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店合作协议合同范本(最新6篇)

时间:2012-03-05 09:15:35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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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店合作协议合同范本 篇一

第一篇内容

开店合作协议合同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

甲方(出租方):[甲方名称]

地址:[甲方地址]

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甲方营业执照号码]

乙方(承租方):[乙方名称]

地址:[乙方地址]

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乙方营业执照号码]

鉴于甲方拥有一处位于[甲方地址]的商铺,并愿意将该商铺出租给乙方开设店铺,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商铺

甲方同意将位于[甲方地址]的商铺出租给乙方,乙方将在该商铺内开设店铺,经营[乙方经营范围]相关业务。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本次租赁期限为[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共计[租赁期限]个月。租赁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租赁,应提前[提前天数]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租金:每月租金为[租金金额],共计[租金期限]个月,合计租金为[租金总额]。

2. 支付方式:每月租金应于每月的[租金支付日]前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四条 使用权

1. 乙方在租赁期内有权使用商铺,并保证按照甲方要求合理使用商铺。

2. 乙方不得将商铺转租或转让给他人,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五条 经营范围和经营行为

1. 乙方经营范围为[乙方经营范围],并承诺在商铺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经营。

2. 乙方应确保商品的质量和安全,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如发生相关问题,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维护责任

1. 甲方负责商铺的维护和日常保洁工作,乙方负责商铺内的装修和设备的维护。

2. 乙方应对商铺内的设备、装修等负有保管责任,如有损坏或遗失,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比例]。

2. 如一方严重违约,使得合同无法履行,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租赁期满或终止后[终止天数]日内有效。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开店合作协议合同范本 篇二

第二篇内容

开店合作协议合同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

甲方(合作方):[甲方名称]

地址:[甲方地址]

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甲方营业执照号码]

乙方(合作方):[乙方名称]

地址:[乙方地址]

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乙方营业执照号码]

鉴于甲方拥有一处位于[甲方地址]的商铺,并愿意与乙方合作开设店铺,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方式

本次合作为合资合作,甲方出资[甲方出资比例],乙方出资[乙方出资比例]。

第二条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期限为[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共计[合作期限]个月。合作期满后,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应提前[提前天数]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续签申请。

第三条 合作目标

1. 甲方与乙方合作开设店铺,经营[经营范围]相关业务。

2. 双方共同努力,确保店铺的顺利运营,并达到预期的经营目标。

第四条 资金管理

1. 合作期间,甲方负责店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乙方负责店铺的日常经营。

2. 合作期间,如有合作资金的使用和支出,甲方和乙方应共同商定,并按照约定进行操作。

第五条 分配权益和利润

1. 合作期间,甲方和乙方的权益比例分别为[甲方权益比例]和[乙方权益比例]。

2. 合作期间,商铺的利润分配按照权益比例进行分配,甲方和乙方按照各自的权益比例享有分配的利润。

第六条 经营管理

1. 甲方和乙方共同负责店铺的经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管理、产品采购、进货管理等。

2. 如有需要,双方可以根据经营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改进。

第七条 保密条款

1. 双方在合作期间及合作结束后应对商铺的经营、财务等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2. 如因一方泄露商铺信息给第三方,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泄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终止合作

1. 合作期满后,双方如不再继续合作,应提前[提前天数]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2. 如一方严重违约,使得合作无法继续进行,对方有权解除合作,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作期满或终止后[终止天数]日内有效。

甲方(合作方): 乙方(合作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开店合作协议合同范本 篇三

甲方: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协议签约地点:

1、概述

甲、乙双方根据《xxx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项目合伙经营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2、合伙经营范围

3、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出资额、方式、期限

甲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乙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双方的出资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悉数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者,应对应付金额计付银行利息,并以资金形式赔偿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双方方出资合计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为双方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时,需经另一方同意。

5、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盈余分配:甲方享有_______%盈余,乙方享有_______%盈余。

债务承担:由双方合伙经营产生的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偿还时,甲方承担_______%债务,乙方承担_______%债务。

6、入伙、退伙与出资转让

入伙:承认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同意;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退货:不可在合伙不利时要求退伙;任一方若退伙,应在月之前,应告知另一方,且经另一方同意;退伙后以退伙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需进行赔偿。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并且必须承认本合同,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7、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甲拥有权限:义务:乙拥有权限:义务:甲乙双方工作中不得越权操作,且应认真履行应尽义务。

8、禁止行为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9、合伙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合伙期届满;

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甲乙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10、纠纷的解决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1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其他未尽事宜,本着共图发展的目标,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并进行补充、完善。

1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即生效。

甲方:____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签字、盖章)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开店合作协议合同范本 篇四

1、甲方:

2、乙方:

各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在中国长沙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一事,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xxx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合同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注册地址

第四条 企业名称

本企业名称为: (有限合伙)

第五条 注册地址

本企业注册地址为: 市 区 路 号

第三章 合伙目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期限

第六条 合伙目的

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获得最佳经济效益。

第七条 合伙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业务、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以工商核准为准)。

第八条 经营期限

本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 年,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为合伙企业成立之日。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届满的,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延长。

第四章 合伙人及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及出资期限

第九条 合伙人的名字、名称、住所和相关资料

如下表:

第十条 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及缴付期限

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及缴付期限如下表所示:

出资额的缴付期限:

首期缴付时间:20 年 月 日,按各合伙人认缴总金额的 %缴付;余下资金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上述缴付,由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向各合伙人发出缴资通知书,各合伙人应当在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将当期出资足额缴付至本企业指定帐户。

认缴出资额的增加和减少:

本合伙企业设立的第二个财政年度后,如条约定的出资缴付条件未成就,本企业的所有合伙人将通过决议并修改本协议,减少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解除全体合伙人认缴但因缴付条件未成就而尚未实际缴付部分的出资责任。但,下列出资不得减少:

①支付本企业的管理费;

②支付本企业的债务和责任;

③本企业已经完成或再约定期内的交易中的投资;

④对现有投资组合中继续投资。

本合伙企业成立后的任何时候,如因经营所需,且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增加全体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

第五章 收益分配和亏损分担以及合伙债务的承担

第十一条 收益分配的原则

各方同意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若有合伙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但在最晚交付期限内缴足认缴的出资额,则按各方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不履行出资义务(指在本协议第条规定的最晚缴付期限日仍未缴付出资。下同)的合伙人,其享有收益分配的出资额为己出资额扣除本协议第条规定的管理费、第条规定的违约赔偿金后的余额。

尽管有的规定,本企业仍然应当按照本协议第条规定的顺序派发收益和向普通合伙人支付奖励。

第十二条 税赋

本企业因向合伙人分配收益而预先缴纳的有关税项和所得税,被视同收益分配的一部分,从合伙人资本帐户余额中扣减。

第十三条 收益分配的形式

本企业的收益分配以人民币或可流通的有价证券进行。分配任何有价证券的价值以派发当日有关部门公布的市场收盘价为计算依据。

合伙人共同认可的其他形式。

第十四条 收益分配的前提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结束后,或经合伙人会议决定的更早时间,在扣除管理费后分配当期收益(包括红利和利息);

在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项目投资,收到出售收入后,尽快将回收的本金和收益派发给合伙人。

第十五条 收益派发

本企业的投资收益及本金须回到本企业指定银行帐户,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分配;

投资收益应经独立审计机构审计确定;

经审计确定的投资收益按本协议约定比例、按以下顺序向合伙人派发:

首先所有合伙人按照其实际出资额和出资时间,获取年10%的收益;

其次,提取不超过1年的管理费准备金;

扣除上述两项提取后的余额部分,其20%奖励给普通合伙人,80%按出资比例向所有合伙人派发。

第十六条 亏损的分担

所有合伙人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担亏损。

当各方协商一致变更出资比例时,亏损的分担根据届时实际的出资比例确定。

当亏损超过全体合伙人出资时,有限合伙人不承担超过其出资额的亏损;普通合伙人须承担超过出资额以外的亏损,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 本企业债务

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本企业不得对外举债。

合伙债务应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当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时,有限合伙人在认缴出资额内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

第六章 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人会议和投资委员会

第十八条 合伙事务的执行

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吴学愚为本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在该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故不再执行事务合伙人职责时,经占2/3以上出资额的合伙人同意另行选定执行事务合伙人。

执行合伙人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执行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

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和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限和责任如下:

执行合伙人不能以本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包括其他合伙人。下同)举债及对外担保;

对于本企业投资项目的债务责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在决定投资时必须由清晰的界定,并制定适当的财务安排予以规避;

执行事务合伙人可按照本合伙企业的经营目标和市场情况选择各类投资工具;

对于各类投资的风险控制,执行合伙人应该制定具体的方案,向年度合伙人会议报告,在获得合伙人会议批准后在本年度实施;

执行合伙人每季度应将本合伙企业的各类投资的状态以书面方式向其他合伙人报告;

有限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权,应该由执行合伙人制定详细的管理规定予以保证;

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限。

执行合伙人应在以下期限内,向所有有限合伙人提交以下文件:

㈠.每一季度开始后十日内,提交上一季度本企业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简明报告;

㈡.每半年开始后的十日内,提交未经过审计的半年财务报告;

㈢.每一财务年度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

㈣.在有限合伙人提出要求后五日内,提交申报所得税所需的信息;

㈤.项目的评估报告或投资项目结算报告完成后五日内,向有限合伙人提交。

第十九条 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的费用和报酬

管理费

本企业按年度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合伙财产支付。

管理费标准

本企业管理费按年度支付。在实现分红前,按照本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应缴出资额的2%支付管理费;本企业实现分红后,按全体合伙人实际出资额减去分红项目投资额后余额的2%支付管理费。

未按条约定期限缴付出资的合伙人,须仍按其应缴出资额支付管理费。

管理费支付的时间:

㈠.本企业设立第一财政年度的管理费在本企业经营执照颁发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

㈡.从第二个财政年度开始,管理费在每个财政年独处的20个工作日内支付。

财政年度自1月1日始至12月31日止。

管理费的使用:

管理费用于执行合伙人的所有营运费用,包括工资、房租、通讯费、差旅费,及调查、评估投资机会与项目投资清盘所需的费用。

其他费用

本企业除向执行合伙人支付管理费外,还将支付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发生的所有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㈠.筹备与组建本企业的开办费用;

㈡.投资项目需要的专业律师、财务审计及其它专项服务费用;

㈢.介绍投资项目的介绍人、中介机构的介绍费和佣金;

㈣.资本利得税及其它税项,及收购、出售和项目投资其它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成本;

㈤.有限合伙人需要的专项报告的编制费用。

奖励

本合伙企业按本协议第条规定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支付奖励。

对执行合伙人的奖励,不受全体合伙人对项目出售和处置后收入再投资的决定和约束。

第二十条 竞业禁止与豁免

本企业的投资达到认缴出资总额的70%时,执行合伙人可以以普通合伙人身份发起设立其他投资型有限合伙企业。

除条情形外,执行合伙人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性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执行合伙人不得与本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

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本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本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合伙人会议

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为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的,应以书面委托形式确定一名代表出席合伙人会议;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由自然人本人出席。

合伙人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例会,经甲方或执行合伙人提议,可举行临时合伙人会议。

本企业合伙人会议的表决为一人一票制。

以下事项应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㈠.修改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

㈡.普通合伙人的入伙和退伙;

㈢.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提供担保;

㈣.合伙人增加或减少对本企业的出资。

㈤.本企业合伙期限的延长;

㈥.项目收益的分配方案;

㈦.投资原则或投资范围有重大改变;

对前款事项全体合伙人以书面形式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合伙人会议,直接做出合伙人会议决议,并由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

以下事项,为简单多数通过事项:

㈠.选择对本企业做审计的中介机构;

㈡.批准对违约合伙人的处理;

㈢.处理利益冲突;

㈣.本合伙企业的风险控制方案。

第七章 合伙企业的财产及合伙人出资份额的转让

第二十二条 合伙财产

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除非发生法律规定的情形和本协议约定的情形,且经本协议约定的程序,合伙人在本企业经营期限内,不得请求分割本企业的财产。

第二十三条 合伙人出资份额的转让

合伙人之间可以互相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但转让时应当通知所有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本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财产份额的出质

本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本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本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不允许将其在本企业的财产份额出质。

第八章 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五条 入伙

本企业有新合伙人入伙时,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向新合伙人告知本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新合伙人入伙时,应按年10%的利率与原合伙人出资到位的实际时间差计算利差并向原合伙人支付。利差的支付体现为合伙人资本帐户余额的增减。

第二十六条 退伙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让退伙:

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布死亡;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相互转变程序按照《合伙企业法》有关规定办理: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该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九章 合伙财产份额转让

第二十九条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三十条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三十一条 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本法和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

第十章 企业解散并清算

第三十二条 以下情形下,本企业解散:

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三条 清算

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三十四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 合伙人违反出资义务的违约责任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条约定期限缴纳出资的,应向其他守约合伙人支付其已缴纳出资的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由守约合伙人按各自实际出资占守约合伙人实际出资总额的比例分配。违约金由执行合伙人从违约合伙人已缴付的出资中提取。

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合伙人除按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若其他合伙人不同意减少合伙财产总额,则该合伙人应将其在本企业的实际出资,以实际出资时货币价值的10%为交易价格,转让给其他合伙人,交易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三十六条 执行合伙人的违约责任

执行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给本企业或有限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本企业或有限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执行合伙人违反本协议,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有限合伙人的违约责任

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本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有限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执行合伙事务给本企业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 其他约定

第三十八条 不可抗力的处理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其他方,并应在十五日内提供事件的详细情况及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件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件对履行本协议影响的程度,由签约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协议。

第三十九条 争议的解决

任何因本协议而引起的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发生后30日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可将争议向设在的提出仲裁申请,并按其仲裁程序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局裁决,对签约各方均有约束力。

在争议仲裁期间,除提交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权利和义务外,各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内规定的义务和行使其权利。

第四十条 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xxx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四十一条 文本与效力

本协议一式五份,签约各方各执一份,报政府登记机关备案一份、剩余两份存放于企业。

第四十二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为 合伙协议签署页):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开店合作协议合同范本 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组织名称、合伙经营项目

合伙组织名称为:______________组织,合伙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项目。

第三条合伙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奖金分配: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会议决定。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

(1)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的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2)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七条各股东决不允许私自动用店里的营业额。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丙: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开店合作协议合同范本 篇六

甲方: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双方合作经营游艺场一事,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现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作经营游艺场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完善的经营游艺场过程中所需要的一切合法证照【公安、文化、工商、税务、消防】等合法证件。

2、甲方应做好公、检、法等相关管理部门的疏通关系,为正常营业提供良好的保障。

3、因公关不力所造成的乙方机台设备被人为损坏、查封、罚没等,甲方负责应在两周内归还乙方机台设备,如机台设备损坏的或无法取回的,甲方负责按原价赔偿乙方。

4、甲方负责游艺场保卫安全工作,因保卫安全不力造成工作人员及顾客被抓、被盗抢或第三方故意行为造成的任何损失,有甲方负责。

5、甲方负责提供经营游艺场的一切配套设施,其配套设施包括:房屋、装修、座椅、灯光、供水电设备及场地布置设施、设施费用由甲方负责。

6、乙方机台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限内乙方机台设备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转让或出租,不得做任何形式的抵押,自双方合作后甲方不准在经营游艺场内放置其他厂家任何性机台设备。

7、本游艺场行政管理由甲方负责,人员管理,日常工作管理不善发生问题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提供游艺场所需足量机台设备,乙方收到甲方机台设备保证金后15日内提供所有机台设备(以机台设备清单为准)。

2、乙方在游艺场经营业绩不佳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对场地运营效益不佳的机台设备做出调整,以达到最佳业绩。

3、乙方负责游艺场机台设备调试,维修及保证机台设备正常运转,甲方不得干涉。

4、乙方机台设备正常配件和返厂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游艺场的其它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5、乙方负责监督游艺场的经营炒作,协助管理,监督管理,委派机台设备管理人员及技术维修人员。

6、乙方要求甲方委派经理或会计,双方每天共同查帐、结算、共同解决营业中的问题。

7、乙方在经营游艺场同时,委派的工作人员,乙方有权调换,甲方不得干涉。

三、合作模式

1、本合同签订生效时,甲方需付给乙方机台设备保障金百分之五十(以机台设备清单为准),作为风险保障金(不计算利息)终止合同时机台设备乙方运回后,全额退还甲方保障金(以收条为凭)。

2、甲乙双方的利润分配比例为:甲方_____ %,乙方____%,每日甲方按乙方机台设备账目的____%给乙方当日结算利润,进行现场拆账,甲方不得有任何理由进行拖延,如甲方出现拖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负责机台设备从厂家到经营游艺场的运输费、装卸费;乙方负责从游艺场回程的装卸费、运输费。

4、甲方负责乙方机台管理,人员及技术维修人员的餐费、住宿费、及乙方员工每月工资_____%的费用。

5、甲乙双方合作期为____年,即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合作到期后双方另行签约。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游艺场经营炒作期间制定的优惠政策,赠分发放卡及抽奖活动等,需双方共同协商管理,制定方案执行。

2、甲乙双方商定:在运营欺间游艺场机台设备出现正常故障或一般故障造成损失由双方按分成比例共同承担协商解决(如:机台定板、跳分、当机、非正常出牌、顾客娱乐中的纠纷等)。

3、双方在合作期间,当经营达三个月,本游艺场效益不佳、突发事故或因政策因素使游艺场无法营业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将所投入机台设备撤回,甲方不得有异议,保障金退还甲方(如乙方机台设备有任何损坏甲方需按原价赔偿乙方)。

4、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待变动时,应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本合同签约后生效并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开始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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