号、 签发人等组成, 均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上方。
( 一)
发文机关标识由发文机关名称( 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上“文件”2 字组成( 函只署发文机关名称)
, 置于首页的顶端、发文字号之上, 用庄重、 醒目 的字体套红印刷。
两个以上机关联合行文, 主办机关排列在前; 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 也可只标识主办机关的名称, 以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 二)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 标于六角括号“〔〕 ”内的
年份、 顺序号组成, 位于发文机关标识之下、 红色反线之上。
下行文和平行文的发文字号居中排布; 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居左排布, 并在发文字号的同一行右端标明签发人、 会签人姓名。
函的发文字号标注在标题的右上方。
两个以上机关联合行文, 只标明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 三)
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依次标注在公文首页的右上角。
秘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 “秘密”,紧急程度分为“特急”、 “急件” ( 紧急电报分为“特提”、 “特急”、 “加急”、 “平急”)
“机密”、 “绝密”公文, 应当在公文首页的左上角标明份数序号。
( 四)
政府令的文头由套红印刷的“×××人民政府令”和编号组成。
政府令文的编号为“第×号”, 标注在文头之下、 正文之上正中位置。
第十条
公文的主体部分一般包括标题、 主送机关、 正文、附件、 发文机关名称、 成文日 期、 印章、 附注等。
( 一)
公文标题应当准确、 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 一般由发文机关名称、 内容提要和文种名称组成, 位于主送机关之上、 红色反线之下居中位置。
不能以引用文件字号代替内容提要。标题中除法规、 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 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 二)
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 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统称。
除“公告”、 “通告”以外, 其他正式公文一般都要标明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一般在标题之下、 正文之上左端顶格位置书写。
“决定”、 “命令( 令)
”、 “会议纪要”等文种, 主送机关可置于文尾主题词之下, 抄送栏内抄送机关的上方, 标明“主送:
……”或“分
— 8 — 送:
……”。
也可与抄送栏一起标明“送:
……”。
向上级机关的请示, 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 如需同时送其他机关, 用抄送形式。
政府机关与党委机关联合向上级党委和政府机关行文,按党委机关公文处理有关规定办理。
( 三)
正文部分是对公文内容的表述。
在主送机关名称之下第一行开始, 数字、 年份( 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均不能回行。
( 四)公文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附件与主件订在一起发送。
如不能订在一起, 应在附件首页左上角标识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 或带序号)
( 五)
成文日 期以负责人签发日 期为准。
两个以上机关联合发文, 以最后一个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 期为准。
电报, 以发出日 期为准。
( 六)
公文除会议纪要外, 应当加盖印章。
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可不署发文机关名称, 只标识成文日 期。
联合上报的公文, 可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 联合下发的公文, 联合发文机关都应当加盖印章。
( 七)
公文如有附注(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 应居左加括号标识在成文日 期的下一行。
( 八)
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 应当采取调整行距、 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办法解决。
第十一条
公文的版记部分一般包括主题词、 抄送机关栏、印发机关与印发日 期栏、 印制份数等项。
( 一)
公文应当标明主题词。
主题词标于文尾部分抄送栏之
上报的公文从上级机关制发的主题词表中选词标注, 其他公文可以从本机关制定的主题词表中选词标注。
标注顺序是先标类别词, 再标类属词, 最后标文种。
一份文件的主题词, 除类别词外最多不超过 5 个。
( 二)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 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统称。
抄送机关栏位于主题词之下、 印发机关与印发日 期栏之上。抄送范围如涉及各方面机关, 一般按党委、 人大、 政协、 法院、检察院、 军队( 人武部)
、 下级行政机关、 政府部门的顺序排列。
( 三)
印发机关与印发日 期栏置于抄送栏之下, 左端标注印发机关名称, 右端标注印发日 期。
翻印文件, 此栏标注翻印机关名称和翻印日 期。
( 四)
公文印制份数标注在印发机关与印发日 期栏之下右侧, 标注为“( 共印××份)
主题词、 抄送栏、 印发机关与印发日 期栏、 印制份数之间分别加一条反线分开, 一般置于公文末页底部。
第十二条
公文从左至右横写横排。
公文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 A4 型( 长 297 毫米、 宽 210 毫米)
左侧装订。
张贴的公文用纸大小, 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十三条
公文中各组成部分的具体标识规则和技术要求,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 GB/T9704—1999)
国家标准执行。
第四章
行文规则 第十四条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文关系,应当根据各自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 坚持确有必要、 注重效用的原则。
— 10 — ( 一)
各地区、 各部门不得以地区、 部门或地区、 部门负责人的名义直接给上级领导同志个人报送公文, 也不得以地区、 部门内部签报、 白头信函等形式代替需要上级机关审批的公文直接报送领导同志个人。
确系按领导同志专项交办事项报送的公文,应在文中予以说明。
领导同志处收到需要审批而直接报送领导同志个人的公文, 即转办公厅( 室)
处理。
对于符合要求的, 办公厅( 室)
将按规定程序报批; 不符合要求的, 将退回报文单位按规定重新上报。
( 二)
报送各级行政机关的公文一律实行统一收文、 统一办理。
各级行政机关报送上级机关的公文不得在按规定渠道报送的同时, 又送领导同志个人或上级机关相关业务处( 科)
( 三)
除突发事件或紧急重大事项外, 不得越级上报。
原则上不得以电传形式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 四)
严禁明电、 密电公文交替使用。
第十五条 各级政府、 政府各部门报请上一级、 本级政府审批的事项, 可由上一级、 本级政府批复, 也可根据上一级、 本级政府的授权由其办公厅( 室)
答复。
第十六条
政府各部门依据部门职权可以相互行文和向下一级政府的相应业务部门行文; 除以函的形式商洽工作、 询问和答复问题、 审批事项外, 一般不得向下一级政府正式行文。
因特殊情况确需向下一级政府正式行文的, 应当报经本级政府批准,并在文中注明经政府同意。
各部门内设机构不得向本机关以外的其他机关( 包括系统)制发政策性和规范性公文,不得代替部门审批下达应当由部门审批下达的事项。
各级政府成立的各类领导小组等非常设机构的办公室不得直接向下级政府正式行文。
第十七条
同级政府、 同级政府的各部门、 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 政府与同级党委、 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 政府部门与相应的党组织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 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可以...
未按会议要求着装范文 第七篇
XXXXX〔20XX〕XX 号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企事业单位、各村(居)委:
现将《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XX 市 XX 区 XX 镇人民政府 20XX 年 XX 月 XX 日
XX 镇党政办公室(_公室)
20XX 年 XX 月 XX 日印发
- 2 -
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
会风会纪事关会议质量和效果,关系到单位形象,体现出干部精神风貌、纪律意识和工作作风,必须抓好抓实。从我镇近期会议召开情况来看,部分单位和个人对会风会纪未引起高度重视,违反会风会纪的现象时有发生。为落实区委主要领导指示要求,结合区委督查室对区委视频会议会风会纪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进一步端正会风、严肃会纪,切实提升会议质量和效果,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经研究,现就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通知如下:
一、会议范围 本通知所指会议为:参加上级组织召开的视频会议及其他会议、党委政府组织召开的全镇性大会、党委政府召开的各类专题会议等。
二、严格执行会议各项制度 (一)通知签收制度
会议通知由党政办下发。机关各科室、企事业单位、各村(居)委及时签收通过政务 OA 系统、电话、传真、短信等方式下达的会议通知,按要求确定参会人员。要求反馈参会信息的,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信息反馈至党政办。
(二)会议请假制度
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召开的会议,原则上要求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或列席,因故不能参加需向主要领导说明原因,请假后委托部门其他人员参会,并向办公室报备。参会人员未经批准,严禁无故缺席或擅自安排他人代替参加会议。机关各科室、企事业单位、各村(居)委召开的会议与上级会议冲突的,一律服从上级会议安排。
(三)会议签到制度
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原则上在会议召开前 10 分钟到达会场,并履行签到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签到的,应提前向镇党政办说明原因。
(四)登记备案制度
会议工作人员在会前整理好参会人员情况,并报告会议主持人。会议开始后,核对参会人员名单,对缺席、迟到、临时改由他人代为参会的,进行登记备案,同时抄报镇纪委。
三、严格遵守会场各项纪律 (一)座位安排
会场摆放席卡的,应按照席卡对号入座;未摆放席卡的,需向前集中就座,或按会议组织人员指定区域就座。
- 4 - (二)注意事项
1.会议期间,参会人员要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准迟到、早退,无特殊原因不得中途离会。因特殊情况需中途请假的,必须经会议主持人或会议组织者同意后方可离开。
2.会前关闭通讯工具或调整到静音、振动状态。
3.不准在会场内随意走动、频繁进出;不准交头接耳、打瞌睡、浏览手机、玩游戏或者做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
4.不准在会场内接听电话,确因紧急情况或者工作需要接听的,经会议工作人员进行出入登记后,可以至会场外处理。
5.不准在会场外大声喧哗。
四、严格实行督查通报考核 镇纪委牵头负责会风会纪督查通报,对参会情况进行抽查,对会场巡查、摄像,并及时将参会情况予以书面通报。同时,进一步明确处罚制度,对于违反会风会纪相关规定的人员,第一次点名通报,第二次约谈,对三次以上违反会风会纪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严重后果的,由镇纪委按规定进行问责直至党政纪处理。
镇党委政府将会风会纪执行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个人被通报后原则上不参与本年度各类评先评优。
五、严格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镇党委、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机关各科室、企事业单位、各村(居)委,会后要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落实相关工作事项。
未按会议要求着装范文 第八篇
一、总则
员工工服和工号牌是本公司向各工作岗位提供的工作服装。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提高公司整体形象及员工素质,由公司统一为员工订制工服,并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全体员工。
三、工作时间着装及仪表要求
1、穿着工作服即代表公司之形象,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工服的干净、整洁,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如有脏乱、破损等情况一经发现应根据规定予以处罚;
2、工作时间须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工作装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4、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号牌;
5、工服样式、工号牌为公司统一制定,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违规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予以处罚。
四、工服的发放
人事部负责公司工作服和工号牌的统一发放管理工作,办理员工工服领用手续,包括押金或身份证的抵押、领用核签、检查考核等工作,员工领用时在确认相关信息后在工服发放登记表上登记签字。
五、员工工服的管理
1、员工入职后领取工服及工号牌;
2、员工所领取的工服和工号牌要注意爱护、保管,应尽量减少工作服在非工作时间的损耗,不得任意修改、损坏或者将各种颜色洒于工服上,如果违反此管理制度,员工必须要承担工服制作的所有费用并且需要再购买新工服
3、员工因工作原因发生意外导致工服和工号牌损坏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换发时,由本人填写申请表,写明情况,经部门领导核实后,准予换发;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工服或工号牌丢失、失窃或未到期破损,须按要求提前换发,并由本人补缴相应的费用;
4、员工不得擅自修改工服式样;
5、工服或工号牌丢失者,按原价格赔偿;
6、员工的工服和工号牌不得借给其他人使用,如果因为借给他人使用,造成的损坏需要个人承担费用并且要给予罚款处理;
7、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员工应自费进行清洗或修补;
8、部门负责人负责对以上行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着装及佩戴工号牌者,每发现1次予以30元的处罚,并计入当月绩效考核;
9、主管上级有指导与监督员工穿用工作服和工号牌的责任。
10、员工离职时应将其工作服事先洗干净叠好和工号牌一起交还;员工离职时必须退还工作服及所有配件,如有遗失、损坏照价或折价赔偿。
五、处罚措施
1、员工未按要求穿着工作服,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30元/次;
2、员工人为损坏、丢失工作服(洗涤、保存方法不当),按工作服制作费2倍进行赔偿处罚;
3、员工穿着工作服和仪容仪表的情况,将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未按会议要求着装范文 第九篇
一. 员工着装
1. 目的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本公司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
2.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员工工作时间需穿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服。
3. 着工作服期间,办公室人员应该配于工作服颜色、款式相当的裤子与鞋袜;鞋子应该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等。项目部人员衣服和裤子应一律穿戴整齐。
4. 员工在办公室尽量穿声音轻的鞋子,以免影响办公环境。
5. 员工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女职员不得化浓妆艳妆,可化淡妆,头发以干净整洁为准,发色、发型需得体,男职员发不过耳并且尽量不要留胡子。 6. 工作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吊扣,错扣现象,工作服拉链需拉到衣扣上数第二个以上。
7. 新进员工在入职正常上班一个月内发给、穿着工作服,实习生实习期在半年以上的,视同新进员工的规定办理。员工领用服装后,必须遵守公司工作服着装管理规定。
8. 员工如有辞职、离职或被辞退等情况,须交还工作服。如拒绝交还工作服,公司在其本人工资中扣除服装制作费用。
二、处罚措施
1.违反以上规定者,一次扣罚20元。一个月违反规定3次以上,罚款100元。
2.各部门负责人应积极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以上规定。部门1个月员工违反 本规定人次超过3人次或者该部门职员总数的20%,该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
3.上述罚款从当月工资中直接扣除。
4.本规定由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有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执行。
5.本规定开始执行日期为:
未按会议要求着装范文 第十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根据《_人民警察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以下简称公安民警)着装,是指公安机关在编在职的职业制人民警察按照规定,穿着全国公安机关统一的制式服装。
第三条 除规定情形外,公安民警在工作时间应当着装。
第四条 公安民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着装:
(一)执行特殊侦查、警卫等任务或者从事秘密工作不宜着装的;
(二)工作时间非因公外出的;
(三)女性公安民警怀孕后体型发生显著变化的;
(四)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情形。
第五条 公安民警辞职、调离公安机关,或者被辞退、开除公职、因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不得着装。
第六条 公安民警在工作时间,通常着执勤服;参加训练时,通常着作训服;参加授衔仪式、宣誓、阅警、重大会议、外事等活动时,除主管(主办)单位另有规定外,着常服。
第七条 公安民警着装时,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规定配套穿着,不同制式警服不得混穿。警服与便服不得混穿。警服内着非制式服装时,不得外露。
(二)按照规定缀钉、佩戴警衔、警号、胸徽、帽徽、领花等标志,系扎制式腰带,不同制式警用标志不得混戴。不得佩戴、系挂与公安民警身份或者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物品。
(三)保持警服干净整洁。不得歪戴警帽,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四)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形外,应当穿制式皮鞋、胶鞋或者其他黑色皮鞋。非工作需要,不得赤脚穿鞋或者赤脚;男性公安民警鞋跟一般不得高于3厘米,女性公安民警鞋跟一般不得高于4厘米。
(五)不得系扎围巾,不得染指甲,不得染彩发、戴首饰。男性公安民警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卷发(自然卷除外)、剃光头或者蓄胡须,女性公安民警发辫(盘发)不得过肩。
(六)除工作需要或者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镜。
第八条 公安民警着装时,除在办公区、宿舍内或者其他不宜戴警帽的情形外,应当戴警帽。
(一)进入室内时,通常脱帽。立姿可以将警帽用左手托夹于左腋下(帽顶向体外侧,帽徽朝前);坐姿可以将警帽置于桌(台)前沿左侧或者用左手托放于左侧膝上(帽顶向上,帽徽朝前)。
在办公室和宿舍内时,警帽挂在衣帽架上(帽顶向外,帽徽朝下),或者统一放置在床铺被褥正上方。
(二)除紧急情况外,驾驶或者乘坐警用摩托车时,应当戴警用头盔。
第九条 公安民警着装时,应当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精神饱满,姿态良好。
第十条 公安民警着装时,不得在公共场所以及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不得饮酒;非因工作需要,不得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第十一条 公安民警着装时,应当随身携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 第十二条 2名以上公安民警着装徒步巡逻执勤或者外出时,应当行列整齐,威严有序。
第十三条 公安民警应当爱护和妥善保管警服以及警衔、警号、胸徽、帽徽、领花等标志,除工作需要外,不得赠送、转借给公安民警以外的人员。
第十四条 公安民警季节换装的时间由省级以上公安机关根据气候条件和工作需要确定。
第十五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公安民警,由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依照《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等规定进行处置:
(一)情节轻微的,当场予以批评教育和纠正;
(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者拒绝、阻碍警务督察人员执行现场督察工作任务的,可以暂扣其证件及相关物品,通过下发《公安督察通知书》等方式通报其所在单位要求整改。必要时,可以采取带离现场、停止执行职务或者禁闭措施。
第十六条 违规者所在单位收到《公安督察通知书》后,应当对违规者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对再次违规者,应当在本级公安机关范围内予以通报,并取消当年参与评功受奖资格;对屡教不改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纪律处分或者辞退,该单位集体和主管领导当年不得参与评功受奖。
违规者所在单位应当及时向发出《公安督察通知书》的警务督察部门报送处理结果。
第十七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机关,铁路、交通、民航、森林公安机关和海关缉私部门及其人民警察。
第十八条 离休、退休公安民警在参加重大礼仪活动时,可以根据需要,参照本规定穿着制式服装,并佩戴专用标志。
试用期尚未评授警衔的公安民警以及公安警察院校学生着装,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未按会议要求着装范文 第十一篇
为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驻场人员及渠道专员规范公司着装,配置工作服。
工作服的订制、保管
1、 工作服由公司人事部统一定制、采购。
2、 工作服领取后进行登记妥善保管,西装、西裤各一条,本工作服因量身购买,故未工作满一年者缴纳工作服费用的50%。
工作时间着装及仪表要求
1、上班时间或者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重要会议,需要求规范着装。
2、穿着工装时,应搭配与工装颜色、款式得当的白色衬衣、领带、袜子和皮鞋;皮鞋应保持清洁,无破损。
3、工装内衣束腰,不得挽袖或不系袖扣。
4、工装保持清洁,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要 求
1、 各部门应认真遵守本规定。
2、 公司将对员工穿着工作服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一次不规范着装罚款50元。
3、 员工损坏工作装的,费用自行承担。
其 他
1、本规定由总经办、人事部负责拟定、监督,由各事业部、销售部、渠道部执行。
2、如有特殊情况视情况确定。
3、本规定自20xx年10月14 日起执行。
未按会议要求着装范文 第十二篇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体现公司企业文化,加强员工的归属感,经公司研究决定统一规范全体员工上班时间的穿着打扮,打造整齐、统一、规范、专业化的团队,现就工装的着装管理作以下规定:
一、所有员工着装要求
(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2)工作时间须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装;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着工作装时,不得挽袖或衣冠不整,应搭配与工作装颜色、款式得当的衬衣、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等;衬衣束腰。
(5)工作时间应保持口腔清洁、双手整洁;勤剪指甲,指甲不得留的过长,不得涂指甲油。
(6)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
(7)工作服装样式、标识公司统一制定,各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违规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予以处罚。公司专业岗位根据自己工作实际着本部门工作服装,如保安、卫生保洁等部门根据部门实际统一着装。
二、男员工着装要求
(1)头发梳理整齐、大方;头发前不过眉,旁不过耳,后不盖衣领;不得剔光头;不得留胡须。
(2)工作时间不得光膀子或穿背心及短裤、拖鞋。
三、女员工着装要求
(1)工作时间着装以保守为宜。工作时间不得穿超短裙、低胸衫、过于休闲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
(2)头发梳理整齐,发型(包括发式、颜色)不得太夸张,不得披头散发;提倡化淡妆,首饰或其他饰物佩戴得当。
(3)尽量避免用过浓的香水。
四、工装配制说明
(1)员工试工期满后,可发放工作牌、工作装。
(2)员工在配备工装一年之内离职的,公司将其服装费用全额扣除,同时服装归属本人;员工在配备工装两年以上离职的,公司将其服装费用扣除一半,同时服装归属本人;员工在配备工装三年以上离职的,不再扣除服装费,同时服装归属本人。 五、工作服着装时间
(1)公司每周一至周五全天必须统一着工装。员工可根据季节更替情况自行选择着长、短袖工装。
(2)公司组织的各类开盘、大型活动等统一着工装。
(3)有特殊要求的另行通知。
六、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
(1)本规定由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行政部负责工装的发放、监督和检查,各部门配合进行日常管理。
(2)本规定自20xx年6月1日开始执行。
未按会议要求着装范文 第十三篇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的着装行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促进公司的经营和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员工日常办公(包括拜访客户及参加公司的各项正式活动)应当按照规定穿着公司统一定制的工装(男员工需佩戴领带),并在胸前佩挂胸卡;没有工装的员工要着职业装。工装的正确穿着见第二页附图。
第三条 员工应尽量选择黑色皮鞋,不要穿运动鞋或拖鞋,男士不能穿凉鞋。
第四条 周五为便装日(咨询顾问没有便装日),但不得穿着不适宜的服装,如牛仔装、短裤、无领无袖及过于暴露的上衣(如吊带衫、背心)、带有广告或图案的T恤衫、 圆领T恤衫、弹力紧身装等。
第五条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确保将头发梳理整齐。男员工发不过耳,不得留胡须;女员工需化淡妆,佩戴饰物要得体。
第六条 员工应当自觉爱护工装,注意保持工装的整洁及完好。西服外套及裤、裙需要干洗(不得水洗);衬衣可以水洗,穿着前一定要熨烫平整。工装衬衣因清洗暂时不能穿着的,可以用自己的衬衣替换,但要符合公司的着装标准。
第七条 各部门负责人有责任督促员工遵守着装规定,并在员工未按规定正确着装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第八条 对于违反公司着装规定的行为,属于违纪行为,将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九条 由于故意毁坏、清洗不当等原因造成工装损坏影响正常穿着,或者将工装丢失的,要照价赔偿。
北京和中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xx年6月4日
未按会议要求着装范文 第十四篇
为进一步实施规范化管理,深化企业文化建设,促进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尽显公司队伍精神风貌和良好形象,自20xx年10月23日(星期二)起,公司要求全体员工在上班、外出执行公务以及参加各类会议期间,必须一律按照着装规定进行着装。
一、根据季节对服装要求如下:
1、夏季着装标准:(每年6月1日~9月30日)
男员工穿公司统一配发的短袖衬衫,衬衫要熨平整。穿与衬衫相配的正式西裤和深色皮鞋。禁止穿颜色过艳的七分、九分休闲裤、牛仔裤;禁止穿拖鞋、凉鞋、沙滩鞋、运动鞋等。
女员工穿公司配发的半袖上衣,裤子为深色西裤或九分裤;款式简洁大方,禁止穿牛仔裤、休闲裤、短裤,不宜佩戴过分夸张的饰品。打底衫的颜色不能过艳,领口不宜过低;禁止穿拖鞋、沙滩鞋、运动鞋等。
2、春、秋、冬季着装标准:(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男员工外穿西装上衣与西裤,内着正式白色衬衫,穿与西服套装相配的深色皮鞋,并保持鞋面、边沿的清洁。严禁穿牛仔、运动、休闲类服装;严禁穿布鞋、运动鞋、休闲鞋等。
女员工在上班期间,须穿正式的西装上衣与西裤,内着正式白色衬衫,内着衬衫禁止超出外衣长度。禁止穿牛仔、运动服、休闲服等服装,皮鞋以深色尤佳,严禁穿运动鞋、布鞋、旅游鞋、休闲鞋类。
二、对于发型规定
1、发型要大方,头发应整洁、自然,经常洗理,不准染过分异色。
2、男士头发不宜过长,要保持清洁,整齐不乱,前部不要遮住自己眉毛,侧部不要遮住自己的耳朵,不要留过长的鬓角。
3、女士头发颜色不宜过艳,长发者应将头发盘起禁止散发。
三、其他:
1、上述着装规范要求全员每天严格执行。
2、如遇领导视察或其他活动,有特殊着装要求,公司将另行通知
3、处罚:本规定发布后,凡不遵守的人员,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0。
4、已怀孕的女员工,要求着装色系以深色为主。
未按会议要求着装范文 第十五篇
1、总则:
根据《大冶有色金属公司企业视觉形象实施细则》制订本规定。
凡公司员工在岗工作期间或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会议、集体活
公司规定的统一制式工作服为:工作服、司服正装。各单位应按
公司工作服是指:公司统一规定制式的蓝布工作服;公司司服正
2、人员着装管理:
总部人员着装管理:
凡按服装项目配发服装的总部工作人员,均按本规定实施着装管理。
进入公司各单位生产区域的(除外事接待、陪同参观考察外)的总部人员和总部操作岗位有劳保穿戴要求的人员,必须穿着公司蓝布工作服,同时佩戴相应的劳保用品;
下列情况须穿着公司统一服装:
A、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可着短袖衬衣、夹克衫、西服、冬装短套等工作服装,外出或其它时间可着个人服装;
B、参加公司重大庆典、仪式、重要集会活动应着长袖衬衣、西裤、西服正装;
C、外事接待、重大涉外活动应着长袖衬衣、西裤、西服正装;
春夏季节着春夏装,秋冬季节着秋冬装,必须成套穿着,不
穿着工作服时应配挂工作牌或党徽、团徽于左胸前口袋位置。
穿着正装时男士应着西服、打领带、穿皮鞋,女士应着西装大套裙、穿皮鞋。
上班或公务活动严禁员工穿短裤、短裙、背心、拖鞋,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
员工应当爱护和妥善保管服装,不得借给外单位人员使用,不得任意改动服装的样式和穿着方法,保持清洁,服装有损坏,应及时修补。服装遗失的,在缴纳成本费用后,方可补领。
各二级单位着装管理:
生产单位处职人员及机关管理人员、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以及参加单位组织的重要集会、会议活动必须统一穿着公司制式的工作服。
后勤单位的操作人员,有劳保着装要求的,必须按规定必须统一穿着公司制式的工作服。后勤单位、外埠单位管理人员着装参照公司总部着装管理规定执行。
有行业要求的,如总医院、设计院等单位人员的着装,按照行业规范要求着装。
凡参加公司重大庆典、仪式、重要集会、会议及外事接待、重大涉外活动的各单位处职人员应着长袖衬衣、西裤、西服正装;
员工对个人领用的工作服应妥善保管并爱惜使用,在统一换发新工作服时员工需上交以前配发的工作服,并进行回收处理。
员工工作服在使用不足一年破损换新者,由员工本人自行承担服装成本费用,在交回破损工作服并经检查后换发新工作服。
员工工作服遗失补领者,缴纳服装成本费后,方可补领。
员工离职时,需将工作服清洗干净、折叠整齐,交回所在单位。
提供外来三队人员使用的工作服必须拆除“大冶有色”标志后,方可发放使用。
3、着装的管理与考核:
有安全劳保穿着要求的岗位人员着装(工装),由公司安环部依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统一管理;公司企业文化部门协调检查考核。
公司员工司服的穿着,由公司企业文化部门根据本规定实施管理,并依据本规定进行考核。
公司成立督查小组对员工着装规范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未按要求着装的人员,将进行考核,同时对人员所在单位进行挂钩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评。
4、相关说明: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规定中的未尽事宜,由公司企业文化中心负责解释。
未按会议要求着装范文 第十六篇
各镇人民政府、佳州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驻佳单位:
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的紧急通知》(榆政办函〔2019〕224 号)和《佳县人民政府政务督查工作规则》(佳政发〔2019〕18 号)精神,为进一步严明会议纪律,切实改进会风,提高会议实效,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现就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会议是各级党政机关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统一思想、研究解决各类问题、安排部署各项工作的重要方式,也是相互协调、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推进我县会风会纪情况持续向好,现成立佳县人民政府会风会纪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政府系统会风会纪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张树杰兼任。
二、落实各项制度,全面提高办会质量 一是严格会议通知送达。办公室或值班人员在通知所有会议时,必须明确告知参会人员严格按照会议要求参会,并记录
清楚会议通知人、通知时间、接收人,做好相关记录,确保有备可查。
二是严格会议请假报备。对上级党委政府召开的各类会议、县政府各类会议,要求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准确掌握参会情况;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按照“谁召集会议向谁请假”的原则,要求有关参会人员履行请假手续。
三是严格会议报到程序。对参会人员无故迟到、不按着装要求着装的,一律不准进入会场;对没有履行报道手续且没有请假并说明原因的,按缺席会议处理。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离开会场的,要求其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征得同意并备案后,方可离场。
三、从严做好督查,强化督查结果运用 一是严明会场纪律。对中省市组织召开的视频会议和县政府组织的各类会议,严格执行“六不准”纪律(不准接打电话玩手机,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喧哗走动,不准随意更换座位,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打瞌睡)。
二是组织专人督查。县政府办公室安排专人对会风会纪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对会议期间随意出入会场、看手机、交头接耳、打瞌睡、接打电话、滞留会场外抽烟聊天、处理其他事务的,严肃给予警醒告知并登记备案。
三是全程信号屏蔽。会议全程启用信号屏蔽器屏蔽手机信号,杜绝随意接打电话、玩手机等现象的发生。
四是全程视频录像。安排电视台人员全程对会议现场进行视频录像,确保追责有备可查。
五是强化通报问责。县政府办公室及时向县政府相关领导汇报会风会纪督查情况。经县政府相关领导审阅、批示后,县政府将根据督查情况对违反会风会纪的部门单位及个人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并在县级媒体公开曝光,同时要求被通报的单位以正式文件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凡年度两次以上(含两次)违反会议纪律的部门单位,县政府分管领导对该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在县级会议上作深刻检查。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 10 月 16 日
未按会议要求着装范文 第十七篇
根据我公司发展需要,结合6S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对公司员工统一着装作如下规定:
一、工作期间着装要求
1、下井人员入井时,必须穿井下工作服。
2、公安科、保卫科、医院、饮食队、宾馆人员上班时,必须着特殊岗位或行业工作服。
3、科室管理人员、学校及在办公楼内工作的科室工人上班时,实行周一至周五统一着装制(夏季半袖、西裤;春秋季长袖、西裤;冬季西服或棉衣),不在办公楼内工作的科室工人根据工作需要穿地面工作服或科室管理人员着装一致。
4、地面其他各单位人员上班时,必须穿地面工作服。
5、所有在岗员工在上班期间必须按公司规定统一着装,并佩戴胸卡。不得穿戴奇装异服或危及到安全生产的服饰。劳资科会同相关部门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未按要求着装或不着装者,将对单位和个人严格按《劳动纪律考核办法》和《员工奖惩暂行实施细则(试行)》处罚。
6、公司所有在岗职工(除公安科、保卫科着保卫服装外)每逢重大节日庆祝活动、升旗仪式、大型集会、集体活动,应按要求统一着装(时间、着装类型另行通知,一般为地面工作服)。
二、着装的管理
1、员工对所发放的工作服要珍惜爱护,勤洗、勤换。着装时,必须服装整齐,保持干净整洁。
2、工作服作为员工上班必备的防护用品,不得私自转借或赠送他(她)人。
3、本规定解释权归人事劳资科。
4、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未按会议要求着装范文 第十八篇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各部办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局级企事业单位:
014 年 4 月 19 日上午 10 时,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县安监局根据县政府办的安排,通知县安委会成员单位(比照市级)、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监站站长及各煤矿企业矿长等人员在我县分会场红果会议中心参加视频会。全县绝大部分乡镇和单位都能按要求准时参加会议,但县公安消防大队、县供电局未参加会议。
为严肃纪律,进一步端正会风,坚决杜绝类似现象发生,对上述两个未参会单位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希望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严格遵守县委、县政府会议有关规定,按时参加各类会议,保证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_盘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盘 县 监 察 局
4 月 22 日
各职能部门,分公司:
为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端正会议风气,切实提高会议
质量,更好的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准确地传达和贯彻落实省、市公司及上级党政部门的各项重要决议、决定,使公司政令畅通,现就有关会议纪律事项作如下通知,请各机构根据遵照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遵守会议的各项规定,保持良好的会风,是各级人员素质和精神状态的重要体现,也是公司的一贯要求。所有参会人员要从加强自身建设和维护、树立公司形象的高度来认识会风问题。
二、严格执行会议要求参加会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会议通知的时间、地点、需准备的相关资料等要求按时参加会议,不得缺席、迟到、早退。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的,必须会前向会议召集人或主持人请假并指定其他负责人代会,未经同意不得缺席或安排他人代替。三、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参加会议人员在会议期间要将通讯工具关闭或调至无声状态,会议期间不得擅自离开会场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务;会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会场;参加人员必须做好记录,会后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不得随意在会场内走动,不准大声喧哗和交头接耳。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离开的,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获批准后方可离开。
三、考核奖惩 行政部(或会议主办部门)要加强对会议组织工作,并及时进行点名与考核,会议实行签到制,行政部将每月公布一次各单位到会情况,并汇总作为年终目标考
核的主要指标。(一)对未请假无故不参加会议的扣款 200 元/人次;(二)会议期间手机响铃或在会场接打电话者每次扣款 50 元/人;(三)迟到,早退的扣款 50 元/人(四)因通知失误的,对负责通知的工作人员扣款 200 元/人次;以上扣款由会议记录人作好记录,在年终考核中扣除,用作奖励基金。
以上通知,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委机关各科室(中心、站),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为加强全市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严肃纪律,端正会风,现对两起违反会议纪律情况予以通报。
一、2016 年 6 月 20 日下午 15 时,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召开全省反腐倡廉视频会议,市卫生计生委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的要求,通知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党政负责人、纪委书记及委机关科室负责人、直属单位负责人在我市分会场参加会议,绝大部分人员能够按要求参加会议,但也有少数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会,其中市精神病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党政负责人未出席会议,委机关何宾礼、徐静静、肖付三人通过微信请假并请分管领导安排科室人员参会,委办公室请假,但未另外安排人员参加会议,计生协会办胡光辉、委服务中心刘越辉未履行请假手续缺席会议,流管站李广洪未说明原因请人代会。
二、2016 年 6 月 28 日上午 9 时 30 分,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召开市直卫生计生系统庆祝中国_成立 95 周年表
彰暨先进事迹报告会,通知委机关(含直属二级机构)及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部分党员和离退休老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大部分人员能够按时参会,但以下人员迟到:市第一人民医院谢琨、郭满容、张建新、廉荣镇、蔡芳、吴小娟、周艳珠、陈立英、黄义、许小林、谢辉;市精神病医院李玉兰、费小芳、李佩、唐代清;市中医医院全文剑;市妇幼保健计生指导服务中心陈乐、尹青;市第二人民医院唐海涛、李胤渝。委机关曾朝光、何宾礼缺席会议。
三、对以上缺会、迟到人员予以通报批评,责成委机关(含直属二级机构)缺会、迟到人员向驻委纪检组监察室说明情况作出检讨。其他缺会、迟到人员向所在单位纪检组说明情况,作出书面检查。本次通报结果将与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科室(中心、站)及个人年终绩效考核挂钩。
会风是干部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的具体体现,“讲规矩、守纪律”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最基本的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会议纪律和要求,严格参会制度,引以为鉴,坚持以铁的纪律抓会风,以会风带动工作作风和行业作风,确保卫生计生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郴州市卫生计生委
7 月 4 日
未按会议要求着装范文 第十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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