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合同 篇一
道路运输合同是指运输双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所达成的一种法律约束关系,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协议。在道路运输行业中,合同的签订对于确保运输安全、保护双方利益至关重要。本文将从合同的内容要点、签订方式和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道路运输合同的内容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货物的数量、名称、运输路线和时间、运费、保险责任、违约责任等。货物的数量和名称是合同中最基本的信息,它们直接关系到运输双方的权益。运输路线和时间是合同中的重要约束条件,它们决定了货物的运输路径和到达时间,对于双方都具有重要意义。运费是道路运输合同中的核心内容,它决定了运输双方的经济利益。保险责任是合同中的风险分担问题,它对于确保货物的安全运输具有重要作用。违约责任是合同中的法律责任问题,它对于维护合同的履行具有重要约束力。
其次,道路运输合同的签订方式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在实际操作中,为了确保双方的权益,建议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合同。书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减少纠纷的发生。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当认真核对合同的内容,确保没有遗漏或错误,并在合同上签字盖章,以保证合同的有效性。此外,为了进一步确保合同的履行,可以选择第三方机构作为合同的见证人,以提高合同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最后,道路运输合同的签订需要注意一些事项。首先,双方应当充分了解合同内容,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其次,双方应当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及时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和纠纷。再次,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对合同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合同的条款明确、合理和合法。最后,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当保持及时的沟通和信息共享,确保货物的安全运输和顺利交付。
综上所述,道路运输合同的签订对于运输安全和双方利益的保护至关重要。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当充分了解合同的内容要点,选择合适的签订方式,并注意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事项。只有双方共同努力,才能确保道路运输合同的有效履行,实现双赢的局面。
道路运输合同 篇二
道路运输合同是指在道路运输行业中,运输双方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而达成的一种法律约束关系。合同的签订对于保障运输安全、维护运输秩序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从合同的履行要求、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道路运输合同的履行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运输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进行运输,确保货物的安全运输和及时交付。运输双方应当妥善保管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并按照约定运输方式进行操作。运输双方应当建立健全的运输管理制度,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运输双方应当及时交付货物,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运费支付给对方。
其次,道路运输合同的违约责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如果运输双方中的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运输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范围和金额,以避免争议的发生。如果双方对违约责任的约定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最后,道路运输合同的争议解决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通过友好协商,寻求争议的解决办法。双方也可以选择第三方调解机构进行调解,以达成争议的解决。如果协商和调解无法解决争议,双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道路运输合同的履行要求、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等方面都对于保障运输安全和维护运输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当明确合同的履行要求,合理约定违约责任,并合理选择争议解决方式。只有双方共同努力,才能确保道路运输合同的有效履行,实现双赢的局面。
道路运输合同 篇三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货物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1、 甲方委托乙方将甲方托运产品按甲方指定的地点起运,通过公路的运输方式运至甲方的收货人地点。
3、甲方按期支付乙方经双方确认的运费。
二、甲方责任:
1、 甲方在每次要求装运日期1天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乙方提供托运计划,并与乙方进行电话确认;甲方对托运货物自行办理运输保险。
2、 运输计划如有变更或调整,甲方必须提前6个小时通知乙方,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车辆因此放空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甲方应按双方约定及时支付乙方运费。
三、乙方责任:
1、 乙方必须严格依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甲方的要求进行货物装载和运输,除甲方配送的零担外,乙方不得夹带任何其它货物。运输途中,乙方不得私自转驳货物给其它车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中途更换司乘人员。否则,由乙方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2、 乙方自甲方计划下达24小时内必须安排车辆到指定门点提货,并于装货当日启运和双方约定到货期限内送达指定收货客户(时间以装货次日起算);遇特殊情况逾期到达,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元。
3、 乙方必须切实保证货物的安全,途中一切货物短少、损坏、污染或变质,均由乙方负责赔偿。若遇交通事故或其它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乙方应主动请求保险、公安、交警等部门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并迅速与甲方取得联系。
4、 货到目的地后,乙方必须核实收货方经办人员的身份,经确认无误方可卸货,并办妥货物交接手续。乙方必须将收货凭证回单及时送回甲方。若货物错送、被冒领,或因单证缺失引发纠纷,其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5、 乙方有义务第一时间向甲方反馈在途货物及时动态,并依据甲方要求每日书面或电话反馈所有在途货物动态。
四、 运费结算:
以双方确认的运价为准(见附表),运价如有变动(提价或降价),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经双方确认后执行,否则按事先签订价格结算。
五、 争议处理: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履约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争议,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任何一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2、违约责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本月内该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道路运输合同 篇四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
合同期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
二、
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 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 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 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 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 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 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
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
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 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 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
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附:运单编号:___________,
签发时间: 年 月 日 装运时间: 年 月 日
签发地点: 省 市 区 路 号 装运地点: 省 市 区 路 号
发货人:__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__,
托运人签章 承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道路运输合同 篇五
一、托运
1.托运人应在约定期限内向承运人提供托运货物及装卸条件。托运人未按约定备好货物和提供装卸条件,以及货物运达后无人收货或拒绝收货,造成承运人车辆放空、延滞及其他损失的,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2.托运人不如实填写运单,错报、误填、遗漏货物名称、装卸地点等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错送、装货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损失,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3.承运人应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并能满足所运货物重量的要求。
4.托运人有权决定货物是否保险或保价。货物保险由托运人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委托承运人代办。选择保价运输时,申报的货物价值不得超过货物本身的实际价值;保价为全程保价,保价费按不超过货物保价金额的0.7%收取。一张运单托运的全部货物只能选择保价或不保价。
5.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手续的,托运人应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并随货同行。托运人委托承运人向收货人代递有关文件时,应在运单中注明文件名称和份数。
二、包装
1.托运人应按约定包装货物。托运人未按约定包装货物,不能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约定由承运人对货物再加外包装时,包装费用由托运人支付。
2.由于托运人的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或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由承运人按约定对货物再加外包装的,发生上述问题,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三、运送
1.承运
人应在约定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并在24小时内以合理方式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或按托运人的指示及时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应再次无偿运至约定的到货地点或收货人。
2.承运人应对货物的安全负责,保证货物无短缺,无人为损坏,无人为因素导致的变质。
3.起运前运输路线发生变化承运人应通知托运人,并按最后确定的路线运输。承运人未按约定路线运输而增加的运输费用自行承担。
4.承运人有权向托运人、收货人收取约定的运杂费用。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未按约定支付运杂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货物享有留置权。
5.承运人未遵守约定的运输条件或其他约定事项,应赔偿托运人由此受到的损失。
6.承运人未经托运人同意,擅自将货物委托其他公司运输的,应赔偿托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7.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四、交货
1.货物交接时,一方对货物的重量和内容有质疑,可提出查验与复磅,查验和复磅的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2.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应及时与托运人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人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提存货物。
3.货物有包装的,到达运输地点后,外包装完好而内部货物有货损、货差的,由托运人负责。
五、事故处理
1.货运事故是指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毁损或灭失。货运事故发生后,承、托双方应编制货运事故记录。
2.货物运输途中,因第三方责任造成货物毁损或灭失的,承运人应先行向托运人赔偿,再由其向第三方追偿。货物已投保的,承运人应不迟延的通知托运人,并采取一切方便协助托运人获得赔付。若承运人怠于履行通知义务和协助义务,应赔偿托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3.承运人能够证明是由于《合同法》第311条规定的原因造成货物毁损、灭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货运事故处理过程中,收货人不得扣留车辆,承运人不得扣留货物。由于扣留车、货而造成的损失,由扣留方负赔偿责任。
六、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承运人(章): 托运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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