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工合同书 篇一
尊敬的双方:
鉴于甲方需要对乙方的工程进行监工并确保工程质量的完成,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制订本监工合同书。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监工职责
1. 甲方应派遣专业的监工人员到工程现场,负责对乙方的工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的合格完成。
2. 监工人员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标准,对乙方的施工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及时提出必要的改进意见。
3. 监工人员应定期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和质量报告,并在必要时召开工程进展会议。
二、报酬及支付方式
1. 甲方应依据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监工费用。监工费用的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应在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确定,并按约定时间及金额支付。
2.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监工费用,甲方有权暂停监工工作,直到乙方支付欠款为止。
三、知识产权
1. 甲方在监工过程中所提供的技术指导和改进意见,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将其用于其他项目或向第三方泄露。
2. 乙方在工程过程中所产生的技术和设计成果,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将其用于其他项目或向第三方泄露。
四、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监工费用,乙方有权要求延期完成工程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2. 若乙方未按照监工人员的指导进行工程施工,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发生其他问题,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五、争议解决
1.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2. 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约束力。
六、其他约定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监工合同书 篇二
尊敬的双方:
鉴于甲方需要对乙方的工程进行监工并确保工程质量的完成,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制订本监工合同书。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监工职责
1. 甲方应派遣专业的监工人员到工程现场,负责对乙方的工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的合格完成。
2. 监工人员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标准,对乙方的施工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及时提出必要的改进意见。
3. 监工人员应定期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和质量报告,并在必要时召开工程进展会议。
二、报酬及支付方式
1. 甲方应依据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监工费用。监工费用的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应在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确定,并按约定时间及金额支付。
2.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监工费用,甲方有权暂停监工工作,直到乙方支付欠款为止。
三、知识产权
1. 甲方在监工过程中所提供的技术指导和改进意见,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将其用于其他项目或向第三方泄露。
2. 乙方在工程过程中所产生的技术和设计成果,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将其用于其他项目或向第三方泄露。
四、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监工费用,乙方有权要求延期完成工程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2. 若乙方未按照监工人员的指导进行工程施工,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发生其他问题,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五、争议解决
1.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2. 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约束力。
六、其他约定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监工合同书 篇三
(三)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与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部门鉴定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3.实行计划生育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及规定哺乳期内的;
4.符合国家规定其它条件的。
对上述人员,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调整适当的岗位,待遇随岗而定。
(四)合同期内,乙方要求违约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 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解除合同时间从甲方同意之日计算。
(五)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监禁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六) 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
2.合同期内乙方死亡;
3.乙方按国家规定应征入伍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六、违反合同的责任和争议解决
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单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因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诉。
七、其 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