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造假审计建议范文大全(21篇)

时间:2015-02-03 01:21:36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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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造假审计建议范文大全 第一篇

XXX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20XX年度、20XX年1~11月财务进行了尽职调查,现就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情况提出如下建议,仅供领导参考。

1. 应收账款:企业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部分账款账龄较长。

意见:企业年终结账前对应收账款及时进行处理,做好与客户的关于应收账款的对账工作。

2. 其他应收款:企业其他应收款-备用金科目余额较大,尚未建立完善的备用金管理制度。

意见:企业年终结账前尽量处理备用金,判断是否存在应转入当期费用的情况,企业应积极建立完善的备用金制度。

3. 企业的其他应付款-河南鼎力杆塔股份有限公司余额18,748,450元为企业账务处理有误所致。

意见:对账务处理有误的科目及时进行更正处理。

4. 企业期末存货余额较高,存货周转率较低。

意见:企业应当分析存货周转率较低的原因以及是否合理。

5. 长期股权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3000万系许昌新区高盛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投资,已进行了转让但工商变更手续仍在办理之中。

意见:公司应跟进长期股权投资工商变更登记的办理情况,及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6. 无形资产,当期无形资产-专有技术的增加为研发费资本化的部分,但是企业没有判断研发费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纸质性证明文件。

意见:企业研发部门应当制定关于研发项目相关的进度文件,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对发生的研发费用正确划分。

7. 其他非流动负债核算的是四个项目的政府补助(双百计划项目,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支持自主创新和产业产品结果调整专项资金项目,2011年中央重金属无语防治专项资金),其中双百计划项目已于2010年12月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企业尚未提供其他三个项目关于项目进度的文件。

意见:企业应积极准备并提供有关项目进度的文件。

8.企业上不存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及相关文件。

意见:企业应当尽快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赋予实施。

财务造假审计建议范文大全 第二篇

[论文关键词] 财务造假 原因 手段 治理

[论文摘要]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造假事件依然时有发生,对于财务造假的治理首先得探明原因,其次要看清其手段,然后才能找到行之有效的对策。本文就财务造假的原因和手段进行了简单的分析,并提出减少或遏制造假的一些建议和方法。

我国股票市场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推动了国企改革、加速了gdp的增长。但是,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时有发生,使投资者蒙受巨大损失,给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增添了一道厚厚的屏障。下面,笔者就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原因、手段,以及防范措施谈谈个人的看法。

一、上市公司财务虚假的原因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之所以时有发生,主要有如下原因:

1.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不健全,是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原因之一。在我国现有的近2000家上市公司中,改制上市的公司占了相当比重,但凡改制上市公司,都有一个“连体企业”——上市公司的主要关联方:第一大股东(母公司)。在这种状况下,上市公司大股东为了实现自己的某些目的,授意并操纵上市公司造假。

2.非法投机机构利诱上市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造假以实现自己谋取暴利的目的。在1998年、1999年度,由于股市行情火暴,吸引了大批资金参与股票炒作,一些大资金为了谋取暴利,联合上市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编制虚假财务报告,欺骗中小投资者,2001年前后发生的财务造假大多始于那两年。在2006年和2007年的牛市行情中,同样催生了一些财务虚假的上市公司。

3.实施上市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管理不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是会计报表质量的重要把关者,他们在审计中的不客观必然导致虚假报告的增加。事实上,由于事务所之间的恶性竞争,使得事务所有意无意的放纵上市公司,让上市公司购买会计政策的行为屡屡得逞,虚假报告的出现就成为必然。

4.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不够完善为财务造假留下了空间。2007年颁布并实施的新会计准则在规定的完整性和谨慎性方面依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从而造成上市公司部分业务出现制度真空或者出现利润操作空间,为造假者制造了宽松的环境。另外,相关法律对财务造假者的惩罚不重、执法不严,导致造假成本极低,也是财务造假的重要原因。

二、上市公司财务虚假的主要手段

1.虚增利润,隐瞒亏损,这是盈利能力差的上市公司最主要的造假行手段。绩差上市公司虚增利润,其目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为了达到证券法规定的再筹资条件;为了保持公司股票的流动性和上市公司的身份,使公司股票不至于被st或暂停上市;为了配合股票投机机构炒作本公司的股票等。为了实现利润虚增,公司常用的做法有:公司财务各岗位协调一致,编制虚假销售凭证,虚增收入;利用关联企业或友好企业,通过互相开销售发票的方式虚增利润;对于折旧、利息等不计提或少计提;对企业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视而不见;利用会计准则的缺陷进行利润操纵等。

2.调节利润,这是业绩较好但不稳定的公司最主要的造假行为。均衡利润是一种常见的会计造假,进行该类造假的上市公司一般是基于以下目的:为了保持良好的公司形象,使企业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呈稳步增长的态势,以稳定股价或刺激股价上涨;为了避免因某一年度利润骤降而使该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低于证券法或证监会规定的筹资条件。上市公司在调节利润时,常用的方法有:提前或推迟确认收入;提前或延后确认费用;设置秘密准备等。

3.不谨慎使用资产,变相侵吞中小股东资产,侵犯中小股东利益。这种造假行为一般是在大股东的操纵下进行的,其目的是以上市公司为工具获取低成本资金,其常见的做法有:在不考虑是否能收回的情况下向大股东提供资金,最终导致公司资金流失,留下亏损隐患;以不公允的价格进行交易,往往是一方面通过从大股东处高价购进原料,另一方面向大股东低价销售产品或其他资产;通过引诱中小投资者配股而自己却放弃配股的方式从中小投资者处获取资金,然后又用该资金对所有投资者进行分配等。

三、上市公司财务虚假的治理

对于上述财务造假行为,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加以治理:

1.完善上市机制,减少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净化会计环境

针对改制上市存在的缺点,应尽量的实行整体上市,这一方面可以避免“一股独大”和股权分置问题,从而减少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减少关联企业、减少人为操纵会计信息的空间;另一方面又可以使一般部分整体状况较差的公司被阻拦在股票市场之外,以减少会计造假的潜在可能性,从而净化会计环境。

2.完善法规制度,加强报表唯一性管理。前面文中提到利用准则漏洞进行利润调节,有鉴于此,应该逐步完善现行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减少财务造假的空间。另外,有些公司因为不同的目的而提供不同的报表:对税务提交利润虚减后的报表;对社会公众提供利润虚高后的报表。对此,我们可以借鉴其他一些国家的做法,加强报表惟一性管理:公司报表生成后,提交给一个专门的管理部门,以后所有需要该公司报表的主体都只能从该部门获得报表,从而避免一个企业对不同的对象、基于不同的目的而提交不同的报表,以减少企业财务造假的动机。

3.提高造假成本,严格执行会计法。《公司法》、《刑法》、《会计法》等法律和规范都规定了对虚假财务报告的处置办法,如了对个人和单位的行政处分、党纪处分、经济处罚、刑事裁判等。笔者认为,对于严重的财务造假应该加大刑事处罚力度,并且在处罚上要严格执法,加大查处力度,增加造假者的成本,使造假者觉得不合算、风险大,从利益上遏制住财务造假的蔓延。

4.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年检、继续教育等形式进行;同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要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进行再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进行抽查,以更好地督促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独立审计准则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执业。

参考文献:

[1]黄清河黄俊婷:企业虚假财务报告的成因分析及防范对策.中国审计,2003

[2]何英姿:《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及对策》.职场观察,2006

[3]汪易强:《探索新形式下会计信息失真治理的有效途径》.黄山学院学报,2006

[4]袁小勇:虚假财务报告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2006

[5]童婉萍:《论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及对策》.现代企业,2006

[6]林银:《会计信息供求对国有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影响》科技创业月刊,2006

财务造假审计建议范文大全 第三篇

一、公司财务造假相关问题的界定

(一)虚假出资问题的界定

1.虚假出资的概念

虚报公司注册资本就是申请人在申请公司登记注册时其实际收到的股本资金额低于法律规定而谎报已达到规定,或者注册资本的构成不实。《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成立需要在发起人、股东缴纳了全部出资或将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确认并出具证明,才能凭此证明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2.虚假出资的方式

在虚假出资财务造假的过程中一般涉及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其他欺骗手段。虚假证明文件指的是伪造、变造的验资证明文件,大多虚假出资都是用虚假证明文件来欺骗公司登记的主管部门或者负责验资的会计师事务所。南特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特公司”)在出资时公司的出资人李某就是通过两次的会计造假转换资本,将本来没有资金的验资账户,在验资的时点达到公司设立的要求,成功地欺骗工商登记机关审查过关。李某虽然经营南特公司,但由于没有出资,所以公司的合法财产归“真正股东”所有,李某不能享有公司原有的股权,而应该以经营者身份衡量李某的报酬问题。

3.虚假出资与抽逃出资比较

抽逃注册资本是在公司成立后,股东基于个人目的从公司将其出资的部分或全部抽回,其中借贷验资也是抽逃出资的重要方式之一。虚假出资行为人的目的是通过虚假出资骗取公司股份,动机往往是以最小出资额达到公司登记注册资本的最低要求;抽逃出资行为人的目的是将出资抽回挪作它用而并非拥有公司生产经营,动机往往是为了逃避债务或者诈骗。南特公司“过桥借款”的行为是发生在公司成立前,为完成公司注册而进行的,不属于抽逃出资的范畴。

(二)会计事务所在会计造假中的责任

1.会计事务所验资业务

注册会计师进行验资是鉴证业务的内容之一,它要求注册会计师在评估验资风险,制定完善的验资计划后,执行验证程序最终以验资报告的方式反映验资结果。由于审计测试和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固有限制,注册会计师即使完全根据独立审计准则进行审计,也不可能保证将所有的错误与舞弊揭发出来,只能做到合理确信的程度。注册会计师行业存在固有的风险,鉴证业务旨在提供合理保证,在注册会计师进行验资的过程中可能因为验资资料有限,审计范围不全导致验资结果不完全反映被审计单位的情况。公平和方圆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南特公司的过程中履行到了审计的责任,因为公司法规定注册资本可分期到位,要求在验资的时点存在相应的资金留有在验资专户,而注册会计师在审核的过程中确实存在700万、500万的资金,保持了应有的职业谨慎。没有及时发现南特公司财务造假是由于验资业务自有的缺陷造成的,验资报告的意见段包括“经我们审验,截至××年×月×日止,贵公司已收到××和××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元(大写)。各股东以货币出资××元,实物出资××元”,其中××年×月×日代表的就是时点数。虚假出资和虚假验资报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对于虚假出资的情形,只要注册会计师谨慎执业,并依据《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一条———验资》的要求出具真实合法的验资报告(如带说明段的验资报告),即使验资单位验证的资本额与企业实有的资本额不相符合,也不属于虚假的验资报告,但构成虚假出资。这种虚假的出资主要表现为验证的资本额大于企业在接受验证时的实有资本额。会计师事务所在第一次验资时郑某确实出资800万元,在第二次验资时,李某通过财务造假转款入自己的验资专户,在验资的时点出资确实到位,不存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验资报告的情形。《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第五条指出,按照本准则的规定,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出具验资报告,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在这个案例中,注册会计师按规定进行验资审查,提供了验资报告,在验资环节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2.会计事务所审计业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应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情况后就被审计单位是否按照财务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发表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应该对审计报告负责,对企业管理层认定进行再认定,向利益相关者提供合理保证。判断会计师是否出现职业过失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是否遵循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和职业道德概念框架,保持诚信、独立、客观、公正,拥有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同时对客户信息保密,有良好的职业行为;是否拥有该职业需要的一般知识并能与职业保持同步发展。审计人员应能达到社会平均的技术熟练程度;根据时代的发展和变化,熟悉新的审计领域,不断更新审计技术,保证所采取的审计程序能最好地符合实务要求;是否能做出相当于社会平均水平的判断。具有充分的判断力是职业区别于非职业的特征之一。审计工作中需要大量的职业判断,如审计程序的恰当运用,审计风险和重要性水平的估计及披露方式的恰当选择等。谨慎职业者的判断是知识、经验和直觉作用于大脑思维的结果,而不是主观的盲断、武断;本案例中的南特公司通过财务造假成功完成登记,在这过程中利用到了预收账款、应收账款等科目完成资金的转移,在之后的经营中南特公司将不开票的收入填补出资、隐瞒账外,再将隐瞒的收入又作为购销合同撤销、追回预付款为名转入公司,冲销预付账款,这都严重地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影响重大且广泛,但是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的过程中却并没有发现这一缺陷,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南特公司在进行上市申请时会计事务所也并没有发现公司财务造假隐瞒收入的错报和公司内部控制的问题,这些对股改而言影响重大且广泛,会计事务所没有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存在相应的过失。

(三)财务造假涉及的税收问题

纳税人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利用账外账偷税,吞噬国家税款是纳税人特别是商业纳税人偷税漏税最为普遍、最具代表性的方式之一。南特公司在经营中以预付款名义转入公司,再冲销原账面的预付账款,将不开票收入1340余万元隐瞒帐外,导致了偷税行为。

二、法务会计在公司财务造假中的运用

法务会计作为会计和法律相结合的学科,弥补了现代审计功能的不足,同时有利于对法律纠纷的实质作出评判。它是一种介于一般会计与审计之间、并延伸进入司法领域的一种新兴的特殊专业会计服务。法务会计涉及多方面的内容,包括接受业务委托、制定工作计划、进行现场调查分析和出具意见报告等。

(一)会计证据

取得会计证据是反映特定会计事实及因果关系、证明具体利益关系及属性的资料,其对法务会计工作的开展有关键的意义。会计证据主要来源会计资料,包含表内数据和表外数据。关于财务造假资料的收集,法务会计需要取得公司财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告和其他相关经济资料。如果有公司舞弊的情况出现,无论舞弊者如何隐藏、狡猾,都会以客观的形式在会计资料或其他方面留下或明或暗,或多或少的账证不符、账实不符的情况。因此法务会计在财务舞弊案例中的运用是界定舞弊责任的重要方式之一。南特公司成立时出资人签订的投资协议就是整个案例的基础,投资协议是否合法,在投资协议中李某和郑某的出资比例及公司成立的相关约定是本案例中的关键。在南特公司财务造假案中法务会计还需要收集其公司从出资到经营期间的财务资料、每一笔资金转账的完整记录、李某和郑某在公司成立时约定出资比例的文件、工商注册登记时的相关信息和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时的资料(验资报告、审计报告等),同时还需要南特公司客户、供应商资料等。这些是鉴定南特公司虚假出资和财务造假的必要资料。

(二)会计证据识别

会计证据多种多样,按按照证据来源包括内部会计证据、外部会计证据和现场形成的会计证据;按照会计证据的品质分为品质良好证据和品质恶劣证据;按照会计证据的表现形式分为会计凭证证据、会计账簿证据、会计报告证据及辅助会计资料证据。在本案例中的品质良好证据主要包括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等,由于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遵循了相关的程序,保持了应有的谨慎,反映了在验资时点南特公司的验资情况。而南特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就属于品质恶劣证据,其财务报告是转移收入、隐瞒收入得到的结果,没有反映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单一的会计证据缺乏待证内容,其在证明待证事项的书证意义受到限制,在此案例中不仅要研究南特公司的财务资料,还要结合乙公司的相应财务情况进行分析,分析各证据的可靠性,加大会计证据的证明能力。

(三)检验和论证

会计证据的检验可以采取核对法、比较法、计算法。例如法务会计人员应该核对每笔货款收入和现金提取是否分别在公司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上反映,并列表汇总,注明内容依据,由被鉴定单位确认盖章,进而进行比较金额差异,计算相关金额;论证的重点应当是援引会计制度规定,提出正确的账务处理方法和轨迹。对南特公司案例的论证应该重点界定其在验资环节和隐瞒收入的违法行为。在验资环节要鉴定李某和乙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检验乙公司账户的进出情况,证明李某与乙公司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李某为虚假出资。而在隐瞒收入环节需要检验南特公司的相关账户的进出情况,特别是预付款的记录,证明李某在经营期间确实通过财务舞弊隐瞒收入和税收。它不仅要运用检材证明能力假定和检材证明力假定对被粘贴展示的检材的有效性进行常规论证,还要对列表内容的真实性和核对方法的可靠性进行简单的论证,为结论的可靠性提供保障。

(四)本案例相关结论

第一,由于李某虚假出资不应享有公司股权,实际股东只有郑某。公司在进行股份制改造时李某应该按照经营者的标准来分配股权,而不是原始出资额4:6。原公司在股改决定的股份分配决定是有效的,因为经过了郑某同意,但是李某的股份应该归郑某所有。股改完成后南特公司5120万股的总股本中,4500万股应该属于郑某,剩余的620万股由李某和其他四位高管持有。

第二,负责南特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在验资环节完全按照审计准则进行,执行了相应的审计程序,不用负相应的责任。而对于年鉴中没有发现南方公司财务造假的问题会计师事务所存在相应的职业过失。

第三,李某作为公司的经营者多次进行财务舞弊的活动,从验资环节到前期经营隐瞒收入,都对公司的其他股东和利益相关者带来了负面影响,违反了《会计法》等的规定。

第四,南特公司将不开票收入1340余万元隐瞒账外涉及到了偷税的问题,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应该受到相应的偷税处罚。

财务造假审计建议范文大全 第四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是会计工作成败的关键、财务会计造假是指造假行为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在会计凭证上造假、在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中造假、在成本核算上造假、在税金核算上造假、财务会计造假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追求本位利益和个人私利诱发了财务会计的造假行为、执法不严、处理不硬是财务会计造假的根本原因之一、产权界定不明晰,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是财务会计造假的重要原因之一、企业内外部会计监督体系尚不够完善,未能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某些企业单位领导人法律意识淡薄,更有少数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低、加大对财务会计造假的惩罚力度和执法力度、明晰企业产权,并组建国有企业的经营组织、强化政府监督,并以财政部门为监督协调组织,形成监督合力、财政部门要督促企业单位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坚持法制宣传和培训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强化企业单位领导人的法律法制观点等,具体请详见。

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是会计工作成败的关键,而当前会计工作秩序混乱,虚假会计信息屡禁不止,财务会计造假普遍,严重危及会计工作的生命。本文拟就财务会计造假的现状、成因及打击财务会计造假作一粗浅探讨。

财务会计造假是指造假行为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采用各种欺诈手段在会计帐务中进行弄虚作假,伪造、变造会计事项,从而为小团体或个人谋取私利的违法犯罪行为。据财政部发布的公告称,2000年对159家企业的抽查结果,资产不实的147家,虚增资产亿,虚减资产亿,利润不实的157家,虚增利润亿,虚减利润亿,造假的现状令人触目惊心。造假通常采用的手法有:

1.在会计凭证上造假。这是造假者最常用的手法,在原始凭证上造假,或编造虚假经济业务,假餐饮费票、假销售收入票等假票据现象异常突出,劳务费、临时工资等自制凭证更是以虚开实;或以原会计事项为基础,通过夸大或缩小的方式非法谋利,以少开多、大头小尾的票据司空见惯;或采用偷梁换柱的方式,将公款行贿、个人购买的物品等非法事项在形式上合法的费用中列支。造假者让这些虚假的原始凭证进入记帐程序,编造虚假的记帐凭证。

2.在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中造假。有的企业单位存在大量的现金收入,从而私设“小金库”;也有的企业单位将销售收入或预算外收入不按规章制度存入规定的开户行,擅自存入企业单位的经济实体,甚至以个人的名义存入储蓄所,乱支乱用,滥发奖金;一些企业另立帐簿,还有一些企业单位直接捏造、篡改会计报表数据;更有一些企业编制多套会计报表。

3.在成本核算上造假。一些企业为了调节利润的需要造假帐制造虚盈,往往在成本上大做文章,该摊的费用不摊或少摊,该提的费用不提或少提,将一些已支付应计入当期损益的费用挂在“应收帐款”或“其他应收款”帐上,将已竣工的基建项目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挤入工程成本。更有甚者,南通市某制造玩具的合资企业月底竟将期间费用转入“待摊费用”帐户,而待企业经营情况好转时,再从“待摊费用”帐户转回期间费用帐户,然后再转入“本年利润”帐户,随意调节利润。

4.在税金核算上造假。有些合资企业为了享受国家有关税收政策的照顾,将应当在本年计入的收入挂在帐上,转到下年度结算;有些企业为了偷逃增值税,竟买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入帐,浙江金华“中国第一大税案”充分说明了造假者的肆意妄为;有些企业为了偷逃营业税,变造发票内容,如实为营运收入,变造为营运收入和其他款项,以期少纳营业税。

财务会计造假不仅导致了会计信息失真,经营业绩虚假,财务状况不实,而且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银行贷款沉淀,企业积累与债权人利益受损,削弱了国家财经法规的权威,严重干扰了国家的宏观管理,干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为行贿受贿、权钱交易、挪用贪污打开了方便之门,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危及会计工作的生命。

财务会计造假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1.追求本位利益和个人私利诱发了财务会计的造假行为。一般说来,地方政府部门把经营者的考核奖励、职务升迁、职工工资分配等与企业的经济效益挂钩,银行放贷也是以企业的资产状况和效益状况为依据,这本是无可非议的,但有的企业不在优质、高产、低耗和市场竞争上下功夫,不是去努力提高经济效益,而是在经营不善的情况下,为了追求本位利益和个人私利,在财务会计造假上做文章,或为了偷逃税款;或为了完成效益指标以分配工资和获得奖励;或为了完成承包任务;或为了谋取贷款;或为了个人的名利和地位,在会计帐务中弄虚作假。

2.执法不严、处理不硬是财务会计造假的根本原因之一。目前执法状况普遍存在过宽的现象,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对检查出的造假事项,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检查出的造假事项往往以经济处罚代替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且极少影响企业单位领导人和会计人员的利益,执法缺少严肃性和权威性。我们年年见到公布企业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公告,却不见公布造假的企业单位的名称,更不见公布对造假责任人的处罚,执法者的缺席与渎职造成了财务会计造假的放纵和泛滥。有法不依,法将不法;违法不究,使造假者心存侥幸;执法不严、处理不硬,导致造假者胆大为妄为。

3.产权界定不明晰,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是财务会计造假的重要原因之一。现存的国有产权关系不同程度地存在模糊化,所有权关系模糊,实际占有权关系模糊,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税务、工商部门都对国有资产负责,但又不能真正代表所有者的权利,造成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产权界定不明确,从而导致了企业经营者脱离了所有者的有效控制和约束,可以任意造假。

4.企业内外部会计监督体系尚不够完善,未能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从企业内部来看,一些企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内部会计制度不健全、不严密,内部牵制制度不完善。从企业外部来看,一是政府监督没有形成合力,财政、审计、税收、工商行政管理等诸多监督机关为完成各自的职能任务各有取舍,相互间的配合及监督合力未能形成。二是社会体系不够完善,法律规定的接受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的范围还很有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的社会服务功能远远没有真正地体现出来。

5.某些企业单位领导人法律意识淡薄,更有少数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低。一些企业单位领导人法律意识淡薄,将经济发展同守法经营对立起来,授意甚至强迫会计人员做假帐。由于大多数会计人员的切身利益依附于企业单位领导人,他们害怕坚持原则会遭到打击报复,屈从于企业单位领导人的压力,对违法事件不抵制,按照领导人的意图做假帐。更有少数职业道德差的会计人员,为了谋求自身的一份利益主动做假帐。

打击财务会计造假刻不容缓,需要我们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法,打击财务会计造假行为。

1.加大对财务会计造假的惩罚力度和执法力度,严格按新《会计法》办事,并把处罚重点放在处理责任人个人身上。新《会计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造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且,其法律责任比较具体,有一定的可操作性,但任何一部好的法律,如果得不到贯彻执行,也是一纸空文。执法者应严格以新《会计法》为准绳,对财务会计造假者严惩不怠。要树立执法机关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纠正各种形式的“人治”倾向,形成打击财务会计造假的威慑力,对造假的企业单位及责任人的经济处罚必须从严从重,使财务会计造假者付出的代价远远大于其得到的利益,使其不敢造假,这是治理财务会计造假乃至一切打假的极为重要的措施。应把处罚重点放在处理责任人个人身上,特别是对指使财会人员进行造假的企业单位领导人的执法,在严厉经济处罚的同时,财政部门要加强同人事、司法等部门的协作和配合,进行必要的行政处罚,该降职的降职,该撤职的撤职,并配合刑事处罚,注意人身刑、财产刑的运用,使造假者不敢以身试法。

2.明晰企业产权,并组建国有企业的经营组织。应由国有资产管理局承担起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责任,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可以考虑组建国有企业的经营组织,如各类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投资控股公司等作为法人实体,以其产权经营主体的身份,对国有资产进行运作,它是以所有者的身份而不是以行政管理者的身份对投资企业实行有效的控制和约束。

3.强化政府监督,并以财政部门为监督协调组织,形成监督合力。财政部门应加强会计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和打击财务会计造假行为;审计部门要着重对厂长、经理的离任、承包终结、企业经营成果、财务收支核算、资产质量进行审计;税务部门对通过造假帐以逃税漏税的行为要加大检查惩处的力度;人民银行通过对企业单位帐户和现金的管理,遏制企业单位的现金交易行为,强化信贷监督;证券监管部门、保险监督部门也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对相关企业单位的会计资料进行监督检查。在此基础上,可以考虑以财政部门作为监督的协调组织,各部门之间注意密切配合,各部门出具的实施监督的检查结论对其他部门均应有效,这样,一可以避免重复监督给企业造成负担;二可以防止单一监督部门与企业通谋作假;三可以避免执法不当给企业造成损失;四可以保证在各个部门形成监督的合力,使财政、审计、税务、信贷监督等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

4.大力推行注册会计师制度,建立健全以注册计师制度为核心的社会监督体系。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重要作用远远没有发挥出来,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注册会计师队伍力量仍然不足,人员的结构不合理,总体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偏低,甚至出现了注册会计师和被审计单位共同造假的案件,如“琼民源案”、“北京长城案”等。鉴于此,要借审计组织脱钩改制的契机,加大注册会计师队伍的清理整顿工作,去除不合理人员,招聘高素质的人才,逐步建立起一支职业道德好、业务素质强、社会信誉高的注册会计师职业大军。同时,要加强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法律责任研究,明确注册会计师审计对会计审查结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要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进行再监督,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进行抽查,以更好地督促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独立审计准则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执业。在此基础上,大力推行注册会计师制度,逐步扩大注册会计师社会审计监督的对象范围,不仅上市公司、三资企业的年度财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验证,凡具有公开性质的法人企业的年度财务报告也必须经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这一经济警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

5.财政部门要督促企业单位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企业单位内部监督机制的内容包括:(1)强化内部管理为中心的会计管理体系,建立起以责任会计为主要形式的企业会计管理体制,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考核严格,奖惩分明。(2)完善企业内部会计制度,明确会计核算的基本程序,健全各种财产物资、财务收支的审批、领报制度,建立严密的财产清查制度,明确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3)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建立科学的内部牵制制度。建立体制牵制制度,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要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会计人员的分工实行不相容职务的分离,钱物、钱账要分管。建立程序牵制制度,制证、稽核、记帐、编表要环环紧扣。建立实物牵制制度,批准领导的印鉴和会计、出纳的印鉴应分开管理。建立账簿牵制制度,帐簿之间建立勾稽关系,并定期进行核对。(4)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内审机构与财务机构要分设,以保证内部审计的相对独立性。(5)建立总会计师制度,由总会计师负责协调和综合工作,会计工作岗位配备素质高、能力强的会计人员,并赋予其一定的责职权限,使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6.坚持法制宣传和培训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强化企业单位领导人的法律法制观点,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要做好新《会计法》的宣传工作,使他们明白:单位负责人是单位会计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这样,促使他们带头执法,并能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会计工作,从而形成有效的企业内部自我约束的机制。同时,要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帮助会计人员树立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廉洁奉公的职业道德。对会计人员要实施奖惩制度,对秉公执法、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的会计人员要在工资、晋级等方面给予奖励,对违反《会计法》规定、进行财务会计造假的会计人员,坚决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构成犯罪的,给予刑事处罚,并且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促使会计人员在第一道防线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度。

财务造假审计建议范文大全 第五篇

一、上市公司财务虚假的原因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之所以时有发生,主要有如下原因:

1.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不健全,是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原因之一。在我国现有的近2000家上市公司中,改制上市的公司占了相当比重,但凡改制上市公司,都有一个“连体企业”——上市公司的主要关联方:第一大股东(母公司)。在这种状况下,上市公司大股东为了实现自己的某些目的,授意并操纵上市公司造假。

2.非法投机机构利诱上市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造假以实现自己谋取暴利的目的。在1998年、1999年度,由于股市行情火暴,吸引了大批资金参与股票炒作,一些大资金为了谋取暴利,联合上市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编制虚假财务报告,欺骗中小投资者,2001年前后发生的财务造假大多始于那两年。在2006年和2007年的牛市行情中,同样催生了一些财务虚假的上市公司。

3.实施上市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管理不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是会计报表质量的重要把关者,他们在审计中的不客观必然导致虚假报告的增加。事实上,由于事务所之间的恶性竞争,使得事务所有意无意的放纵上市公司,让上市公司购买会计政策的行为屡屡得逞,虚假报告的出现就成为必然。

4.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不够完善为财务造假留下了空间。2007年颁布并实施的新会计准则在规定的完整性和谨慎性方面依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从而造成上市公司部分业务出现制度真空或者出现利润操作空间,为造假者制造了宽松的环境。另外,相关法律对财务造假者的惩罚不重、执法不严,导致造假成本极低,也是财务造假的重要原因。

二、上市公司财务虚假的主要手段

1.虚增利润,隐瞒亏损,这是盈利能力差的上市公司最主要的造假行手段。绩差上市公司虚增利润,其目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为了达到证券法规定的再筹资条件;为了保持公司股票的流动性和上市公司的身份,使公司股票不至于被ST或暂停上市;为了配合股票投机机构炒作本公司的股票等。为了实现利润虚增,公司常用的做法有:公司财务各岗位协调一致,编制虚假销售凭证,虚增收入;利用关联企业或友好企业,通过互相开销售发票的方式虚增利润;对于折旧、利息等不计提或少计提;对企业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视而不见;利用会计准则的缺陷进行利润操纵等。

2.调节利润,这是业绩较好但不稳定的公司最主要的造假行为。均衡利润是一种常见的会计造假,进行该类造假的上市公司一般是基于以下目的:为了保持良好的公司形象,使企业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呈稳步增长的态势,以稳定股价或刺激股价上涨;为了避免因某一年度利润骤降而使该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低于证券法或证监会规定的筹资条件。上市公司在调节利润时,常用的方法有:提前或推迟确认收入;提前或延后确认费用;设置秘密准备等。

3.不谨慎使用资产,变相侵吞中小股东资产,侵犯中小股东利益。这种造假行为一般是在大股东的操纵下进行的,其目的是以上市公司为工具获取低成本资金,其常见的做法有:在不考虑是否能收回的情况下向大股东提供资金,最终导致公司资金流失,留下亏损隐患;以不公允的价格进行交易,往往是一方面通过从大股东处高价购进原料,另一方面向大股东低价销售产品或其他资产;通过引诱中小投资者配股而自己却放弃配股的方式从中小投资者处获取资金,然后又用该资金对所有投资者进行分配等。转

三、上市公司财务虚假的治理

对于上述财务造假行为,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加以治理:

1.完善上市机制,减少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净化会计环境

针对改制上市存在的缺点,应尽量的实行整体上市,这一方面可以避免“一股独大”和股权分置问题,从而减少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减少关联企业、减少人为操纵会计信息的空间;另一方面又可以使一般部分整体状况较差的公司被阻拦在股票市场之外,以减少会计造假的潜在可能性,从而净化会计环境。

2.完善法规制度,加强报表唯一性管理。前面文中提到利用准则漏洞进行利润调节,有鉴于此,应该逐步完善现行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减少财务造假的空间。另外,有些公司因为不同的目的而提供不同的报表:对税务提交利润虚减后的报表;对社会公众提供利润虚高后的报表。对此,我们可以借鉴其他一些国家的做法,加强报表惟一性管理:公司报表生成后,提交给一个专门的管理部门,以后所有需要该公司报表的主体都只能从该部门获得报表,从而避免一个企业对不同的对象、基于不同的目的而提交不同的报表,以减少企业财务造假的动机。

3.提高造假成本,严格执行会计法。《公司法》、《刑法》、《会计法》等法律和规范都规定了对虚假财务报告的处置办法,如了对个人和单位的行政处分、党纪处分、经济处罚、刑事裁判等。笔者认为,对于严重的财务造假应该加大刑事处罚力度,并且在处罚上要严格执法,加大查处力度,增加造假者的成本,使造假者觉得不合算、风险大,从利益上遏制住财务造假的蔓延。

财务造假审计建议范文大全 第六篇

摘要近年来,重大会计差错及其更正屡见于上市公司之定期报告,追溯调整基本成为了一个普遍的现象,上市公司是否利用会计差错更正进行财务造假?通过对该问题的分析,希望有助于加强相关部门完善追溯调整的现代企业会计制度。

关键词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财务造假

1会计差错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会计差错是指在会计核算时,由于计量、确认、记录等方面出现的错误,其原因可分为以下几类:①会计政策使用上的差错。《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原则和方法进行会计核算。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有可能由于各种原因采用了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原则和方法不允许的会计政策。例如,对不应计提折旧的土地计提折旧,而对本应计提折旧的房屋、建筑不计提折旧。②会计估计上的差错。由于经济业务中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企业在会计核算时经常需要做出估计。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会计估计可能发生错误。例如,企业在估计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和残值时,发生错误;企业在存货遭受毁损,对损失的估计发生错误。③其他错误。在会计核算中,还可能发生除前述两种差错以外的其他差错。例如,漏记交易或事项、错记借贷方向、错记借贷金额等等。

《_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2001年修订版)规定,会计差错的更正分三种情况进行处理:本期发现的、属于本期的会计差错;本期发现的、属于以前年度的非重大会计差错;本期发现的、属于以前年度的重大会计差错。其中,重大会计差错是指足以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作出正确判断的会计差错。在这里,笔者只讨论本期发现的、属于以前年度的重大会计差错,采用追溯调整结果对财务信息的影响。

2从相关案例引发的思考

我国的上市公司自从实施追溯调整以来,已经有好几百家上市公司因为_重大差错_(实为财务报表做假、虚假信息披露)而追溯调整,这几年因重大会计差错追溯调整的上市公司数量在逐渐增大,调整项目和调整金额也在不断变大。有少数上市公司调整项目多达7~8项,涉及金额上亿元;个别公司甚至在前一年度筹资后,第二年度就要进行重大会计差错调整。还有部分上市公司故意混淆会计估计、非重大会计差错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区别,滥用重大会计差错的会计处理准则,操纵利润、做靓报表搞配股、增发再融资。

利用资产减值、坏账准备的机会_一次亏足_,在前期巨额计提后大额转回,这是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常用的手段。*ST江纸原第一大股东江纸集团共占用上市公司资金10亿元,这成为*ST江纸连年亏损的重要的原因。从2002年开始,眼见扭亏无望,*ST江纸陆续对江纸集团占用的资金计提坏帐减值准备,2002年计提22833万元,2003年计提35250万元。连续两年大量计提坏账,导致了连续三年亏损而被暂停上市。2004年,*ST江纸上半年又踏上了一条回冲计提之路。半年报表显示,江纸集团公司归还占用资金11800万元,冲回坏账准备8260万元,并一举盈利2070万元,达到了提交恢复上市申请的条件。三季报表显示,江纸集团报告期内又偿还了亿元,冲回坏账准备23240万元。正是依靠这失而复得的23240万元,连年亏损的*ST江纸造就了一个季度每股盈利元的_神话_。

有分析人士指出,*ST江纸创造的_神话_是清理_三角债_的结果,难逃移花接木、操纵利润之嫌。单从*ST江纸连续两年大量计提坏账准备角度来看,计提坏账准备本是体现会计审慎原则的重要手段,但一旦沦为上市公司调节利润的工具,则与审慎原则完全背道而驰。为此,财政部2001年曾颁布相关规章,规定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企业在计提坏账准备时,不恰当地运用了谨慎性原则计提秘密准备的,应对多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原渠道冲回,即追溯调整以前年度的利润而不能增加当期利润。对于预计负债的计提也有类似的规定。当然,谁又能说清楚*ST江纸前两年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否_恰当地运用了谨慎性原则_呢?

公司为了实现扭亏、保配等目的,很可能打着_前期会计差错更正_的幌子,把本期的成本费用往前期里塞,做大本期利润。ST黄河科和PT白猫就是借助这种方式实现扭亏,成功_摘帽_或避免退市。

再例如,*ST花雕2001年年报少计短期贷款3500万元、其他应收款5500万元,少计提利息万元、坏账准备55万元,虚增税前利润万元,且对订立3500万元贷款合同等重大事件未及时履行临时公告义务;2002年年报虚增税前利润万元,坏账准备披露不实。经追溯调整后*ST花雕2002年亏损3400余万元、2003年亏损8300余万元,因调整后连续两年亏损,公司于12月8日开始退市风险警示。太太药业2001年5月刚刚从证券市场拿走亿元募集资金,到2001年年报就声称2000年度存在少计营业费用、坏账准备、未抵消母子公司之间的未实现销售利润、无形资产--专有技术摊销年限错误等重大会计差错问题,将2000年度合并净利润调减879万元。这么快就_变脸_让投资者怎样看待?

TCL通讯在2001年报主动对高达15485万元的重大会计差错(主要是少计费用,提前确认收入等)作追溯调整后,TCL通讯2000年度由盈利2632万元变为亏损8356万元,对此事项,市场人士李德林将其解读为_TCL通讯财务造假虚增利润_,但TCL坚决予以否认,称_公司2000年会计报表所反映问题属于会计处理和会计估计不当,中国证监会广州证券监督管理办公室的《整改通知》与公司《整改报告》的公告均已作此认定。_

很显然,各公司进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都有异曲同工之妙。为什么会存在如此之多、影响金额如此之大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仅仅只是缺乏应有的会计谨慎使得会计估计不当?闽越花雕受到证监会的处罚,这对其他上市公司进行的违规信息披露和财务造假是否有一定的警示作用呢?然而,投资者面对迅速_变脸_的公司,他们的损失又由谁来买单?通过追溯调整,将以前的各种财务缺陷、公司隐患和虚假披露统统给悄悄地藏起来,或者上市公司圈钱、再融资、掏空财务等目的达到后,将问题一一暴露,再戴帽挂星,最后让投资者买单。因此,对于这样一个变戏法式的畸形_追溯调整_及时加以规范实在是迫在眉睫。

3建议

对重大会计差错进行_追溯调整_,成为了圈钱者或者造假者问题暴露后的利润调节器。对于一些操纵利润的行为进行追溯调整,很难让投资者接受,因为将以前年度明明盈利的数据现在回过头来再改成亏损,有的上市公司在追溯调整之前还是_绩优_,调整之后就成了T族里面的绩差股,像这样的报表的和数据那有什么真实性和投资性可言呢?

笔者认为,作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上市公司_重大会计差错_的信息公开管理,要求上市公司将重大会计差错作为重大事项及时公告;此外,最好参照美国的重述制度,要求上市公司详细披露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以及对以前年度会计报表的影响并重新公布以前年度会计报表,重大会计差错作为一项重要的虚假陈述,监管部门不应将之置于灰色地带,使其成为上市公司调节利润的手段。

同时,加强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外部注册会计师的纠错责任,威慑其_抗拒从严_。要想让市场恢复本色、完善对重大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的现代企业会计制度,证监会除了加大监管和惩处的力度之外,还应该适当地保护因上市公司虚假财务信息而受骗的投资者,即在进行_追溯调整_的同时对投资者进行_追溯赔偿_。像闽越花雕这样被证监会认定的违规公司,证监会的罚款和惩处都是非常必要的,但没有对无辜受害的投资者作出相应的补偿。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及时在股市里面建立起赔偿机制,让投资者拿起法律的手段进行起诉,获取损失赔偿,让那些因违规成本低而屡屡践踏证券市场公正的不法者付出代价。同时,将虚假陈述民事诉讼进一步放开,让重大会计差错的责任主体_埋单_。

参考文献

1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会计[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2葛家澍.信息披露:实话实说[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

财务造假审计建议范文大全 第七篇

公司管理当局:

我们根据授权对XXX项目部的经营情况进行了审计,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注意到公司在工程管理方面存在很大的风险,建议公司管理当局引起高度重视,具体情况如下:

一、人工费支付方面:公司对施工队没有统一签证劳务承包合同,对人工费结算的单价没有标准,在配制、支拆模板分部工程结算中,存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施工队结算单价比签订合同的施工队的单价高倍,截至20XX年11月25日支付的166万元人工费没有人工费结算单。

我们认为,对施工队应签订劳务承包合同,明确人工费结算的单价和具体的施工内容,支付人工费应以人工费结算单显示的实际施工内容为依据。

否则会造成以下影响:

1、不能确定支付人工费的合理性,可能会存在多支付人工费的情况;

2、可能会发生相关人员舞弊行为;

3、可能会提高工程实际成本,从而减少公司利润。

针对目前公司的现状,我们建议:

(一)、由于施工队伍的广泛性和复杂性,公司可采取招标方式确定施工队并签订施工劳务合同:结合公司承接的主要是YYY公司的别墅项目,公司在选择施工队伍时应以业务素质高,技术精湛的施工队伍为第一选择。

在此基础上充分考察建筑市场,了解施工队的市场行情,选择合适的施工队伍,并确定工程单价,就其施工内容订立承包合同;

(二)、人工费结算规范化管理:人工费结算单由公司按照实际结算格式统一印制,进行连续编号,一式四联,并建立一套领用登记制度,由公司统一管理。

公司对施工队进行结算只针对公司统一印制的结算单进行付款;

(三)、人工费结算综合控制,过程监管:首先在工程开工之前,结合各个劳务合同订立的施工内容和单价对各个施工队的总人工费以结算单的形式初步核算,并一式四份,根据公司的管理制度要求分别交由施工队、财务、预算部以及公司经理各一份。

如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存在与原先约定的合同施工内容不符的情况,应针对变动部分对各个施工队人工费的初步核算及时作相应调整,并.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归档。

这样就可以从总费用上对各个施工队应该支付的人工费总额进行控制。

其次,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支付人工费以各个施工队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依据,对各个施工队完成的工程量建立一套审核制度。

由负责施工现场的公司管理人员按照劳务合同单价为各个施工队计量实际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并要求各个施工队签字确认,经项目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交由公司财务按公司规定进行付款。

另外,针对公司目前临时用工频繁,占主体工程人工费的比重大,建议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强控制:一方面是对临时用工结算上:临时用工结算采用公司统一印制的临时用工结算单,并在结算单上明确临时派工的施工内容。

以便对临时用工的审核;另一方面是加强对临时用工指派的控制:当出现临时派工时,施工现场派工人员应严格审查临时用工内容是否已包括在施工劳务合同承包的施工范围之内,然后提请项目经理审批,经考核施工内容,权衡采用临时记工形式结算的经济性,最后决定是否采用临时用工。

二、工程用的主要材料存在严重超设计用量的情况,公司对施工队领用的大沙、石子等大堆散材没有办理出库手续。

我们认为由于没有办理材料出库手续,会造成以下影响:

1、不能确定实际用到工程上材料数量,同时不能对施工队的材料用量情况进行考核;

2、可能会给材料员舞弊提供机会;

3、不利于查明材料亏损原因;

4、影响到资产负债表存货余额的真实性。

针对目前公司的现状,我们建议:

(一)、针对各个施工队的施工内容,对各个施工队所需的材料进行总量控制,首先是施工队提供所需的材料清单,由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核实,项目经理审核后作为对施工队领用材料的总量控制;

(二)、在施工过程中,公司分批给各个施工队提供其施工所需的材料,办理出库手续,并以书面文件的形式约定,施工队负责保管公司为其提供的材料,工程结束后,对各个施工队实际所用材料的总量进行盈亏分析,并建立奖惩制度。

财务造假审计建议范文大全 第八篇

【摘 要】自20世纪末以来,我国坚持实行改革开放政策。我国经济获得高速发展,现代企业制度也逐步建立,但当时我国的会计制度、规范还不是很完善,而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建设还处于初期,主要侧重于理论建设,这导致许多企业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着很大的隐患。财务造假、舞弊行为时有发生,当时的朱F基总理曾将其喻为中国经济的“毒瘤”。

【Abstract】Since the end of twentieth Century, China has been carrying out the reform and opening-up policy. China's economy has developed rapidly, and the modern enterprise system gradually at that time the accounting system and the norms of our country is not very perfect, and our country enterprise internal control construction is still in the initial stage, mainly focused on the theoretical construction, which leads to many hidden dangers in the internal control of many enterprises. Financial fraud and corrupt transaction occurred from time to time, when Zhu Rongji was the prime minister ,he has hailed it as a _cancer_ of the Chinese economy.

【关键词】蓝田公司;财务造假;内部控制;改善建议

【Keywords】Lantian company; financial fraud; internal control; improvement suggestions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17)03-0026-02

1 研究背景及意义

近年来,中国国内乃至于全球财务造假事件频发,严重侵害了投资者的权益。2001年中国生物医学企业广夏(银川)实业以及三九集团及其附属企业,2002年蓝田公司及郑州百文,2004年中国航油(新加坡),2006年广东科龙电器,2009年五粮液,2010年长虹,以至2013年的万福生科,这些财务造假事件频繁持m发生,严重损害了中国经济健康发展。而在这些财务造假事件中,绝大部分是因为企业内控意识不强、内控执行有效性存在缺陷引起的。企业只有认真执行内控,加强内控管理,才能实现内控目标,真正防止企业财务舞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论文选择蓝田公司财务造假案例,从内部控制五要素角度进行分析,阐述了该企业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建议,对上市公司内控优化具有重要意义。

2 研究方法及内容

个案分析法:论文主要是选择了蓝田公司这一案例进行分析。

理论分析法:论文基于内部控制五要素理论并结合实际情况对蓝田公司财务舞弊进行探析。

3 蓝田财务舞弊回顾

事件过程

2001年10月26日,担任中央财经大学研究员的刘姝威女士在《金融内参》上发表了一篇名为“应立即停止对蓝田股份发放贷款”的600字短文,向蓝田神话发起了质疑。该文通过对蓝田的资产结构、现金流向情况和偿债能力进行详尽分析,得出了蓝田业绩有虚假成分的结论。文章指出,蓝田公司耀眼夺目的业绩完全是依靠银行借款,而如今蓝田已经无力归还20亿巨额贷款。2000年蓝田股份的流动比率为,说明蓝田流动资产不足以偿还流动负债,速动比率为,说明蓝田流动资产只能偿还35%的到期流动负债。并且蓝田2000年净营运资金亿元,说明蓝田公司不能到期偿还亿元流动负债。自此以后,国家有关银行拒绝向蓝田提供贷款,蓝田资金链条随之断裂,蓝田神话摇摇欲坠。面对这样一个看起来柔弱的女子的质疑,蓝田公司未曾料想这会是它走向衰亡的起点。蓝田公司恼怒之下将刘姝威告上了法庭,起诉她捏造事实,与此同时,蓝田集团总公司总裁瞿兆玉、副总裁陈行亮两个首脑人物“登门造访”刘姝威。面对实力雄厚的蓝田公司,刘姝威女士显然处于弱势,但令刘姝威感到诧异的是,蓝田公司是如何看到属于_的《金融内参》?面对蓝田公司的施威,刘姝威女士非但不妥协,还借助媒体公布了长达2万字的《蓝田之谜》,清清楚楚,仔仔细细分析了蓝田公司经营状况,彻底戳破了蓝田泡沫。2002年蓝田财务造假事件彻底浮出水面,蓝田公司无力辩驳,其10名管理人员被拘,蓝田股份被强制停牌,随后,蓝田股份有限公司对刘姝威起诉也被法院驳回。

财务舞弊主要手段

虚构营业收入与利润

蓝田公司虚构其生产的饮料野莲汁、野藕汁销售高达亿元,其70%水产品采用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方式,宣传其采用高科技种植饲养,利润高于同行业的几十倍。蓝田借此创造了收入的巨大泡沫。

虚增固定资产

蓝田公司通过伪造相关文件虚增无形资产1100万元,伪造银行对账单,虚增银行存款2770万元,将总股本从8370虚减至6696,借此提高每股收益。

虚造存货

蓝田公司存货价值在1996年到2001年间,由亿元增加到了亿元。蓝田公司的存货除去其生产的饮料,剩下大多是水产养殖,经过计算后,蓝田的水面产值需达到万2至3万元,那么每亩要有三四千千克的鱼,每平方米有五六十千克的鱼。显然在这种假设下鱼是难以存活的。

财务造假审计建议范文大全 第九篇

摘要:由企业提供会计信息是一种减少交易费用的制度安排,然而由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并不一定都是真实的。本文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角度探讨了会计信息和会计信息造假行为,分析了会计造假行为产生的原因,认为会计造假行为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约束制度缺乏,致使会计造假的收益大于其成本,并在最后试图提出一些治理建议。

关键词:会计信息造假;成本效益分析;新制度经济学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7-0-02

科斯(1937)认为:“企业可以看作是劳动与资本的长期权威性的契约关系。”由于分工不同,在这一契约关系中,各方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会计的基本目标就是能够为财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有利于其经济决策的信息,但是如果财务信息大量失真,会计就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一、会计信息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

1.会计信息的经济学属性

关于会计信息的经济学属性,当前学术界有不同的观点,主要有公共物品论、私人物品论、标签产品论。本文认为,一方面,会计信息在特定消费群内仍是私人物品,具有私人物品的性质,因为会计信息具有专业性,一般情况下,缺乏专业技术人难以使用,并且会计信息的使用并非完全免费,投资方使用会计信息往往需要“付费”。另一方面,会计信息又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随着经济的发展,财务信息使用者的范围越来越广泛,会计信息逐步显示出公共物品的特性。也就是说,会计信息同时具有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的特性。根据产权经济学理论,“私人物品在私人产权下使用是有效率的,公共物品由政府提供是有效率的”。而会计信息的对外披露是政府强制实行的,当具有公共物品特性的财务信息由私人对外提供时,必然会使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出现矛盾,出现会计信息的“搭便车者”,正是会计信息产权的模糊性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会计信息失真。

2.会计信息的交易成本

交易成本指人们各种交易行为过程中的成本付出。会计信息的交易成本主要包括供给、需求和监督过程中的交易成本。会计信息的供给成本主要包括处理和提供会计信息的成本、会计信息检验成本及发布成本。由于企业对外提供的是统一格式的会计信息,无法满足不同信息使用者的个性化需求,因此,会发生依据各自决策和监督的需要而对会计信息进行加工处理的需求交易成本。有些会计信息使用者甚至会直接从社会中介机构购买专业投资意见。会计信息的监督成本主要包括,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对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监督的费用以及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对会计信息进行审计的费用。

3.会计信息的外部性

外部性是由于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的不一致造成的,外部性问题与产权界定有着密切的关系。会计信息的外部性主要表现在会计信息的供求过程之中,企业的受托经营者既是会计信息的提供者,也是会计信息的需求者。受托经营者都是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因此作为信息优势的一方,受托经营者提供的会计信息偏向于首先满足自身的会计信息使用标准,即最大化的提高自身经济效益的信息。具体表现为,受托经营者利用对会计政策的选择提高当期经营绩效,或者平滑各期收益指标,在无法通过合法途径实现预期目标时,甚至采用会计造假的手段。这样,受托经营者基于自身效用最大化提供的会计信息是偏离委托者等利益相关者实际使用要求的,他们据此做出的决策很可能给自身造成巨大损失。

二、我国会计信息造假的现状

在我国,会计造假现象比较严重,一部分上市公司利用会计政策的灵活性以及会计舞弊等违法手段,粉饰财务报表,严重损害了财务报表使用者的利益。并且这种现象愈远愈烈,在证券市场发展的十几年中,会计信息造假案件屡禁不止,甚至有“假账猛于虎”之说。例如琼民源、红光实业、中航油、ST郑百文、银广夏、蓝田股份、渤海集团等事件,其中最具影响力的事件有琼民源、银广夏、蓝田股份。这些治理比较严格、规模较大的著名企业尚且如此,其他中小企业可想而知。

从历年的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可以看出我国企业会计造假的程度相当严重。2010年财政部对114户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和56户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进行了检查。经调查仍有部分企业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不到位(例如湖南天润化工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虚构销售收入8131万元),这些企业通过做账外账、私设小金库、编制虚假的财务报告等手段粉饰财务报表。从现实来看,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丑闻的曝光,必然会动摇人们对资本市场的信心,会计信息造假必然会成为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一大隐患。

三、会计信息造假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

1.会计信息造假的成本效益分析

会计造假的可能成本包括:(1)做假账中所付出的物质耗费(几乎为零)。(2)企业的提供虚假财务信息被曝光后会受到各种经济处罚,例如罚款、并可能需要承担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等。(3)心理成本指责任主体担心造假被发现及受到处罚的成本。心理成本与企业管理者对风险的厌恶程度成正比,管理者对风险的厌恶程度越高,心理成本越高。当企业的财务丑闻曝光后,管理者因为担心受到法律制裁心理成本会增加。(4)企业管理者提供虚假财务信息会面临道德风险,在相关行业的道德声誉受损。

会计造假的可能受益包括:(1)对于企业而言,通过提供虚假的财务信息,能够获得银行信贷、偷逃国家税款、并能够使企业的股票增值等;(2)对于企业经营者而言,通过粉饰财务报表除了能得到固定工资外,还能获得额外受益,如在职消费、高额薪金、获得晋升或重用机会等;(3)对于企业会计人员来说,因为其所处的从属地位,必然要听从管理者的命令,这样才能在保住职位、获得稳定收入的前提下,获得晋升的机会。(4)对于会计师事务所而言,其获得的收益主要是能保住并招揽客户,为事务所带来收入。

当企业的造假成本高于其非法所得时,企业才会放弃这种“无效率”行为,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虚假财务信息的产生。

2.构建会计造假的“囚徒博弈”分析模型

只要有利益,就会有博弈。基于上文的分析,可以构建以下博弈模型。

关于这个模型有两点需要说明:一是两个企业都造假时的收益总和8大于都不造假时的收益总和4,原因是造假者以不正当的手段额外获取了本应属于其他人的利益,换言之就是损人利己。二是之所以造假者比不造假者获利更多,是因为在同等条件下,造假者隐瞒了不利于自己的信息从而获得超额收益。

由模型可以看出:即使乙不作假账,甲提供虚假会计信息获得的收益也会比如实做账获得的收益大,这样,从理性经济人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角度来看,甲乙必然都会选择做假账以获取更多收益,这就造成了大多数企业会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的结果。

财务会计信息的提供实际上是一个“囚徒困境”的问题,如果所有企业都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会达到共赢的效果。但是如果一个企业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而其他企业都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以及制度安排的前提下,依据理性经济人假设必然会诱导企业做假账,出现劣质会计信息驱逐优质会计信息的行为。若监管部门不对这样的恶劣行为进行严格惩罚,相当于为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滋生的温床,会使会计造假行为更加有恃无恐。

当然这个模型并不十分精确,只是大概的一种设想,但也可以说明一些问题。要想治理会计造假问题,就可以通过设计一种制度来使不造假者的收益大于造假者的收益,比如加大对造假者的监督和惩罚力度,对不造假者进行奖励等,虽然外界惩罚机制不会改变博弈本身的原则,却可以通过改变当事人的效用预期从而改变最终的均衡结果。

3.会计信息造假的制度分析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提供的一系列规则具体包括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所构成。会计制度机制和会计职业道德机制可以有效约束会计行为,其中会计制度机制包括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法、税法、经济法、会计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包括企业内部会计制度。相对于会计制度,会计职业道德归属于非正式的内在制度,会计职业道德是一种自律机制,能够内化到财会人员的行为意志中,成为自觉遵守的规范。从会计职业道德约束机制来看,会计信息造假作为一种机会主义行为可以归咎为职业道德的缺失。目前,从对企业监管的实际效果看,对企业会计信息的监管缺少协调机制,社会经济监督的各监管主体限于本身的职能任务,所实施的监督各有取舍,而且缺少相互之间的横向配合,不能形成一个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有效的整体监督体系。

四、一些关于治理会计信息造假的建议

基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会计信息造假正是企业基于成本与收益对比分析后做出的选择,是财务欺诈约束制度不足的后果,那么就可以从以下方面来着手管理:

第一,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会计理论的研究,有效界定会计信息的产权,以保证会计准则的中立性,进一步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根据科斯第一定理可知,会计信息作为一种稀缺有价值的资源,通过界定其产权,可以有效降低会计信息外部性造成的损失。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中体现着会计信息的产权,并且因为不同会计准则会产生差异化的财务信息,企业作为会计信息的提供者,对会计信息拥有所有权,他们在提供会计信息的过程中为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会利用会计政策的灵活性以及会计舞弊等违法手段,侵占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利益,所有在制定会计准则的过程中,应避免产生这种行为倾向,保持准则的中立性,听取会计准则的使用者的建议。

第二,政府要增强监管力度,以加大造假成本。目前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都是在国有企业的基础上改制形成的,国有企业的控股股东大部分是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追究相关主体的责任时,被处罚对象一般都归于上市公司,很难具体到责任人,政府相关部门并不会对做假账承担完全责任。而我国资本市场正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存在监管不严,缺乏透明度的弊端,例如我国《证券法》中对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企业只是采用行政处罚,很难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由此造成的后果是会计造假被查处的可能性不大,所付出的代价也是极其有限的,以至于造假的收益远远大于其成本。为此政府应加大立法、监管与处罚力度,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同时也应建立对监管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会计信息造假的被追究率。

第三,企业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这样才能使正式和非正式的约束制度有一个良好的实施环境和实施机制。会计信息的人为失真的原因是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一方面,企业应该健全董事会制度,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明确审计委员会对企业财务状况的监管权限以及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决定权,减少经营者粉饰财务信息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企业要完善对经营者的绩效评价指标,将公司的长远指标,如持续盈利能力作为业绩评价的主要指标之一,并注重管理者的管理风格和职业操守的培养,以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第四,加强会计队伍和审计队伍的建设,提高会计人员和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素质,使会计行为的软约束制度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一方面,我国会计人员素质整体不高,部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严重缺乏,当企业经营者产生对虚假财务信息的需求时,处于从属地位的会计人员很难违背经营者的意愿,这样在社会诚信环境不佳情况下,会计人员的道德内律难以抵抗会计造假所带来的巨大利益的诱惑,从而违背职业道德制造虚假会计信息。另一方面,目前我国企业的审计需求是由政府强制要求的,事务所之间为了争夺客户资源往往会开展价格战,审计质量难以保证,在这种情况下便产生了劣币驱逐良币的市场,并且由于部分注册会计师自身业务水平不高,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素质,使得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很难做到客观公正,注册会计师审计并未起到应有的作用。因此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加强会计审计人员队伍的建设,对会计审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考核,强化会计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观念,通过软约束机制防止会计信息的失真。

参考文献:

[1]袁庆明.新制度经济学[M].中国发展出版社,2005.

[2]吴水澎,秦勉.论会计规范实施机制[J].会计研究,2004(5).

[3]陈淑萍.上市公司舞弊的经济学分析及其监管研究.吉林大学博士论文,2007.

[4]何小红.会计造假行为的伦理学分析.厦门大学硕士论文,2006.

[5]郭剑媚.新制度经济学视角下的会计信息治理研究[J].财会研究,2012(5).

财务造假审计建议范文大全 第十篇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novations: a Predicament of Awkward Moral

Chai Meiqun

(河北经贸大学,石家庄 050061)

(He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Shijiazhuang 050061,China)

摘要:论文以公司高管明示、暗示、胁迫会计造假为背景,以“顶得住则站不住,站得住则顶不住”的尴尬处境为切入点,认为解决信息造假仅靠会计职业道德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笔者认为解决问题的另一出路在于以信息化为突破口,在引入ERP系统后,通过对ERP的机制控制、技术创新、操作设计,使会计只能提供对称的管理信息,从而把会计人员从道德尴尬的困境中成功地解脱出来。论文的创新在于,首次提出信息对称的操作设计,包括账页设计、数据库设计、信息组合的技术设计。

Abstract: The company executives express, hint or coerce the accounting fraud, which is the background of this paper. Taking the embarrassing situation of _stand out but not stand, stand but not stand out_ as the starting point, the paper thinks that only relying on the accounting professional ethics to solve the false information is not enough. I believe that the other way to solve this problem lies with informatization. After the introduction of ERP system, the mechanism control,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operational design of the ERP system can make the accountant only provide symmetry management accounting information, so the accountant can freedom from the predicament of awkward moral. Innovation of this paper is that it is the first one to point out the operation design of symmetric information, including the account page design, database design, and the technological design of information portfolio.

关键词:会计造假 职业道德 尴尬处境 技术创新 操作设计

Key words: accounting fraud;professional ethics;embarrassing situation;technological innovation;operation design

中图分类号:TP39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32-0168-02

0引言

用科学技术解决制度、规劝、职业道德等不能完全解决的问题,应该说是一种创意。比如美国用车载探测仪防止酒驾。司机只有向酒精探测仪吹气并被证实无乙醇后,才能发动汽车引擎,否则自锁设备会阻止引擎发动,酒后驾驶便从技术上得到阻止。在治理超速行驶方面新加坡就很有创意。只要汽车超速,车内强制安装的警报系统便发出像警钟般“叮当叮当”的声响,令乘客心惊司机心烦,从而迫使司机减慢速度,超速行驶也从技术上成功解决。那么在会计职业中能否用技术创新来遏制信息假造呢?

1道德缺失蔓延到会计职业

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一方面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引进我国;一方面腐朽落后的文化也沉渣泛起。官员贪腐、高管谋私,一拨接一拨,一茬挨一茬,那些不官不管的平民百姓,在饲料中加“瘦肉精”,馒头中加“柠檬黄”,煮玉米加“甜密素”,在奶粉中加“三聚氰胺”,豆瓣酱、豆芽中加入有害化工原料,给生猪注水……致使食品安全成为国人谈虎色变的话题。这种违法害人、道德沦丧的败坏之风也吹进会计行业,严重侵蚀着会计职业的健康肌体。比如管理者在追求公司利润最大化目标下,常常明示或暗示会计人员造假,许多会计人员则跟着走,顺杆爬,协同造假。“银广夏”则是典型一例。从1999年开始,“银广夏”一项产品萃取出口,毛利率竟达87%,2000年股价更以44%的涨幅高居沪深排名第二。2001年9月,中国证监会查明,该公司通过伪造出口单据等手段,虚构巨额利润亿元。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为之出具了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在这一恶性造假中会计脱不了干系,账由会计记,表由会计编,对外披露由会计承办,造假出自会计之手是客观真实。但是两年的造假,造假利润几个亿,会计人员能多得多少?职称职务能晋升多少?如果没有什么多得多捞,按照“理性人”解释,他又何必?他又何苦呢?显然表面造假的幕后推手,造假的决策人是公司领导,是公司高管。一般说,会计并不主张造假,也不愿意造假,在大量信息造假中会计是被动的,是无可奈何的尴尬。因此从技术层面入手,像国外解决酒驾、超速那样引入技术创新,遏制信息造假不失一种新的思路。

2把会计从尴尬困境中解脱出来

信息虚假的一般研究会计信息出现质量问题无非三种情况。一是领导胁迫会计被动造假,二是会计自身贪腐主动造假,三是技术上出现差错无意造假。论文主要论证领导决意造假而并非会计人员主动造假。会计人员是执行层,一般不参与重大决策更不能拍板定夺,但经济信息出自会计之手。会计人地位低下,但岗位重要;并不决策,但披露决策;人微言轻,但权倾一方。这种地位与权利的落差,往往使其处于“站得住则顶不住,顶得住则站不住”的尴尬困境。在当前严峻经济形势下,就业压力越来越大,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任何行业都是如此,会计职业也不例外。有些领导恰恰利用会计人员害怕失业,害怕报复的心理,胁迫会计人员从事违背职业道德的事情。而有些职业道德观念薄弱的人往往顶不住领导的压力,屈从上司做了假账,这主要是受领导的不良唆使,无奈顺从。

信息对称的方案研究根据我和范长缨教授的研究成果,信息对称可从根本上遏制会计造假,当然也能把会计人员从被动造假的尴尬困境中解脱出来。而信息对称的理论研究成果主要是九大机制。即:①现金频道制。现金收支分区授权监控,实现阳光财务。②双重记录制。现金账既记发生数又记预算数,便于对照。③双重签字制。超常收支由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双重签字生效。④逐笔对账制。现金账簿、银行存款、库存现金逐笔核对。⑤双重披露制。货币资金对外披露不变,对内按授权逐笔披露。⑥钱物对应制。将会计上的资金与业务上的物料笔笔核对。⑦双价对应制。对关联方交易分别披露交易价、市场价或成本价。⑧实额对应制。成本账既记发生数又记定额数便于核对。⑨实预对照制。费用账既记发生数又记预算数以便比较。

遏制利润造假的机制是钱物对应制、实额对应制、实预对照制、双价对应制,遏制高管贪腐的机制是现金频道制、双重记录制和双重签字制。那么从操作层面考虑,对ERP软件的数据库应如何设计呢?

信息对称的操作研究

实额对应制实额对应制是为防止人为虚构成本,操纵利润,在成本类账页设计上增加消耗定额栏,把实际耗用与定额指标两相对应,以防成本造假。账页设计如表1。

此账页设计的作用,在于把实际耗用与定额标准随时比较,凡超过定额一定比例,超过正常偏差允许值(比如4%),都要追查原因,分析影响因素,从而制止造假。

实预对照制实预对照制是为防止人为虚构费用,操作利润,在费用类账页上增设预算规定一栏,把实际耗用与预算指标两相对照以防费用造假。账页设计如表2。

财务造假审计建议范文大全 第十一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现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原因;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防治对策三个方面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伪造银行对账单、电力公司所属的发电厂违反了国家规定、法制不健全,执法不严格,法制观念淡薄:有些法规没有制定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执法不严,长官意志浓厚;企业法制观淡薄、企业内外部监管力度不够、注册会计师素质有待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行业准入制度不完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预防对策: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财会人员的法律教育;加强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深化体制改革,使上市公司运行正规化、国际化;进一步完善会计法规和会计制度、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治理对策:严格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建立注册会计师财务造假一票否决制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摘要:根据_发布的《2005年4号审计结果公告》(以下简称《4号公告》)中对10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的披露,笔者提出我们的分析及对策,供投资者和业内人士参考。

关键词: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对策

一、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现状

根据4号公告所涉及的十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情况如下:

年湖南某上市公司,据分析是天一科技,为掩盖其利用募股资金和银行贷款亿元,转移账外买卖股票的事实,与其在当地的开户银行相互串通,通过伪造银行对账单的方式,多记存款亿元,少记贷款7100万元,造成资产、负债均不实。

2.在2003年山西省的漳泽电力公司所属的发电厂违反了国家规定,累计提取了万元的“地方电力建设基金”,计入了生产成本。2003年末,发电厂以“能源基金”名义,将上述资金金额上交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直接将此笔资金在“其他应付款”挂账,造成2003年生产成本多计了万元。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未能查出上述问题。

3.四川省天科股份于委托购买国债的名义,将3000万元资金交给深圳几家公司,实际用于股票买卖,截止2004年3月已损失1623万元。

2004年3月,该上市公司为掩盖上述委托理财损失,与其大股东控制的某公司签订了虚假协议约定由该公司出资3000万元。受让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形成全部财产。双方在当月另签合作备忘录,约定原投资损失仍由上市公司承担,该上市公司未能将此重要信息对外披露。

该公司已被证监局立案调查,该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称:2004年3月,公司将3000万元委托理财项目转让给成都博宏,实质是以受控证券投资账户内的1400余万元资产换取了3000万元无保障的债权,扩大了公司风险。同时,截止到2003年7月末,成都博宏仅归还100万元,涉嫌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2900万元,公司也以挪用资金罪举报前高管,根据整改公告显示该公司财务管理和对外投资失控。

年,湖北武昌鱼公司的子公司与武汉某公司签订供货合同,金额共计亿元,截止2003年12月底,该上市公司的子公司账面反映将亿元全部预付给供货方,但截止检查日,该子公司实际收到2311万元的货物,其余款项均由供货方直接或间接付给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形成大股东占用资金8376万元。

5.南京熊猫在2003年11月,为了掩盖大股东占用资金的真实情况,向两家有限公司开具了两张金额均为4000万元的本票,上述两家公司将上述8000万元本票直接背书转让给该上市公司大股东,大股东用此款归还了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上述交易在一天完成。上市公司替大股东出钱归还欠款的行为,造成财务信息披露不实。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该上市公司进行审计。其注册会计师未能查出上述问题。

6.天津磁卡2003年与天津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开发公司”)和天津某文化交流中心(下称“交流中心”)分别签订资产置换协议,开发公司将其评估价为万元的房产与上市公司的应收款进行了等值置换,交流中心将其评估价为万元的房产与上市公司的应收款进行了等值置换。因开发商原因,上述两处房产均未取得土地证及房产产权证,造成资产置换存在风险。该上市公司年报未披露上述两项债务重组置换的万元房产未能取得房产证的情况。该公司在2005年4月29日发布《增补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其他业务利润的相关事项公告》中做了披露。

7.华菱管线这2003年进行了在建工程——连铸高效化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当年完成投资额万元,已转固定资产(暂估)万元。而年报中只披露了当年完成投资额万元,少披露当年完成投资额万元,未披露已转入固定资产的万元,造成财务信息披露不实。

另一在建工程——以转代平工程项目,截止到2003年底在建工程项目账上未记录投资完成情况,但该上市公司年报披露该工程投资完成情况:为期初余额万元,本期完成万元,已转固定资产万元。造成会计帐目和财务报告数字不符。

昌源在1996年~2001年期间,为多家公司提供担保,取得贷款人民币亿元,港币3747万元。2000年以来,上述公司因无法按期偿还银行贷款,经法院判决应由ST昌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上市公司仅对应赔偿的贷款本金计提预计负债,对应赔偿的贷款利息1616万元一直未计提预计负债,造成利润不实,未计提部分占2002年当期损益的,根据其年报,该上市公司2002年利润总额微756万元,以《4号公告》所述公司应计提未提的预计负债1616万元,恰占,由此可见,当年利润为虚假数字。

9.古井贡1996年以来,未经国家税务局批准,与其全资子公司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致使2003年少缴纳企业所得税5910万元,占当期损益的176%,2005年6月27日,古井贡发布公告,州古井销售公司未经国家_批准自行与本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造成了2002年少缴纳企业所得税3966万元,2003年少缴纳企业所得税5925万元。

10.吉林敖东在2003年为其5家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担保总额为亿元,该上市公司未在年报中披露。

二、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原因

1.法制不健全,执法不严格,法制观念淡薄。

(1)从法制建设的角度看,近几年来,我国虽然制定和修订了不少财务法规,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有些法规没有制定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法律条文过粗,致使执行起来依据不足,可行性较差。

(2)执法不严,长官意志浓厚,虽然《会计法》对财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都做出了规定。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一些单位的行政领导的心中,法律法规意识淡薄,长官意志浓厚,全然不把会计法规放在心上,虚报瞒报,随心所欲,甚至是凭感情办事,关系比法大,权大于法,甚至会计人员也无法坚持原则。

(3)企业法制观淡薄。

2.企业内外部监管力度不够。从上述10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事实可见为10家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均没有发挥很好的监督作用,大部分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事实查不出,即使有几家能查出的,也没有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指明。企业内部的会计监督基本不起作用,大都是按长官意志做帐,因此,企业一旦出现财务问题,很难查出。

3.注册会计师素质有待提高。

(1)是注册会计师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不高,在审计工作中,不能坚持原则,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办事。

(2)是注册会计师的业务素质不高,上市公司略施小计,注册会计师就查不出问题了。

4.注册会计师的行业准入制度不完善。如果,我国有关注册会计师的管理法规能够这样规定:凡在审计工作中遇到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而不予以指出的,无论是查不出,还是查出而不指明的,应该取消其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五年。那么,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问题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改善。

三、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防治对策

1.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预防对策。

(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对企业主管领导、企业高层及会计人员都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培养正确的企业发展观、价值观,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树立诚信观念。

(2)加强财会人员的法律教育。使每一个财会人员都了解财会法规,争当执行财会法规的模范。

(3)加强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培养财会人员,包括注册会计师的业务水平,让他们能够熟悉会计和财务业务工作,减少由于业务不熟而造成的技术上的错误。

(4)深化体制改革,使上市公司运行正规化、国际化,以减少由于体制问题造成的财务造假的可能性。

(5)进一步完善会计法规和会计制度。现行会计法规和制度都还存在一些缺陷,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这也给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提供了可乘之机,要从根本上解决财务造假问题,必须完善会计法规和会计制度。

(6)加强上市公司财务会计的基础工作,如建立企业内部牵制制度,严格费用支付的审批手续。

2.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治理对策。

(1)严格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如上市公司出现财务造假问题,对企业涉案人员和有关注册会计师实行经济制裁和法律制裁。

(2)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作用,一旦有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就通过媒体爆光,造成强大的舆论攻势,从而,间接影响到企业的商誉。使企业不敢财务造假。

(3)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如建立监督和管理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的机构。及时对违规注册会计师做出处分。

(4)建立注册会计师财务造假一票否决制。即一旦发现注册会计师参与和包庇财务造假行为则取消其执业资格,收回其资格证书,从此,终身不得从事会计、财务和审计工作。

参考文献:

[1]由建勋吴文轩:治理会计信息造假提高民营企业诚信的对策.财务通讯,2005年第6期

[2]杨惠君:中期财务报告审计程序和应注意的问题.财务通讯,2005年第1期

财务造假审计建议范文大全 第十二篇

论文关键词:财务欺诈;公司治理;上市公司;管理机制

论文摘要:近年来,美国公司发生的一系列财务欺诈事件,暴露了美国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审计监督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缺陷。美国政府采取的应对措施,为我国解决上市公司的造假问题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值得我们研究和思考。

自去年以来,美国连续查处了安然、世通、施乐、默克等一批上市公司财务欺诈案。从披露的情况看,安然公司掩盖巨额债务并虚报利润6亿美元;世通公司运用不当的会计手段隐瞒了招亿美元的支出;施乐公司过去几年中夸大营业收入研亿美元;默克公司虚报利润124亿美元……规模之大,数额之巨,使世人震惊,促国人反思。

一、财务欺诈发生的原因分析

美国是一个法制相当完备的国家,尤其是美国上市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等,半个多世纪来一直领导着世界同类.立法的潮流。论文百事通为什么会发生如此大规模的财务欺诈行为呢?

l,公司治理的失衡

公司治理的关键是董事会,而董事会必须保持高度的独立性才能有效地监督经理层。但由于股权过于分散和不稳定,一般股东不可能联合起来对公阅实施有效的影响,使股东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监控力度大为降低,形成了“弱股东,强管理层”的现象。在许多时候,董事会受到管理层的影响和控制。董事会缺乏独立性和独立董事不独立的问题在美国许多上市公司都存在。安然、世通、施乐、默克虽然造假手段各不相同,但都同出一辙—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暗箱操作,为所欲为。

2.内部控制的失效

内部控制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管理控制,它通过对会计和其他业务处理程序的控制,有助于减少会计作弊现象的发生,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会计及其他信息资料的真实和可靠。内部控制制度必须有严谨的会计作业流程、专业会计师的查核品质及独立行使职权的董事和监事,二者缺一不可。然而,从实际情况看,内部控制制度在这些造假公司中已经成为摆设。世通公司的造假问题就是在该公司财务官离任后的一次常规审计业务中被发现的。

3.外部监督的失控

美国的公司治理模式是在传统的自由经济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以外部监督为主的模式。然而,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美国政府对公司的监管能力严重不足:①在美国,公司立法权由各州享有。一些地方为了吸引更多的公司在本州注册,尽可能降低公司注册的要求和放松管制,公司活动具有很大的自由度。美国公司立法的这一特点,使得政府对公司的监管力度相当弱小,客观上为经营者违法或违规操作创造了便利条件。②金融监管手段的滞后,也是造成上市公司财务欺诈的重要原因:近年来,美国资本市场发展迅速,金融工具也随着金融业的发展不断翻新和复杂化,使美国原来的金融监管体系逐渐显露出漏洞和缺陷。如何在变化的环境中加强金融监管,是美国证券监管部门面临的新挑战。

4.审计机构的失信

在这场席卷全美的丑闻中,财务欺诈的直接表现形式是上市公司与会计师、审计师相互勾结,篡改企业赢利报告,发布虚假信息,以此抬高股价。独立审计的制度防线形同虚设,会计师被许多人视作骗子的帮凶。而导致审计机构失信的最大原因,就是中介机构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利益关系使然。会计师事务所一方面为客户做账,另一方面又为其查账,同时向客户提供审计和非审计的咨询业务。就像安达信那样,面对安然这种每年可以轻松获取数千万美元咨询业务收人的大客户,审计机构敢于说“不”的勇气已经所剩无几了。据调查,在关国所3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中,来自非审计业务的收人已是审计业务收人的倍。

二、美国政府采取的对策

在上一市公司丑闻越闹越大,股市严重受挫的背景下,2002年7月26日,美国国会以绝对多数通过了关于会计和公司治理一揽子改革的索克斯法案。该法案从加强信息披露和财务会计处理的准确性、确保审计师的独立性以及改善公司治理等主要方面对现行的证券、公司和会训讳度进行了重大修改,而且针对上市公司新增了许多相当严厉的法律规定。

1.强化了公司管理层的贵任

索克斯法案中最能引起企业界震动的内容,就是把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责任与上市公司的首席执行官(CEO)和首席财务官(CFO)的个人责任紧紧地绑在了一起、要求他们以特别书证的形式保证其公司的年报和季报中的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为此承担个人责任:这一规定,把惯于隐身在公司身后的CEO和CFO们推到了前排,大大加重了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论文百事通

2.加强了对会计行业的监督

安然事件曝光后,美国证监会和国会已经制定了加强会计监督的法规,强化对上市公司独立审计师行业的自律管理。①禁止德行十师事务所扮演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双重角色,禁止上市公司的独立审计师同时向该上市公司提供与审计无关的非审计服务业务;②建立审计委员会,全权负责外部审计的聘用、解聘、监管和报酬事项;③创设财会监管委员会,负责刽十师事务所的注册、年检、调查和处罚,制定自律规范;④实行强制性轮换。审计事务所的合伙人担任公司外部审计的时间不得超过5年。

3加重了对违规行为的惩罚

财务欺诈激怒了美国社会,公众普遍要求“从重从快”的打击和制裁违规行为人。为了矫枉,政府顺应民意,大大提高了财务欺诈的违规成本,加重了对违法行为人的处罚力度。索克斯法案规定,如果出现违规行为,首席执行官们将面临10到加年的刑期和100万到反力万美元的罚款,销毁联邦调查所需的文件将被判刑20年,欺诈投资者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也被延长。

三、对我国的借鉴

中美两国的资本市场虽然有很大的差距,但至少有一点是相同的,即都面临严重的会计信用危机。美国财务欺诈发生后政府采取的应对措施,为我国解决上市公司的造假问题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值得我们研究和思考。

1.完善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机制

美国的公司治理和管理模式,常常被认为是一种基准模式。但是,安然等一连串财务欺诈丑闻告诉我们,任何被认为最科学的模式都需要不断完善。相比之下,中国.仁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机制更有待于健全和完善。国内上市公司中一股独大的现象十分严重,财务造假的理由显得更多。因此,在一股独大及证券市场还不很规范的背景下。首先要加强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保持公司内部的制衡关系。实践表明,如果公司高级管理岁、员的权利受到有效的制衡,将增加操纵财务报表的难度,有助于防范和减引行正券欺诈行为的发生。

2.保持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

财务造假审计建议范文大全 第十三篇

又到一年高校毕业季,金融圈内一些和毕业有关的八卦便很是应景。

在北京一所国内顶尖的商学院,就曾流传过这样一个段子:该院一位资深教授与友人餐叙时被问及理财心得,教授即答,别的建议没有,只是千万不可以买南方某大型基金公司的基金。友人不解何故,教授遂解释道:“他们公司好几个基金经理都是在我们院毕业的,我参加过他们的硕士论文答辩。文章写成那样,投资水平又能高到哪里去?”

此,一位基金业老人指出,这位教授的说法“并不科学”。“作为我国金融从业人员中收入最高的群体之一,即便个别基金经理的毕业论文写得不好,但之后在市场上磨练段时间,总归是有长进的。”

的确,毕业论文水平和从业后变身金融精英之间没有太直接的联系,不过,这并不妨碍人们从基金经理们那些年的毕业论文中发现其他精彩之处,或许会更真切地理解何谓“人生如戏”。

在国内公募基金界,学科背景为金融、经济或管理学的基金经理无疑是绝对主流,但也有例外者。仅从他们的毕业论文选题来看,和基金经理那是八竿子打不着的。比如,一位从业9年的资深基金经理,博士论文的题目是《我国膨润土的矿物学和物理化学性质研究》。

相比之下,另一位名气则要大得多。作为国内首例“老鼠仓”案件的主角,原上投摩根基金经理唐建的最终学历为工学硕士,而他的毕业论文《中国用轿车驾驶座椅静态舒适性的研究》曾一度在国内汽车设计领域引发巨大反响。而其因“老鼠仓”身败名裂的终局,亦让一位已是国内汽车企业高管的同窗感叹,如果唐毕业时选择继续留在汽车行业,今日又会否多了一位汽车业的骄子,而少了一名金融业的囚徒呢?

即便是出身金融经济专业的基金经理,回看他们的毕业论文和此后的投资经历,也是颇有戏剧性。

2003年,一名叫黄林的研究生提交了题为《试论我国债券基金的发展及其评价体系的构建》的硕士毕业论文。这篇论文中对于中国债券类基金发展的预测在2011年后也大多成为现实。不过此时,这位黄同学却已无缘金融业了。2010年3月,时任国海_基金经理的黄林因涉嫌老鼠仓而遭遇立案调查,并最终被证监会处以10年市场禁入的处罚。

而北京某基金公司的一位基金经理,虽未涉及违规,但同样可称之为“悲催”。在他的硕士毕业论文中,这位基金经理论述了如何根据有效财务信息评价公司的真实投资价值,并在文中重点对识别公司财务造假的具体方法进行归纳。然而不幸的是,由这位经理掌管的基金在近几年却是“十处踩雷,九处有他”,多次遭遇重仓股爆发财务造假丑闻的“黑天鹅”事件。

当然也不全是令人忧伤的故事。南方某大型基金公司中,一位以频繁换手、追击重组题材股为主要风格的基金经理,在数年前的硕士毕业论文中提出了这样一个核心观点:中国证券市场迫切需要具备长期持有理念的机构投资者。

财务造假审计建议范文大全 第十四篇

摘 要:从我国近几十年的经济发展情况来看,农业企业是财务造假的重灾区。财务造假通过一些手段使企业的各种财务问题和漏洞不被发现,从而使造假主体获得造假收益。财务造假会使投资者接受并相信错误的财务信息,从而误导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影响资源配置,造成市场经济秩序的紊乱,使人民大众和国家利益受损。本论文通过对农业企业财务造假高发的原因的分析,结合行业现状和我国国情,提出了一系列对策措施。

关键词:农业企业;财务造假;资源配置

作为一个农业大国,我国有很多以种植、养殖、食品加工等为基础的农业企业。农业企业的发展情况的好坏影响着我国未来的经济走势。当前我国农业企业普遍存在规模小,创新能力较弱等特点,需要政府的大力扶持。农业生产的不一般性,从源头上限定了农业企业不同于其他一般企业的会计特点。但自打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发生了许多起农业企业造假案,诸如银广夏、蓝田、绿大地、万福生科,给经济社会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造假主体通过对公司财务状况弄虚作假,谋取私利,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针对这样一个现状,处理好农业企业造假问题就显得刻不容缓起来。

一、农业企业财务造假案频发的原因

(一)造假容易,并且具有隐蔽性。农业企业造假容易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农业企业存货及盘点的特殊性。进行存货盘点能够掌握企业真实的资产状况,而对于农业企业进行准确的存货盘点似乎更难。农业企业的存货一般是生物资产,生物资产核查清楚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因为它有很大的调整范围。给你一片海域,你很难算清楚究竟有多少海参;给你一个花圃,你也弄不清是按着多大的行距种了多少朵花;给你一个池塘,你很难去数清有多少条鱼。农业企业的的库存盘点常常需要相关专家的帮忙才能进行,但即使这样也不能得到十分准确的结果,所以一般会取一个评估的约值,这样就存在了一个造假的漏洞,使造假者有可乘之机。

(二)造假成本低,获利高。造假成本远远小于其所获得的造假利润是促使农业企业不断进行财务造假的另一个动因,这里所说的成本主要包括经济成本和法律成本两个方面。经济成本主要是通过税收优惠等一系列支农政策体现的。我国十分重视农业企业的发展,农业企业各种税的征收率都很低,甚至存在免税的情况,使得农业企业的造假成本微乎其微。法律成本是指法律对造假行为的震慑作用并没有发挥出来。现阶段我国相关法律还不完善,违规处罚和监管力度不足,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

(三)农业企业生存压力大。农业产业靠天吃饭的不稳定性导致农业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弱,而且农业产业具有强周期性,生长期较长,投资回报期也较长,农业企业的盈利能力普遍不高。市场情况一旦有变,农业企业就很有可能产生巨大损失,长期保持稳定的盈利水平对农业企业来说是十分困难的。整个农业行业的低收益、少利润不断促使农业企业造假案频频发生。

二、农业企业财务造假的危害

(一)对造假主体的危害。财务造假行为一旦曝光,造假主体会受到严厉处罚,可能会面临经济上和法律上的双重处罚。公司高管等造假人员会受到民事处罚和刑事处罚,甚至可能锒铛入狱;会计师事务所等参与造假的中介机构也会受到处罚,甚至无法经营,而且使整个行业都面临诚信危机,严重影响行业发展。

(二)对投资者的危害。财务造假使投资者承受巨大损失,打击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农业企业屡次爆出黑天鹅事件,使广大投资者对农业上市公司敬而远之。农业企业造假一般最直接损害的是投资者们的利益,尤其是千千万万的小股民,此外还有一些机构投资者等遭受巨大损失。

(三)对市场经济的危害。财务造假影响了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使市场合理分配资源的作用不能够很好的发挥出来。我们都知道市场资源优化配置是以真实财务信息为前提的,而财务造假行为提供了不真实的财务信息,使信息使用者们掌握了错误的会计信息,做出错误判断,误导整个市场,严重影响了市场资源配置的功能,甚至会导致资源的逆向配置。

三、农业企业财务造假问题的解决措施

(一)继续加大对农业企业的支持力度。因为农业企业的特殊性和重要性,且农业企业在生存过程中较之其他企业具有更大的压力,我国对农业企业一直有政策上的偏向性。但我们还需要继续给予农业企业特殊优惠,加大对农业企业资金投入,人才培养,科技支持,政府要高度重视农业企业的发展。

(二)完善会计准则。会计准则是指导企业进行会计工作的工具,要不断完善会计准则,力求理论联系实际,规范详细、可操作性强。严谨周密的会计准则是减少农业企业财务造假不可或缺的一项措施。2007年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使会计政策、方法更具有了灵活性。但是,会计准则的制订并没有就此告终,还必须保持更新,制度不要晚于问题,要有预见性和有驾驭经济发展的能力,从根本上减少企业操纵利润的空间,增强会计信息透明度,降低农业企业财务造假的可能。

(三)加大对财务造假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大对财务造假主体的惩罚力度,使违规成本大大提升,这样企业领导者在权衡利益与成本时,就会有所忌惮,从而到达减少财务造假的目的。当务之急是加快建立民事赔偿规则,对进行财务造假的企业和参与造假的中介机构要处以严峻的处罚,因为只有当财务造假的代价过于昂贵时,财务造假者们才会投鼠忌器,不敢轻易进行造假,从而达到减少财务造假的目的。

(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完善公司的治理机构,改变一股独大的现状。目前农业上市公司中董事会成员用脚投票的现象比较普遍,监督作用没能很好地发挥出来。多元化的持股方式以及提高中小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积极性会起到限制控股大股东的表决权的作用,从而发挥出股东大会的职能。继续完善独立董事制度,他们必须独立,直接对广大投资者负责。而且独立董事必须熟练专业知识,这样才能更好的监督会计方面的工作,防止虚假财务信息的产生。同时要特别注意内部审计人员的独立问题,保证这一点才能够切实落实内部控制制度,达到监督财务造假的目的。

(五)规范中介机构,强化外部监督。中介服务机构是市场经济自然发展的结果,中介机构使市场能够健康并且秩序井然的运行。但是,中介服务机构作为营利性组织,很容易和客户互相勾结,做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中介机构本应该发挥其外部监督作用,但大量的经济现实告诉我们,越来越多的中介机构在农业企业财务造假中充当了帮凶的角色。当农业企业上市的时候,会计师事务所、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处于同一利益链中,他们最重要的责任是保证发行人信息披露的真实和可靠。但也恰恰是因为与发行人利益的绑定,面对利益的诱惑,这些中介机构就会忽视企业粉饰会计报表和进行财务造假的行为,甚至为企业的舞弊行为出谋划策,使财务造假更为隐蔽。因此,为了防范农业企业财务造假,规范中介机构迫在眉睫。

财务造假审计建议范文大全 第十五篇

摘要:会计法律责任主要是指编造和提供虚假会计信息,代写论文或称会计造假的责任。不少单位及工作人员,尤其是会计人员在会计法律责任的认识上存在不少误区,以致于在处理会计事务过程中缺乏应有的责任意识,工作偏差、错漏现象较多。改进会计法律责任的认识,明确会计法律责任的承担,对于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有很大的裨益。

关键词:会计造假;法律责任;认识;承担

我国正在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其基本立足点就是培育和发展统一、开放、平等竞争、规章健全、秩序井然、功能完备和运转灵活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这就意味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传统的计划经济有着本质上的区别。财会工作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经济与社会事业越发展,财会工作越重要。

然而,在《会计法》贯彻实施的过程中,不少单位及工作人员,代写毕业论文尤其是会计人员在会计法律责任的认识上还存在不少误区,以致于在处理会计事务过程中缺乏应有的责任意识,工作偏差、错漏现象较多;同时,社会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时不实、虚假现象也屡有发生⋯。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法律实施上的障碍,即会计信息虚假、失真现象未得到有效遏制,而对其责任承担主体又缺乏责任认定的手段,以致于有关会计法律责任的规定尽管明确,但在追究违法主体责任时却缺乏有力手段给予保障,使得规范会计工作,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的立法宗旨无法落实。

本文研究的会计法律责任主要是指编造和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或称会计造假的责任。由于会计法律对会计行为的各个方面都做了规定,因而违反会计法律的行为也有多种,例如,毁坏会计凭证、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等,但这些只是为实现会计法律的形式价值,即规范会计行为而设定的责任。会计法律的实质价值还是要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因此,本文对其他形式的违反会计法律行为的责任不做讨论,只将符合法律要求的会计信息称为“真实的”,将不符合法律要求的会计信息称为“虚假的”。

一、当前对会计法律责任认识上的误区

(一)单位负责人只对单位重大决策负责的认识误区

新《会计法》规定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而现实中许多单位负责人在认识上还是多把自己定位在管理当局最高决策者的位置上,即只认识到其对本单位的重大决策负有全面责任,而对于会计工作往往认为属于部门工作范畴,应由其机构负责人或主管人员负责[。表现在具体方面,单位负责人或是忙于行政管理或是忙于业务经营或是忙于应付大小会议,而疏于对会计工作的管理,使得许多单位内部会计制度不规范、不健全,甚至于对会计工作漠不关心,忽视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约束会计行为。因而要从单位内部人手治理会计工作不规范和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应首先端正单位负责人的态度,使其认识到自己在法律责任上是首要的责任承担主体,督促其依法行使职权,做好对会计工作的领导、对会计制度的建立和对会计人员的考核。

(二)会计人员只对其会计核算行为负责的认识误区

会计人员的基本职能在于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在现实中,会计人员几乎都认识到了会计核算的重要性,代写职称论文因此,将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核算业务之中,而忽视了其作为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体的作用。再者,由于会计人员处于各单位决策者的管理之下,其工作评价和工资报酬都受到决策者的影响,要使其依法行使内部监督职权困难重重。以致于许多会计人员都认为只要在业务上不出纰漏,保证自己在业务范围的行为不出问题,就是一个尽职尽责的会计人员;还有的会计人员为了和管理当局搞好关系,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不惜放弃其法定职责,使得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成为一纸空文。

(三)对虚假会计信息认定的认识误区

在追究会计法律责任时,关键性的一步就是要确认会计信息是否虚假。尽管在证券法、公司法以及相关的法规中,已经规定了出具虚假会计信息的有关人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是,对于如何来认定虚假会计信息往往规定得过于原则与抽象,这就给司法实践带来一系列的认定问题,理论上也有很大的分歧。有的观点认为应当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而有的观点则认为应当从会计专业角度衡量,因而在认定方式上难以统。

笔者认为在认定时,应考虑从其行为构成,即从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主观上是否有过错,行为结果的危害程度方面来加以区分,也就是采用行为目的、行为性质、行为结果三方面结合综合认定的方式。但在具体认定会计信息是否虚假时,由于执法、司法人员往往缺乏专业知识,单纯由其认定尚有困难,因而可考虑聘请独立的社会中介机构或专业人员如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借助专业知识分析判断。

(四)会计人员缺乏相应的法律观念和对法律本身认识上的误解

目前对会计从业人员的资格取得和继续教育方面,《会计法》和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章制度当中都做出了一定的要求。除需要具备一定的财会专业知识外,财经法律法规的掌握也被列入了重要内容。遗憾的是,在这方面,许多会计人员对法律本身的理解和熟悉程度令人堪忧。在会计人员之中,许多人对于会计人员的基本职责、业务规范和法律责任方面的知识都非常贫之。

其实,作为“反映、监督与控制”财务运行的主体——会计人员的责任是十分重大的,尤其是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的法律责任更加突出。而根据最近的调查研究与分析,即使在新《会计法》全面实施的今天,会计信息失真、财务管理混乱、跑冒滴漏严重、财会基础工作薄弱化的现象仍较普遍地存在,甚至更有少数会计人员贪污挪用、严重违法犯罪。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认识误区

我国正处在新旧体制转轨的时期,传统观念受到巨大的冲击,这种客观现实引发了一部分人的思想混乱,而财会领域又成了重灾区之一。其认识上的误区主要有二:

一是“机遇观”。这几年财会领域为了尽快与国际接轨,其政策法规和制度安排不断朝着“自主”的方向变化和调整,因而,相当一部分会计人员认为,抓住这一过渡时期的“机遇”大捞一把无碍,等到规范定型后再循规蹈矩不迟。

二是“依附观”。随着各地企业民营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特别是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财会人员与企业的关系已由过去的半独立型转为依附关系,为“老板”服务已经到了无所顾忌的程度,因而造假账、偷漏税、提供失真会计信息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

2.素质低下

诚然,在我国的财会领域确有不少优秀的“内当家”,他们忠于职守,遵纪守法,默默奉献;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中间者”在“大气候”的影响下,法律意识浅薄,随波逐流,最终走向了拜金主义歧途,成为社会的败类。究其原因,主要是从众心理和政治素质低下,导致以身试法。

从现实中层出不穷的会计违法行为的案例中也可以发现,会计人员缺乏起码的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代写工作总结这一现象已经严重阻碍了会计队伍的发展壮大,也严重影响到会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改进会计法律责任认识的途径

在对会计法律责任的认识上,我们应当清楚地看到:其认识程度不仅仅关系到事后责任的追

究方面,还关系到法律对相关人员的教育、预测和评价等功能。要使《会计法》进一步贯彻落实,务必强化这方面的认识,笔者提议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

(一)继续加大《会计法》及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宣传教育的重点是基层的会计人员、各单位负责人、主管财务工作的领导,可以通过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对单位负责人的专门培训、讲座等方式普及,使他们认识到会计工作的重要性,并敦促他们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积极采取措施防范会计违法行为的发生,杜绝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

(二)在会计管理机关内部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强化对会计法律责任的监管力度目前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中一般都设置了专门的会计监管机构,如省财政厅设会计处,地市级财政局设会计科,县级财政局设会计股等。但这些机构的主要工作集中在会计工作管理、行政执法等方面,而且往往只注重事后对会计违法行为予以处罚,缺乏事先的监管控制功能(如对于各单位会计工作不规范的治理完善,对于会计信息真实性的认定等),这是他们今后需要进一步加强的工作重点[4]。一旦遇到会计信息理解的法律冲突时,作为会计监管部门,应站在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对这些会计信息予以鉴定,并做出相应的结论,以便给有关司法部门提供依据,这将成为我国会计监管部门今后的重要任务之一。同时可以考虑引进专门的人员,如法务会计人员,配合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必要时也可聘请外部的注册会计师予以协助。

(三)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使会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同时也有利于划分各种主体之间的责任

应当指出,会计工作失范不能仅归结于会计制度本身的缺陷,其更深层的原因还应归结于单位内部治理结构的缺陷。当前在我国许多公司中,大股东控制或由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现象较为普遍,造成经营者与所有者(大多数中小股东)的权利极度不平衡,使得经营者往往为了夸大其经营业绩或是向投资者隐瞒其真实经营情况,不惜授意、强令、指使会计人员从事会计违法行为,提供和报送虚假的会计资料。针对这种情况,各单位应当首先健全自身的内部治理结构,如公司中应当建立健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相互之间制衡约束,才能从根本上杜绝会计违法行为的发生。其次,在追究各种主体的法律责任时,应当按各主体职责进行划分,从行为目的上去分析会计违法行为的真正操纵者,按其责任大小分别予以处罚,而不能只追究会计人员的责任。再次,各单位应当建立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如财务审批制度、会计稽核制度、财产清查制度等,完善现有的激励机制,对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的会计人员和相关人员给予奖励;对工作失职、有违法行为的主体给予惩处或由监督主体行使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最后,各单位还应充分发挥会计人员内部监督的职能,建立内部审计机构,赋予相应职权,从内部防范各种不合法、不规范行为的发生。

三、会计法律责任的承担

会计造假是人们最大化逐利本性的体现,从本质上看,它是由会计信息生产、监督的契约关系没有真正建立,即会计信息供给者与需求者主体地位不平等、会计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不对等所造成的[5]。

尽管社会一再强调改进和强化会计法律责任的认识,但是,随着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会计造假即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却呈愈演愈烈之势,造成的损失和危害已经严重波及了我国社会经济政治生活的每一个角落,直接或间接地损害了人们的利益,成为一大社会公害,因此,对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责任人员追究法律责任是理所当然的。会计法律责任如何承担,实际上就是对违法行为施以何种制裁措施的问题。笔者认为,违反会计法律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是:

(一)民事责任

从会计的代理关系看,会计人员是接受管理当局的委托,向管理当局的委托人提供财务报告。因此,只有管理当局才对外部投资者负责,会计人员只对管理当局负责,与外部投资者并没有直接的受托责任关系。因此,由会计人员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缺乏依据,并且淡化了管理当局的责任。而且,从虚假财务报告产生的机制来看,会计人员主观上一般没有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动机,因为虚假财务报告与其自身利益并没有直接联系,只不过是受到管理当局的授意、指使或强令,为了避免被解聘或降职等而不得已做出的行为。实际上,管理当局与股东之间的聘任报酬契约、与债权人的债务契约、资本市场筹资动因等是导致他们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直接原因。会计人员的报酬取决于管理当局,其意思表示受到管理当局的影响。现实中,会计人员一般会自觉地听从管理当局的意旨,而并非完全地自愿造假,所以会计人员不应该承担所有的民事责任。

笔者认为,会计人员与管理当局之间是一种雇佣关系,会计人员的民事责任可以适用侵权法中的雇员侵权责任。侵权法认为,受雇人执行职务行为时所致的他人损害,雇佣人应承担赔偿责任,雇佣人的这种责任是替代赔偿责任。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受雇人按照雇佣人的意志为雇佣人的利益所实施的行为,实际上等于雇佣人自己所实施的行为。据此,对于虚假陈述行为给投资者和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管理当局承担主要的民事责任。

(二)行政责任

对于提供虚假的财务报告,会计人员往往并非不知其为违法行为,代写留学生论文因而并不能完全免除其对虚假财务报告不法行为的责任,他们是财务报告的直接制造者,对虚假报告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目前我国会计造假法律责任以行政责任为重,并以财政部门为主,由审计、税务、银行、证券、保险等多个部门参与共同对会计造假追究行政责任,《会计法》和《公司法》中也规定了对此行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分别做罚款、吊销资格证书等处罚。

(三)刑事责任

会计造假刑事责任是指实施了刑事法律规范禁止的会计造假行为所必须承担的刑事法律后果。会计造假实质上是违反会计契约的行为,理应承担违约责任。我国《刑法》和《会计法》中都对会计造假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刑事责任条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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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冰.会计法律责任及案例分析[M].北京: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06:35.

[3]肖小飞.我国会计信息失真法律责任分析[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4(12).

[4]李明辉.浅谈会计人员法律责任[J].财会月刊,2003(3).

[5]孟昭稳.新会计法设定了哪些法律责任[J].中国农业会计,2005(3).

财务造假审计建议范文大全 第十六篇

摘要: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反映了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变动情况,是考察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重要的信息资源,为信息使用者做出正确的经济决策有关键的作用。财务造假行为是一种白领犯罪,给造假者带来的回报很高,因此上市公司很容易铤而走险。随着经济的发展,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现象不断发生,严重误导了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因此从源头上对财务造假进行剖析是非常必要的。

关键字: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舞弊;动机

问题的提出

近些年来,国内外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或舞弊案件层出不穷,受到世人的空前关注。财务造假主要是指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以及编制不实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漏报、错报事项或者交易及其他具有重要性的信息、将不实交易入账、使用不当的会计原则处理交易或事项的一种舞弊行为。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危害

上市公司作为市场经济的最重要参与者,其财务造假的影响巨大,危害市场经济秩序,使资本市场失去应有的功能,上市公司所发布的财务数据是连接资金所有者和上市公司的纽带,决定了整个资本市场能否有效的运转。如果上市公司对外公布的财务信息是通过造假得来,就会使市场失真、不灵,内部交易横行,市场参与者会不知所措,资本市场就失去了其根本的作用。不过其最直接、最突出的社会危害是导致资本市场中成千上万的中小投资者遭受了巨大的损失,造成社会的不稳定甚至动荡。因此,对于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的剖析以及其对策很有必要。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动机和原因

由于财务造假会给公司及其内部人员带来经济利益和好处,目前上市公司普遍存在或多或少的财务造假行为,可谓乱象丛生。所有进行财务造假的上市公司,几乎都是通过财务报表粉饰来达到造假和欺骗的目的。上市公司要进行财务造假,都会请经验非常丰富的会计师来操作,但是总是难免留下一些蛛丝马迹,只要相关执法部门有决心查处,总是能查出来的,其实很多的财务造假手法并不是特别高明的手段,只是没有被公开罢了,大多是一些简单的“会计数字平衡游戏”,

在现在的诸多文献中,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或舞弊的动机所进行的研究论文浩如烟海,实务界的案例也是层出不穷。其中最具有概括性和代表性的理论,是由现任美国会计学会会长 Albrecht提出的“舞弊三角理论”(The Fraud Triangle Theory)。

2013年,学者Daniel Holland,Chad Albrecht,Ricardo Malaguen~o,Simon Dolan,Shay Tzafrir共同发表了题为《论权力在财务报表造假中的角色》(The Role of Power in Financial Statement Fraud Schemes)的学术论文,阐释了造假者是如何利用这种“权力”或“能力”(Power)来召集同谋加入财务造假活动的,并在舞弊三角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种模型来解释一个人如何影响另一个人来加入造假集团,同时对未来的进一步研究财务造假提出了其观点和主张。

按照目前比较主流的“舞弊三角理论”(The Fraud Triangle Theory),大多数在工作中舞弊的人不是职业罪犯,并且通常是无犯罪史的、受人信赖的员工 (Most people who commit fraud at work are not career criminals and often are trusted staff with no criminal history)。 著名犯罪学家唐纳德称一个普通人进行欺诈要有三个关键因素,它们分别是:动机、合理化因素和机会因素。

The Fraud Triangle(见下图)称为“舞弊三角形”,由“压力因素”(Pressure or Motivation)、“机会因素”(Opportunity)与“合理化因素”(Rationalization)构成,

其中,“压力因素”可能是源于让公司的财务业绩显得更好看以取信于潜在的债权人或取得某一个商业机会。“机会因素”可能是审计机构存在审计程序上的漏洞,让上市公司有可乘之机。“使行为合理化(合理化因素)”可能是上市公司或个人认为:舞弊是合理的,因为其收入过低,或其家庭需要它,但他们会在任何人发现舞弊之前克服困难并马上改过来使外界无法察觉。显然这个是上市公司或者个人为当下的财务造假行为找一个求得暂时自我安慰的接口罢了,即使明知以后有可能会东窗事发。

后来四大事务所之一的KPMG又指出了另外三个因素,本人分别称为:领导力、重要的人(家人、朋友)、组织文化。

财务造假审计建议范文大全 第十七篇

【摘 要】 会计信息失真会严重影响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并且对企业的正常经济秩序建设也会造成不利的影响,必须采取各种措施制止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发生。本文首先概述了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及其成因,进而有针对性的提出了预防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的有效措施,可以为企业开展规范企业会计工作以及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建设提供合理的建议。

【关键词】 企业 会计信息 失真 危害 成因 措施

1. 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危害

由于企业会计信息可以为企业决策提供科学的信息支持,同时会计信息也是评估以及预测经济决策的主要依据。会计信息失真影响范围较大,对于企业的发展会带来十分不利的影响,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几点:

会计信息失真会严重误导企业投资等经济活动。市场经济的复杂多变对于企业会计信息有着严格的要求,企业如果进行投资或者扩大经营等重要经济活动,必须对企业的经济情况以及财务现状有着准确的把握。因此,如果会计信息失真,则容易造成企业决策者在进行重大经济决策或者是对经济活动分析判断过程中出现失误,对企业经营发展带来巨大损失。

会计信息失真严重制约企业日常管理。会计信息作为企业重要的经营资料,真实准确的信息有利于为企业投资决策者提供有力的支持。如果会计信息失真,则会影响企业管理者的正常判断,对于企业规范化的管理十分不利,也会制约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目标的实现。

2. 企业会计信息失真成因分析

企业会计信息失真主要是由以下几方面原因造成的:

会计制度存在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经济形势不断发展完善,但是由于会计准则以及企业的会计制度得不到及时优化调整,则会导致会计信息与实际经济活动存在偏差。此外,对于会计制度以及会计准则理解不到位,同样会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发生。

会计监督力度不足。虽然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会由财政部门、审计部门以及国家税务部门进行外部监督,但是由于外部监督局限性较大,监督效果十分有限。此外,企业的内部监督体系建设力度不足,内外监督的薄弱,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时有发生。

会计从业人员业务能力与素质水平地。会计信息质量直接受到会计工作人员综合能力的影响。现阶段部分企业会计从业人员业务不熟练,综合理论知识基础薄弱,甚至没有获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因此,受到会计工作人员知识水平以及会计工作能力的影响,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时有发生。

利益的驱使影响。在企业会计工作过程中,由于会计工作人员个人利益、职能部门利益或者是企业发展利益的影响,导致在会计信息的处理上,违法违纪,脱离事实的弄虚造假的现象时有发生。

3. 企业会计信息失真预防措施研究

强化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完善监督管理体制。对于企业会计工作而言,必须严格依照根据相关会计法律法规以及从业准则,制定符合单位自身实际情况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以及会计工作措施。通过有力的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改善企业会计工作现状,实现企业会计工作体系的协调完善。此外,应该进一步强化企业的会计工作监督管理机制,在企业内部建立健全会计监督管理体系,构建会计监督体系的基础。应该依照国家针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制度,对会计工作进行有效的约束规范。通过有效的企业内部控机制度,构建并不断完善企业会计制度框架体系,防范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发生。

重视会计基础工作。避免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发生,必须强化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按照会计法以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的要求,充分发挥会计工作的核算与监督管理职能,实现会计工作处理流程的规范化。此外,应按照会计基础工作中的相关要求,完善内部控制、会计稽核以及会计人员的轮换工作制度,在根源上避免会计失真现象的发生。

财务造假审计建议范文大全 第十八篇

摘 要: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蓬勃发展,特别是这几年国际经济的不景气,在中国资本市场的蓬勃发展及大众资产性投资的兴起,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越来越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当前一些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低劣,不仅相关性不高,而且可靠性缺失,严重影响投资者的利益,其中最重要的表现就是会计信息失真。

关键词:会计;信息失真;对策

一、会计信息失真的简介

会计信息是指会计单位通过财务报表、财务报告或附注等形式向投资者、债权人或其他信息使用者揭示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信息。会计信息是否失真,是评价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的工作质量与可靠程度的重要标准。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会计信息的输出与输入不一致产生的信息虚假,即财务报告反映的情况与原始凭证(包括依据原始凭证所作的进一步处理)不符。会计信息失真有多种表现,归纳起来看,不外两种类型。从横向看,信息流向失实。从纵向看,流量失实。

二、我国会计信息失真历史及现状

总体上看,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低下问题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的有效运行。据调查,的中小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质量不满意。根据国家_2001年下半年组织的调查显示,被调查的32份上市公司2000年的年报中,有23份严重失真,造成的财务会计信息虚假金额高达亿元。

中国证监会是对我国上市公司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主管机构,负责对证券市场举报或抽查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加以调查,从1996年起针对多家会计信息严重虚假的上市公司做出了处罚决定,其披露的舞弊金额之大、手段之多样、利益关系之复杂无不令人震惊。从表1可以看出,上市公司存在着虚构利润的现象,大部分公司将巨额的亏损报告称良好的盈利或

缩小亏损的程度,在资本市场上树立“美好”的形象。

根据以上调查不难看出,当时,我国上市公司中会计信息质量低下具有普遍性,能够达到可靠性和公允性两个基本质量特征的会计信息披露较少,而与此同时,会计造假在金额上不断扩大,参与主体不断增加,出现了管理层、董事会甚至社会中介部门联合造假现象,社会危害程度极其严重。舞弊、失真、造假、信用危机等已成为人们对资本市场和会计界最为普遍的看法,人们对会计信息质量纷纷质疑,整个市场的信用关系陷入了低谷。 针对会计信息失真这一世界性难题,我国上市公司相关监管部门也采取了相应对策。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于2002年颁发实施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框架性文件,同时财政部根据经济发展形势对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进行了多次完善,证监会也从多个方面对上市公司进行了更加严格的约束,从公司内、外部治理两个角度对上市公司进行了约束与治理,从而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提供了制度性保证。近年来,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得到了较有效的治理,但由于公司治理还不够完善,在一定程度上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还是存在的,并且继续影响着投资者的利益。

三、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1)会计人员素质低。会计人员是会计信息这种“产品”的“生产者”,他们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然而我国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却不高。一方面,在一线从事财会工作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为数甚少,会计后续教育缺乏力度,许多会计师并不熟悉新的会计制度,一些年轻的会计人员缺乏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业务操作技能,对比较复杂的会计业务很难较好地处理;另一方面,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不高,坚持原则、严格执法、敢于同违规违纪作斗争的少,相反对违规违纪熟视无睹,甚至主动为领导出谋划策的多。因此,造成了会计信息质量低下和会计信息失真。

(2)领导的人为因素。一些企业负责人出于种种目的利用自己的权利,指使会计人员造假,他们有的虚增利润骗取贷款,有的隐瞒利润逃避交税,有的甚至虚列数据来掩盖其贪污受贿的罪行。这些人,把国家、集体的企业当成自己的小作坊,胆大妄为,无所顾忌,任意造假,致使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这是当前的普遍现象,也是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源头。

(3)社会审计监督不力。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发展存在着许多问题。如,在人员数量上,现有注册会计师与《公司法》关于所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年度报表都要经注会审计的要求存在很大差距;在质量,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上,程度不同地存在着素质偏低、偏离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松驰的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往往是查帐容易,处理难,这严重影响了注册会计师对内部人的监督,滋生其舞弊的可能。

四、应对会计信息是真的对策

首先,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首先,会计人员要有较高的业务素质,既要掌握会计专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又要能通过对会计核算资料的考核分析来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为企业的现代化经营与管理提供参考。其次,会计人员要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质,做到敬业爱岗、熟悉法规、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搞好服务、保密守信,以“不做假账”为道德准绳,以《会计法》为行为准则,做到自律、自重,依法理财。

其次,.改革会计凭证审核程序。改革会计凭证审核一贯采取的“领导先批示?会计后审核”的程序为“会计先审核?领导再批示”的程序?对重大事项要实行会计小组联签审批制度。这样?在会计凭证进入会计信息系统之前?由会计人员首先依法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确认?实行会计人员对单位领导人违法行为的牵制。

最后,加大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力度。新《会计法》虽然对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作出了明确规定?尤其是规定了注册会计师审计和财政部门对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实施再监督?但更关键的是如何实施监督职能。财政、税务、银行等相关部门应每半年对会计单位的账证联合审查一次?年终再经审计机关或委托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年审。这样才能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

参考文献:

[1]林慰平.陈广群.论电算化会计系统信息失真的对策[期刊论文]-科技广场.2009(6)林慰平.陈广群.论电算化会计系统信息失真的对策[期刊论文]-科技广场.2009(6)

[2]刘雪琴.浅谈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与对策[期刊论文]-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4)

[3]肖静.会计信息失真的表现、原因及对策 [期刊论文]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3)

财务造假审计建议范文大全 第十九篇

New Exploration on Symmetric Information

Chai Meiqun

((Philippines) Chinese Filipino Business Club,Inc.,Manila 1016,Philippines)

摘要:笔者在以往信息对称研究基础上,结合撰写博士学位论文,对此研究成果进行了重新梳理和细化,对实现信息对称的“三九四”工程继续深化研究,运用综评论分析法、层次分析法,创造性地提出实施九大机制的三种崭新技术,即信息分离技术、信息还原技术和信息核对技术,以期实现信息对称,从根本上改变公司治理。

Abstract: Based on the past research on information symmetry, the author combs and refines these research achievement, combining with writing PhD thesis, deepens the study of _394_ project about information symmetry, makes use of comprehensive critical analysis method and AHP, creatively puts forward three new techniques to implement the nine mechanisms, namely the information separation technology, information reduction technology and information verification technology, to achieve information symmetry and fundamentally change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关键词:信息对称 三九四工程 信息分离技术 信息还原技术 信息核对技术

Key words: information symmetry;_394_ project;information separation technology;information reduction technology;information verification technology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14-0147-03

0引言

2月15日,报载“曾荫权40次出访花费不足百万”(第一财经日报),读后很有感触。联系我国山西蒲县煤炭局长郝鹏俊非法收入亿元,辽宁抚顺市顺城区国土资源局分局长罗亚平贪腐亿元,江西鄱阳县财政局一股长李华波套取公款近亿元潜逃加拿大,_原部长刘志军涉案金额亿元,每年公车支出1500-2000亿元……,两相对比,感慨万千。随之撰写论文“以阳光财务遏制贪腐丑行”一文,期待政府痛下决心,通过信息化手段,以财政透明、阳光财务治理贪腐贿赂。那么,阳光财务适用于企业吗?在企业如何治理信息造假,如果实现信息对称?

1企业不同于政府

财务造假审计建议范文大全 第二十篇

摘 要:我国证券市场成立20年多来,上市公司中出现了层出不穷、屡禁不止的造假,从而对国家、对社会、对个人都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失。本文结合几个上市公司的实例,从其造假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就审计应对提出了一些建议,包括注册会计师应加强学习和和培训、完善审计程序,规范审计质量控制、坚持独立性、重视沟通、重视风险导向审计的作用、保持高度的执业谨慎性等。

关键词:上市公司造假;审计应对;审计监督

一、前言

自1990年12月19日上海证交所正式挂牌成立以来,从此我国的经济发展步入了一个快车道,但伴随而来的造假乱象也越来越复杂,许许多多的投资者因为相信了上市公司的造假报表而血本无归,甚至一些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也在上市公司的造假面前栽了跟头,针对上市公司造假有效审计应对极具现实意义。

写作本文的目的是为了减少投资者的损失,使会计师能更好的查找出有问题的上市公司,从而有效规避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

二、上市公司造假现象

(一)造假上市公司举例

近几年,国内外某些上市公司的虚假财务报告不断出现,虚报会计报表的手法也日趋复杂, 违规操作行为更是不断涌现①。

1、蓝田股份造假

1996年至2000年,蓝田股份在财务数据上一直保持着神奇的增长速度。创造了中国农业企业罕见的“蓝田神话”。而这一神话也随着中央财经大学研究所研究员刘姝威的一篇《应立即停止对蓝田股份发放贷款》的600字报告而灰飞烟灭。尤其让人耐人寻味的是,连续多年为蓝田股份进行审计的会计师及其事务所竞然没有发现这许多的造假迹象,而让一个业外人士只是通过分析就发现这么大,这么多的问题。

2、银广厦造假

2001年8月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广厦(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银广厦)通过伪造购销合同、出口报关单、虚_、伪造免税文件和伪造金融票据等手段,虚构主营业务收入、虚构巨额利润等问题曝光。天津广夏1999年、2000年获得“暴利”的萃取产品出口,纯属子虚乌有。整个事情--从大宗萃取产品出口到银广厦利润猛增到股价离谱上涨--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骗局。而为其审计的曾是全国最大业务量的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也因此而被解散。从而引发了股民要求建立证券市场民事诉讼和赔偿机制的呼声,银广厦案也被称为《中国证券民事赔偿第一案》②。

三、上市公司造假的危害

(一)对国家的危害

当前,世界各国都高度重视会计信息质量,西方国家业已形成了自己的会计信息质量评价标准,在此背景下,从我国的现实情况出发,尽早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与国际接轨的会计信息质量评价体系就变得十分必要而紧迫③。

(二)对个人的危害

众多的上市公司,就象一个个菏泽而渔的的渔民,只图得眼前的利益,而不管不顾的造假,一次次的造假事件,对广大股民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致使广大投资者筋疲力尽,如果投资者对股市彻底失去了信心,那么对资本市场的发展将产生极大的不利因素,最终爱害的将是国家和人民。

四、上市公司造假的原因

(一)两权分离

上市在对我国经济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造假现象,造假的根本原因就是两权分离④,就是指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大股东一股独大,而众多的投资者所占比例较小,不能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无法获知上市公司的准确信息,上市公司的所有者希望通过所有权拥有全部利润,而经营者又想通过经营多获取一块薪金,也希望多留存一部分资金用来扩大生产经营,这样矛盾的结果就导致一部分经营者要通过造假来欺骗投资者。

(二)利益驱动

上市公司造假的直接原因当然就是利益的驱动。中国证券法规定: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但是上市公司这件外衣又极具含金量,这样一些经营效益不佳的公司就要面临被暂缓上市或摘牌的命运,这些上市公司为了能满足相关法规要求,只好不惜铤而走险,利用会计魔术,粉饰财务报表。会计准则的变化也将导致管理行为发生变化,也是管理层在造假时要考虑的一个主要因素⑤。

(三)违法成本较低

银广厦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 可谓一波三折, 历时五年, 终于在 2006年 12月 29日有了一审判决。投资者每 10元诉讼请求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 股 ST银广厦股份。参与诉讼的金额总计约 亿元, 与投资者的损失相比, 实在是杯水车薪⑥。可见上市公司造假的间接原因就是违法成本较低,查出造假的上市公司往往只缴纳少许的罚款就算了事。

(四)审计监督力量不够

现在我国的审计体系已相对完善,国家审计、内部审计、民间审计三位一体,指望内部审计部把公司的造假揭露出来简直是无法相象,独立性首先就受到怀疑,因为他们受同一企业领导人领导,所以也就指望不上,而国家审计,现在国家大型施工及建设越来越多,如京沪高铁等,国家审计部门审计国家相关部门及大型工程都已经力不从心,更别说对相关企业的审计,对企业的审计已经相当弱化,这样审计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就只能依靠注册会计师来审计。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薪酬来源是上市公司,又审计上市公司,事务所的压力可想而知,这样导致一些事务所为了业务的需要,屈从于企业的压力,从而出具不合适的审计报告。

五、上市公司的造假现象的审计应对措施

就上面分析可见上市公司造假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国家相关部门也意识到了这些,从而不断的完善相关的法规和制度,而且在国家层面应对上市公司的造假进行应对也不是我们所能考虑的。在这里,本文对上市公司的造假仅考虑审计应对措施。

(一)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自身素质

为了应对上市公司日新月异的造假手段,注册会计师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这就要求注册会计师不断的学习国家相关法规,定期不定期参加培训,同时兼顾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国家现在已经开始推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对签字注册会计师将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相信审计报告的质量将会有一个根本性的提高。

(二)规范审计程序、完善审计质量控制

1、审计程序是获得审计证据的手段,相当一部分被中国证监会处罚的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就是因为审计程序不对或执行不到位。因此,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审计时,一定要严格按《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降低审计风险,自我有效保护的最好手段。

2、完善质量控制,现在证监会处罚的一些会计师事务所,把三级复核的责任也列到了实处,从这也看出质量控制的重要性。这就要求会计师事务所要重视质量控制的作用,建立质量控制考核机制,建立审计期间会议制度,报告批准签发前的核准机制。完善三级复核制度。

(三)坚持独立性

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灵魂。注册会计师要保证实质上的独立性和形式上的独立性。

1、实质上的独立性。是一种内心状态,使得注册会计师在提出结论时不受损害职业判断的因素影响,诚信行事,遵循客观和公正原则,保持职业怀疑态度。

2、形式上的独立。形式上的独立性是一种外在表现,使得一个理性且掌握充分信息的第三方,在权衡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后,认为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项目组成员没有损害诚信原则、客观和公正原则或职业怀疑态度。

(四)重视沟通

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能力之一就是沟通的能力,会计师要重视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充分有效的沟通能消解双方的误会,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注册会计师要想有效的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一定要积极的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并要熟练掌握沟通的技巧。

(五)重视风险导向审计的应用

从前面蓝田股份和银广厦造假的例子可以看到,造假最终被揭露不是现场审计的会计师,而都是业外人力通过分析企业的财务报表而发现的。财务打假人士“夏草”打假的手段主要就是财务分析,通过内外部环境的对比,通过与其他企业的行向、纵向对比、通过财务比率的各项变化对比,找出明显不合乎情理的地方,据以揭示造假,而这一切的方法其实就是现在被我们使用的主流审计方法“风险导向审计”。

风险导向审计适应了现代社会高风险的特性。为量化审计风险、减轻审计责任、提高审计效率和审计质量做出了尝试。现在的上市公司规模越来越大,类型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如果继续实施详细审计,时间不允许,费用不允许,效果也不理想,这就要求审计师要充分利用风险导向审计,把最有效的资源分配到最重要的审计领域去。

(六)保持高度的执业谨慎性

上市公司为了这样那样的目的,造假的隐避性越来越强,公司高管人员的反审计经验也越来越丰富,这就要求会计师要保持高度的职业敏感性、高度的执业谨慎性。对收入的确认、存货的发出及库存、现金流量的变化、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关联方及其关联交易的确认、重组并购的发生等风险发生概率较高的领域尤其要保持高度谨慎性,这上述事项的确认一定要找到可靠的审计证据。盘点询证一定要做到实处。

六、结束语

上市公司在国家经济发展的作用有目共瞩,但上市公司造假有百害而无一利,容易滋生腐败和贪污,更容易让破产的股民发生极端形为,造成的危害是极其严重的,只要市场经济中还有不确定性与风险,假账就很难完全得到治理⑦。

今年是国家“十二五”的开始之年,国家制定了各项经济的发展目标,在这些宏伟的目标实现过程中,少不了上市公司这个中坚力量,也更不离不开资本市场这一融资平台,会计师作为监督上市公司会计报表信息质量的“经济警察”,实际已经成为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与投资者见面的最后一个关口。会计师要不断的学习业务理论知识,加强自身道德素质的提高,在实际工作当中,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立场实施审计,熟练应用风险导向审计方法,有效识别上市公司各种各样的造假手段,还资本市场一片蓝天,还广大股民一片沃土。

注释:

①高立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分析识别与绩效评价[ M] .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2003: 298- 312.

②杨雪婷.银广厦赔偿案即将收尾「N.财经,2005-05-28

③崔翠.基于利益相关者会计信息质量评价研究:[硕士学位论文].青岛:中国海洋大学会计学系,2009

④徐绍霞.财务信息失真原因分析及治理对策[J].时代经贸(中旬刊),2008,S8.

⑤王艳艳. 会计准则影响管理行为变化的动因分析[J]. 价值工程, 2009 7

⑥曾浪鸥 银广厦财务舞弊事件刍议[J].荆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05

⑦尹成彦. 假账并不都是会计惹的祸[ J] . 财务与会计导刊, 2003( 2) : 50- 51.

参考文献:

[1]高立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分析识别与绩效评价[ M] .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2003: 298- 312.

[2]杨雪婷.银广厦赔偿案即将收尾「N.财经,2005-05-28

[3]崔翠.基于利益相关者会计信息质量评价研究:[硕士学位论文].青岛:中国海洋大学会计学系,2009

[4]徐绍霞.财务信息失真原因分析及治理对策[J].时代经贸(中旬刊),2008,S8.

[5]王艳艳. 会计准则影响管理行为变化的动因分析[J]. 价值工程, 2009 7

[6]曾浪鸥.银广厦财务舞弊事件刍议[J].荆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05

[7]尹成彦.假账并不都是会计惹的祸[J].财务与会计导刊, 2003( 2) : 50- 51.

财务造假审计建议范文大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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