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荒山承包合同 篇一
农村荒山承包合同的意义与作用
农村荒山承包合同是指农村地区的荒山被承包给个人或组织进行经营管理的合同。在农村地区,荒山资源丰富,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和利用,导致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为了更好地发挥荒山资源的潜力,提高农村经济效益和环境保护水平,农村荒山承包合同应运而生。
首先,农村荒山承包合同的签订有助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村荒山的承包经营可以引入专业化的经营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增加农民的收入。承包方可以进行农田建设、果园种植、养殖业等,通过经营管理,提高荒山的经济效益。同时,承包方还可以引进新技术、新品种,推动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农村的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其次,农村荒山承包合同的签订有助于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荒山承包经营方需要对荒山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和保护,合理开发利用资源,防止资源的滥用和破坏。承包方可以进行植树造林、水源保护、草原修复等工作,提高荒山的生态环境质量。同时,承包方还可以引入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等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模式,推动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和保护。
另外,农村荒山承包合同的签订有助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通过荒山承包经营,农民可以利用自己的土地资源进行经营管理,增加收入来源。承包方可以进行农产品种植、养殖、旅游业等,通过多种经营方式提高收入水平。此外,荒山承包合同还可以促进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减少农民的务农负担,提高农民的生活品质。
综上所述,农村荒山承包合同的签订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政府应加大对农村荒山承包合同的宣传和推广力度,鼓励更多的农民参与承包经营,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农民的全面发展。
农村荒山承包合同 篇二
农村荒山承包合同的注意事项与保障措施
农村荒山承包合同是指农村地区的荒山被承包给个人或组织进行经营管理的合同。为了确保农村荒山承包合同的顺利进行,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保障措施。
首先,农村荒山承包合同的签订应当注重合同的明确性和合法性。合同应明确约定承包方的权益和责任,明确荒山的使用范围和经营方式,明确双方的权益保障措施和违约责任。同时,合同的签订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有效。
其次,农村荒山承包合同的签订应当充分考虑农民的利益和保障措施。农民是荒山的原始承包者,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农民的权益保障措施,包括承包费用、土地流转方式、承包期限等。同时,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农民的参与方式和意见反馈渠道,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另外,农村荒山承包合同的签订应当注重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可持续性。承包方在经营管理荒山时,应当遵守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得滥用资源、破坏生态环境。合同应明确约定资源利用的限度和保护措施,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农村荒山承包合同的签订应当加强监督和管理。政府应加强对农村荒山承包合同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合同的执行和履行。同时,政府应建立健全的执法机构和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处理合同纠纷和违约行为,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农村荒山承包合同的签订需要注意合同的明确性和合法性,充分考虑农民的利益和保障措施,注重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可持续性,加强监督和管理。只有这样,农村荒山承包合同才能真正发挥其意义和作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
农村荒山承包合同 篇三
甲方:
乙方
为有效开发利用甲方荒山、荒沟资源、增加甲方经济集体的收入,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荒山、荒沟事宜,订立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标的的位置、四至范围、面积、权属:
1、位置:
2、四至范围:
3、面积:
4、权属:标的物为甲方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甲方具有处分权。
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四至范围示意图作为本合同书附件。
第二条:承包期限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承包费用及支付方式年承包费总计_____元(大写_____)。
合同签字后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承包费元。待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并由县区人民政府核发承包经营权证后,乙方将剩下承包费元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上述承包费含地上附着物补偿款。
第四条:本合同条款,甲方保证已经组织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并获得村民或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一经确认本承包合同,即视为承包事宜通过民主议定程序。
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甲乙保证村民或村民代表签字的.真实性。
第五条:本承包合同甲方保证:
1、具有所有权,使用权并依法取得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
2、权属没有争议;
3、土地权力的行使没有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
4、地上全部附着物(杂树)连同土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乙方有权自行处置,并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第六条:通往承包地点的道路,便道,乙方有权无偿使用和进行维修,不再另行支付费用。乙方因承包经营需要从甲方处接水,暖、电、甲方应当允许,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乙方在承包范围内有权自主进行规则、开发、利用、经营、经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工、农、林、牧、旅游开发、项目建设,乙方的利用方式和经营方式由乙方自主决定,甲方不得干涉,但乙方的经营行为不得影响甲方村民的生产、生活。
第八条:乙方付清全部承包金后,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乙方可以用承包经营权抵押。
第九条:承包经营证或其它用地手续,由甲方办理。
第十条:承包期间,因政府征收承包范围内的山、地、林等或统一规划土地用途,各项补偿、补助款及经营损失补偿全部归乙方,甲方不再主张任何权利。如需要以甲方名义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具体事宜由乙方决定,甲方不得擅自处分乙方的权利,不得截留,占用乙方的补偿款。
第十一条:在承包年限内,如果承包标的物被征为国有,乙方无论是通过议价还是竟拍取得承包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均不再向甲方支付土地出让金或补偿金
第十二条:乙方在对承包土地开发,建设、利用、经营过程中,如果与村民发生矛盾,甲方有义务予以协调处理。
乙方在办理立项、建设、规划等事项审批时,需要甲方提供手续等方式协助的,甲方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三条:承包期满,如果承包范围内有乙方(或承包权流转受让人)投入的不少于一万元的资产,乙方有权继续承包20年。如果甲方主张收回承包权,应当对乙方的地上附着物按评估价格予以补偿,同时对乙方20年的经营损失予以赔偿。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以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本合同无效包括不得以程序,权限等理由主张无效。否则,视为违约。
第十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第十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而影响双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双方名称改变;
第十七条: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方双方可以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承诺,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支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实际损失可得到利益。但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均不需负法律责任,但应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
第十九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市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第二十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经镇政府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农村荒山承包合同 篇四
甲方:
负责人: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为发展农业生产,改造和合理使用荒山荒沟资源,加快农业经营规模化,促进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上辛角村的两座荒山两条荒沟,发包给乙方从事农业等生产经营,其一,菜湾里50亩,四至为南至小梁头,北至金生地,东至忠林的地畔,西至堡疙塔。其二,国类坪60亩,四至为南至小渠口,北至忠林的地畔,东至阴地里地畔,西至大路。
二、承包期限为70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承包费共计贰仟元整(小写:¥_____元)
四、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交清承包费。
五、甲方保证该荒山荒沟界线、四至与他方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
六、针对合同条款,甲方已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形成决议。甲方依据该决议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七、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取得荒山荒沟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林牧副多种经营发展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与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承包经营荒山荒沟所得收益完全归乙方享有。
2、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3、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知悉后应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参与灭火。
4、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行使任何权利。
5、甲方有责任配合乙方,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土地承包经营证,并将宗地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八、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造地费用人民币30万元、退还乙方所付的承包费,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无偿收归甲方所有。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临汾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由双方向公证处申请公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乡镇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各存一份。
甲方(签署):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证处:
乙方(签署)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