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的哲学论文【优秀6篇】

时间:2014-09-09 09:35:49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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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的哲学论文 篇一:探讨自由意志与命运的关系

自由意志与命运一直以来都是哲学界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许多哲学家都试图解答这个问题,探讨人类是否拥有自由意志,以及自由意志与命运是否相互排斥。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探讨这个问题,以期给读者带来一些新的思考。

首先,我们来探讨自由意志的概念。自由意志是指人类能够在行动中自主选择的能力。它认为人类的决策并不受外界因素的完全支配,而是由我们自己的意愿和选择所决定。然而,一些哲学家认为,即使我们认为自己选择了某个行动,这个选择也可能是受到了我们无法控制的因素的影响。比如,我们的决策可能会受到基因、社会环境、以及我们的教育背景等因素的影响。这种观点认为,我们的决策其实是被这些因素所决定的,而不是我们自己的意愿。

然后,我们来看看命运的概念。命运是指人类生活中一系列的事件和结果,这些事件和结果似乎是在我们的控制之外的。一些哲学家认为,命运是不可避免的,它是由某种超自然的力量或命运的设计所决定的。然而,另一些哲学家则认为,命运并不是一个真实存在的东西,而是我们对事物发展的一种解释。他们认为,人类的行动是有目的的,而不是被命运所决定的。他们强调人类的自主性和能动性,认为我们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和选择来改变自己的命运。

综上所述,自由意志与命运的关系是一个复杂而又深奥的哲学问题。无论是支持自由意志还是命运的观点,都有其合理性和局限性。或许,我们无法找到一个绝对正确的答案,但通过对这个问题的思考和讨论,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人类的行为和决策的本质。最终,我们或许可以找到一种平衡的观点,既承认人类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又不忽视外部因素对我们决策的影响。通过不断的思考和探索,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和世界,从而更好地生活。

经典的哲学论文 篇二:探索存在主义的核心思想

存在主义是20世纪哲学中一种备受关注的思潮。它强调个体的自由和选择,认为人类是自己存在的目的和意义的创造者。本文将探索存在主义的核心思想,以期给读者带来对人类存在的新的理解和洞察。

首先,存在主义强调人类的自由和选择。它认为人类不是被命运或外界因素所决定的,而是通过自己的选择和行动来定义自己的存在。存在主义哲学家认为,人类是自己的存在的创造者,我们可以选择自己的价值观、目标和行为方式。这种自由和选择的观点使存在主义成为一种强调个体权利和自主性的哲学思想。

其次,存在主义强调人类的孤独和无意义。存在主义哲学家认为,人类生存在世界上是孤独的,我们无法与他人完全共享和理解彼此的存在。此外,存在主义认为人类的存在是无意义的,没有任何固定的目标或意义。然而,正是因为我们的存在是无意义的,我们才有自由来创造我们自己的意义和价值观。通过选择和行动,我们可以赋予自己的存在以意义。

最后,存在主义强调人类的责任和责任感。存在主义哲学家认为,我们的选择和行动对自己和他人都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必须对自己的选择和行为负责。我们不能将自己的责任推卸给命运或外界的因素,而是要意识到自己的选择和行为对自己和他人的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存在主义的核心思想是强调个体的自由和选择,以及对自己选择和行为的责任。通过自己的选择和行动,人类可以创造自己的存在的意义和价值。通过对存在主义的思考和理解,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和他人的存在,从而更好地生活。

经典的哲学论文 篇三

  【论文摘要】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最初的“礼”具有道德和法律的双重性质,从内在和外在两方面规范着社会生产和生活的秩序。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礼”的外在强制逐渐减弱而内在规范却日益增强和完善。提倡礼治的儒家通过以仁释礼,把礼从外在的规范约束解说成人心的内在要求,提升为生活的自觉理念,使人们依据礼义文化机制回归生命的意义世界,从而确立一种精神信仰。在这种伦理规范与心理欲求合而为一的内在精神信念支持下,使以公平、正义为核心价值理念的和谐社会的内在和谐得以实现。

  传统的中国社会,从政治学的方面看,是一个“人治”的社会;从社会学的方面看,是一个“礼治”的社会。在这样一个社会里,社会秩序的维持主要靠传统的礼,这样的秩序自然要强调修身、提倡克己和注重教化。

  一、礼治的历史渊源与内涵

  “礼”起源于氏族社会末期的祭祀仪式。西周时期,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规范,“礼”和“刑”共同构成了当时社会法律体系的基础。“礼”发挥积极主动的教化功能,“刑”则发挥消极被动的制裁功能。“礼”对于社会成员的举止言行提出正面的指导性要求,明确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而“刑”则对社会成员背离‘礼”的行为进行必要的惩治与处罚。

  儒家一贯主张礼是为政的重要基础,礼与治国密不可分。“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家无礼则不宁……礼之所兴,众之所治也;礼之所废,众之所乱也。国之治乱,全系于礼之兴废”。在周代,道德就其形式来说,表现为大规模的、系统化的礼。但三代之礼不下庶人,在春秋时已然崩坏,无恢复可能,在复杂的社会生活条件下,思想家们开始对道德规范加以理论的解释和宣传,并使道德规范明确化、系统化。孔子主张维护周礼,想通过重建礼乐教化的努力,彻底转化现实政治的权力结构,让互信互赖的道德意识取代强制性的统治模式而成为社会稳定的基础,这正是孔子德治思想的出发点和归宿。因此,孔子提出“为政先礼”,认为礼是国之所以昌、人之所以立的根本。孔子把他的拥护礼的主张集中成为他所谓“正名”的理论,明确提出为政之道以“正名”为先,认为治理国家必须首先“正名”,“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因此,“正名”,是正礼治秩序之名,就是以礼来约束自己的行为。但是通过“正名”建立的“礼”,仅仅是外在的强制性的制度,孔子认为,“礼”不仅应该是人们自觉地遵守的行为规范,也应该是人们内心的道德感情在外部的恰当表现。

  二、礼治通过以仁释礼确立一种精神信仰

  为了使礼反映人们内心的道德感情,孔子提出“仁”的概念,以仁释礼,将礼的强制规定与仁的自己要求融为一体。在孔子那里,“仁”是道德的核心,是理想人格,是解决人际关系问题的最高准则。按照孔子的解释,“仁”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孝悌。孔子说,“弟子入则孝,出则悌”,并指出,“出则事公卿,入则事父兄”,把在家孝父从兄与在外尊君事公卿联系起来。孔子说“孝慈则忠”,

孝亲与忠君的关系是同体异用,君臣如父子,对父能孝,对君就能忠,对君主的忠是对父孝的自然延伸,国家君臣关系是家庭父子关系的放大。孔子认为,能够实行孝悌,并把这种品德影响到他人身上,这也就是参与政治了。“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当政者应致力于孝悌这个根本的基础。二是爱人。孔子认为:“仁者爱人”,“古之为政,爱人为大。”孔子主张从“亲亲”出发,由亲近爱敬自己的父母亲人,推而广之,到爱众人,即所谓“泛爱众,而亲仁”。爱人实行起来有两个方面效果:在消极方面,“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说,我不愿意别人怎样对我,我也不怎样对别人,这就是孔子所谓“恕”;在积极方面,“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就是说,我愿意别人怎样对我,我就怎样对别人,这就是孔子所谓“忠”,这两方面合起来称为“忠恕之道”。“忠恕之道”就是实行“为仁之方”。

  从“仁”的内容可以看出,孔子突出了“仁”作为个体生命的主体性特征,强调“仁”是完全内在于生命,与生命同在的。由于人不是孤立的个体,是彼此互动成长的,需要礼来规范和调整,而这种规范又是以个体生命的道德修养为基础的。孔子认为,仁和礼的关系是统一的,仁是礼的基本精神,是内在的道德,礼是仁的现实体现,是道德的标准,仁以礼为客观的社会标准,礼以仁为实际内涵。“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一个人如果不具备“仁”的观念和品质,是不能贯彻礼乐的,礼的种种规定,也就徒具形式,失去了意义。

  孔子认为,如果一个人努力克制自己的行为,加强自身的修养,使自己的行为符合礼的规范,就算有了仁德。仁与不仁,要看视听言行是否符合礼的要求,如果违礼,也就是违仁。孔子通过把礼纳入克己的自己修养中,以礼作为克己的客观尺度,使这种克己不再是单纯的主观性活动,礼也由此成为仁社会化的一个中介,是个人从本能生活中超越出来,使自己成为一个社会人的重要中介。孔子用仁来解释礼,从而给礼以新的思想内涵,注入新的生命力,礼因此获得了生机,同时也奠定了儒家以礼教为中心的传统思想的基础。转孔子通过以仁释礼,重新挖掘和弘扬了礼的真精神,使之建基于Et常生活情理,把礼的血缘实质规定为孝悌,又把孝悌建筑在日常亲子之爱上,这就把礼从外在的规范约束解说成人心的内在要求,把原来的僵硬的强制规定,提升为生活的自觉理念,把一种宗教性神秘性的东西变而为人情日用之常,从而使伦理规范与心理欲求融为一体。正是这种合一,使个体的自己修养和人格完善成为孔子德治思想的基础和出发点。

  自己修养的目的是为了立身治国,而立身治国的基础或前提是修己,通过“修己以敬”,达到“安人”、进而“以安百姓”的目的,这就是孔子的德治模式。这一思想后来又被儒家经典《大学》进一步概括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内圣外王之道”。秦汉已有“三礼”著述作为政统教育,儒家明确提出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道德实践步骤,并以此步骤归纳、阐发道德规范,使道德规范系统化、理论化,至宋明时期进一步强化为封建“道统”。“礼”经过历代精英阐述而形成的“道”,构造了中国礼治社会的意识形态。

  三、传统礼治构成社会内在和谐

  “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理念和根本精神。“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国语·郑语》)“和”,来源于作物生长所需要的阴阳调和,和谐就能生长万物,相同就难以持久。用别的事物去协调另外的事物,叫做和谐,所以能丰厚增长并吸引万物。“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和为贵”是孔子德治思想的重要内容,蕴涵着深刻的理性价值。因此,“和”由原来阴阳调和之意,引申为指人际关系及不同事物之间的和睦、和谐、融洽。在孔子那里,“和”即“中和”,是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个基本准则。孔子解决社会问题的着眼点旨在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各方面的关系,改变不良的社会风气,营造和谐的人际关系,维护社会稳定。这种思维模式与中国“家国同构”的政治模式和整体主义的伦理价值模式是合光相配的。这种力求人际和谐社会稳定的思想,是传统儒家思想的核心,也是儒学源远流长、影响深远的关键。

  礼治解决社会问题方法论的逻辑起点是个体修养,逻辑终点(最后的目标和归宿)是个体与社会群体的和谐。在个体修养问题上,强调的是自己对道德规范和社会准则的遵从。孔子以君子的道德人格为和谐的典范,以“智”、“勇”、“信”、“义”、“忠”等作为君子的基本人格要求。个人要恪守礼法,自己控制,不得妄为,与社会的发展形成有机的协调。在个体与社会群体的关系上,孔子认为,“仁者爱人”,人与人要互相爱护,强调的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道德准则。这就要求人们社会生活中做到上下有义、父子有亲、夫妇有爱、兄弟有悌、朋友有信,以仁爱之心对待一切人,在人际交往中注重人的价值,把别人也当作与自己同类的人看待,以人为人,建立人与人之间的相亲相爱的和谐人际关系。这样由内而外、由点及面,家庭和顺,国家有序,天下就会进入和谐状态。

  依据礼义文化机制回归生命的意义世界,避免因礼义失范导致的精神萎靡与价值虚无,重新恢复生活、家庭、社会、文化、体制应有的人性化、人文化特征,乃是中国式的现代化建设能否成功的一大关键。以礼为治是中国古代社会行之有效的治理方式,作为方法论意义上的礼治观对当代中国“以德治国”的治国方略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施具有重大价值,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经典的哲学论文 篇四

  “真理标准”是由三个层次即三大要素构成的。三大要素也称为“三级”标准。第一要素是“客观实际及其规律”或说“符合或基本符合客观实际及其规律”。它可称为“三级标准、最高标准、基本标准、内在标准、天然标准”。第二要素是“促进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其可称为“二级标准、较高标准(较高标准也可称为高级标准)、宏观标准、潜在标准、社会标准”。第三要素是“实践的效果”。其可称为“一级标准、具体标准(具体标准也可称为初级标准)、微观标准、外在标准(外在标准也可称为外化标准)、实效标准”。三大要素作为“检验标准”的多重命名对应如下:“一级、二级、三级”,“具体(初级)、较高(高级)、最高”、“微观、宏观、基本”、“外在(外化)、潜在、内在”、“实效、社会、天然”。作为“层次”的两重命名对应如下:“较低层次、较高层次、最高层次”,“微观层次、宏观层次、空中层次”。三大要素是不可分割的,是互补的、是相互作用的。是“真理标准”的三个部分、三个层次。三大要素三而合一,三位一体。构成完整的“真理标准”。对于“真理标准”的表述可以概括为一句话:“检验实践、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实践的效果”

  论“真理标准”三要素

  我认为,“真理标准”是由三个层次即三大要素构成的。三大要素也称为“三级”标准。第一要素是“客观实际及其规律”或说“符合或基本符合客观实际及其规律”。它可称为“三级标准、最高标准、基本标准、内在标准、天然标准”。第二要素是“促进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其可称为“二级标准、较高标准(较高标准也可称为高级标准)、宏观标准、潜在标准、社会标准”。第三要素是“实践的效果”。其可称为“一级标准、具体标准(具体标准也可称为初级标准)、微观标准、外在标准(外在标准也可称为外化标准)、实效标准”。三大要素作为“检验标准”的多重命名对应如下:“一级、二级、三级”,“具体(初级)、较高(高级)、最高”、“微观、宏观、基本”、“外在(外化)、潜在、内在”、“实效、社会、天然”。作为“层次”的两重命名对应如下:“较低层次、较高层次、最高层次”,“微观层次、宏观层次、空中层次”。

  第一要素是根本、是核心。对第二要素、第三要素具有领统作用、制约作用、导向作用。第二要素是第一要素、第三要素的价值体现或说价值取向,是第一要素、第三要素的重要特征,也是正确实践、真理的价值体现和重要特征,第二要素服从并服务于第一要素,是第一要素与第三要素的中间环节,是第一要素、第三要素功利性、积极作用的形象化,是第三要素的根本特征。第三要素受第一要素和第二要素的统领和制约,第三要素服从第一要素、第二要素,为第一要素、第二要素服务。第三要素是第一要素、第二要素的具体化和代表,是第一要素、第二要素的具体内容和外在的具体表现形式。第三要素的相对性比第一要素和第二要素大一些。三大要素都是客观的,都是有功利性的。

  对人类来说,客观世界、客观事物、客观规律都有价值取向,都有功利性。客观世界、客观事物是人类的居住地、生活环境和生活条件,是人们物质生活资料的宝库。客观规律和真理是打开宝库大门的钥匙。人类认识、了解了客观世界、客观事物、客观规律,掌握了客观规律和真理,就会利用它指导实践,人们就会得到利益,反之,不认识它、不了解它,就无法利用它指导实践,就得不到它带来的好处,或者可能会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这就是客观世界、客观事物、客观规律、真理的价值。客观实际及其规律与促进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密不可分。客观世界、客观事物有时也会给人类带来某些灾害,但利大于弊。“客观实际及其规律”或“符合或基本符合客观实际及其规律”是“真理标准”的三大要素之一。这是不可质疑的。因为我们必须检验“实践”、“认识、思想、理论”是不是符合客观实际及其规律。人类的发展史作为“实践、真理”的检验场已经证明:促进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的“实践及指导实践的思想理论”就是正确的实践、正确的思想理论,这种实践、这种思想理论是符合或基本符合客观实际、客观规律的;人类发展史还证明:阻碍或破坏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实践及指导实践的思想理论”就是错误的实践、错误的思想理论,这种实践、这种思想理论是不符合客观实际及客观规律的。所以,我认为,“促进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是“真理标准”的三大要素之二。“促进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是“实践的效果”的内在的根本属性。实践取得的良好效果较大,而不良后果较小,其自然会促进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这是不言自明的道理。实践取得的良好效果大于不良后果,就证明实践是正确的,是符合或基本符合客观实际、客观规律的,同时也证明指导实践的思想理论是真理;实践产生了不良后果、严重后果、恶果,而良好效果较小,这对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是不利的,是会阻碍或破坏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的,这也是不言自明的,这样的实践及其指导思想理论是不符合客观实际及其规律的。所以,我认为,“实践的效果”是“真理标准”的三大要素之三,它和“促进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客观实际及客观规律”(或说“符合或基本符合客观实际及其规律”)是密不可分的。三大要素都具有客观性,都有功利性,都有“真理标准”的功能,都有作“真理标准”的资格,但第一要素因为不能承担单独执行“真理标准”的检验任务,其必须用自己的代理者(客观的具体事物即“比较核对物”)去执行“真理标准”的检验任务,其对自己的代理者起指导作用、监督作用,或者其与代理者相结合而发挥“真理标准”的检验作用。“促进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是“实践的效果”的根本属性,它和“实践的效果”同属“比较核对物”,同为“比较核对物”的内容,只不过是“实践的效果”比较具体,而“促进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比较抽象而已。“实践的效果”显而易见,具有现实性,更具说服力。“促进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对“实践的效果”发挥制约作用、导向作用,具有“顾后性”。它在“实践”、“真理”反复被检验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第二要素和第一要素相结合,共同发挥作用。三大要素是不可分割的,是互补的、是相互作用的。是“真理标准”的三个部分、三个层次。三大要素三而合一,三位一体。构成完整的“真理标准”。我认为,我们不应当从三者之中取其一作为“真理标准”,也不能从三者之中取其二作为“真理标准”,丢掉其中的任何一大要素都是不完全正确的,都是不科学的。

  “符合或基本客观实际、客观规律”或者说“客观实际及其规律”虽然不能直接发挥“真理标准”的作用,但它毕竟要发挥重要的间接作用。“实践”、“思想、理论”必须通过“比较核对物”和它进行比较,而不是和别的东西进行比较,所以,它居于核心地位,是根本要素。“实践的效果”是人们把理论同实践相结合产生出来的良好结果,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即正确实践的产物,它是新生的客观事实,是不会因人的意志或意识而消亡的。它作为“实践”、“思想、理论”和“客观实际、客观规律”的具体的“比较核对物”是最适当,最科学的。“促进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由于是“实践的效果”的根本属性,所以,它也属于“比较核对物”的范畴,它和“实践的效果”同为“比较核对物”,把它排除在“比较核对物”之外是极其错误的。怎样检验“实践”、“思想、理论”是否符合或基本符合客观实际、客观规律?简单地说,从理念上说就是要看“实践”、“思想、理论”的价值取向,看其功利性,对人类社会的生存发展有价值者就是符合或基本符合客观实际、客观规律的“实践”、“思想、理论”。反之,就是不符合客观实际及其规律的。从实际操作来说,就是用“实际的效果”、“促进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作为“比较核对物”,用它把“实践”、“思想、理论”同“客观实际、客观规律”联系起来,进行比较。良好效果大于不良后果的“实践及其指导思想、理论”就是正确的,就是符合或基本符合客观实际及其规律的。不良后果大于良好效果的或产生恶果的“实践及其指导思想、理论”就是错误的,就是不符合客观实际及其规律的。在此应该强调一点,用“比较核对物”--实践的效果作为真理标准具有一定的相对性。特别是在检验社会科学理论的时候,相对性更大一些。因为社会内部斗争非常复杂,斗争双方的力量有时相差悬殊,正义一方可能因力量弱小等条件或问题而暂时失败,但以后总会胜利的。这就要作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不能只看眼前的实践有无良好效果,还要看长期实践有没有良好效果,是不是获得胜利。某种社会理论如果在长期实践中屡遭失败的话,就证明这钟理论是错误的,因为长期的实践没有取得良好的效果,所以它不符合真理标准。社会科学理论中存在一定的伪科学,时常有人的主观因素在其中起作用甚至有人为的误导作用,所以,社会科学理论更要不断接受实践效果的检验。

  “真理标准”的三大要素都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或意识而消亡的,真理标准是客观的,是不具有主观性的。对于“真理标准”的表述可以概括为一句话:“检验实践、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实践的效果”或者说“实践的效果是检验实践、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其中的“唯一”可以保留,也可以删除。简化的表述方式是“实践的效果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或是“实践的效果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换一种表述方式就是“实践的价值(功利性)是检验实践、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或标准)。这两种表述方式的实质是相同的,“实践的效果”更为具体、更为鲜活、更为形象。我赞同采用前一种表述方式。

经典的哲学论文 篇五

  一、存在主义哲学与非连续性教育

  (一)人发展的非连续性

  就人的发展一般过程而言,生命会按照一定的方向和预定的目的,持续、不间断、呈一定规律性地发展下去。但由于个体存在的多样性和人类社会生活的复杂多变,人并非总是按照既定的路线去发展。在人的连续发展过程中,常常存在一些突如其来的事件和不可预测的外在因素,引起生命发展顺序的局部中断、停止或转向。这些非连续性的发展主要发生在与理性思维相对的非理性领域里,例如人情感的突然转变、兴趣上的转向等,一次偶然的事件、一场特殊的经历都可能会突然改变人原本的情感、愿望和兴趣。“世界上没有规定人的本质的天然规则,人必须自己创造自己。人是一种具有主体生命的设计者,他在自己的选择、决定和行动中创造自己,成为自己。”

  因此,人的发展是非连续性的自己生成或自己创造。海德格尔将此在生存状态分为本然的存在状态与非本然的存在状态。通常情况下人们会选择以非本然的状态存在,通过压制自己的个性而与他人保持一致,从属于他人,将自己隐藏于大众的决策意见中,拒绝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逃避做出自己抉择,与公众的想法亦步亦趋,此种状态被称为沉沦。在这种状态下,只有通过彻底的转变和飞跃才能达到本然的存在状态,进行非连续性的自己创造或自己生成。斯普朗格由此提出,可以通过“觉醒”的形式实现自己飞跃式的非连续性发展。他认为觉醒是生命过程中非连续性、非阶段性的瞬间生成,是人在某一时刻的突然顿悟。博尔诺夫对此加以发展,意识到一时的“觉醒”对克服生存危机的重要性。

  (二)非连续性教育思想

  德国现代教育学家博尔诺夫批判性地吸收发展了存在主义哲学与文化教育学派的非连续性教育思想,并基于此发展形成自己的教育思想。传统的教育学理论往往把教育看作是一系列连续的活动,儿童是在这种连续的教育活动中循序渐进、不断趋向完善的。博尔诺夫将以往的传统教育观点归结为两种典型,一种是积极塑造的工艺学观点,一种是消极的顺其自然的器官学观点。前者把学生看作是随意加工的原始材料,教育者可以按照一定的目的对其进行塑造,后者认为学生自身的发展有其内部的发展规律,应不受外界的干扰和控制,因此,教育不能随便干涉学生自身自由的发展。

  由此,博尔诺夫指出:“且不论教育的本质是积极的塑造还是自发的发展,有一点对这两种看法来说是一致的,这就是教育活动的连续性。”可以看出,博尔诺夫肯定人在发展过程中存在连续性的假设,并指出以往的教育是按照确定的目的和已知的规律去塑造培养人,因此对于儿童施加的教育便是连续性的,这种观点基本揭示了教育过程的本质。但在他看来,这并不全面,教育者还需承认和充分重视非连续性因素如危机、唤醒、告诫、号召和遭遇等在教育过程中的客观存在,否则,它将必然干扰甚至导致教育的失误或失败。“在人的生活中会有一些突然出现的、非连续性的事情,无论如何不能把这些事件纯粹的视为外来干扰。相反,这些事件具有重要的积极的作用。”

  博尔诺夫认为,人的非连续性发展是由个体的复杂多样性和生活中各种偶然性因素综合影响而形成,教育需在承认其连续性的基础上,突出强调教育的非连续性形式,并将其看作是对人的一生具有决定意义的东西。“属于这类事件的有威胁生命的重大危机,突发的对新的更高级生活的向往,使人摆脱无所事事状态的号召和告诫,以及对今后生活起决定性作用的遭遇等等。”博尔诺夫将这些事件看作是教育非连续性的原因,同时也将其看作是非连续性教育的形式,进行非连续性教育的途径。因此,运用危机、唤醒、号召和告诫、遭遇等非连续性教育形式在人的生命发展过程中施加影响,具有重要的教育价值,作为对连续性教育的补充,是十分必要的。

  二、非连续性教育的现实启示

  非连续性教育思想是基于存在主义哲学对人的理解、并重视发展人的非连续性教育的基础上而形成的。非连续性教育并不是一味否定之前的连续性教育,而是将被人们长久忽视的非连续性教育引入公众视野中,使其作为连续性教育的补充。突出强调教育的非连续性形式,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转变传统教育观念,为全面理解教育提供一个全新视角

  教育过程是连续性教育与非连续性教育的有机统一,非连续性教育是对连续性教育的补充。非连续性教育的价值不仅仅在于给人们揭示了非连续性教育形式的内容,提供了进行非连续性教育的途径,还在于它打破了人们的传统教育观念,使人们真正认识到了这些非连续性事件对人的生命过程所产生的根本性的影响,从而使人们形成了对教育过程本质的全面认识。教育过程中,对人的培养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在给受教育者教授精心组织和安排教育内容时,总会时不时地受到外界因素的干扰,从而影响教育者按照既定目的培养人的过程。由于人的复杂性、社会生活的丰富性,更加不可避免地加重了教育过程中不连续性的成分,使得教育难以按照预先设定的固定轨道发展,总会因为突发性的因素偏离轨道,偏离之前的教育目的。

  既然这些外在的复杂的因素不为教育者所控制,且深深地影响着教育的进程和效果,那么,不妨换一种视角,改变原有传统的教育观念,认识和重视这些非连续性因素在教育中的独特作用,并通过相应的教育措施加以引导,使得非连续性因素产生积极的作用。教育者不能固守成规,对教育中的非连续性因素视而不见或消极回避,而应是大胆地正视和面对教育中会出现突变的现实,积极地采取相应的对策,为学生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保障教育向着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方向发展。

  (二)为现存的教育问题提供新的解决思路

  在当今这个社会高速发展、信息交流迅猛的时代,信息获取手段的多样和便捷使学生接触到的外界事物异常丰富起来。学生学习知识的手段不再仅仅局限于教师的讲授,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获取信息。这样一来,各种非连续性因素也跟着学生与外界交流的增多而变得更加活跃丰富起来,这些因素都不可避免地影响着学生的思想和行为。现实生活中,学生在与外界进行交流、与他人进行交往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困惑、不解,会出现一时情绪的波折、会遭遇一些不可避免的危机、挫折。这些看似很平常的遭遇,或许会在学生的内心世界里出现很大的转变。

  当下,出现的许多教育问题如青少年心理疾病、自杀事件和青少年犯罪等都反映出教育在这些问题上的缺失。这些教育问题的产生不是一时的涌出,而是教育对学生非连续性教育常年忽视的一个结果。学校教育注重于学生知识技能的学习,却轻视了学生在情感、态度上的轻微转变,忽视了一系列非连续性因素对学生自身的干扰。因此,教师应当用非连续性的观点去剖析教育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扎根于学生的生活,情系于学生的生活际遇,从分析非连续性因素的影响入手,解答学生的困惑,帮助学生走出困境。教育应当意识到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各种挫折、危机等客观因素的影响。教育者应通过一定的挫折教育、危机意识教育等生存领域的教育,让学生在挫折中更清楚地认识世界、认识自己,磨练学生克服困难的意志和勇气,增强学生抵抗生活中各种苦难与不幸的能力。

经典的哲学论文 篇六

  摘 要:中国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有着许多高度的契合点。中国哲学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过程中是不可不面对的一部分,中国哲学是理解中国人内在精神的一面镜子;与此同时,马克思主义哲学这种外来文化要植入中国,必须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即在本土文化中找到赖以生根的沃土,所以,二者的关系是值得我们深入研究的。

  关键词:中国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关系

  一、中国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概况

  根据其产生和存在的地域不同,可以分为中国哲学和西方哲学;根据其学派的不同,可以将马克思主义哲学区别于中国哲学和西方哲学。这三种哲学形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进程中都有着不容忽视的作用,尤以中国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突出。与中国哲学相比,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种外来的文化。随着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的相长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二者有着多方面的高度契合。因此,合理地阐释中国哲学及中国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关系是不可或缺的内在环节。

  二、中国哲学的深刻性思想

  中国哲学的现代转型,给予了中国传统哲学深刻的改造,使得传统的文化因素、哲学因素都注入了充满活力的有机内容。

  首先,在中国哲学中,我们所运用的确立本体观念的策略,对于解决“知识形态的形而上学何以是可能的”理由,提供了有益资源。中国哲学在建立哲学本体论的过程中,所遵循的是一个直觉与逻辑相统一、知识与境界相统一的策略论原则。掌握了其策略论原则可以适当地防止不可知论、相对主义等的发生。因此,正确地认识确立本体观念的策略和掌握其相应的策略论原则是中国哲学中必不可少的内容。

  其次,中国哲学中所阐述的人性论思想对当今我们正确认识与把握人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具有积极的指向作用。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的东西方人,在对人性论思想上的理解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性,其中重要的一点是基于“人性论预设”的差异。

  最后,表现为中国哲学对本体论观念的理解,对了解古代的本体论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众所周知,中国哲学传统中的本体论思想大致有三大传统占主流地位,分别为:理本论,以理作为本体;气本论,以气作为本体;心本论,

  以心作为本体。由此可见,中国哲学的本体论思想实质上是一种心、理、气三位一体的哲学思想。它突显出了中国哲学的本体观念的整体化和系统化的这一特征。这一特质在中国哲学中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中国哲学中常常把本体概念视为 “虚位”概念;二是将本体理解为是相互包含、相互联系、层层递进的密不可分的有机统一的不同方面的整体实在性。

  三、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的相通之处

  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已是中国当代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哲学循序渐进地融入中国哲学的体系中,成为了我国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论武器,拥有了能够指导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推动人与自然、社会协调发展的科学真理。

  中国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都有着相互整合的“整合点”,有着相融和相通之处。具体表现为:

  首先,马克思主义唯物论与中国传统朴素唯物论有相通之处,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世界的物质统一性是贯穿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线,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要求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而中国传统哲学中的“气一元论”指出,气是物质世界的本源,是永恒运动变化发展的,进一步表明物质的多样性,当然“气一元论”并不完善,但也为朴素唯物论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石。

  其次,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中国传统知行观的契合之处。认识论是关于认识是如何产生的、实践与认识的关系及其策略论等的认识。在中国传统哲学体系中,也同样不间断地传递着“以行验知,以行证知”的理论传统。可见,无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还是中国古代哲学,认识论都是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

  再次,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与中国传统朴素辩证法的相融之处。辩证法的思想具有整体性、普遍性、客观性,在中国、在欧洲、在古代就产生了,一直延续至今为我们所用。中国古代传统文化的思想中,同样也有着丰富的辩证法思想,表现在描述自然界的运动变化、人类社会的运动变化、事物的普遍联系、运动变化发展、矛盾规律的总结、质量互变规律的反映,等等,这些辩证法思想都充分展现中国哲学在古代中所呈现的优秀资源。

  基于对中国传统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经验总结,深刻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是一个长期的动态发展过程,要从中国实际出发,以发展的与时俱进的眼光看待马克思主义哲学,积极吸收中国传统哲学的优秀资源,以进一步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从而有效形成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推进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

  参考文献:

  [1]王守常,张翼星,陈岸瑛,等.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M].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2]柳国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经验研究[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6.

  [3]冯友兰.中国现代哲学史[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9.

经典的哲学论文【优秀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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