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贸合同范本 第一篇
第一章定义
第二章合同范围
第三章价格
第四章支付
第五章交货与交货条件
第六章包装与标记
第七章设计与设计联络
第八章标准与检验
第九章安装、试车和验收
第十章保证、索赔和罚款
第十一章侵权和保密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第十三章税费
第十四章仲裁
第十五章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第十六章法定地址
附件一合同的供货范围和合同产品的内容(略)
附件二 “合同工厂”的规范及技术条件(略)
附件三技术资料的内容及交付日期(略)
附件四合同的分项价格(略)
附件五卖方技术人员的服务范围和待遇条件
附件六买方技术人员的培训范围和待遇条件
附件七卖方银行不可撤销的保证函(略)
附件八买方银行不可撤销的保证函(略)
成套设备公司
合同编号:____
签字日期:____
签字地点:____
中国,北京,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与__国,__市,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双方授权代表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定义
“买方”--是指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卖方”--是指__国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合同产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产品及其型号和规格。
“技术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术数据、图纸、设计、计算、操作、维修、产品检验资料。
“合同工厂”--是指买方使用卖方提供的技术和资料进行生产合同产品的场所,包括卖方提供的全套设备和备件,即__省__市__工厂。
“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金和外购件等的费用后的余额。
“技术服务”--是指卖方根据本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中的规定,就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检验、调试、操作等工作,向引进方提供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
“商业性生产”--是指合同工厂生产第__台合同产品以后的生产。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双方政府有关当局中的最后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注:可根据具体项目的需要增减上述定义)
第二章合同范围
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__成套设备项目(以下简称“合同工厂”),其中包括为保证合同工厂安全稳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设备、材料和备件(以下简称“设备”),以及合同工厂装配、安装、试车、正常操作,生产和维修所需的全部技术和资料(以下简称“技术资料”)。
卖方供货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卖方供应的“技术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卖方所供应的全部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卖方对合同工厂设备的技术保证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卖方派遣有经验的、健康的和称职的技术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对合同工厂的施工、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与考核进行技术指导。其人数、技术服务范围和待遇条件等见本合同附件五。
卖方负责培训买方派遣的人员,其人数、培训地点,培训范围见本合同附件六。
本合同签订后__年内,根据买方的要求,卖方有义务以优惠价格提供买方的本“合同工厂”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第三章价格
卖方按本合同第二章规定提供合同工厂“设备”和“技术资料”的总价为__(大写__)。
上述合同总价的分项价格如下:
机械设备部分:
a.设备和材料费
b.备品和备件费
c.设计费
d.技术资料费
e.技术服务费
f.技术培训费
技术转让部分:
a.技术转让费
b.设计费
c.技术资料费
d.技术服务费
e.人员培训费
上述分项价格
清单,详见附件四。上述合同总价中的设备部分为fob__港口买方指定的受载船支船面交的固定价格,并包括装船费,包装费以及将货物装到买方所指定的船面以前的一切费用,上述合同总价中的技术资料部分是指和技术资料在北京机械交付以前的一切费用。
第四章支付(方案一)
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电汇(t/t)进行。买方向卖方的付款应通过北京中国银行付给__银行,卖方向买方的付款应通过__银行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本合同第三章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方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卖方。
合同总价的__%计__(大写:___)。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三十天内支付给卖方。
(1)卖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的影印本一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2)__银行出具的以买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_%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七)。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六份。
(4)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5)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上述单据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天内提交。
买方在收到卖方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货物装船通知后三十天内,经由北京中国银行出具以卖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_%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给卖方(保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八)。
合同总价的__%,计__(大写:__),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三十天内支付给卖方:
(1)全套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装箱明细单一式六份;
(5)质量和数量合格证书一式六份。
合同总价的__%,计__(大写:(__),在买方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三十天内支付给卖方:
(1)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合同总价的__%,计__(大写:__),买方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合同工厂”保证期满后,并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三十天内,即支付给卖方:
(1)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的由买方出具的经卖方会签的“合同工厂”保证期满证明书副本一份。
(2)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如果卖方应支付赔款或/和罚款时,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付款中扣除。
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由买方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由卖方负担。
(注:方案一适用于现汇付款的情况)
第四章支付(方案二)
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电汇(t/t)进行。买方向卖方的付款应通过北京中国银行付给__银行,卖方向买方的付款应通过__银行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本合同第三章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方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卖方:
合同总价的__%,计__(大写:__),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即支付给卖方:
(1)卖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2)由__银行出具的以买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的__%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七)。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六份。
(4)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5)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上述单据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三十天内提交。
合同总的__%,计__(大写:__),在卖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交货时,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将每批交货总价的__%支付给卖方:
(1)全套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详细装箱单一式六份;
(5)质量合格证一式六份。
合同总价的__%,计__(大写:__),在买方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支付给卖方:
(1)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合同总的__%,计__(大写:__)。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合同工厂”保证期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即支付给卖方:
(1)商品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保证期结束的确认书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合同总价的__%,计__(大写:__)。买方应自__日起,于__年内,每__个月为一期,平均分期按下列办法支付给卖方。
卖方应开立分__期支付具有下述内容的远期汇票共__份,每份正副本各一份于__时提交买方:
(1)票面金额为合同总的__%,另加第__章__条规定的延期付款的利息,计(大写:__);
(2)以__日期为出票日,到期日分别为自出票日满__个月;
(3)以买方为付款人;
(4)带有利息条款。利息按年息__%计算自出票日起算至到期日止。具体金额如下:
票期本金利息本利合计
第一期
第二期
买方收到汇票后,于__时即对上述分__期支付的汇票正本承兑,并交北京中国银行背书保证后送交卖方。
卖方收到汇票后应在各期汇票到期日前,分别将汇票正本提交北京中国银行,由北京中国银行提请买方于汇票到期日后一天支付给卖方。
按本合同第__章和第__章规定,如果卖方应支付赔款或/和罚款等有关款项时,买方在按本章第条,条条规定支付货款时有权从货款中扣除。
买方支付本章第条所规定的货款时,应向卖方提交中国银行出具的以卖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__%和延期付款的利息的保证函(保证函格式详见本合同附件八)。
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均由买方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均由卖方负担。
(注:方案二各项条款适用于延期付款的情况)
第五章交货与交货条件
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个月内分__批将本“合同工厂”的“设备”交付完毕。
总毛重大约为__公吨。总体积大约为__立方米。
本合同工厂“设备”的交货港口为__,目的港口为中国__。
卖方在合同生效日后__月内,应向买方提交初步交货计划一式六份(包括合同号、项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大约总重量、大约总体积、交货时间、交货港口、危险品的品名以及国际危规号等),并提出超大、超重设备的尺码(长、宽、高和体积)和大约重量,以及危险品、易燃品在运输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不能拆卸的单体设备重量最大限度为三十公吨,体积最大限度为长12米,宽米,高3米。凡超过此限度的货物卖方应在本合同生效日后__个月内向买方提供草图一式六份,经买方同意后,才能安排制造。买方应于收到上述草图后一个月内用电传或信件确认,否则卖方即开始制造。至迟不超过第一批交货前__个月,卖方应向买方提交最终交货计划一式六份。内容包括合同号、批次、项号、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设备材料和危险品的大约毛净重、每件货物的大约尺寸(长、宽、高)体积、交货港、每批货物的交货时间以及超大、超重货物的外形包装草图和危险品运输措施及注意事项的说明。
已装船的提单日期为设备的实际交付日期。
卖方供应的每批设备,应为本章第条规定的港口在买方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设备”的风险,卖方在买方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后,即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在每批货物备妥待运前不迟于__天,卖方应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下内容:
(1)合同号;
(2)货物备妥待运日;
(3)货物总体积;
(4)货物总重量;
(5)总包装数量;
(6)装船港口名称;
(7)重量超过二十公吨,尺寸超过12××3米的每件货物的大约总毛重、总体积及名称;
(8)危险品的品名、重量、国际危规号。
同时卖方还应航寄给买方下列文件,每件一式六份:
(1)发运货物的详细清单,包括合同号、序号、“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单重、单件体积和总体积,每件货物的外形尺寸(长×宽×高)总件数和装船港口名称;
(2)重量超过二十公吨或体积超过12××3米的每件大件货物的外形包装草图;
(3)易燃品和危险品的品名、性质、特殊防护措施及事故处理方法说明书;
(4)对温度、震动等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特殊注意事项证明书。
上述文件另一份航寄目的港的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作为买方安排运输和装卸工作的依据。
所有设备交货应单机成套,安装用的专用工具,材料、易损件应随主机一同交付。如果有需要装在甲板上的“设备”,卖方应负责进行适当的包装及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买方应于受载船只抵达交港口前不迟于十天将船名、预计抵达日期通知卖方。(如买方需要变更船只或改变船期,买方或买方船舶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
如卖方未能在买方船只抵达交货港口时将货物备妥装船,买方因此而遭受的空舱费、船舶滞期费和有关费用,均由卖方负担,按轮船公司提出的有关单据,作为结算费用的依据。
如卖方在受载船只预计抵达日期已将货物备妥而买方船只不能在预计抵达日期后三十天内抵达交货港口,这三十天内的有关仓储费、保险费等由卖方负担,但第三十一天起以后发生的仓储费、保险费,按卖方提供的原始凭证,由买方核实支付。但卖方仍有责任根据买方通知,在受载船只抵达交货港口后,由卖方负责交货,在此情况下,卖方不支付迟交罚款。
卖方应在每批货物装船后四十八小时内,将提单日期和号码、船名、“设备”名称、总价、总重、总体积、总件数和合同号以电传通知买方。如遇有第条的大件货物及危险品,应逐件列明毛重和尺寸(长、宽、高)、品名、金额。买方因卖方未及时通知而未投保所造成的损失将由卖方负担。
在将货物装到船上后,卖方应于装船后将每批货物的整套交货文件(即、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和质量证明书各一份)随船在目的港提交给中国外贸运输公司。
同时航寄买方上述单据副本各两份和检验记录、试验报告以及有关装配安装图纸各三份。
技术资料的内容和交付计划见本合同附件三。
卖方在技术资料发出前一周将大约件数、大约毛重、合同号和资料预计抵达北京和/或__的日期用电传通知买方。在资料寄出后二十四小时内卖方需将发出日期、航次、空运单号、重量及资料件数、合同号以电传的方式通知买方。
“技术资料”到达目的机场的日期为实际交付日期。
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在北京和/或__机场交付,上述资料的风险,在卖方在北京/或__机场交付后即由卖方转移给买方,如果技术资料短少、丢失或损坏时,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二十一天内在北京和/或__机场补充提供丢失或损坏部分,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在每批“技术批准”交货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卖应将下述文件航寄给买方:
a.空运提单一式二份(通知目的机场的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并注明合同号)
b.技术文件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
第六章包装与标记
卖方交付的所有货物应具有适合远洋的内陆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新的坚固木箱包装。并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和需要,加上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安装地点。
卖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尚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英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唛头标记;
(3)目的港;
(4)收货人;
(5)设备名称及项号;
(6)箱号/件号;
(7)毛重/净重(公斤);
(8)尺码(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为二公吨或超过二公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四个侧面以英文及国际贸易运输常用的标记、图案标明重量及挂绳和重心位置,以便装卸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装卸、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装箱上应以英文明显地印刷“轻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样以及相应的国际贸易通用的标记图案。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注明上述有关内容。装在甲板上的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各一式二份,有关设备的技术文件一式二份。需要组装的设备部件附详细装配图一式二份。
卖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具有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潮和防雨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人;
(3)目的地;
(4)唛头标记;
(5)毛重(公斤);
(6)箱号/件号。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代号、名称和页数。
凡由于卖方对货物包装不善,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卖方均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规定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
第七章设计与设计联络
为使本“合同工厂”的建设工作顺利进行,买卖双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和本章的规定进行设计和设计联络。
设计联络会议内容、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详见附件__。
卖方承担的设计工作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__。卖方提交“技术资料”的要求、内容、份数和交付日期详见本合同附件__。
买方承担的设计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__。买方向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见本合同附件__。卖方依此做为本“合同工厂”设计的依据。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个月内卖方应将有关的标准、规范及其清单航空邮寄给买方。买方将对卖方提交的上述标准和规范提出意见,经双方讨论商定后予以更换,并作为卖方进行设计的依据。
卖方在初步设计全部资料寄达北京后__个星期内,应自费派遣技术人员来华解释设计,买方应协助办理入境签证和居留手续。在解释设计期间,买方有权提出改进意见,卖方对此应予充分考虑。初步设计经审核后双方签订协议书,该协议书即作为最终设计的依据。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供的最终设计全部资料后__天内,应予确认。
买方在本“合同工厂”设计过程中,认为有必要时,有权自费派遣技术人员到卖方的有关设计单位和制造厂了解与本“合同工厂”有关的数据和技术资料。卖方应协助办理入境证和居留手续,并免费提供所有与设计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工作的方便条件。
在执行本合同期间,买方提出与“合同工厂”有关设计和技术问题时,卖方应予及时答复,并免费提供有关资料。
第八章标准与检验
卖方供应本合同工厂的“设备”的制造、选材、检验和试验,应按卖方国家和/或公司现行标准规范进行。
本合同生效后__个月内,卖方应将上述公司标准和规范一式六份和国家标准一式二份航寄买方。买方可就上述任何公司标准和规范提出意见。经双方讨论商定后予以更换并作为检验和试验的依据。
卖方对其供应的全部“设备”应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向买方提交由制造厂或卖方出具的质量合格证和检验记录,以此作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的证明书。“设备”检验和试验的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买方有权自费派遣检验人员到卖方国家会同卖方检验人员一起到制造厂车间对“设备”的制造和质量进行检验和试验。卖方应在设备进行装配和检验前三个月将检验日期通知买方,买方应在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将检验人员的名单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协助办理入境手续。主要设备的装配和检验应有买方人员在场,买方还应有权参加其他“设备”的检验和参加卖方及有关制造厂召开的有关“设备”的质量会议。
买方检验人员若发现“设备”有缺陷和/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时,有权提出意见,卖方应充分考虑并自费采取必要措施排除缺陷,当缺陷排除后,应再次检验和试验,由此引起的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买方检验人员在卖方国家和制造厂的检验不代替“设备”运抵买方合同工厂现场的开箱检验,亦不能免除卖方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的保证责任。买方人员不签署任何证明文件。
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人员提供方便的工作条件,如必需的技术文件、图纸、检验工具和仪器等。
如买方不能在本章规定的期限内派出人员参加上述检验工作时,卖方将自行检验。
卖方供应的全部“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合同工厂现场进行,卖方有权自费派遣他们的检验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参加此项检验,买方应在检验前一个月将开箱日检验期通知卖方,并为卖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的方便。
在双方会同开箱检验中如发现“设备”有短少、缺陷、损坏或包装与本合同规定不符合或质量标准与本合同条和条规定不符时,应作详细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如属卖方责任,此记录即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如不属买方原因,卖方检验人员不能参加开箱检验时,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如发现本合同条所述问题系属卖方责任时,应委托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证明,以此作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补发短缺部分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风险以及买方的检验费用。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异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
卖方换货和/或补交货物的时间,不迟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证书后__个月。
在开箱检验中,由于买方的原因,发现“设备”有损坏,通知卖方后,卖方应尽快补发、更换,其费用由买方负担。
上述检验并不能解除卖方对第九章、第十章所承担的责任。
在检验中,如发现卖方提供的检验所需的标准仍不完整或提供的不及时,经与卖方协商,买方有权按照买方国家现行标准进行检验。
第九章安装、试车和验收
“安装”系指合同工厂全部设备、材料的装配、就位和联接等安装工作。“试车”系指机器和/或设备的单独或联动的试运转。
“投料试生产”系指合同工厂投入原料和公用工程以试生产。
“考核”系指检验本合同附件__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数值而进行的试验。
“验收”系指如果考核结果表明,本合同附件__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指标能够全部达到,则合同工厂即为买方所验收。
合同工厂的安装将在买方负责组织下和在卖方负责技术指导下进行,卖方有权对其进行详细设计有关的所有“设备”的安装以及界区接点的安装进行技术指导。
合同工厂的试车、投料试生产和考核应在买方组织安排下和卖方技术指导下进行。在安装工作开始前二个月,双方各自授权一名代表处理合同工厂从安装到验收期有关合同工厂的全部技术工作。具体工作应由双方代表友好协商安排。双方代表应充分合作,使合同工厂在本合同生效日后__个月内建设完毕。
如果双方之间有任何问题和分歧时,双方将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并在现场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在安装工作开始前,卖方技术人员应详细介绍安装方法和要求。在安装期间卖方人员应对安装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并参加所有设备安装质量的检验和试验。卖方技术人员的重要技术指导应以书面提出。
安装完毕后,如双方代表认为安装工作完全符合设计要求时,双方代表应按技术文件和图纸一起进行检验和试车。双方代表将签订同类设备安装证书及单机试车和机械与轩的系统联运证书。上述证书将以附件__第__条规定的工作日志为基础。
如试车顺利完成,安装工作完全符合技术文件要求时,双方代表应在七天内在现场签署安装峻工证书。此证书签字日即为合同工厂安装及试车完成日。但此证书不能免除卖方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在投料试生产、考核期间和机械保证期内对设备和材料发现的缺陷所应负的责任。
本章条规定的试车完成后应尽快开始投料试生产,其开车日期由双方现场代表商定。
投料试生产和考核所需的仪表校准、记录项目、取样方法和分析方法等详细程序应由卖方在安装及试车完成日前提出,并经双方代表讨论决定。
在投料试生产前,买方应准备充足的维修工具、实验室及检验设施和熟练的操作、维修及测试人员,其中包括本合同附件__第__条所列的人员,并准备好按本合同附件__所列必要数量和质量的全部原料,有关的公用工程。卖方技术人员可出入试验室和检验设施,以便取样分析。投料试生产和性能试验期间的采样、化验将在双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除已同意的程序外,卖方技术人员认为必要的采样和化验,在经与买方代表协商后由买方进行。
从试车到合同工厂验收期间,卖方可以使用买方库存的备品备件,如由于卖方责任卖方使用了买方库存的备品备件,卖方应及时在现场予以偿还。
投料试生产期为首次投料生产开始日起的__个月。在此期间,当合同工厂主要设备达到良好稳定运行后由双方代表商定首次考核日期。考核应按本合同附件__的规定在卖方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每次考核的结果应作出记录,在每次考核完成后三天内双方在性能考核报告上签字确认。
如按本合同的附件__规定的考核期内实现了本合同附件__规定的全部保证数值时,双方代表应在五天内签署合同工厂验收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此即视作合同工厂为买方所验收。
如因卖方原因任何一次考核未能成功时,卖方应尽快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对“设备”进行必要的修理、更换和/或修改。修改后应重新按照合同附件__的规定尽快再次考核,买方应大力协助。
如上述修理、更换和/或修改在现场进行,所需费用(如工时费、材料费等)应在合同工厂交接验收前,由双方授权代表根据修理、更换和/或修改的情况商定,并由双方代表会签。
如因卖方原因,需将任何设备运出中国以外进行修理或更换时,全部运费、修理或更换费用应由卖方负担。更换或修理的“设备”应在合同工厂现场交货。
在本合同条规定的投料生产期间,本合同附件__规定的保证数值如有任何一项或多项未能达到时,双方应会同研究,找出原因,澄清责任,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如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买方同意延长投料试生产期三个月,以便卖方对合同工厂进行改进并再次进行考核。如在延长的三个月中由于卖方原因仍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买方同意再次延长投料试生产期三个月。如在再次延长的三个月期满时,由于卖方原因,考核仍失败,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第条的规定办理。在两次延长的两个三个月内改进合同工厂所需全部费用和卖方技术人员的全部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如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投料试生产期应延长三个月。在此期间,买方将按本合同附件__的规定继续支付卖方人员的全部费用均由买方负担。所需卖方技术人员的人数由双方讨论决定,如在此延长的三个月期满时,仍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合同工厂应由买方所验收,双方应在七天内签署验收证书。
然而卖方应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工厂达到正常生产所需的指标。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买方负担。
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第__批“设备”交货之日起__个月内合同工厂未能进行考核时,则按合同第四章第__条由买方支付给卖款项应予实现,但不免除卖方的所有责任。
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第__批“设备”和材料交货之日起__个月内合同工厂未能进行考核时,合同工厂应为买方所验收,但卖方仍应承担协助买方合同工厂开车和运转的责任。提供服务的期间和条件应通过友好协商后达成协议。如由于卖方原因,上述第__批交货延误,则上面所提的时间应相应顺延。
按本合同的、和条规定的合同工厂的验收,并不能免除卖方对合同工厂的“设备”在机械保证期内应负的责任。
第十章保证、索赔和罚款
卖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工厂”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设备”是全新的,质量是优良的。设备和材料的选型均符合工艺、安全运行和操作长期使用的要求,并符合本合同附件__和附件__的规定。
卖方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清晰、完整和正确并能满足“合同工厂”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并符合附件__的规定。
在本“合同工厂”安装、试车期间,如果卖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由于卖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和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证明书的错误造成“设备”的损坏,卖方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作为赔偿,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卖方换货期限不迟于证实属实卖方责任之日起__个月。
卖方对本“合同工厂”“设备”的保证期为本“合同工厂”被买方验收后__个月:如由于买方责任而影响本“合同工厂”安装、试车、验收时,则不超过卖方最后一批货物交付日期后__个月。保证期满后,由买方出具本“合同工厂”保证期满证明书正、副本各一份给卖方。
在保证期内,如发现卖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如属卖方责任,则买方有权凭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价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风险由买方负责)。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二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为成立。卖方换货的期限,应不迟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证书后__个月。
如属微小缺陷,可由买方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费用由卖方负担。
在保证期内,如由于卖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本“合同工厂”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的延长。新更换和补充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被买方验收后十二个月。
在保证期满后三十天内,买方出具有在保证期内发现的“设备”缺陷的索赔证书仍然有效。
如由于卖方责任,在考核试车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__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技术经济指标时,卖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在卖方收到买方书面通知后__个月内使之达到各项保证指标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逾期如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__所规定的保证指标时,卖方应承担罚款,其计算办法如下:
卖方支付罚款,则本“合同”即为买方所验收,并由买方出具本“合同工厂”验收证书正、副本各一份交给卖方。
如由于卖方责任未能按合同第四章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买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卖方收取罚款:
迟交1至4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__%;
迟交5至8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__%;
迟交9周及以上,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__%;
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迟交货物的罚款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__%
卖方支付迟交罚款,并不解除卖方继续交货的义务。
任何一批货物迟交超过__个月时,买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十一章侵权和保密
卖方同意向买方转让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并允许买方在xxx内使用卖方的__工艺进行“合同工厂”的工程设计、建设和操作,以设计、制造、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__。其年产量为__,其工艺说明见本合同附件__,其品种规格详见本合同附件__。
卖方提供买方用于本合同工厂的专有技术和专利如下:
专有技术登记号:
专利登记号:
专有技术、研究报告、资料等包括在本合同附件__里。
在本合同生效后三十天内,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卖方国家有关当局签发的包括本合同第条所述的工艺的专利登记证书的影印本二份。
如果任何第三方对买方使用本合同第条所规定的专利和专有技术提出任何异议时,卖方应负责处理,买方对此无任何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__年内,如卖方对本合同第条所规定的专利和专有技术有所发明和改进时,不管其发明和改进是否已获得专利权,卖方均应向买方免费提供详细资料。买方有权将上述资料用于合同工厂。如有必要,关于技术指导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根据双方同意的本合同第__章和附件规定的条件负担。
本合同生效后__年内,买方应对本合同条所规定的专有技术对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对参加本合同工厂的计划、安装和施工等工作的其他单位除外,然而他们必须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在保密年限内,若专有的一项或多项,被第三者公开后,买方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卖方对买方所提供的设计基础和现场条件资料的保密期限不受上述时间的限制。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地震事件和其他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延迟的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受事故影响一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
当不可抗力事故终止或事故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以航空挂号信证实。
第十三章税费
xxx根据其现行税法对“买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买方”支付。
xxx根据其现行税法对“卖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卖方支付。
在中国境外课征有关和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将由“卖方”支付。
第十四章仲裁(方案一)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仲裁地点在北京,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在仲裁期间,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四章仲裁(方案二)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仲裁地点在被告所在国进行,如买方是被告,则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如卖方是被告,则在______,由______根据该组织的仲裁程序进行。
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均应履行。
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那些部分外,在仲裁期间,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执行。
(注:方案二的各项条款适用于仲裁在被告国进行的情况。)
第十五章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__签字。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请,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六十天内获得批准,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六个月仍不能生效,双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本合同期满时,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本合同用英文写成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式两份。
本合同附件__至附件__,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效力。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用挂号信邮寄,一式两份。
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除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承担任何其他义务和责任。
第十六章法定地址
买方: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地址:中国北京西郊二里沟
电报挂号:techimportbeijing
电传号:22244cnticcn
传真号:
卖方:
地址:
电报挂号:
电传号:
传真号:
买方:____
(签字)
卖方:____
(签字)
国贸合同范本 第二篇
一、国际贸易中合同风险的成因
造成国际贸易中合同风险的原因,既有客观的贸易环境特殊性影响,也有企业主观的自身因素。经营环境不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通常会面对东道国和国际环境的影响,不同国家的政治体制、科技水平、风俗习惯、法律水平、文化差异差别很大,如果不熟悉这些差别,信息掌握不准确不及时,就会使得合同的订立和履行面临风险。有时某种产品存在多种质量标准,诸如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多种标准混杂容易发生差错,比如我国向日本出口家禽,日本的卫生标准高出国际标准的500倍,如果出口方不熟悉该标准最终势必发生合同纠纷。从企业自身来讲,许多企业本身在现代经营管理方面存在许多问题,管理方式和经营理念与国际标准不接轨,缺乏熟悉跨国经营的高素质专业人才,且自身管理水平不高,甚至发生合同资料保存不完整,文档资料不清晰,交接不及时甚至丢失现象。最终因证据不足无法向对方索赔,无法维护合法合理的权益。此外抗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当前国际市场竞争激烈,许多企业为了抢到合同盲目压价,完全不顾及潜在的风险,重口头承诺轻证据保留,重中标轻履约,抗风险意识十分淡薄。许多国家包括我国在内,法制不健全,法律意识淡薄,有些企业不履行合同成为家常便饭,而发达国家法制化程度较高,要求合同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否则将被索赔从而遭受损失。
二、国际贸易中合同风险的防控
(一)善于利用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资料,妥善保留来函电
合同内容除双方的协议以外,还包括一些单方函件,如各种报价、形式发票、电子邮件、各种信件和传真,甚至是即时通讯记录。尤其对于复杂交易,合同双方可能会对合同涉及到的某一条款反复通过函件进行磋商以致达成一致,那么这本身就是一个合同条款,即使该条款不被载于合同中,具有法律效力。且在保存证据资料时通常对对方发来的资料保存较好,而对己方发出的资料出现混乱和保存缺失,所以在发出资料时应当对文件备份,并进行归类,标记日期和事件以便查阅。
(二)制定恰当的法律适用条款
目前国际上用于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实体法律规范中最重要的一部国际公约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但《公约》还存在很多缺陷,其并未涉及合同有效性、所有权转移及人身伤害等重大问题,受损方的举证责任也未明确规定,而且实践中还存在《公约》与国内法优先适用的问题。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标的额大,法律关系复杂,容易产生法律纠纷,所以在制定合同时要谨慎选择合同所适用的法律:比如在适用时不一定只选择一个实体法。合同双方当事人在选择法律时可以合同某一条款适用一国法律,合同另一条款适用另一国家法律,并无法律规定只能选择一个实体法,宗旨是符合双方共同利益并有利于问题的最终解决。此外,《公约》中关于风险转移的时间问题的第69条前两款规定与我国《合同法》有所区别,适用应当注意。《公约》第69条第一款规定风险从货物交给买方处置但买方不收货从而违反合同时转移;而《合同法》第143条规定若买方使得标的物不能如期交付,则自违约之日风险转移。二者有很大不同,《公约》规定买方在“适当的时间”内不接收货物,风险就转移到买方,《合同法》规定自“违反约定之日”起买受人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事实上《公约》的规定相对更合理,因为给予买方适当的时间使得买方并非一旦风险发生就要承担所有责任,相反会促使买方不对损失听之任之,防止损失扩大;另外促使买方尽快收货,有利于商品交换流通,尽量减少双方损失。所以在适用法律时买卖双方在这一问题上可以尽量适用《公约》。按照《合同法》第146条规定,双方约定了交付地点且货物已交付到该地点而买方未收取货物的,风险自货交第一承运人时转移至买方,而对于《公约》69条第二款并未明确指出风险的转移时间点,但是实践中通常应在跨国承运人卸货时发生转移,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应该在合同中予以明确,防止纠纷发生。
(三)合理制定索赔条款包括制定损害赔偿和违约金条款。
由于各国对损害赔偿原则的不同认识,在制定损害赔偿条款的时候需要解决对准据法的选择以及应对选择了不同准据法的结果。由于各国对损害赔偿的规定差别太大,而《公约》是目前国际上用于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最重要的一部国际公约,我国也早已加入该公约,对《公约》的条款更加熟悉。因此以《公约》为准据法解决损害赔偿问题能够尽量与贸易伙伴达成一致,减少纠纷可能性,有利于合同的履行。但是订立合同时注意,《公约》中对于损害赔偿的时间、地点、非金钱损失赔偿、损益相抵原则规定不明确,尤其是损益相抵原则在国际贸易中非常实用,所以如果适用《公约》,合同当事人要在合同中对于《公约》中未规定的重要事项予以明确规定。因此订立合同时要选择对自身有利的法律来规定损害赔偿条款。违约金数值由双方协商确定,首先,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数额要根据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数额来定,约定的违约金不能背离该损失数额;其次,当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损害方的实际损失的,被损害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而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数额过分高于被损害方的实际损失的,损害方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而一般高于实际损失则无权请求减少。违约金是一种违约责任方式,不必进行先行交。实践中在违约金问题上经常出现纠纷,常有用违约金进行欺诈的案例,因此出口方签订合同违约金条款时应注意对方的履约能力,履约期限以及要有防范利用违约金欺诈的意识。
(四)选择恰当的纠纷解决途径
当出现国际贸易纠纷时,应当按照合同预先约定的途径予以解决,合同中通常约定的方式是仲裁和诉讼。实践中仲裁常见风险点主要集中在模棱两可的仲裁协议中,贸易纠纷分歧较大,无法调解也不适用于仲裁,那么贸易方通常会提起诉讼。仲裁和诉讼各有一定利弊,其实通常来说关键看我方企业在对方国家有无资产,如果我方企业在对方国家没有资产,对方企业在我国有资产则选择诉讼,便于在我国法院提起诉讼并执行财产,对我方当事人有利,否则一般选择仲裁。只是在实际工作中应对仲裁和诉讼的应用加以区分,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仲裁或诉讼,从利于解决合同纠纷,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对预见风险进行有效防范,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发展。
(五)签订合同保值条款
由于国际市场价格并非一成不变,加之贸易国的法令、动乱、罢工等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合同不能按照规定履行。规避此类风险,需要在合同中对容易发生变故的风险点做出事前约定,签订合同保值条款。如为了应对汇率变化问题,签订合同时应注明如果计价货币的汇率发生重大变化,当变动值超过合同总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时,应该以汇率变动幅度的一定比例来重新调整合同价格,从而使交易双方共同分担汇率变动而产生的风险。或者订立合同时双方协商选定几种参照货币作为保值货币避免外汇风险的发生。如果贸易国局势动荡,应该尽量在合同中约定因政府更迭、法令变更等原因导致的损失,相对方可以免责;总之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尽量详细规定,规避可能面对的各种合同风险。
(六)巧妙选择付款方式
国际贸易中对于贸易双方尤其是出口方而言经常面临无法收汇的困境,所以合同中应该选择合适的付款方式避免难以收汇的风险。国际贸易中普遍采用的汇款方式是信用证和托收。信用证虽是银行信用,与托收相比理论上更安全可靠一些,但实际业务中并非如此。托收与信用证相比,托收中虽然出口人面临的信用风险较大,但出口方可以通过对交易对象的谨慎选择、对成交金额的控制、投保出口信用险等措施来降低或规避风险,但信用证中虽然可以通过指定交易对象、提高知识技能等措施控制某些风险,但对单证不符或者信用证软条款的风险却难以应对。而且信用证对合同当事人的知识技能要求很高,需要熟知《UCP》等国际贸易惯例规则,并且需要熟练运用于实践。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如果双方当事人是初次交易,可以使用信用证,因为信用证较好地实现了卖方获得付款与买方获得合同要求的货物这两种对立需求之间的平衡,若贸易双方不是互相了解则可使用信用证。但是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是频繁交易的贸易伙伴,对对方的资信、企业生产能力相对了解则可以选择托收的方式。因为信用证的开证、交单、审单等流程繁多,操作复杂而且费用高,极其容易发生纠纷,并非有十足的保障。
国贸合同范本 第三篇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为增加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实现各自经济目的,依据《xxx民法典》规定及招投标文件之内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
风险提示:买卖的标的物
双方一定要明确约定买卖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生产厂家,数量等详细内容,尽可能把产品的各项标示都作为标的内容写进合同。如有样品的,双方应封存样品并可进行公正。防止因产品约定不清,而就所提供合格与否产生纠纷。
同时,要求供货方对产品的所有权及处分权作出保证或承诺,防止其产品上存在权利限制,如产品被出租、抵押、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等影响到标的物的交付。
1、商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单价:________________
3、商品数量:________________
4、商品规格: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价格
1、卖方根据本合同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的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合同总价除了包括本合同中全部货物本身的价格和保修等服务费用外,还包括:
(1)使货物适于运输及多次装卸操作的包装费用。
(2)卖方负责运送货物到甲方指定地点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保险、装卸等费用)。
第三条、支付
风险提示:价款及支付方式
采购合同的主要义务是一方给物,一方给钱。因此,价款是采购合同的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采购单一货物,价格固定,价款比较清楚,一般不会产生争议。如果采购多种货物或进行长时间的货物买卖,价款较为复杂,一旦约定不明,则极易产生争议。因此,合同中应明确产品单价、计量标准、数量、产品附件等,对于涉外合同,还应当明确货币种类及外汇结算标准,防止出现分歧。
另外,支付方式也应当约定明确,价款支付是现金支付,还是用支票支付;如果采用汇款,汇费由谁负担等细节应当明确。
1、合同总价的所有支付由买方付至卖方的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
2、买方应按以下条款向卖方支付合同款项:
(1)交货付款
卖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全部交付货物并完成验收,且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及付款通知书后______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的货款,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保修款
货物保修期满且收到卖方提供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及付款通知书后______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的保修款,即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
3、若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则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第四条、交货
1、交货方式:货物由卖方负责包装并运送至买方现场。
2、卖方将货物运送至买方指定地点在经买方验收合格之前,货物的所有权、一切风险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3、交货日期:卖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货日期,将货物运到本合同确定的买方指定地点并完成货物的交付工作。
第五条、包装
所有货物应进行坚固包装使其适于多种方式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操作。卖方应根据货物特点和要求采取保护措施使其免受雨水、潮湿、锈蚀、震荡、撞击和其他的损坏,以使其在正常装卸和操作条件下能够安全无损坏地抵达安装现场。如果因为卖方未采取适当的包装或充分的保护措施而造成货物的损坏或丢失,卖方负责修理、更换、补充受损或丢失的货物并送达买方指定地点。
第六条、货物验收、保修和技术服务
风险提示: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约定不明时,极易发生产品质量纠纷。
应在验收条款中详细列明货物的验收标准、验收手续及过程,还可选择约定验收结果的最终确认权人。同时还应详细列明货物不符合约定条件时的处理方式、及以处理过程的沟通与衔接。
1、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满足中国法律法规、相关部门的相应产业标准及本合同的要求。卖方承诺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完整、技术成熟稳定、性能质量良好的产品,货物及相关许可证明文件、技术文件、软件、服务等均不存在瑕疵。
2、若在货物接收验收时发现货物有任何的短少、缺损、缺陷或与合同约定不符,买方和卖方代表将签署一份详细报告。在卖方未派代表到场时,该报告将由买方单方签署,该报告将作为买方要求卖方进行退货、更换、修理或补充发货的有效证据。卖方负责于_______个工作日内自负费用进行更换、补充发货并送至本合同确定的买方指定地点,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
3、未能通过买方验收的货物,以及买方接受后发现有误的货物,由卖方自费回收。如卖方未在买方发出通知后_______日内收回,则买方可自行处理该货物,包括但不限于另地存放并收取租金等,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4、卖方提供的货物的保修期为_______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如果货物的性能和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或出现任何故障,卖方负责在_______日内排除缺陷,修理或更换相关货物。
5、在保修期内,如因卖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则买方有权从保修期尾款中扣除相应费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及侵权处理
风险提示:违约责任
采购合同里的违约责任作为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时的赔偿方案,最主要的就是违约责任必须清楚,可操作性强。
违约责任里面最怕的就是写上一句xxx如果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里送货,所有责任由对方承担xxx这样虽然规定了违约责任,但是没有一个具体可行的方案,万一以后合同出事,还得找很多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损失,操作性太差。
1、双方应当按照合同及附件规定的期限履行义务。对于因卖方原因使得交货、验收等任一阶段工作延误的,每迟延一天,卖方应按相当于合同总价_______%的标准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以此类推。因任一阶段工作延迟而使买方额外增加的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如卖方任一阶段工作延迟使买方遭受损失的,卖方还应承担买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如卖方任一阶段工作迟延累计超过_______日时,买方有权视情况解除本合同。该等解除并不免除卖方根据买方要求应当承担的上述违约责任。
2、保修期内,如卖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提供保修服务,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每迟延一次,卖方应当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的违约金。
3、对于卖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各项违约金及损失赔偿,买方均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从应支付卖方的款项中扣除。
4、除非买方解除合同,否则,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免除其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
5、如买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则卖方除应当依据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买方由此遭受的损失等)外,卖方并应退还买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及自付款之日起至返还之日止的_______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6、如卖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质量、功能存在瑕疵或者买方使用卖方提供的货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卖方应向买方支付本合同总价_______%的违约金,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而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_______日内通知本合同的其他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_______日内向其他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终止履行_______日或以上的,任一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争议解决
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_______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国贸合同范本 第四篇
合同号: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1.货物名称、规格: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
3.单价:_________。
4.总值:_________。
5.交货条件:fob/cfr/cif,_________。除非另有规定,“cfr”和“cif”均应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ms)_》办理。
6.原产地国别:_________。
7.包装及标准
货物应具有防潮、防锈蚀、防震并适合于远洋运输的包装,由于货物包装不良而造成的货物残损、灭失应由卖方负责。卖方应在每个包装箱上用不褪色的颜色标明尺码、包装箱号码、毛重、净重及“此端向上”、“防潮”、“小心轻放”等标记。
8.唛头:_________。
9.装运期:_________。
10.装运港:_________。
11.目的港:_________。
12.保险:当交货条件为fob或cfr时,应由买方负责投保;当交货条件为cif时,应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_________险;附加险:_________。
13.支付条款
(1)信用证(l/c)支付买方应在装运期前_________日,向中国银行申请以电传/电信方式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议付信用证。信用证应在装船完毕后_________日内在受益人所在地到期。
(2)托收(d/p或d/a)支付货物发运后,卖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付款跟单汇票,按即期付款交单(d/p)方式,通过卖方银行及_________银行向买方转交单证,换取货物。货物发运后,卖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承兑跟单汇票,汇付款期限为_________后_________日,按即期承兑交单(d/a_________日)方式,通过卖方银行及_________银行,经买方承兑后,向买方转交单证,买方按汇票期限到期支付货款。
(3)汇付(t/t或m/t)买方在收到卖方依本合同第14条规定提交的海运单据后七日内,以电汇/信汇方式支付货款。
14.单证
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交下列单证:
(1)标明通知收货人/受货代理人的全套清洁的、已装船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已付/到付的海运提单。
(2)商业发票_________份;
(3)在cif条件下的保险单/保险凭证_________份;
(4)品质证明书;
(5)装箱单/重量单/数量一式_________份;
(6)原产地证明书;
(7)发货通知书。
15.装运条件
(1)在cif和cfr条件下,卖方应在装运前十天以电报或传真将船名、国籍和船龄通知买方。经买方确认后卖方才可装运,买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否则即视为已被确认。
(2)在fob条件下,由买方负责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洽定舱位。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船期前_________日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金额、箱数、总重量、总体积及货物在装运港备妥待运的日期以电传/传真通知买方。买方应在装船期前十日通知卖方船运船只或者到达日期,以便卖方安排装运。如果有必要改变装运船只或者其到达日期,买方或其运输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船只不能在买方通知的船期后_________日内到达装运港,买方应承担从第_________日起发生的货物仓储保管费用。如果买方船只按时到达装运港,而卖方不能按规定的时间备妥货物以待装船,则由此而产生的空舱费及滞期费应由卖方负担。
(3)在fob、cfr和cif条件下,卖方在货物装船完毕后应立即以电传/传真向买方及买方指定的代理人发出装船通知。装船通知应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净重、毛重、包装尺码、发票金额、提单号码、启航期和预计到达的目的港的日期。如货物系危险品或易燃品,也应注明危规号。
(4)在运载船只启航之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卖方应将本合同第14条中列举的单证的副本(各一份)航空邮寄给买方。
(5)可以/不得转船。
(6)可以/不得分运。
(7)卖方有权在_________%数量内溢装或短装。
16.检验和索赔条款
(1)在货物运抵最终目的地的港后,买方有权向货物检验机构申请对货物进行检验。检验机构为xxx_________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2)买方在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目的港卸货完毕之日起90日内,如发现货物之质量、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安全或卫生条件与合同规定的不符,应在上述期限内向卖方发出索赔通知,并凭借上款规定的检验机构所发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除由保险公司或航运公司应承担的责任外,卖方须就该索赔要求进行赔偿。
(3)卖方应在收到于上述期限内由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以及索赔要求之后15日内回复买方。
(4)买方有权就第16条和第17条所述货物缺陷所造成的损失向卖方要求索赔。
17.品质保证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全部货物均符合本合同的规定,并且是全新和未使用过的。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到达目的地之日目的港卸货完毕之日起12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凡因设计、制造工艺和所有材料而产生的缺陷,卖方应自负费用进行修理或更换货物或部件。
18.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对由于下列原因而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的,不负责任: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其他任何在签约时卖方不能预料、无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地将所发生的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5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12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继续履行或终止履行的事宜。
19.仲裁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应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依据其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拘束力。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承担,但仲裁委员会另有裁定的除外。在仲裁期间,除仲裁部分之外的其他合同条款应继续履行。
20.特殊条款: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买方(盖章):_________卖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国贸合同范本 第五篇
买方: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根据下列条款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列货物,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本合同如下:
1.货物名称及规格:_________
2.质量和数量的保证:_________
卖方保证商品系全新的且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和质量的各项指标,质量保证有效期为货物到目的港后的12个月。
3.单位:_________数量:_________
4.生产国别和制造厂商:_________
5.包装:_________
6.单价:_________总值:_________
7.付款条件:
(1)离岸价条款:
a.按合同规定卖方应在装运之前30天用电报/或函件通知买方合同号码、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尺寸及何时可在发运港口交货,以便买方订舱。
b.卖方对运货船抵达后由于未能按期将货物运交装运港口而造成的误船或滞留装运应承担责任。
c.在货物装运之前,卖方应承担货物的全部费用与风险,而在货物装运之后,货物的全部费用则由买方承担。
(2)到岸价条款(不包括保险):
a.卖方在装运时间内应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得转运。合同货物不得交由悬挂买方不能接受的国旗之船舶运输。
b.若货物系由邮寄或空运,卖方应在发运前30天,按照第8条规定,用电报/或信件通知买方大约的发货期,合同号码、货物名称、价格等。卖方在发货后应立即用函电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价格及发货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于买方及时购买保险。
8.装运口岸:_________
装运通知:
卖方在装货结束后应立即用函电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数量、发票价格、毛重、船名和船期通知买方。由于卖方未能及时通知造成买方不能及时买保险,则一切损失均由卖方负责。
9.装运文件:
(1)海运:
全套洁净已装船提单,作成空白抬头,由发货人空白背书注明“运费到付”/“运费付讫”并通知目的港的_________公司。
(2)空运:提供一份空运单,注明“运费到付”/“运费已付”,交付买方。
(3)航空邮包:寄一份航空邮包收据给买方。
(4)发票五份,注明合同号码和装运唛头(若超过一个装运唛头,发票应分开,细节应根据合同办理)。
(5)由制造厂开出一式两份的装箱单。
(6)由制造厂开出的数量和质量证书一份。
(7)在装运之后,立即通过电报/或信件将有关装运之细节通知买方。此外,卖方在装船后的10天内,要用空邮另寄两份所有上述文件,一份直接寄给收货人,另一份直接寄给目的口岸_________公司。
10.目的港及收货人:_________
11.装运期限:
收到不可撤销信用证_________天。
12.装运唛头:
卖方应在每个箱上清楚地刷上箱号、毛重、净重、体积及“防潮”“小心搬动”、“此边朝上”及装运唛头等字样。
13. 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自理
□由卖方投保
14.交货条件:_________
15.索赔:
在货物到目的口岸之后的90天内,若发现商品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不符合合同之规定,则买方凭_________检验局颁发的检验证书有权提出更换质量合格的新商品或要求赔偿,且所有的费用(如检验费、保险费、及装卸货费等)均由卖方负担,但所提的索赔属于保验公司或承运方的责任,则卖方不负任何责任。
关于质量,卖方保证货到目的口岸之后的12个月内,在使用过程中若由于质劣而出现损坏,则买方应通过书面立即通知卖方并凭_________检验局所颁发之检验证书为依据,提出索偿要求。根据买方的要求,卖方应负责立即排除缺陷,必要时,买方可自行排除缺陷,费用由卖方负责。若卖方收到上述要求之后1个月内未能答复买方,则便视为卖方已接受要求。
16.不可抗力:
本合同内所述的全部商品,在制造和装运过程中,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拖延装运或无法交货,则卖方概不负责。卖方应将上述的事故立刻通知买方,且在其后的14天内卖方应用航空邮寄一份由政府颁发的事故证书给买方,说明出事地点,作为证据。然而,卖方仍应负责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交货。若事故持续超过10个星期,则买主有权取消合同。
17.延迟交货和罚款:
本合同内所述的全部或部分商品,若卖方不能按时交货或延迟交货,且卖方同意罚款,则买方应同意其延迟交货,但本合同第16条规定的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延迟交货则不罚款。所罚的款项经协商可由付款银行从付款中扣除。
然而,罚款不应超过延迟交货的货物总值之5%。罚款率每7天为,不足7天的天数应按7天算。若卖方在本合同规定的装运时间内迟10个星期仍然不能交货,则买方有权取消本合同,尽管合同已取消,卖方仍然应毫不延迟地支付上述罚款给买方。
18.仲裁:
凡因执行本协议或有关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以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获得解决,应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本合同由双方签署,中英文正本两份,每方各持一份为据,两份具有同等的效力。
19.备注:_________
买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卖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贸合同范本 第六篇
合同号:____
日 期:____
地 点:____
买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卖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第二条 合同总值(xx国际贸易合同)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
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
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 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xx国际贸易合同)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或装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
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计____。中国银行__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如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国贸合同范本 第七篇
20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为卖方
___________________为买方。
双方同意买卖________________,其条款如下:
1、合同货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合同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FOB
6、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8、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___%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9、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__%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10、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____________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11、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12、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13、装船时间:当日13:00或次日8:00装船。
14、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____立方吨。
15、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________________载重吨船来说,每天________________USD。
16、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出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买方:_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
证人:________________证人: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