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合同范本 篇一
随着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车险合同成为了车主们必不可少的一份保障文件。下面是一份车险合同范本,供车主们参考。
车险合同
甲方:车主
乙方:保险公司
一、保险标的及保险金额
1. 保险标的:甲方名下的车辆。
2. 保险金额:根据甲方选择的保险方案确定。
二、保险责任
1. 乙方对甲方所投保的车辆在合同有效期内因意外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对甲方所投保的车辆在合同有效期内因第三者责任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承担赔偿责任。
3. 乙方对甲方所投保的车辆在合同有效期内因全车盗窃或抢劫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免赔额
1. 对于车辆损失险,乙方在赔偿时,甲方需自行承担一定免赔额,具体金额根据甲方选择的保险方案确定。
2. 对于第三者责任险,乙方在赔偿时,甲方需自行承担一定免赔额,具体金额根据甲方选择的保险方案确定。
四、保险费及缴费方式
1. 保险费金额:根据甲方选择的保险方案和车辆价值确定。
2. 缴费方式:一次性缴纳或分期缴纳,具体方式根据甲方选择的保险方案和乙方规定确定。
五、保险期限
1. 保险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至合同约定的终止日止。
2. 甲方可选择续保,但需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申请。
六、保险事故处理
1. 在发生保险事故后,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
2. 乙方将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保险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并在核实结果出来后及时进行理赔。
七、合同解除
1. 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2. 甲方未按时缴纳保险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争议解决
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2. 若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事项
1.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事项。
以上为车险合同范本,双方应在签订合同时确保充分理解并遵守合同条款。在购买车险前,车主应详细了解车险的保险责任和免赔额等条款内容,以免在发生事故时产生纠纷。
车险合同范本 篇二
车险合同范本是车主购买车险时必不可少的参考文件。下面是一份车险合同范本,供车主们参考。
车险合同
甲方:车主
乙方:保险公司
一、保险标的及保险金额
1. 保险标的:甲方名下的车辆。
2. 保险金额:根据甲方选择的保险方案确定。
二、保险责任
1. 乙方对甲方所投保的车辆在合同有效期内因意外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对甲方所投保的车辆在合同有效期内因第三者责任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承担赔偿责任。
3. 乙方对甲方所投保的车辆在合同有效期内因全车盗窃或抢劫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免赔额
1. 对于车辆损失险,乙方在赔偿时,甲方需自行承担一定免赔额,具体金额根据甲方选择的保险方案确定。
2. 对于第三者责任险,乙方在赔偿时,甲方需自行承担一定免赔额,具体金额根据甲方选择的保险方案确定。
四、保险费及缴费方式
1. 保险费金额:根据甲方选择的保险方案和车辆价值确定。
2. 缴费方式:一次性缴纳或分期缴纳,具体方式根据甲方选择的保险方案和乙方规定确定。
五、保险期限
1. 保险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至合同约定的终止日止。
2. 甲方可选择续保,但需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申请。
六、保险事故处理
1. 在发生保险事故后,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
2. 乙方将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保险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并在核实结果出来后及时进行理赔。
七、合同解除
1. 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2. 甲方未按时缴纳保险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争议解决
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2. 若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事项
1.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事项。
以上为车险合同范本,车主在购买车险时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并确保理解并遵守合同条款。车险合同是车主和保险公司之间的重要保障文件,能够为车主提供必要的保险保障。
车险合同范本 篇三
甲方: 残疾人联合会
乙方: 镇政府
丙方: 包扶责任人
丁方: 被扶持户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根据乙方考察确定的脱贫项目的规模、脱贫计划、每户投放资金不低于20xx元,用于购置上项目的物料,经营场地的租赁等。2、被扶持对象当年底达到本村人均收入水平,所投入资金做为无偿扶持资金。如果出现返贫,不再作为扶持对象。3、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因故意中途破坏造成扶贫项目亏损,甲方有权收回所投项目资金。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镇政府是残疾人扶贫载体,负主导责任,并负责签定相应的责任状。12 2、定期调度、检查包扶人的工作情况,并留有记录。3、搞好跟踪服务,提供产前、产中的技术性指导,解决被扶持户的实际困难。4、确保扶持户当年底达到或超过本村人均收入水平。5、因监督、检查、指导、服务工作不到位,导致该户达不到本村人均收入水平,由镇政府拿出1000元,补给该户,作为新的发展资金。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1、安排一名得力的干部,作为包扶责任人,并列入年终工作考核,签定相应的责任状。2、经常检查、指导扶贫项目的发展情况,详细记录项目的发展情况及时反映被扶持户的要求。3、搞好跟踪服务,解决被扶持户产前、产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使其顺利发展。4、当年底,使被扶持户达到或超过本村人均收入水平。
四、丁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自己的特长和条件确定适合自己发展的脱贫项目。2、积极主动的组织生产经营,不准故意破坏扶贫项13 目,确保该项目顺利发展。3、确保年底达到或超过本村人均收入水平。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丁方各一份。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他未尽事宜,由四方协商解决。
甲方: 残疾人联合会
乙方: 镇政府
丙方: 包扶责任人
丁方: 被扶持户
年 月 日
车险合同范本 篇四
四、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本公司也不负责:
(1) 自然磨损、朽蚀、轮胎自身爆裂或车辆自身故障;
(2)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使损失扩大部分;
(3)保险车辆遭受第一条各款所列灾害或事故使被保险人停业、停驶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
(4)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五、公有车辆的保险金额,可以按重置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
私有或个人承包车辆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但最高不超过投保时的实际价值。
六、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要求调整保险金额,应向本公司申请办理批改。
七、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后,应当尽量修复,补偿保险人修理前应当会同本公司检验受损车辆,明确修理项目、修理方式和修理费用,否则,本公司有权重新核定修理费用。
八、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而遭受的损失或费用支出,本公司按以下规定赔偿:
(1)全部损失按保险金额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重置价值时,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重置价值为限;
(2)部分损失,投保时按重量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陪偿;投保时保险金额低于重置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出险当时的重置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上列车辆损失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 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 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车险合同范本 篇五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见证方: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 _ _ _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产权约定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停车设施),系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独立建筑空间,并不属于必要附属设施,也未随该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产权一并转移。上述独立建筑空间并未计入业主公摊面积。
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标的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地下负 层 号,具体停车位置,以平面图确定为准。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四、转让价款
1、本合同所指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第 种: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分期支付款项。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剩余款项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全部付清。
2、乙方迟延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三日内仍未支付完毕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定金,并将上述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
五、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分别向 公司发出权益转让通知书。甲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上述车位的落名、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税费及规费由甲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担)。
六、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契约收存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见证方三方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见证方: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车险合同范本 篇六
合同编号:_________
保险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被保险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节 保险责任
第一条 车辆损失险
1.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
(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行驶中平行坠落;
(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
(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者)。
2.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条 第三者责任险:
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第二节 责任免除
第三条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爆裂;
2.地震、人工直接供油、自燃、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3.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的损失;
4.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停放期间翻倒的损失;
5.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部分。
第四条 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2.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3.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
4.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漏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
第五条 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或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1.战争、军事冲突、扣押、罚没;
2.竞赛、测试、进厂修理;
3.驾驶员饮酒、吸毒、药物麻醉、无有效驾驶证;
4.保险车辆拖带未保险车辆及其他拖带物或未保险车辆拖带保险车辆造成的损失;
5.保险车辆肇事逃逸经xxx门侦破后;
6.保险事故发生前,未按书面约定履行交纳保险费义务;
7.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以及在此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以及第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第六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或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中断通讯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2.被保险人或其驾驶员的故意行为;
3.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赔偿;
4.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三节 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
第七条 车辆的保险价值根据新车购置价确定。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可以按投保时保险价值或实际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部分无效。
第八条 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分为五个赔偿档次: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被保险人可以自愿选择投保。
第九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要求调整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应向保险人书面申请办理批改。
第四节 赔偿处理
第十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有关费用单据。
第十一条 保险车辆因保险事故受损或致使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人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二条 车辆损失险按以下规定赔偿:
全部损失
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