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工程单位影响的论文 篇一
引言: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一环,对于各行各业都有着深远的影响。在工程单位中,这一税制改革也不例外。本文将重点探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工程单位的影响,并分析其可能带来的利与弊。
一、增加了税负压力
工程单位作为一种特殊行业,通常经营规模较大,利润空间相对较小。在原本营业税的征收模式下,工程单位可以按照一定比例计算营业额,从而减少税负压力。然而,增值税的征收方式更加严格,工程单位无法通过计算营业额来减轻税负,需要按照实际利润额进行缴税。这一改革对于工程单位来说意味着税负的增加,可能导致其经营利润减少,影响企业的发展。
二、提高了税务合规要求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工程单位需要对其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增值额进行准确计算,并及时、准确地申报和缴纳增值税。这对工程单位来说增加了税务合规的要求。由于计算和申报增值税的复杂性,工程单位可能需要增加人力和财力投入,以确保税务合规。这将进一步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一定的制约。
三、促进了企业发展
然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工程单位也有一定的积极影响。首先,增值税的征收方式更加公平合理,能够减少一些企业通过偷税漏税等手段逃避税收的行为。其次,增值税的征收方式也更加透明,有助于提高税收的诚信度和管理效率。这将促进整个工程单位行业的健康发展,提升行业形象和竞争力。
结论: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工程单位的影响是双重的,既增加了税负压力,又提高了税务合规要求。然而,从长远来看,这一改革将促进企业发展,提升行业形象和竞争力。因此,工程单位应积极应对税制改革带来的挑战,加强内部管理,提升税务合规能力,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工程单位影响的论文 篇二
引言: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一环,对于各行各业都有着深远的影响。在工程单位中,这一税制改革也不例外。本文将重点探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工程单位的影响,并分析其可能带来的利与弊。
一、降低了税负压力
在原本的营业税征收模式下,工程单位需要按照一定比例计算营业额,并缴纳相应的税费。然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工程单位可以通过增值税抵扣机制,将原本需要缴纳的营业税转化为进项税额,从而降低税负压力。这一改革对于工程单位来说,意味着减少了税收成本,提高了企业的经营利润,有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优化了税收管理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工程单位需要对其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增值额进行准确计算,并及时、准确地申报和缴纳增值税。这促使工程单位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透明度。同时,税务部门也加强了对企业的税收监管,提高了税收管理的效率和公平性。这将有助于促进税收制度的完善,提升整个工程单位行业的发展水平。
三、促进了经济转型升级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税制改革,不仅降低了工程单位的税负压力,也促使其进行内部管理和财务运作的优化。这有助于工程单位加强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推动企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升级。同时,增值税抵扣机制也鼓励工程单位加大对生产设备和技术的投资,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产业链的整体发展水平。
结论: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工程单位的影响是积极的,既降低了税负压力,又优化了税收管理,促进了经济转型升级。因此,工程单位应充分利用增值税抵扣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透明度,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政府也应进一步优化税收政策,为工程单位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支持。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工程单位影响的论文 篇三
有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工程单位影响的论文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税负影响初探
摘要:在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转变的新形势下
,为了免除重复征税制约而在总体上减轻税负,有序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服务水准,进而有利于改善民生,并助益于扩大内需、推进产业升级换代,加快转变生产方式。本文就营改增在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影响进行初探。关键字:营改增,工程勘察设计,营业税,增值税。
随着财税[2011]110号《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和财税[2011]111号《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两份文件的出台,并于2012年1月1日在上海市开展了试点工作,这标志着中国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转型改革正式启动,这将很大程度改变现时中国流转税制度,可以大幅度较少重复征税情况,使得中国的流转税制度更加接近于世界范围内所公认的最佳操作模式.
这次试点包括1个交通运输业和6个现代服务业,适用增值税率分别为交通运输业11%,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鉴证咨询6%,有形动产租赁服务17%.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经营范围主要是工程前期咨询(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招投标代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审计等,分别属于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监证咨询服务,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由营业税纳税人转变为增值税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500万元(含500万)以上为一般纳税人, 按照当期应税服务销售额(不含税)和6%的增值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购买的应税产品和服务的进项税额后,净额为应向税务机关申报和缴纳的.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应税服务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按照当期应税服务销售额(不含税)和3%的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税负影响如何? 影响多少?本文作简单分析,拟抛砖引玉,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影响:
500万元以下的部份乙,丙级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和设计事务所为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当期应税服务销售额(不含税)和3%的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 原来的营业税税率为5%,,税率下降40%,税收基数减小(营业税是价内税,增值税为价外税), 增值税比营业税少交相应城建教育等附加费也减少,按照设计收入400万元成本费用350万元的事务所为例:应纳营业税为400*5%=20万元, 城建教育等附加费(按营业税14%)20*.14=2.8万元,所得税为(400-350-20-2.8)*25%=6.8万元,总税负为(20+2.8+6.8)/400=7.4%.改征增值税后,应交增值税为(400/1+3%)*3%=11.65万元,城建教育等附加费(按营业税14%)11.65*.14=1.631万元, 所得税为[(400/1+3%)-350-11.65-1.631)]*25%=6.27万元, 总税负为(11.65+1.631+6.27)/400=4.89%,下降了(4.89-7.4)/7.4=33.3%,充分享受到了税改的好处.
二:对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影响
以甲级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一般都在500万元以上)和部份应税服务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乙,丙级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和设计事务所为一般纳税人。按当期应税服务销售额(不含税)和6%的增值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购买的应税产品和服务的进项税额后,净额为应向税务机关申报和缴纳的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增值税税率为6%比营业税税率5%增加了一个点,因为营业税是价内税,增值税为价外税,实际上是增加了(1/1+6%)*6%-5%=0.66%,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主要从事技术咨询报务,其成本费用构成中人员工资,劳务支出占主要部份,可以进项抵扣的外购项目主要为电脑耗材,图纸,书籍, 水费,电费,效果图制作,勘察设备,外包劳务等,在成本费用构成中占比不大.经对本单位近三年相关资料测算, 外购项目在成本费用构成中占比为8%左右,外购项目的加权平均增值税税率为7%左右,以本单位为例分析测算如下,收入3000万元,成本费用2600万元(可抵扣210万元),营业税=3000*5%=150万元, 城建教育等附加费(按营业税14%)=150*0.14=21万元,所得税=(3000-2600-150-21)*25%=57.25万元,总税负=(150+21+57.25)/3000=7.61%改征增值税后, 增值税销项税额为(3000/1+6%)*6%=169.81万元, 增值税进项税额为(210/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