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供货合同(最新6篇)

时间:2019-04-03 01:31:48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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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供货合同 篇一

在商业交易中,供应商供货合同是供应商和买家之间达成的一种法律协议,明确了供应商提供货物或服务的细节和条件。这种合同对于保护供应商的权益,确保买家能够按时获得所需商品或服务非常重要。本文将探讨供应商供货合同的重要性和一些关键要素。

首先,供应商供货合同对于供应商来说非常关键。它明确了供应商需要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的数量、质量和交付日期。合同中还规定了买家应该支付的价格和付款方式。这样一来,供应商就能够有一个明确的指导,确保能够按照约定的条件和时间提供所需的货物或服务。此外,供应商供货合同还可以作为证据,以保护供应商的权益。如果买家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供应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要求买家支付违约金或采取其他法律措施。

其次,供应商供货合同对于买家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合同明确了买家需要的货物或服务的细节和条件,使买家能够确保供应商能够按时提供所需的产品或服务。此外,合同还规定了买家需要支付的价格和付款方式,确保买家能够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货物或服务,买家可以依据合同要求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供应商供货合同的一些关键要素包括:

1. 货物或服务的描述:合同应明确描述供应商需要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的细节和规格。这样可以避免买方和卖方之间的误解和争议。

2. 交付方式和日期:合同应规定供应商需要按照何种方式和日期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这样可以确保买方能够按时获得所需的货物或服务。

3. 价格和付款方式:合同应明确规定买方需要支付的价格以及付款方式。这样可以避免在支付款项方面的争议。

4. 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合同应规定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采取的法律措施或解决争议的方式。这样可以确保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益得到保护。

综上所述,供应商供货合同对于商业交易非常重要。它不仅保护供应商的权益,还确保买家能够按时获得所需的货物或服务。合同中的关键要素可以为合同的履行提供明确的指导,并减少潜在的争议和纠纷。因此,供应商和买家在商业交易中应该重视供货合同的签订和执行。

供应商供货合同 篇二

供应商供货合同是商业交易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对于供应商和买家之间的关系以及交易的顺利进行起着关键的作用。本文将探讨供应商供货合同的重要性,以及如何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

首先,供应商供货合同对于供应商来说非常重要。合同明确规定了供应商需要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的细节和条件,包括数量、质量和交付日期等。这使供应商能够有一个明确的指导,确保能够按照约定的条件和时间提供所需的产品或服务。此外,合同还规定了买家应该支付的价格和付款方式,保护供应商的权益。如果买家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供应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供应商供货合同对于买家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合同明确规定了买家需要的货物或服务的细节和条件,确保供应商能够按时提供所需的产品或服务。合同还规定了买家需要支付的价格和付款方式,确保买家能够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货物或服务,买家可以依据合同要求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为了确保供应商供货合同的有效执行,以下几点需要特别注意:

1. 确保合同的明确性:合同应明确规定供应商需要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的细节和条件,以及买家需要支付的价格和付款方式等。这样可以避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争议和纠纷。

2. 建立有效的履约机制:供应商和买家应确保能够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这可以通过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和监督机制来实现。双方应定期沟通,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并确保供应商能够按时提供货物或服务。

3. 签订保密协议:如果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涉及商业机密或敏感信息,双方应签订保密协议,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4. 处理违约情况:如果一方违约,合同应明确规定另一方可以采取的法律措施或解决争议的方式。这样可以确保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益得到保护。

综上所述,供应商供货合同对于商业交易非常重要。它确保供应商能够按时提供所需的货物或服务,并保护供应商和买家的权益。为了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供应商和买家应注意合同的明确性,建立有效的履约机制,并处理好违约情况。只有这样,供应商供货合同才能真正发挥它的作用,促进商业交易的顺利进行。

供应商供货合同 篇三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供应商供货合同(精选2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供应商供货合同 篇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共同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数量及计量

  1、产品的名称:各类蔬菜。

  2、产品的品种:乙方每日指定定购的各类蔬菜品种。

  3、产品的数量:按乙方每日指定定购数量为准。

  4、计量单位:按市斤计

  5、计量方法:由甲方称重,到乙方指定地点再由乙方核准称重。

  第二条:产品的包装,运送及交货方式

  1、货品由甲方按乙方指定的品种,数量统一打包并运送到指定地点,运费由甲方负责。

  2、乙方在核准货品数量,质量,品种之后在送货确认单上签字则完成交货。

  3、乙方订货方式为,每日17:00—21:30以电话或传真方式下订单。如乙方临时补货,甲方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配送。

  第三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菜品的价格:甲方按乙方每日指定需求的菜品品种即时报价。价格按当时当地行情价格执行。

  2、货款的结算:甲乙双方经协商签定本协议之后,由甲方为乙方先行垫付货款。乙方与甲方共同约定一日为每月结账日,结帐日当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一次性结清货款)。

  3、货款的认定:甲方每日给乙方送货并开具送货确认单,送货确认单由乙方指定人员核准并签字后作为结帐凭证由甲方保存。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的义务与权益

  1、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在约定时间向乙方供货的,应由甲方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货物货款的____%的违约金。

  2、甲方送货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更换并承担更换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3、甲乙双方签定本协议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供货方。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停止经营行为(如:乙方铺面转让,地震,洪水,自然灾害等)经双方协商后乙方可中止本协议。乙方的义务与权益。

  (1)乙方在甲乙双方约定的帐期日未能支付货款的,乙方按当月应付货款的每日___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协议规定拒绝接货的(菜品品种,数量,质量与需求不一致的除外),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地震,洪水,自然灾害等)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其它约定事项

  甲乙双方约定的核帐日期为每月________日,结帐日期为每月________日。

  本协议期限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协议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供应商供货合同 篇五

  供方:_______

  需方:_______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同发展的合作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条 订货条款

  1.供、需双方共同确认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基础价格、供货量等。“产品价格表”中如无特别说明,则默认该价格均已含17%增值税。

  2.合同中供货量为□年度□季度□月度或_______阶段指导参考性计划,需方可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供方应以需方的《采购订单》作为供货依据。

  3.除本条所列的价格及本合同中列明应由需方承担的费用外,供方不得向需方收取任何其他费用。如无特别约定上述价格应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费用、包装费用、运输费用、售后服务费用等。

  4.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产品市场价格降低,或需方订货量增加,供方价格应相应下调,实际供货时发生价格下调的,结算价格以供货单中注明的下调后价格为准。

  第二条 质量条款

  1.技术、质量要求:供方应及时与需方技术、品质等部签订技术、质量等相关协议,该等协议文件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供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性能、材质、工艺及服务应以合同及所签有关协议等文件为准。(根据采购货物实际情况定,非标产品或复杂、成套产品必须要签订技术协议)

  2.供方应提供符合需方质量要求的合格产品。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出厂验收技术条件及/或出厂检验标准,并在每批供货时附一份按验收技术条件及/或出厂检验标准做的检验报告。每件产品应有检验合格证。

  3.供方提供的产品国家规定必须达到3c认证标准的,供方必须通过并提供3c认证。

  4.需方在必要时,可以到供方的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对供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监督检查;并可在供方库存中抽查,在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供方需承担检测费用,供方应在发现之日起15日内制订改进计划报需方,并将实施结果向需方报告。

  7.产品质保期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

  8.需方需要采取处理、更换时,供方要对需方给予全面的协助配合。即使货物已超出了国家规定的“三包”期限,需方判断是由于供方的责任造成的重大、批量质量问题,供方也应对用户进行维修、更换、赔偿。

  9.对因供方货物质量原因造成:连续出现质量问题;出现市场重大、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用户投诉或法律诉讼;或给需方荣誉造成很坏的影响或给用户造成重大损失时,供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赔偿经济损失及需方的名誉损失,同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限期整改、限量供货或终止供货合同。

  10.在质保期内,供方提供产品出现与上述质量条款不符之处,需方将扣留或部分扣留供方留臵在需方的质保金;供方在质保期内对产品承担“三包”义务,质保期满收取成本费用。

  第三条 包装条款

  1.包装方式(含包装的外观标识、包装的分类):_______。

  2.供方未书面向需方要求回收的空包装物或包装箱,需方可选择自行处理或要求供方处理。

  3.包装费用:由供方承担。

  4.包装必须适合长途运输,适于正常状态下的保存需要。

  5.包装箱和包装物应完好无损,否则需方有权拒收供方的货物。

  6.供方产品包装应严格做到使产品能安全运抵甲方所要求的交货地点,保证货物无磕碰、无锈蚀等质量及其他瑕疵。

  第四条 运输条款

  1.运输方式:供方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

  2.交货地点:

  3.运输费用:供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费用。

  4.供方未能达到协议中的装运要求,如延迟、错发货、错发送地点,为按时履约需方可要求供方以更快捷的运输方式将货物运至需方指定地,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5.交货时间、数量、品种等具体要求根据需方供货通知单执行。

  6.供方应承担产品在路途中的一切风险,直至产品交付给需方并经验收合格为止。

  7.货物运达需方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前,风险由供方承担。

  第五条 交货条款

  1.每批次的供货数量与交货日期等由需方以书面形式(《采购订单》)提前_______日通知供方。

  2.若供方有不能按时供货的情况发生,供方必须在接到需方供货通知单后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

  3.供方应严格按需方《采购订单》中确定的时间、数量、交货地点等向需方供应产品。供货期是指配套产品到达指定地点的期限,是根据需方的需求所确定的,供方应严格遵守。

  4.如果预期可能会发生供货延迟,供方应主动通知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发生的延迟,供方应根据情况及时调整供货计划。

  5.供方应将订购的产品保质、保量、按期交到指定地点。交货日期以需方实际收到货物日期为准。

  6.需方有权将供货通知单中规定数量以外的货物

  退回给供方,由此产生的包装、装卸、运输费用及风险等由供方自行承担。

  7.交货附件:供方按供货通知单向需方提供货物时,包装物内应同时提供供货(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如供应商从其他供应商采购产品配套件或元器件,要求提供其清单及合格证明,进口件还需提供进口原产地证明及/或商检证明。

  8.供方派驻及送货人员必须遵守需方的公司管理规定。

  第六条 验收条款

  1.供方产品到达需方指定地点,需方仓库保管人员签字接收,需方人员签字接收不能代表需方已验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双方确认的标准验收。

  3.需方应在产品到货后的合理期限内按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并出具书面报告,验收结果以需方出具的书面报告为准。

  4.供方产品的交货数量,指经需方入库前通过验收的数量。

  5.需方在装配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缺陷及在售后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缺陷,应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应及时进行处理,不得以产品已经需方检验合格而推卸责任。

  第七条 结算条款

  1.□汇票/□支票/或其他:

  2.结算方式:供方凭双方签字确认的终验收报告和17%全额增值税发票(在货到验收合格后开具)与需方结算。

  3.付款期限:

  4.供方应及时向需方提供实际银行账户。其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需方,未经双方事先一致书面同意,供方不得将应收款项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或让任何第三方托收应收款项。

  5.需方有权拒付供货质量有缺陷和供货数量不足部分的产品的货款,直至有质量缺陷的配套产品得到更换和补足数量不足部分为止或得到的解决。

  6.需方有权决定从货款中扣除因产品质量缺陷而造成相关损失的索赔金额。如用此方法仍不能付清上述索赔金额,则供方须在接到索赔通知10天内付清剩余金额。

  第八条 知识产权条款

  1.合作期间,供方为需方生产的需方专用产品,未经需方明确的书面授权,供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从需方得到的任何技术资料,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该产品。

  2.未经需方明确的书面授权,供方不得将提供给需方的拥有专有技术的产成品转给第三方来生产。

  3.合作过程供方基于对需方供货产品所进行的技术改造(包括专利权、专利申请优先权)为双方共同拥有。

  4.如供方违反上述条款,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数额为该产品实际结算价格的_______倍,并调整供方供货量、停止供货或终止合同。违约金由需方财务部直接从供方货款中扣除,货款不足以抵扣违约金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赔偿。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任何一方均不能预见的、确实阻碍其履行义务的、不可避免的事件。就合同而言,不可抗力事件包括地震、流行病、严重火灾、水灾、台风、海上事故等重大自然灾害及事件。但是,对于那些可以预见的自然灾害,供方应事先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影响,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可抗力事件存续期间不承担责任,在此期间双方都应尽最大努力将不可抗力,特别是由此而引起的延误及不能履行所造成的后果减轻到最低程度。因不可抗力所引起的问题应通过双方协商加以解决。

  3.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在可能的情形下应立即(不应迟于获悉不可抗力后二天)用电话或传真等方式通知另一方。一方遭受不可抗力,该方有义务及时通知合同另一方并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不可抗力影响存续期间不履行其合同义务,可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产品责任

  1.因供方产品质量瑕疵或缺陷,造成第三方(包括需方产品的最终用户)人身、财产损失,由供方偿付需方因此造成的合理的实际损失。对产品缺陷,供方应进行整改,否则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供方不因需方对其产品检验合格而免除其所应承担的产品责任。

  2.需方发现供方所发配套产品与产品定购计划要求数量不足时,需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供方有权来需方核查,如情况属实,供方应在需方通知的限定时间内予以补足,其费用及损失由供方承担。

  3.需方发现供方所发货物与产品订购计划要求品种不符时,需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如情况属实,供方应在需方通知的限定时间内免费更换错发的货物,因错发货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供方承担。

  4.供方应承担逾期供货的责任(不可抗力除外)赔偿逾期供货而造成需方直接和间接损失。

  5.需方应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供方的过错,从而减少损失。供方应补偿由此而发生的费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供方连续_______个月不能及时供货,则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需方损失由供方承担。

  2.由于供应商责任造成生产现场停产的实际损失由供方承担;

  3.由于产品不合格的赔偿:不合格产品价值+关联损失+鉴定费用

  说明:

  不合格产品价值:按合同价计算

  关联损失:指由于该件不合格造成其他部件损坏、人员的伤亡等损失,具体数额根据实际发生计算。

  本条所称损失,同时包括给需方的最终用户造成损失而发生的索赔。

  鉴定费用:指用于证明该产品状态、明确责任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检验试验、人员差旅费用,按实际发生计算。

  对由于供方产品不合格造成的停产,赔偿金额按上述两种算法中较大金额计算。

  2.供方交货的产品有质量瑕疵时,需方有权选择退、换货或通知供方以一定比例折价接收。因不合格产品造成的损失,按合同有关产品不合格赔偿条款处理。

  3.供方交货少于需方供货通知单所规定的数量及品种或未按供货通知单要求时间供货时,需方有权要求按供货通知单所规定的数量品种供货或补齐,供方须及时供货或补齐。未及时补齐部分产品处理办法:按未供货或未补齐部分供货金额的_______%给需方以补偿。

  4.交货时及在需方生产线上、仓库、售后服务中发现供方产品有质量瑕疵,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24小时到达需方或最终用户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否则需方可自行修理或更换,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同时供方赔偿需方上述实际费用的_______%。保用期内,供方免费给予需方或最终用户修理或更换,负有包修包换义务;保用期外,供方给予需方的最终用户提供优惠价格。供需双方资源共享,供方同意需方及其用户使用其服务网络。

  5.因供方上述违约行为造成需方停产或其他损失,供方赔偿需方损失同时,在供方停止供货期间,需方有权另选供应商。

  6.当供方出现违约行为,需方进行索赔时,需方将索赔清单及计算依据书面提交给供方,自需方提供之日起7日内供方不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无异议,需方将从供方货款中扣除。

  7.若需方在供方违约时没有依据上述条款对供方进行索赔处臵,并不因此而免除供方的法律责任。

  8、由供方提出不履行合同,停止供货服务的,应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需方。剩余货款,需方在_______个月后支付给供方。

  9.如单方终止合同或超过需方供货通知单_______天以上的未供货量,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停止供货前当月供货额的_______%,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其它

  1.合同经供需双方盖章后即生效。

  2.因合同所引起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通过谈判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3.合同变更须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

  4.合同有效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5.合同一式六份,供需双方各持三份。

  6.本合同项下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附件1《采购订单》附件2。

  7.供需双方应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产品质量的持续改进,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

  供方(盖章):_______需方(盖章):_______

  有权代表签字:_______有权代表签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供应商供货合同 篇六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甲方与乙方进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关程序为达到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合作关系

  1.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2.甲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3.甲方按乙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达乙方;

  4.乙方在协议期内,不得使用其它同行所供应的同类品牌酒水。

  二、供货品种及价格

  1.冰纯嘉士伯 (--ml×24瓶/件)---.00元(每件人民币元正)。供货合同2.小百威 (--ml×24瓶/件)---.00元(每件人民币元正)。

  3.大百威 (--ml×12瓶/件)---.00元(每件人民币正)。

  4.威龙干红 (--ml× 瓶/件)---.00元(每件人民币元正)。

  5、西湖啤酒 (--ml×12瓶/件)---.00元(每件人民币元正)。

  6、燕京啤酒 (--ml× 瓶/件)---.00元(每件人民币元正)。

  7、青岛啤酒 (--ml× 瓶/件)---.00元(每件人民币元正)。

  8、茅台迎宾酒 (--ml× 瓶/件)---.00元(每件人民币元正)。

  在本合作协议书有效期内,如甲方调整产品价格,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均按调整之日起的新价格执行。

  三、货款结算方式

  1.现款现货结算(□是;□不是)

  2.批结(□是;□不是),甲方按每批件为一送货单位向乙方供货。次批货到时乙方无条件向甲方支付前批货款。

  乙方必须按时结算货款,不得延迟。本协议结束之日,乙方应结清所欠甲方所有货款。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以上协议,应向乙方支付20万元;乙方违反以上协议,除结清所欠货款外,并向甲方支付违金20万元。

  五、协议期限

  1.本合作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有效,有效期届满,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及供需平衡的情况,在本协议结束前,再行签定新协议书。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它

  1.注:乙方必须对甲方的供货价格保密。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签章后即开始生效。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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