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采购合同范本(通用6篇)

时间:2014-01-09 01: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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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采购合同范本 篇一

路灯采购合同范本是指在进行路灯采购交易时所使用的一种合同格式。这种合同范本具备了一定的规范性和标准性,能够保障采购双方的权益,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下面将介绍一份典型的路灯采购合同范本的内容和要点。

1.合同主体

路灯采购合同范本中首要的内容是合同主体,包括买方和卖方的基本信息。买方应包含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卖方应包含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这些信息能够明确双方的身份,为合同的履行提供基础。

2.产品规格

路灯采购合同范本中应详细列明所购买的路灯的规格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灯头类型、功率、亮度、颜色、材质等。这些规格和要求能够明确产品的品质和性能,为双方的合作提供准确的依据。

3.数量和价格

路灯采购合同范本中应明确所购买路灯的数量和价格。数量应以具体的数字表示,价格应以具体的金额表示。这样能够明确双方的交易规模和价格条件,为后续的交易支付提供依据。

4.交货时间和地点

路灯采购合同范本中应明确产品的交货时间和地点。交货时间应以具体的日期表示,交货地点应以具体的地址表示。这些信息能够明确交货的时间和地点,为双方的交货安排提供依据。

5.验收标准和方式

路灯采购合同范本中应明确产品的验收标准和验收方式。验收标准应以具体的要求描述,验收方式应以具体的操作流程说明。这些信息能够明确产品的验收标准和验收方式,为双方的产品验收提供依据。

6.违约责任

路灯采购合同范本中应明确双方在违约情况下的责任和赔偿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等。这些信息能够明确双方在违约情况下的责任和赔偿方式,为双方的合同履行提供保障。

综上所述,路灯采购合同范本是一种规范性和标准性的合同格式,能够保障采购双方的权益,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同的修改和完善,以满足采购交易的需求和要求。

路灯采购合同范本 篇二

路灯采购合同范本是指在进行路灯采购交易时所使用的一种合同格式。这种合同范本具备了一定的规范性和标准性,能够保障采购双方的权益,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下面将介绍一份典型的路灯采购合同范本的内容和要点。

1.合同主体

路灯采购合同范本中首要的内容是合同主体,包括买方和卖方的基本信息。买方应包含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卖方应包含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这些信息能够明确双方的身份,为合同的履行提供基础。

2.产品规格

路灯采购合同范本中应详细列明所购买的路灯的规格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灯头类型、功率、亮度、颜色、材质等。这些规格和要求能够明确产品的品质和性能,为双方的合作提供准确的依据。

3.数量和价格

路灯采购合同范本中应明确所购买路灯的数量和价格。数量应以具体的数字表示,价格应以具体的金额表示。这样能够明确双方的交易规模和价格条件,为后续的交易支付提供依据。

4.交货时间和地点

路灯采购合同范本中应明确产品的交货时间和地点。交货时间应以具体的日期表示,交货地点应以具体的地址表示。这些信息能够明确交货的时间和地点,为双方的交货安排提供依据。

5.验收标准和方式

路灯采购合同范本中应明确产品的验收标准和验收方式。验收标准应以具体的要求描述,验收方式应以具体的操作流程说明。这些信息能够明确产品的验收标准和验收方式,为双方的产品验收提供依据。

6.违约责任

路灯采购合同范本中应明确双方在违约情况下的责任和赔偿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等。这些信息能够明确双方在违约情况下的责任和赔偿方式,为双方的合同履行提供保障。

综上所述,路灯采购合同范本是一种规范性和标准性的合同格式,能够保障采购双方的权益,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同的修改和完善,以满足采购交易的需求和要求。

路灯采购合同范本 篇三

甲方(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应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由于 西安市东二环金花新都会1201、1202、1203办公室 项目装修的需要,现需从乙方处采购 灯具 材料。根据《xxx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内容

注:产品单价固定,数量为暂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现场收料人员签收的票据作为结算依据。

第二条 付款方式

1、本合同正式生效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 。

2、货到现场支付总货款的70%;即人民币

第三条.质量标准

本合同所订产品必须为符合本合同的全新设备,乙方须按技术要求提供产品,保证所提供产品不受损坏。

第四条.交(提)货方式及验收

1、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运抵卸货地点,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2、甲方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备货,乙方按甲方要求时间将货物及时送达至

3、产品的包装、供货、运输、卸车等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的毁损、丢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随意在现场卸货;

5、经现场取样验收合格并填写验收单后视为甲方接收;

6、货到现场三日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货,运输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日期、数额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2、甲方负责提供符合成品保护要求的现场堆放场地,负责货物到现场后的卸货码放保管工作。如因甲方原因,未提供货物的安全堆放场地造成的货物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乙方责任

1、在本合同约定的供货完成前,乙方单方解除合同或中止供货,视为乙方违约,应赔偿本合同总金额 10 %给甲方作为违约金。

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将货物运送到现场,如不能按时

3、如发现产品品种、规格、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由乙方负责包退、包换,并承担该批不合格产品的退货费用。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10%___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第七条:产品保修、维修约定

1.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算起,灯具(不含光源)保修期两年;节能灯为1年;

2.保修期内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凡乙方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保修并承担经济责任,

3.乙方应保证保修的及时性,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具体时间如下:

1)出现故障,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乙方在接到通知后8小时候赶到现场并于2小时内完成一般故障的维修; 2)其他情况下,乙方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2日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项目,否则,视为认可甲方处理; 3)当乙方未按1)、2)条规定时间到场或完成检修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派他方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保修工作人员应遵循甲方或甲方委托人(物业管理公司)的规章制度,若在户内则应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做到现场文明施工,举止文明,工完场清。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及变更

1、如甲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颜色、包装等时,应提前 15 天与乙方协商解决;

2、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如因设计变更原因确需解除或变更合同时,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7天内给予答复,预期未答复则视为同意;

3、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要求并拒绝更正,或乙方迟延履行合同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迟延付款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5、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变更和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提出方承担。

第九条: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2、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战乱、空中飞行物体追落,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其他自然灾害。

第十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终止。

第十一条:争议处理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可以和解或要求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城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不能在同一天签字或盖章,以后签字或盖章一方的签字或盖章日为合同生效日;

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盖章) 乙 方: (盖章)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日 期: 日 期:

路灯采购合同范本 篇四

合同编号:

设备名称:琵琶灯、萨玛灯、壁挂宫灯。

买 方: 卖 方:

签订日期:20xx 年 12月 22日

合 同 条 款

一,供货范围:

1.货物名称 :市电路灯 2.规格、型号、数量:

3 每套具体参数全部按设计图生产!

4.保修范围:卖方产品在正常工作条件下保修三年,人为或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对产品质量问题的,不在保修范围。

二、合同金额

1. 合同的总额为¥0元人民币(大写:元整),此合同价为该批市政路灯最终价(含运费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受市场因素影响。如果供货范围及技术要求发生变化,双方另行商议。

二、交付货物的时间、地点

1. 交货时间:本合同签定后,全部货物在元月15日前到达施工地点。 2. 交货地点:贵州省榕江县古榕镇三宝景区内。 三、付款方式

1. 买方付款以银行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2. 预付款:本合同签订后,买方支付卖方合同总额20%( 元)供货定金。

3. 发货款:卖方货物装车后上路前,买方支付给卖方合同总额40%(元)货款。 4. 到货款:货物到施工地点后,付合同总额30%(元)的货款后方可下车。 5. 余款支付:乙方在施工完成安装调试后付7%货款(元),剩余的3%(1元)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一年后付清卖方。 四、包装要求

1. 卖方提供的全部设备,均应采用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之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鲁装卸要求,以确保设备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设备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五、运输

1. 从卖方至合同目的地的设备运输由卖方负责。运杂费、保险费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2. 卖方应在设备发运后12小时内,以书面或传真将本次发运的货物名称、件数、编号、发运日期、发运地点通知买方,并派代表前往交货地点清点交货。

3. 设备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全部损失和损坏由卖方承担,并负责同运输部门交涉。

六、 卖方责任

卖方应履行以下责任:

(1) 质量问题;卖方必须按照双方确定设计方案实施。如因颜色、规格、尺寸与设计方案不合格造成的退货损失由卖方全部承担。

(2) 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设计、制造等造成的缺陷以及路灯维修保修所造成的费由卖方全部承担。

(3) 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施工方安装,并负责技术培训、解决凝南问题。 (4) 本次市政路灯灯杆钢筋基础乙方自负。

七、 检验:1,卖方应对设备的质量(包括外观)、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相关文件。证明设备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提供给乙方。

八、 交货时间的相关约定

1. 卖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在规定地点交货和履行相应伴随责任。

2. 本批合同数量分为两次交货,第一批交186盏(其中壁挂灯146这、琵琶路灯28盏、萨玛伞灯12盏),在第一批在2014年元月15号前交货。第二批在元月20号前交清。合同履行过程中,每延迟一天交货时卖方支付买方合同总价的违约金。延期交货最长不超过10天,否则将承担买方因此合同造成的全部损失。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买方索赔全部损失。

3. 买、卖双方如有特殊情况,延长交货期限不能超过5天。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提前或延期5天交货。延期超过10天的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第2款约定执行。。

九、 争端的解决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按《xxx合同法》友好协商解决。如有争议双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贵州榕江县法院)提起诉讼。

十、 资料提供 卖方向买方提供货物时必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 路灯安装、操作说明书 2. 产品合格证、保修单等

3. 国家标准规定的检查项目和出厂检验报告。

4. 卖方在供货时必须提供各项产品的备品一套(除灯杆以外)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经买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复印件、扫描件、传真件具有同等效率。合同一式四份,买方执二份,卖方执二份。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买方:凯里市xx有限责任公司 卖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凯里市xx路xx号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路灯采购合同范本 篇五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山东公路技师学院新校区教工单身宿舍路灯采购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山东公路技师学院新校区 工程内容:新校区教工单身宿舍路灯采购、安装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情况:自筹资金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本项目为路灯等照明灯具的采购、调试与安装、移装,电缆电线敷设,灯座基础制作、安装及相配套的设施施工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30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符合《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xx》、《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xx》等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

5.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贰拾叁万玖仟壹佰捌拾柒 元(人民币)¥: 元

6.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山东公路技师学院

本合同双方约定 之日起生效。

7.材料的采购、安装与验收问题。

直接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必须采用正规厂家的合格国标产品(材质为中高档),必须保证质量,附有材质证明、进货厂家、合格证、化验单、质量证明及价格,并且要得到监理工程师、发包人的检查验收和书面认定。若承包人供应的材料检测不合格,达不到项目质量要求,发包人有权另行指定材料供应商。

施工期间,承包人采购的各类货物需符合承包人投标文件,发包人与监理公司指定相关人员对承包人采购的主要货物进行现场检验,材料入库时需由四方共同验收,签证备案。对未签字验收的材料,发包人不予认可。

商品运至发包人施工地点后,由承包人负责安装调试,安装期间发包人、现场监理人员可随时对现场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合格产品承包人需无条件更换,安装所需一切配件、耗材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安装调试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清单单价中,发包人不再额外支付费用。

承包人负责调试设备,调试完成后向发包人、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并向发包人提供使用说明、相关资料及培训服务,同时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供日常巡检服务。

安全文明施工。承包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管理,项目经理负责该项目安全责任,对施工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对所属的施工设备、机具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做好施工现场协调工作

项目经理负责与发包人、总包单位、监理公司的组织协调工作,对交叉作业等情况做好充分准备,不得延误、影响总包及其他分包单位正常施工工作。对不服从发包人、监理公司负责人管理的相关人员,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撤换,由此对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8.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规定:

自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质保期内所有元件、灯具等因产品质量原因承包人均免费更换。

质保期满后可提供终身(有偿)维修保养服务。

9.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缴纳壹万元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所有路灯安装完成后,甲方付至已完成工程款的7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实际已完成工程款的10%,审计结算完成后付实际已完成工程款的15%,剩余5%作为质保金,使用三 年 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当承包人出现下列情况时,发包人可缓付工程款。

① 工程实际进度滞后约定的计划进度7日以上,承包人无切实措施确保工期的;

② 工程质量出现严重缺陷的;

③ 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承包人不能及时消除隐患的;

④ 不按约定提交竣工资料的;

以上情况彻底整改解决后,发包人即恢复正常拨款,但以上原因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全额承担。

承包人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发包人有权自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此项费用,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

10.违约责任

依据鲁政办发[1993]72号文有关规定,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达到质量标准的,应承担总造价5%的违约责任,并承担返修义务直至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返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所供货物不能满足质量要求,或供货物不符合投标样品的规、样式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解除合同后,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当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大于履约保证金金额时,承包人还应赔偿该差额。

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应赔偿承包人相应损失。

履约合同如发生纠纷,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济南市地区法院提起诉讼。

11其他事项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解释顺序为本合同、招标文件及附件、投标文件及附件。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年月日:

路灯采购合同范本 篇六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山东公路技师学院新校区教工单身宿舍路灯采购安装工程工程地点:山东公路技师学院新校区工程内容:新校区教工单身宿舍路灯采购、安装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情况:自筹资金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本项目为路灯等照明灯具的采购、调试与安装、移装,电缆电线敷设,灯座基础制作、安装及相配套的设施施工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竣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

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符合《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_》、《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_》等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

5.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贰拾叁万玖仟壹佰捌拾柒元(人民币)

6.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山东公路技师学院

本合同双方约定之日起生效。

7.材料的采购、安装与验收问题。

直接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必须采用正规厂家的合格国标产品(材质为中高档),必须保证质量,附有材质证明、进货厂家、合格证、化验单、质量证明及价格,并且要得到监理工程师、发包人的检查验收和书面认定。若承包人供应的材料检测不合格,达不到项目质量要求,发包人有权另行指定材料供应商。

施工期间,承包人采购的各类货物需符合承包人投标文件,发包人与监理公司指定相关人员对承包人采购的主要货物进行现场检验,材料入库时需由四方共同验收,签证备案。对未签字验收的材料,发包人不予认可。

商品运至发包人施工地点后,由承包人负责安装调试,安装期间发包人、现场监理人员可随时对现场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合格产品承包人需无条件更换,安装所需一切配件、耗材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安装调试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清单单价中,发包人不再额外支付费用。

承包人负责调试设备,调试完成后向发包人、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并向发包人提供使用说明、相关资料及培训服务,同时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供日常巡检服务。

安全文明施工。承包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管理,项目经理负责该项目安全责任,对施工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对所属的施工设备、机具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做好施工现场协调工作

项目经理负责与发包人、总包单位、监理公司的组织协调工作,对交叉作业等情况做好充分准备,不得延误、影响总包及其他分包单位正常施工工作。对不服从发包人、监理公司负责人管理的相关人员,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撤换,由此对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8.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规定:

自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质保期内所有元件、灯具等因产品质量原因承包人均免费更换。

质保期满后可提供终身(有偿)维修保养服务。

9.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缴纳壹万元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所有路灯安装完成后,甲方付至已完成工程款的7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实际已完成工程款的10%,审计结算完成后付实际已完成工程款的15%,剩余5%作为质保金,使用三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当承包人出现下列情况时,发包人可缓付工程款。

①工程实际进度滞后约定的计划进度7日以上,承包人无切实措施确保工期的;

②工程质量出现严重缺陷的;

③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承包人不能及时消除隐患的;

④不按约定提交竣工资料的;

以上情况彻底整改解决后,发包人即恢复正常拨款,但以上原因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全额承担。承包人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发包人有权自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此项费用,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

10.违约责任

依据鲁政办发[1993]72号文有关规定,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达到质量标准的,应承担总造价5%的违约责任,并承担返修义务直至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返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所供货物不能满足质量要求,或供货物不符合投标样品的规、样式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解除合同后,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当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大于履约保证金金额时,承包人还应赔偿该差额。

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应赔偿承包人相应损失。

履约合同如发生纠纷,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济南市地区法院提起诉讼。

11其他事项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解释顺序为本合同、招标文件及附件、投标文件及附件。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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