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商品销售收进确认会计毕业论文 篇一
在商品销售中,收入确认是一个重要的会计原则,它涉及到企业在何时应该确认销售收入。商品销售收入确认的准确性对企业的财务报表和决策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对于商品销售收入确认的研究和解读是会计领域的一个重要课题。
首先,商品销售收入确认的原则是根据收入的实现原则。根据实现原则,商品销售收入应该在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1)商品已经交付给买方,(2)商品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3)收入的金额可以可靠地确定,(4)买方有支付的能力。这些条件的满足是确认收入的基础,也是保证财务报表准确性的重要前提。
其次,商品销售收入确认还涉及到收款方式的选择。在实际的商品销售中,有多种收款方式,如现金、信用卡、支票等。对于不同的收款方式,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收款方式,并且在收款方式选择上要符合会计准则和法规的要求。例如,对于信用卡支付,企业需要确保信用卡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同时要合规地记录信用卡交易的相关信息。
此外,商品销售收入确认还涉及到销售折扣和退货的处理。在实际销售中,可能会出现客户要求退货或者对销售价格进行折扣的情况。对于这些情况,企业需要根据会计准则和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理。例如,对于退货,企业需要及时返还款项并相应地调整财务报表。对于销售折扣,企业需要根据合同和协议确定合理的折扣金额,并及时记录和确认。
综上所述,商品销售收入确认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会计问题。它涉及到收入的实现原则、收款方式的选择以及销售折扣和退货的处理等多个方面。对于企业来说,正确处理商品销售收入确认是保证财务报表准确性和决策有效性的关键。因此,对于商品销售收入确认的研究和解读是会计领域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会计毕业论文的研究方向之一。
解读商品销售收进确认会计毕业论文 篇二
商品销售收入确认是会计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它关系到企业在何时应该确认销售收入。商品销售收入确认的准确性对企业的财务报表和决策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对于商品销售收入确认的研究和解读是会计领域的一个重要课题。
在商品销售中,收入确认的原则是根据实现原则。根据实现原则,商品销售收入应该在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1)商品已经交付给买方,(2)商品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3)收入的金额可以可靠地确定,(4)买方有支付的能力。这些条件的满足是确认收入的基础,也是保证财务报表准确性的重要前提。
除了实现原则,商品销售收入确认还涉及到收款方式的选择。在实际的商品销售中,企业可以选择多种收款方式,如现金、信用卡、支票等。不同的收款方式要求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并且要符合会计准则和法规的要求。例如,对于信用卡支付,企业需要确保信用卡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同时要合规地记录信用卡交易的相关信息。
此外,商品销售收入确认还涉及到销售折扣和退货的处理。在实际销售中,可能会出现客户要求退货或者对销售价格进行折扣的情况。对于这些情况,企业需要根据会计准则和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理。例如,对于退货,企业需要及时返还款项并相应地调整财务报表。对于销售折扣,企业需要根据合同和协议确定合理的折扣金额,并及时记录和确认。
综上所述,商品销售收入确认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会计问题。它涉及到收入的实现原则、收款方式的选择以及销售折扣和退货的处理等多个方面。对于企业来说,正确处理商品销售收入确认是保证财务报表准确性和决策有效性的关键。因此,对于商品销售收入确认的研究和解读是会计领域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会计毕业论文的研究方向之一。通过深入研究和解读商品销售收入确认,可以为企业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支持企业的经营和决策。
解读商品销售收进确认会计毕业论文 篇三
解读商品销售收进确认会计毕业论文
企业销售商品时,能否确认收进,关键要看该销售是否能同时符合或满足以下5个条件,对于能同时符合以下5个条件的商品销售,应按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确认销售收进,反之则不能予以确认。在具体分析时,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注重会计职员的职业判定。
一、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全部转移给购买方
风险主要指商品由于贬值、损坏、报废等造成的损失;报酬是指商品中包含的未来经济利益,包括商品因增值以及直接使用该商品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假如一项商品发生的任何损失均不需要本企业承担,带来的经济利益也不回本企业所有,则意味着该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买方。判定一项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已转移给购买方,需要视不同情况而定。主要风险和主要报酬是否转移的类型回纳起来讲不过乎有以下4种情况。
(一)主要风险和主要报酬全部未转移
某生产商通过委托代销方式将其产品分送到各地代销商处,由代销商负责代销,代销商可以按照销售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手续费,但不承担包销责任。
(二)主要报酬已转移,主要风险未转移
甲筑路公司为取得一项特定路段建造的政府合同,从乙方制造商处购买了若干台重型推土机,购销合同定明,假如甲筑路公司最后未取得道路建筑的政府合同,可以将推土机退回。
(三)主要风险已转移,主要报酬未转移
甲企业将一块土地以40万元的市场价格卖给乙房地产公司,销售协议规定,甲企业有权在交易结束后的第二年末以即是原价110%的价格回购卖出的土地,但乙房地产公司却没有权利要求甲企业一定要回购。交易结束后房地产市场一直处于低迷状态,预计近两年内也难有起色。
(四)主要风险和主要报酬已全部转移
A企业将一批商品销售给某客户,货已发出,并取得了收取货款的权利,根据与该客户多年来的贸易交往
经验,A企业在收回价款方面不存在重大不确定因素。另外,主要风险和报酬是相对于次要风险和报酬而言的,假如企业仅仅是保存了所有权上的次要风险,则销售成立,相应的收进应予以确认。如某公司在销售B产品时,答应购货企业在三个月内因质量不符合要求等原因退货。根据以往经验,公司估计的退货比例为销售额的1%,在这种情况下,该公司虽仍保存有一定的风险,但这种风险是次要的,与所有权相联系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了购买方,该公司应确认收进。(假设该公司销售B产品的收进为100万元,销售本钱为80万元,增值税率为17%,则该公司销售产品时,应作如下会计处理:借:应收账款117万元,贷:主营业务收进100万元,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万元。在销售当月月底估计公道退货可能性后,应作如下会计处理:借:主营业务收进1万元(100万元×1%),贷:主营业务本钱0.8万元(80万元×1%),贷:其他应付款0.2万元。
二、企业既没有保存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治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商品实施控制
(一)继续治理权
1.与所有权有关的继续治理权。
如甲企业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尚未开发的土地卖给乙企业,合同规定由甲企业开发这片土地,开发后的土地出售后,利润由甲、乙企业按比例共同享有,这种情况属于甲企业保存了与所有权有关的继续治理权,此交易不属于销售交易,而是属于甲、乙企业共同开发土地、共同分享利润的投资交易,因而在出售土地时,不应确认收进。
2.与所有权无关的继续治理权。
如某开发商将其开发的一住宅小区出售给某客户并对该小区负责以后的物业治理,就属于与所有权无关的继续治理权,开发商出售商品房时,如同时符合收进确认的其他条件,就应确认收进了。
(二)对售出商品实施有效控制(主要指售后回购)
1.假如回购价已在合同中定明。
如甲企业将产品销售给乙企业,双方订立的合同回购价格为100万元,假定回购当日的市场价格为120万元,甲企业回购商品时会少支付20万元,甲企业将获得20万元报酬;如回购当日市场价格为90万元,甲企业回购商品时会多支付10万元,甲企业将承担10万元损失。由此可见,体现在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就没有转移给购买方,同时又对商品实施控制,所以甲企业销售产品时,不应确认收进。
2.假如回购价为回购当日的市场价。
如A企业将商品以100万元的价格销售给B企业,双方定立合同时明确规定,A企业回购该商品时的回购价格为回购当日的市场价。假定回购当日的市场价格为130万元时,B企业会在A企业回购商品的过程中获得30万元的.报酬;假定回购当日的市场价格为85万元时,B企业将在A企业回购商品的过程中蒙受15万元的损失。尽管体现在商品所有权中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了购买方,但由于A企业对售出商品实施了控制,所以A企业在销售该商品时,不应确认销售收进。
三、收进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收进能否可靠地计量是确认收进的基本条件。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售价通常已经确定,但销售过程中由于某些不确定因素,也有可能出现售价变动的情况,则在新的售价未确定之前,即使款项已经收到,也不应确认收进,而应将实在际收到的款项作为预收账款处理。等新的售价确定后,再按预收款销售产品的有关规定,进行确认收进、补收或退回多收款项的账务处理。
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进企业
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间接流进企业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在销售商品的交易中,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即为销售商品的价款。很可能是指经济利益流进企业的可能性超过50%,销售商品的价款能否有把握收回,是收进确认的一个重要条件。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如估计价款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即使收进确认的其他条件均已满足,也不应当确认收进。例如:甲企业于2008年5月8日以托收承付方式向乙企业销售一批商品,本钱为1 000万元,售价为2 000万元,专用发票上标明的增值税款为340万元,商品已经发出,手续已经办妥。此时,得知乙企业在另一项交易中发生了巨额损失,此笔货款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意味着与该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流进企业的可能性很小或不能流进企业,因此甲企业不应确认收进,而应当进行如下的账务处理。(1)借:发出商品1 000万元,贷:库存商品1 000万元。(2)借:应收账款340万元,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万元(如纳税义务尚未发生,则无须编第二笔分录)。
五、相关已发生或将发生本钱能够可靠的计量
根据收进和用度相配比的原则,与同一项销售有关的收进和本钱应在同一会计期间予以确认。因此,假如本钱不能可靠地计量,即使其他条件均已满足,相关的收进也不能确认,如已收到价款,收到的价款应确以为一项负债。
例如:乙公司本年度销售给M企业一台机床,销售价格为100万元,M企业已支付全部款项,该机床12月31日尚未完工,已经发生的本钱60万元,完工尚需发生的本钱难以公道确定。
此时乙企业不能确认销售收进,固然收进能够可靠地计量,并且已经收到,但本钱不能可靠地计量,无法实行收进与用度在同一会计期间的相互配比,因而在实际收到款项时,应作如下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100万元,贷:预收账款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