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外包开发合同范本 篇一
在软件开发行业中,外包已成为一种常见的合作模式。为了确保双方的权益和责任明确,签署一份完整的软件外包开发合同是非常重要的。以下是一份常用的软件外包开发合同范本,供参考:
合同编号:【编号】
签订日期:【日期】
甲方:【甲方公司名称】
地址:【甲方公司地址】
联系人:【甲方联系人】
电话:【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乙方公司名称】
地址:【乙方公司地址】
联系人:【乙方联系人】
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一、合同目的
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软件外包开发项目中的权益和责任,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项目描述
1.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2. 项目描述:【项目描述】
3. 项目交付时间:【交付时间】
4. 项目费用:【费用金额】
三、合作方式
甲方雇佣乙方作为软件外包开发团队,乙方负责完成项目的开发任务。
四、权益和责任
1. 甲方的权益和责任:
(1)提供项目需求和详细说明;
(2)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3)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
2. 乙方的权益和责任:
(1)根据甲方需求进行软件开发;
(2)确保项目按时交付,并保证质量;
(3)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技术保密。
五、项目交付和验收
1. 项目交付:
(1)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开发,并交付甲方验收;
(2)乙方应在项目交付时提供详细的技术文档和用户手册。
2. 项目验收:
(1)甲方有权对项目进行验收;
(2)如果项目存在问题或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正。
六、合同终止
1. 合同终止条件:
(1)双方协商一致;
(2)甲方未按时支付款项或提供必要的支持;
(3)乙方未按时交付项目或质量不符合要求。
2. 终止后的责任:
(1)终止后,乙方应将所有项目资料交还给甲方;
(2)双方应对未完成的工作进行结算,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七、争议解决
双方如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相关争议至所在地法院解决。
八、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以上为软件外包开发合同范本,双方在签署合同之前应认真阅读并理解合同内容,确保各项条款清晰明确,避免后续纠纷的发生。
软件外包开发合同范本 篇二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全球化趋势的加强,软件外包开发已经成为许多企业获取技术支持和降低成本的有效方式。然而,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签署一份完整的软件外包开发合同是至关重要的。以下是一份常用的软件外包开发合同范本,供参考:
合同编号:【编号】
签订日期:【日期】
甲方:【甲方公司名称】
地址:【甲方公司地址】
联系人:【甲方联系人】
电话:【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乙方公司名称】
地址:【乙方公司地址】
联系人:【乙方联系人】
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一、合同目的
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软件外包开发项目中的权益和责任,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项目描述
1.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2. 项目描述:【项目描述】
3. 项目交付时间:【交付时间】
4. 项目费用:【费用金额】
三、合作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软件外包开发,乙方负责完成项目的开发任务。
四、权益和责任
1. 甲方的权益和责任:
(1)提供项目需求和详细说明;
(2)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3)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
2. 乙方的权益和责任:
(1)根据甲方需求进行软件开发;
(2)确保项目按时交付,并保证质量;
(3)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技术保密。
五、项目交付和验收
1. 项目交付:
(1)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开发,并交付甲方验收;
(2)乙方应在项目交付时提供详细的技术文档和用户手册。
2. 项目验收:
(1)甲方有权对项目进行验收;
(2)如果项目存在问题或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正。
六、合同终止
1. 合同终止条件:
(1)双方协商一致;
(2)甲方未按时支付款项或提供必要的支持;
(3)乙方未按时交付项目或质量不符合要求。
2. 终止后的责任:
(1)终止后,乙方应将所有项目资料交还给甲方;
(2)双方应对未完成的工作进行结算,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七、争议解决
双方如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相关争议至所在地法院解决。
八、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以上为软件外包开发合同范本,双方在签署合同之前应认真阅读并理解合同内容,确保各项条款清晰明确,避免后续纠纷的发生。
软件外包开发合同范本 篇三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研发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就软件开发实施,双方经过平等协商,根据《xxx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
第一条总则
1)甲方选择乙方为其开发软件系统,乙方将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根据甲方要求分段为甲方开发软件系统。
2)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xxx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就乙方承担甲方信息系统开发项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本合同为第阶段系统开发的合同书。
3)本合同中所用术语的定义如下:
服务资料规范任务
由乙方提供的项目管理、需求分析、软件开发、测试,以及咨询、计划、实施、培训、安装、调试、维护、升级等服务。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系统说明文件、使用手册等。信息系统在功能、操作、环境及性能等方面要求的周密而完整的说明。为完成“合同范围”所述服务而进行的相关活动。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
乙方:(公司名称)
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
第二条合同范围
乙方按照《用户需求书》的要求,向甲方提供在《工作说明书》中所列明的服务。
第三条价格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金额为B万元,计人民币圆整,作为系统的开发费用。
2)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以下款项: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计人民币圆整;
(2)软件需求开发说明书确认后%,计人民币圆整;
(3)软件按合同规定的标准验收合格之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计人民币圆整;
(4)剩余合同金额的,计人民币作为软件质量保证金,于软件验收合格之后____日内支付。
(5)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除另有规定外,所有费用的支付币种为人民币(),由甲方按
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以电汇或支票划入乙方指定的开户银行帐户中。
(6)双方同意各自分别支付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有关税费。
第四条工作环境
1)为了实施附件《工作说明书》中确定的工作任务,甲方同意乙方人员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进出指定用户的工作场所。
2)甲方按照附件《工作说明书》中应向乙方提供的物品所确定的日期和地点提供相应的物品。乙方在实施工作计划中和结束工作任务时,应保证物品的状态与接收时一致(正常耗损除外),并在工作结束时将这些物品归还甲方。
3)乙方提供的任何服务要求使用甲方所提供的硬件、软件和其它物品,甲方应保证:拥有必要的许可、证明或其它文件。确保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和乙方在提供《工作说明书》中认定的服务时,有关物品可以被移动、使用、复制、修改、翻译、分发和(或)与其他物品组合,而不会侵犯第三方的权益。
第五条变更
1)任何一方要求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时,所有的变更要求都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并经双方签字同意。
2)对合同内容的任何变更都可能导致对预定计划、可交付资料或费用的变更。根据变更要求的范围和复杂程度,乙方应对实现变更要求的工作而相应增加或减少收取费用,并将预计发生费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确认后执行。
第六条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源代码的约定见《工作说明书》。
2)除非另有规定,本合同中乙方向甲方售出的产品(包括源码、程序、文件、文档资料),所有权和版权属乙方。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公布文件、源码,不得复制、传播、反编译、出售、出租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其相关的程序、文件、源码和反编译等。
3)乙方保证所售出的产品享有合法的权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4)甲方只能按乙方的规定享有相关产品的使用、升级、开发、转让等权利。如果甲方违反乙方的规定和国家法律规定,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保密
1)双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2)双方按本合同规定相互提供和提交的全部文件资料,凡涉及需要保密的,以预先说明的有关条款为据。并且任何一方在没有经过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能将另一方的保密资料(如技术资料、用户信息)透露给第三者。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1)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签字同意后方可解除。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无权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向乙方已支付的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要求解除合同,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由此引起甲方的损失。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均为违约。违约方除向守约方赔偿外,还须承担另一方为取得此等赔偿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2)任一方未能如期履约时,应每天按未能履约部分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支付违约金并不免除违约方的其他合同义务。
3)如果任何一方没有实现本合同约定而受到本合同对方索赔时,应分清具体责任部分,确认该部分的责任方。对于利润损失等其他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商务交易中的双方已告知有发生这方面损失的可能性),由各自承担,相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不可抗力
1)双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履行合同的时间相应推迟,推迟时间与不可抗力持续时间相同,合同价格不因此而改变。
2)不可抗力发生后,双方要立即通知对方,并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以减少影响。
3)不可抗力是指动乱、台风、地震、水灾等以及双方同意的不可预见的情况。
第十一条通知方式
任何为执行本协议而发出的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声明、请求、要求、通知和备忘录等)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双方均负有签收对方发出的通知的义务。如一方拒绝签收,他方仅须提供能够证明其已将有关通知按本协议所列地址交付__部门的证据,即可视为有关通知已于交付__部门后的
第二天送达对方。如一方在收到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未对对方在通知中陈述的事实或要求提出异议,则应视为该方已承认或接受此等事实或要求。任何一方如变更营业地址,应在此等变更作出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相互信任、以诚相见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____市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
第十三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受《xxx合同法》保护,未尽事宜,均按《xxx合同法》规定执行。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软件外包开发合同范本 篇四
软件项目外包合同
合 同 号: 合同名称: *方:
第一条 总则
1) *方选择乙方为其开发软件系统,乙方将在*方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方要求分段为*方开发 软件系统。 2) *、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等有关法规,就乙方承担*方
信息系统开发项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本合同为第 阶段系统开发的合同书。 3) 本合同中所用术语的定义如下:
服务 资料 规范 任务
由乙方提供的项目管理、需求分析、软件开发、测试,以及咨询、计划、实施、培训、安装、调试、维护、升级等服务。 由乙方向*方提供的系统说明文件、使用手册等。
信息系统在功能、*作、环境及*能等方面要求的周密而完整的说明。 为完成[合同范围xxx所述服务而进行的相关活动。 地址: 邮编:510000 联系人:
电话:(86-20)87123456 传真:(86-20)87123456
乙方: (公司名称)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第二条 合同范围
乙方按照的要求,向*方提供在中所列明的服务。 第三条 价格及付款方式
1) 合同总金额为rmb¥万元,计**圆整,作为系统的开发费用。 2) *方分期向乙方支付以下款项:
(1)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计** (2) 软件需求开发说明书确认后%,
计** 圆整;
(3) 软件按合同规定的标准验收合格之后日内,*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计** 圆整; (4) 剩余合同金额的,计**作为软件质量保*金,于软件验收
合格之后 日内支付。 (5) *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除另有规定外,所有费用的支付*种为**(¥),由*方按
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以电汇或支票划入乙方指定的开户银行帐户中。 (6) 双方同意各自分别支付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有关税费。 第四条 工作环境
1) 为了实施附件中确定的工作任务,*方同意乙方人员遵照*方的管理规
定进出指定用户的工作场所。 2) *方按照附件中应向乙方提供的物品所确定的日期和地点提供相应的物
品。乙方在实施工作计划中和结束工作任务时,应保*物品的状态与接收时一致(正常耗损除外),并在工作结束时将这些物品归还*方。 3) 乙方提供的任何服务要求使用*方所提供的硬件、软件和其它物品,*方应保*:拥有
必要的许可、*或其它文件。确保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和乙方在提供中认定的服务时,有关物品可以被移动、使用、复制、修改、翻译、分发和(或)与其他物品组合,而不会侵犯第三方的权益。 第五条 变更
1) 任何一方要求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时,所有的变更要求都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并经双方
签字同意。 2) 对合同内容的任何变更都可能导致对预定计划、可交付资料或费用的变更。根据变更要
求的范围和复杂程度,乙方应对实现变更要求的工作而相应增加或减少收取费用,并将预计发生费用以书面形式通知*方,待*方确认后执行。 第六条 知识产权约定
1) 乙方向*方提供的源代码的约定见。
2) 除非另有规定,本合同中乙方向*方售出的产品(包括源码、程序、文件、文档资料),
所有权和版权属乙方。未经乙方许可,*方不得公布文件、源码,不得复制、传播、反编译、出售、出租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其相关的程序、文件、源码和反编译等。 3) 乙方保*所售出的产品享有合法的权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4) *方只能按乙方的规定享有相关产品的使用、升级、开发、转让等权利。如果*方违反
乙方的规定和国家法律规定,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保密
1) 双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2) 双方按本合同规定相互提供和提交的全部文件资料,凡涉及需要保密的,以预先说明的
有关条款为据。并且任何一方在没有经过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能将另一方的保密资料(如技术资料、用户信息)透露给第三者。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1) 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签字同意后方可解除。*方
要求解除合同,无权要求乙方返还*方向乙方已支付的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要求解除合同,应返还*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由此引起*方的损失。 2)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
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均为违约。违约方除向守约方
赔偿外,还须承担另一方为取得此等赔偿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2) 任一方未能如期履约时,应每天按未能履约部分的0。0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支付违
约金并不免除违约方的其他合同义务。 3) 如果任何一方没有实现本合同约定而受到本合同对方索赔时,应分清具体责任部分,确
认该部分的责任方。对于利润损失等其他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商务交易中的双方已告知有发生这方面损失的可能*),由各自承担,相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 双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履行合同的时间相应推迟,推迟时间与不可抗力
持续时间相同,合同价格不因此而改变。 2) 不可抗力发生后,双方要立即通知对方,并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以减少影响。 3) 不可抗力是指*、台风、地震、水灾等以及双方同意的不可预见的情况。 第十一条
通知方式
任何为执行本协议而发出的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声明、请求、要求、通知和备忘录等)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双方均负有签收对方发出的通知的义务。如一方拒绝签收,他方仅须提供能够*其已将有关通知按本协议所列地址交付邮政部门的*据,即可视为有关通知已于交付邮政部门后的第二天送达对方。如一方在收到通知后 三 个工作日内未对对方在通知中陈述的事实或要求提出异议,则应视为该方已承认或接受此等事实或要求。任何一方如变更营业地址,应在此等变更作出后 三 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相互信任、以诚相见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若经
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 可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 第十三条
合同效力
1) 本合同壹式肆份,*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受保护,未尽事宜,均按
规定执行。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一经签署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包括: 附件1 附件2 *方:
签约代表: 职务: 签字:
乙方:
签约代表: 职务: 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软件外包开发合同范本 篇五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合作经营_______项目、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与责任事宜,特订立以下协议条款共同执行。
一、合作项目
APP项目名称:
APP项目经营范围:
APP项目经营地址:
二、合作时间
合作期限为_______年,自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以本协议为基础重新签订协议。
三、知识产权约定
1、除非另有规定,本合同中乙方向甲方售出的产品(包括源码、程序、文件、文档资料),所有权和版权属甲方。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公布文件、源码,不得复制、传播、反编译、出售、出租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其相关的程序、文件、源码和反编译等。
2、乙方保证所售出的产品享有合法的权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3、乙方只能按甲方的规定享有相关产品的使用、升级、开发、转让等权利。如果乙方违反甲方的规定和国家法律规定,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四、保密
1、双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2、双方按本合同规定相互提供和提交的全部文件资料,凡涉及需要保密的,以预先说明的
3、有关条款为据。并且任何一方在没有经过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能将另一方的保密资料(如技术资料、用户信息)透露给第三者。
五、收益分配
1、合同总金额为RMB¥ 万元,计人民币(大写)整。作为系统的开发费用。
2、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除另有规定外,所有费用的支付币种为人民币(¥ )。
3、合同签署日,即视为甲方授权乙方为其开发软件支付项目总开发费用,RMB¥ 万元,计(大写)整。后续费用支付为项目二期支付,项目完成支付。
六、合作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内,项目合作双方中任一方未经其对方协商认可擅自退出该合作项目,违约方同时赔偿被侵害方的投入损失及其他合作期内应得收益(具体为:按合作之日起至产生变故时为止的被侵害方应得的收益平均值计算,违约方赔付被侵害方剩余协议期的总收益)。并且必须遵守技术、市场保密条款,两年内不得在当地使用或经营本项目的同类技术内容及客户资源。否则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在合作期内因战争、灾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满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该项目技术内容归双方所有。
3、合作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则其他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七、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软件外包开发合同范本 篇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合同无效五种情形解读:
(1)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根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之规定,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在受欺诈人因欺诈行为发生错误认识而作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产生的。
根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9条的规定,所谓胁迫,是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相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胁迫也是影响合同效力的原因之一。
依《合同法》第52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在有损国家利益时,该合同才为无效。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所谓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串通一气,共同实施订方合同的民事行为,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损害的违法行为。
恶意串通而订立的合同,其构成要件是:
1、当事人在主观上具有恶意性。即明知或者知其行为会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损害,而故意为之。
2、当事人之间具有串通性。串通是指相互串连、勾通,使当事人之间在行为的动机、目的、行为以及行为的结果上达成一致,使共同的目的得到实现。在实现非法目的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后,当事人约定互相配合或者共同实施该种合同行为。
3、双方当事人串通实施的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恶意串通的结果,应当是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法律并不禁止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获得利益。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谋求自己的利益的同时而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的时候,法律就要进行干预。
恶意串通所订立的合同,是绝对无效的合同,不能按照《合同法》第58条规定的一般的绝对无效合同的原则处理,而是按照《合同法》第59条的规定,将双方当事人因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或者返还集体或者个人。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也称为隐匿行为,是指当事人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掩盖其真实的非法目的,或者实施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是在内容上是非法的行为。
当事人实施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当事人在行为的外在表现形式上,并不是违反法律的。但是这个形式并不是当事人所要达到的目的,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图,而是通过这样的合法形式,来掩盖和达到其真实的非法目的。因此,对于这种隐匿行为,应当区分其外在形式与真实意图,准确认定当事人所实施的合同行为的效力。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订立的合同,应当具备下列要件:
1、当事人所要达到的真实目的或者其手段必须是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所禁止的;
2、合同的'当事人具有规避法律的故意;三是当事人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采用了合法的形式对非法目的进行了掩盖。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在法律、行政法规无明确规定,但合同又明显地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时,可以适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条款确认合同无效。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约目的、订约内容都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合同法解释》第4条明确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xxx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xxx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需要说明的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的合同,当事人在主观上是故意所为,还是过失所致,均则非所问。只要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就确认该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