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布斯:自然法理论中的约伯 ――霍布斯论自然 篇一
霍布斯是17世纪英国著名哲学家和政治思想家,他以其对社会契约论的贡献而闻名于世。然而,在他的著作中,他也探讨了自然法理论,尤其是关于约伯的问题。在霍布斯的论述中,约伯被用作一个角色来讨论人类在自然状态下的处境。本文将探讨霍布斯如何运用约伯的悲惨遭遇来支持他的自然法理论。
在《利维坦》一书中,霍布斯认为,人类在自然状态下是自私和好斗的,因此需要一个强有力的统治者来维护社会秩序。他将约伯的遭遇视为自然状态下的一个缩影,以此来说明人类在没有政府的情况下会陷入混乱和无序。约伯在圣经中被描绘为一个忍受着巨大痛苦和苦难的人。他失去了财产、家人和健康,却仍然坚守信仰。霍布斯认为,这个故事揭示了人类在自然状态下所面临的困境。
根据霍布斯的观点,人类在自然状态下没有任何道德约束,他们追求自己的利益而不顾他人的利益。这种状态下的人类是自私的、好斗的,无法与他人和平共处。约伯的遭遇被视为一个极端的例子,展示了人类在自然状态下所经历的苦难和痛苦。霍布斯认为,人类需要通过社会契约来建立一个强大的政府,以维持社会秩序和和平。
在霍布斯的自然法理论中,约伯的故事被用作一种威慑力量,来警示人们关于自然状态的危险和无序。他的观点是,只有通过建立一个统治者来约束人类的自私和好斗,才能保障社会的稳定和安全。霍布斯认为,这个统治者应该是一个绝对的君主,拥有无限的权力和权威。只有这样,人们才能放弃他们的自由和权利,接受统治者的支配,从而获得和平和安宁。
然而,霍布斯的自然法理论也受到了许多批评。一些人认为,他过于强调了人类的自私和好斗,忽视了人类的合作和共同利益。另外,他的主张也被指责为过于专制和压制个人自由。尽管如此,霍布斯的观点仍然对政治哲学产生了重大影响,引发了对权力和社会秩序的思考。
总而言之,霍布斯在自然法理论中运用了约伯的悲惨遭遇来支持他的观点。他认为,约伯的故事揭示了人类在自然状态下所面临的困境,需要一个强有力的统治者来维护社会秩序。然而,霍布斯的观点也引发了许多争议和批评。无论如何,他的贡献为政治哲学领域带来了深远的影响。
霍布斯:自然法理论中的约伯 ――霍布斯论自然 篇二
霍布斯是17世纪英国著名哲学家和政治思想家,他以其对社会契约论的贡献而闻名于世。然而,在他的著作中,他也探讨了自然法理论,尤其是关于约伯的问题。在霍布斯的论述中,约伯被用作一个角色来讨论人类在自然状态下的处境。本文将探讨霍布斯如何运用约伯的悲惨遭遇来支持他的自然法理论。
在霍布斯的自然法理论中,他强调了人类在自然状态下的自私和好斗。他认为,人类在没有政府的情况下,会陷入混乱和无序。约伯的遭遇被用作一个例子来说明人类在自然状态下所面临的困境。约伯失去了财产、家人和健康,却仍然坚守信仰。霍布斯认为,这个故事揭示了人类在自然状态下所经历的苦难和痛苦。
根据霍布斯的观点,人类在自然状态下没有任何道德约束,他们追求自己的利益而不顾他人的利益。这种状态下的人类是自私的、好斗的,无法与他人和平共处。约伯的遭遇被视为一个极端的例子,展示了人类在自然状态下所经历的苦难和痛苦。霍布斯认为,人类需要通过社会契约来建立一个强大的政府,以维持社会秩序和和平。
然而,霍布斯的自然法理论也受到了许多批评。一些人认为,他过于强调了人类的自私和好斗,忽视了人类的合作和共同利益。另外,他的主张也被指责为过于专制和压制个人自由。尽管如此,霍布斯的观点仍然对政治哲学产生了重大影响,引发了对权力和社会秩序的思考。
总而言之,霍布斯在自然法理论中运用了约伯的悲惨遭遇来支持他的观点。他认为,约伯的故事揭示了人类在自然状态下所面临的困境,需要一个强有力的统治者来维护社会秩序。然而,霍布斯的观点也引发了许多争议和批评。无论如何,他的贡献为政治哲学领域带来了深远的影响。
霍布斯:自然法理论中的约伯 ――霍布斯论自然 篇三
霍布斯:自然法理论中的约伯 ――霍布斯论自然
一问题
霍布斯在他的一本主要著作《利维坦》当中,将作为其思考核心的自然法理论的基本原则坦率地归纳为22条,正是在这些原则的基础上,霍布斯阐发了他关于政治生活的构想,最终也是以这些原则为中轴,霍布斯建构起了自己的政治哲学理论的大厦。政治哲学,当其在古希腊起源的时候,意味的是在城邦中构建一种生活的方式。如果一种政治不能承担起指导公民走向真正美好生活、走向真正健康的价值,那么这种政治必定是腐坏不堪的。可以想见的是,如果霍布斯不想让自己的政治哲学走向坏的那个方向,那么他就必须把自己的政治哲学论述与公民真正的美好生活、与真正健康的价值关联起来。事实上,霍布斯的这些自然法则恰恰就是在探讨什么是公民真正美好的生活、什么是真正健康的价值,霍布斯所要解决的是关于生活之道的问题,按照列奥?施特劳斯的判断,这个问题一直就是政治哲学的核心问题。那么,什么是霍布斯眼中的健康的生活之道呢?很明显,在霍布斯关于自然法则的构想最关键的有两条:1,怕死的本能,以及因此本能而生发出的自我保存的欲望;2,信守约定。也正是这基本的两条原则使得列奥?施特劳斯将霍布斯看作是现代政治哲学之父。
这是为什么?
二对问题的解释
记得在一篇有关弗朗西斯?培根的研究文章中,A?帕里-拉莫斯这样写道:“马克斯?韦伯生动地用之以形容现代欧洲文化性格的世界之解魅体现在多个领域当中。其中之一是宗教上的变革,重要性与此相当的另一个领域则是有关认识的对象,即自然变成了一个无灵魂的机器的胜利形象,变成一个庞大的仓库或者一个没有知觉的以最苛刻的方式被加以考问的证人”。[1]的确,此前一直占据思想界支配地位的中古自然观,包括古希腊,罗马(尤其是斯多亚里派)以及中世纪,不管在时代变任中经历过多么大的变化和调整,但核心的一点却一直得到确认和坚持,即自然是一个巨大的生命机体,由在空间展开,在时空中渗透着的运动物体所组成。整个世界具有生命,它所有的运动都是生命运动,这些运动有目的、受理智规约和引导。自然不仅是活的而且是有理智的,不仅是一个自身有灵魂或生命的巨大生命体,而且是一个自身有心灵的理性动物。任一种生物依照它自身的`等级,分有世界灵魂或神圣理智,分有世界心灵的活动。不存在没有精神的物质世界,也不存在没有物质的精神世界。物质本身是无形式的,精神作为终极因和目的因引导物质的变化。
到了十七世纪,所有这些都发生了变化。启蒙运动思想家们借助科学已经发现了或者严格说来已经创造了一个不同的物质世界;一个僵死的物质世界,范围上无限并且到处充满了运动,但没有质的区别和等级、没有秩序、没有和谐、更没有目的,而是由普遍而纯粹量的力所驱动。物质不再是无形式的质料。通过被强加于自身的形式构成一切东西,而是从量上组织起来的运动物体的整体。
与自然观的变动相伴随的则是对人的看法的变动。在亚里士多德式宇宙观和
自然观为主导的古希腊、斯多亚、以及中世纪观念当中,自然的图景与人的价值是完全相溶为一体的。亚里十多德的自然观以质料的形式和目的论的理论为基础。活的生命有机体是思维的对象,规范、和价值构成它们的本质。事物存在于一个目的论的链条当中并一步步被引导向更为高级的生命形式,一种更有效、更充满生命力的形式。整个过程包含着潜能与现实之间的区别,潜能是奋争的基石,借此,潜能朝着现实的方向进步,这一进程以目的论的意蕴贯穿于整个自然当中,最终朝向“不动的推动者”。世界的过程不能是自因的和自存的过程,必须有一个自然之外的动力因去解释发生在自然当中的变化。很明显,这种有关发展的目的论观念将人维系在一个等级秩序当中,实现自己的本质和价值达到自己完满的存在。人因此获得了生存的意义和方向,也因此分有了世界灵魂、拥有自己的固定的价值。现代的自然观则以恒久和普遍的怀疑否定了上述形而上学体系,只承认散布于无限的时间和空间中的僵死的物质世界的客观存在,关于精神、关于灵魂、关于上帝,既使不被彻底否定,至少也被排除在对于自然的解释之外。人失去了作为中古文化基本特征的那种统一秩序和内在和谐,仿[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