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劳务派遣合同范本 篇一
个人劳务派遣合同范本
签约方:
甲方(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劳务派遣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派遣工作内容
1. 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并派遣劳动者从事以下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
二、派遣期限
1. 本次劳务派遣的期限为(具体期限),自(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
三、派遣工资和福利待遇
1. 乙方按照劳动者的工作表现和实际工作时间支付工资,并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2. 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包括(列明福利待遇)。
四、劳动保护和安全
1.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相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 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劳动安全保护设施和培训,确保劳动者的人身安全。
五、解除合同
1. 本合同期满后自动解除,双方无需通知。
2.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其他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合同生效和变更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补充,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
甲方(委托人): 乙方(劳务派遣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个人劳务派遣合同范本 篇二
劳务派遣合同范本解读
个人劳务派遣合同是指甲方委托乙方派遣劳动者为甲方提供劳务的合同。以下是劳务派遣合同范本的一些解读:
1. 派遣工作内容:
本条款明确了派遣工作的具体内容,以及劳务派遣的期限。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明确工作职责和时间范围,以确保双方权益的保护。
2. 派遣工资和福利待遇: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乙方应按照劳动者的工作表现和实际工作时间支付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此外,乙方还应提供一定的福利待遇,以确保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3. 劳动保护和安全:
为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相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劳动安全保护设施和培训,确保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不受伤害。
4. 解除合同:
在合同期满后,合同自动解除,双方无需通知。然而,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 合同生效和变更: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对合同的变更或补充都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
个人劳务派遣合同范本的签订对于甲方和乙方都有重要意义。甲方可以通过劳务派遣形式灵活调配人力资源,乙方则可以通过派遣劳务为甲方提供专业技术和劳动力支持。对于劳动者来说,劳务派遣合同也能够提供一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保障其权益。
双方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前,应认真阅读合同内容,确保自身权益的保护。同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也应积极履行各自的义务,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如有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以维护双方的权益和合作关系的稳定。
个人劳务派遣合同范本 篇三
甲方:
乙方:
根据《xxx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自觉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四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方任务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条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遵守关于单位驾驶员待遇的有关规定,按甲方工资计核标准按月发放。
第七条乙方应严格遵守合同以及公司各项工作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要求,尽忠职守,维护公司利益。
第八条乙方关于安全驾驶等管理之规定,按照国家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办理。
第九条本合同期满终止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满后,没有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而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视为延续劳动合同,延续合同的期限与原合同相同。
第十条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均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劳务派遣合同范本 篇四
编号: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据《xxx劳动法》、《xxx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__________性别:____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_____区(县)________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元或按_________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元或按______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xxx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个人劳务派遣合同范本 篇五
实际用工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保安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派遣______名保安人员维护甲方的正常秩序,并做好甲方的安全保卫工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治安防范区域
对甲方_______大厦及大厦的门前、侧门、停车场等人身和财产提供24小时轮流执勤和保安服务,具体治安防范区域,以_______大厦规划范围区域为准。
二、保安费结算
1、根据行业现行标准,甲方按每人每月保安费发放,每人每月合计_______元,本费用包含双休日、节假日的保安费用。
2、本合同保安费总金额为_______元人民币。
3、当月保安费用于次月的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收费票据。
三、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保安执勤人员提供执勤场所和值班室。
2、甲方应指派专人负责对保安人员的管理,其他人员不得参与。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保安人员从事与保安工作无关的事物。
4、乙方保安人员提出的有关安全及治安方面的安全隐患建议,甲方应积极采纳,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队员应予以表扬和奖励。
5、甲方应在乙方治安防范的区域内安装必要的监控设施。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当派遣具有保安上岗资格证的保安人员为甲方提供安全保卫服务。
2、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为所派遣的而保安人员办理并按期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统筹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并配备相应的保安服装、器械等用品;乙方必须为所派遣的保安人员办理合法居留证件。
3、乙方保安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工作职责,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协助甲方搞好治安保卫工作。
4、乙方保安人员在工作中要着装整齐、仪态端正、文明执勤、坚守岗位。工作要认真负责,必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在岗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乙方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保证忠于职守,确保甲方警卫目标的安全。如发生火灾、盗窃、抢劫、打架斗殴等事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甲乙双方领导和有关部门回报。
6、乙方应提前将每月的值班计划安排提交甲方备案,严格按值班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换岗。
五、保安服务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1、由于保安工作的特殊性,保安人员的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为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_小时。
2、乙方负责对双休日、节假日等执勤保安人员的调整安排,保证每位保安人员每周休息时间不得少于一天,甲方不另行承担双休日、节假日的保安费用。
六、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本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签合同的本合同行终止。
2、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对乙方的保安工作不满意或者乙方对甲方的工作安排不满意的,甲乙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但应提前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在_______个月的协商期满后,双方仍未能达成一致的,解除合同的通知生效,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在合同履行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致使本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
七、特别约定
1、乙方派遣保安人员应采取_______班倒方式24小时执勤,白天、夜晚各_______班,白班每组_______人,夜班每组_______人,每班执勤_______小时。
2、甲方根据现场治安防范工作的需要,有权提出增加保安人员或延长保安服务时间,乙方应及时予以调整和安排。增加保安人员或延长保安服务时间的保安费用由双方视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3、乙方派遣到甲方的保安人员应相对稳定,除派遣到甲方的保安人员发生伤、亡或病、事假等不能上岗的特殊情况外,乙方调换保安人员应获得甲方的同意。
4、乙方保安人员应服从双方领导的管理,工作期间,保安人员如有不胜任保安工作或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调换的要求,乙方应及时予以调换。
5、乙方保安在执勤过程中,因保护甲方财产及人身安全导致保安人员伤、残、亡等,甲方出于人道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最高补助额为甲方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12个月的平均工资。
6、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或相关政府部门对保安费进行调整时,本合同约定的保安费也予以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的比例或者幅度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安费,每迟付一日,乙方则按照当月保安费用的______%向甲方收取滞纳金。
2、乙方保安人员在执勤期间,因工作失职、脱岗、缺岗或玩忽职守造成治安防范区域发生火灾、盗窃、抢劫等致使人、财、物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额不超过乙方当月保安费总额的______%;但是,相关案件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三个月内破案的,乙方不承担责任。未明示或者交付保安看管的现金、有价证券、金银珠宝、可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等私人物品丢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提出的排除安全隐患的书面建议,因甲方未能及时采取措施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乙方保安人员迟到、早退、脱岗或缺岗每发生一次甲方按每人次扣罚当日的保安费。
5、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或者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保安服务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附则
1、本合同期限为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4、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负责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负责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劳务派遣合同范本 篇六
劳务输入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派遣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签订本合同:
一、劳务人员的数量、条件、派遣期、试用期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派遣_______名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劳务服务费用。派遣期_______年,试用期_______个月。
劳务人员须具备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劳务的方式:按照用工单位的生产需要,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二、劳务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劳务人员由乙方负责按照合同条款条件组织招录,也可由甲方进行推荐,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派遣劳务人员。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修改《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三、劳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终止。
四、费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
2.甲方应承担劳务人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
3.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用;
4.用于劳务人员的一次性费用:劳动合同鉴证费、劳务人员的体检费等。
(二)费用的标准: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按国家和省的规定由甲方确定,并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务报酬单;
2.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3.劳务派遣服务费标准: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从以下两种标准中任选一种。(√×)
(1)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劳务人员工资,乙方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月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
(2)若由乙方直接发放劳务人员工资,乙方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月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
4.一次性费用标准为:劳动合同书及鉴证费用由甲方按实际发生数支付;其他一次性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由甲方承担。
每月应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当月实际使用的劳务人员数×派遣服务费标准/人·月×派遣月数
当月实际使用的劳务人员数以双方签字盖章的《劳务派遣人员清单》人数为准。
派遣期不超过半月的,派遣月数按半月计算,派遣期超过半月、不满一月的,派遣月数按一个月计算。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由乙方以书面正式委托形式,委托甲方代为发放;(具体操作按委托书面条款执行)或由乙方直接为派遣劳务人员发放。
2.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提供缴纳清单,缴纳期限经甲方确认后,支付给乙方按期缴纳。
3.劳务派遣服务费按_______(月、季)支付,由甲方于______________将当_______(月、季)费用以转帐结算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4.劳动合同书及鉴证费用,由乙方开据正式单据交给甲方确认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其他一次性费用,支付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5.劳务人员个人需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按月从劳务人员工资中扣除,并打入乙方帐户。
五、甲方权利
(一)安排劳务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并负责日常管理;
(二)劳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并于3日后退回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在_______日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
4.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5.派遣期未满,被派遣劳务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
(三)确定和调整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四)甲方出资对劳务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有权与劳务人员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并书面通知乙方;
(五)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向劳务人员索赔,乙方有责任给予协助;
(六)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六、甲方义务和责任
(一)对劳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二)为劳务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若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工资,甲方应按乙方出具委托书要求代为发放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和扣缴个人社会保险费用以及个人应承担的其他费用等;
(四)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的,应提前_______日书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同意后,方能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
(五)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负责做好现场处理工作和协助乙方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处理。
(六)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
(一)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二)依法维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八、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与劳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鉴证,并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同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
(三)负责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人员档案。
(四)负责为被派遣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标准由乙方按相关规定计算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为劳务人员所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有效单据应复印一份给甲方。
(五)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六)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对劳务人员进行索赔。
(七)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了解劳务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日,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是否终止或续订进行协商,并按协商结果办理终止和续订合同手续。如不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则视为续订同一期限的派遣协议,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十、其他
(一)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属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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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协议签订需知
1、劳务派遣协议签订需知
(1)派遣单位是否具有合法资质,用工单位切记要审查
《劳动合同法》第57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对此,企业若想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作为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的合法资质不容忽视。企业作为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若该劳务派遣单位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设立条件,则可能导致已经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无效。若被视为劳动者通过职业介绍机构,直接向企业提供劳务,企业有可能承担与该被“派遣”员工成立劳动关系的法律风险,从而必须对其履行一系列的义务。因此,企业在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时,对于劳务派遣单位资质的审查,应小心谨慎。
(2)派遣协议的内容要明确
《劳动合同法》第59条第1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因此,用工单位应该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相关内容,以防止责任约定不清招致的风险。具体而言,在签订劳务合同时,需注意以下问题:
①明确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对于被派遣员工的基本信息应予以明确,同时,对于工作岗位的基本情况,在协议中也应具体说明。
②明确劳务派遣期限。《劳动合同法》第59条第2款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对此,企业作为用工单位应谨慎,规避违法规定劳务派遣用工期限带来的风险。
③明确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劳务派遣作为一种三方关系,企业作为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应在协议中明确被派遣员工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防止发生纠纷时责任不明的情况出现。
④明确违反协议的责任。《劳动合同法》第92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由于劳务派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为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所以协议对于涉及被派遣员工责任承担的条款,只能在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发生效力,若被派遣员工的权益在被派遣岗位上受损,则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承担连带责任。待承担连带责任之后,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再按原先约定承担各自的责任。
2、新法有新规,用工单位采用劳务派遣风险加大
《劳动合同法》第61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62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由此可见,劳务派遣原本所具有的转移用工成本和减少劳资纠纷的优点,在《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后,已经是大大受限,对此,企业应当即时转变思维,改变观念,寻求新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同时,随着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风险的加大,企业应当咨询相关专业人士,合理采用相应措施,以防止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二)巧妙利用非全体制用工,降低企业风险与成本
1、非全日制用工有何特点
《劳动合同法》第68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劳动合同法》第69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由此可见,非全日制用工主要有以下特点:
①以小时计酬且不得超过法定工时。全日制劳动关系一般是以日、月、年为单位计算劳动报酬的,但是,非全体制用工,则需要以小时为单位计算劳动报酬。而且,非全日制员工在同一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若超过此标准,企业就必须采用全日制用工方式而不能采用非全日制用工方式。
②双方协商同意,可订立口头协议。尽管《劳动合同法》允许非全日制劳动合同采用口头协议的方式订立,但是,为了防止发生纠纷时“有理说不清”,企业最好还是采用书面形式,订立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③非全日制员工可订立多重劳动关系。非全日制员工若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企业不能据此便辞退员工,但是,作为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能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对此,企业应注意。
2、企业采用非全日制用工需知
除了前面已经提及的计酬方式、合同形式以及允许建立多重劳动关系等特点之外,企业在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时还须注意以下几点:
①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70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②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可随时终止,企业无需支付经济赔偿。《劳动合同法》第71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③计酬标准有下限。《劳动合同法》第72条第1款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④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15日。《劳动合同法》第72条第1款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