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房出租合同 篇一
门房出租合同是指房东将门房出租给租户的一种合同。门房通常是位于大门口或者院子入口处的房间,用于门卫或者门房人员居住。门房出租合同是保障房东和租户权益的重要文件,下面将详细介绍门房出租合同的内容。
一、合同主体
合同主体包括房东和租户两方。房东是指门房的所有者或者合法使用者,有权出租门房。租户是指租用门房的个人或者单位,享有门房使用权。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是指租约的有效期限。在门房出租合同中,双方应明确约定租赁的起止日期,并注明是否可以续签。一般来说,门房出租合同的期限较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是指租户每月支付给房东的费用。在门房出租合同中,双方应明确约定租金的金额和支付方式。一般来说,租金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宝等电子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四、押金
押金是指租户在签订合同时向房东支付的一笔金额,用于保证租户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在门房出租合同中,双方应明确约定押金金额和返还条件。一般来说,租户在合同期满后无欠款、无损坏等情况下可以申请退还押金。
五、房屋维护责任
房屋维护责任是指双方在租赁期间对门房的维护义务。在门房出租合同中,双方应明确约定房东和租户各自的维护责任。一般来说,房东负责门房的大修和维护,租户负责日常的清洁和小修。
六、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当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对方可以采取的法律措施。在门房出租合同中,双方应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和赔偿金额。一般来说,当一方违约时,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七、其他条款
除了上述基本内容外,门房出租合同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其他条款。比如,禁止养宠物、禁止擅自改变门房结构等。这些条款可以根据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并在合同中明确。
综上所述,门房出租合同是保障房东和租户权益的重要文件。通过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可以有效避免纠纷的发生,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认真阅读并理解合同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门房出租合同 篇二
门房出租合同是一种常见的租赁合同,用于规范房东和租户之间的权益关系。门房通常是位于大门口或者院子入口处的房间,用于门卫或者门房人员居住。下面将详细介绍门房出租合同的特点和注意事项。
一、门房的特点
门房通常是面积较小、结构简单的房间,用途主要是门卫或者门房人员居住。门房通常靠近大门,便于门卫或者门房人员进行监控和管理。由于门房的特殊用途,门房出租合同相比普通住房出租合同有一些特殊之处。
二、合同期限
门房出租合同的期限一般较短,一般为半年或者一年。这是因为门房通常是临时性的住房,房东可能需要在一段时间后收回门房进行其他用途。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租赁的起止日期,并注明是否可以续签。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门房的租金一般较低,与门房的面积和地理位置有关。在门房出租合同中,双方应明确约定租金的金额和支付方式。一般来说,门房的租金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宝等电子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四、押金
门房出租合同中通常会要求租户支付一定金额的押金。押金是用于保证租户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在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退还。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押金金额和返还条件。
五、房屋维护责任
门房的维护责任一般由房东负责。房东应保证门房的安全性和基本的使用条件,并负责门房的大修和维护。租户则负责日常的清洁和小修。在门房出租合同中,双方应明确约定房屋维护的责任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门房出租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和赔偿金额。当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并理解合同中的违约条款,以避免纠纷的发生。
七、其他注意事项
在签订门房出租合同时,双方还应注意以下事项: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核对房屋的权属证明、明确约定房屋的用途和限制、协商解决纠纷的方式等。
综上所述,门房出租合同是一种特殊的租赁合同,用于规范房东和租户之间的权益关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并理解合同内容,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纠纷的发生。
门房出租合同 篇三
(2)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4) 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2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
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20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 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及赔偿
1、符合本合同第八条第1、2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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