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配件合同范本【优质6篇】

时间:2012-04-09 01:24:15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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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配件合同范本 篇一

船舶配件合同范本是供船舶配件采购方和供应商参考的合同样本,用于明确双方在购买和销售船舶配件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以下是一份标准的船舶配件合同范本,供大家参考。

合同编号:【编号】

签订日期:【日期】

甲方:【购买方全称】

地址:【购买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购买方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购买方联系电话】

乙方:【供应商全称】

地址:【供应商地址】

法定代表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供应商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有意向购买船舶配件,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相关产品,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描述

1. 产品名称:【产品名称】

2. 规格型号:【规格型号】

3. 数量:【数量】

4. 单价:【单价】

5. 总价:【总价】

二、质量要求

1. 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标准,具有良好的质量和可靠性。

2. 产品应具备正常使用所需的功能和性能。

3. 产品应经过合格的质量检测和认证,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

三、交货要求

1. 交货地点:【交货地点】

2. 交货方式:【交货方式】

3. 交货时间:【交货时间】

4. 运输费用由【甲/乙】方承担。

四、支付方式

1. 甲方应在收到产品并确认无质量问题后【天数】内支付全部货款。

2. 货款支付方式:【支付方式】。

3. 乙方应提供正式的发票和相应的收款凭证。

五、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乙方未按时交货的,每迟延一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比】的违约金。

3. 甲方未按时支付货款的,每迟延一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货款金额【百分比】的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有效期】,逾期未履行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船舶配件合同范本 篇二

船舶配件合同范本是供船舶配件采购方和供应商参考的合同样本,用于明确双方在购买和销售船舶配件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以下是一份标准的船舶配件合同范本,供大家参考。

合同编号:【编号】

签订日期:【日期】

甲方:【购买方全称】

地址:【购买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购买方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购买方联系电话】

乙方:【供应商全称】

地址:【供应商地址】

法定代表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供应商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有意向购买船舶配件,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相关产品,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描述

1. 产品名称:【产品名称】

2. 规格型号:【规格型号】

3. 数量:【数量】

4. 单价:【单价】

5. 总价:【总价】

二、质量要求

1. 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标准,具有良好的质量和可靠性。

2. 产品应具备正常使用所需的功能和性能。

3. 产品应经过合格的质量检测和认证,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

三、交货要求

1. 交货地点:【交货地点】

2. 交货方式:【交货方式】

3. 交货时间:【交货时间】

4. 运输费用由【甲/乙】方承担。

四、支付方式

1. 甲方应在收到产品并确认无质量问题后【天数】内支付全部货款。

2. 货款支付方式:【支付方式】。

3. 乙方应提供正式的发票和相应的收款凭证。

五、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乙方未按时交货的,每迟延一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比】的违约金。

3. 甲方未按时支付货款的,每迟延一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货款金额【百分比】的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有效期】,逾期未履行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以上是船舶配件合同范本,供大家参考使用。当然,在实际签订合同时,双方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以确保合同的全面合法性和有效性。

船舶配件合同范本 篇三

立契约书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兹就船舶买卖事宜,订立本契约,条款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有关后记船舶的买卖事宜,甲方卖出、乙方买入。

第二条

买卖总金额为xx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xx元整。

2、甲方必须在xxxx年x月x日前将后记的船舶点交与乙方,并将下列登记文件及使用权文件交付与乙方。乙方未支付的余款,俟船舶点交及办理船舶所有权、渔业权移转登记完毕并经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机关盖印证明时一次付清。

1)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契约标的物的全体股东会议记录三份。

2)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鉴证明书三份。

3)乙方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三份。

4)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监事、股东名册三份。

5)乙方法定代表人户籍誊本三份。

6)乙方公司执照,营业登记证影本各三份。

7)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无欠税证明书正本。

8)船舶所有权登记证正本。

9)船舶吨位证书正本。

10)船舶国籍证书正本。

11)设备目录正本。

12)航海记事簿正本。

13)法律所规定的其它文书正本。

14)船舶检查簿正本。

15)渔业执照正本。

16)渔业权抛弃申请书。

17)船舶无线电台执照正本。

18)契约渔船船图。暨进口器材规格说明书。

19)船舶勘航力证书正本。

20)货舱、冷藏室及其他供载运货物部分适合于受载运送与保证书正本。

21)船舶无共同海损部分担额并不负担救助及捞救报酬额证书正本。

第三条

甲方于第二条第(2)项乙方支付余款同时,应将后记船舶的所有权及渔业权移转登记与乙方。

第四条

在甲方尚未将船舶点交与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毁损或遗失时,应由甲方负责,亦即乙方免除支付价金义务。

第五条

甲方保证后记船舶所具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第三条交付前先行试航,以证明其性能。

第六条

有关后记船舶的品质、性能,由甲方对乙方保证,并以一年为限。在此期间,若非乙方的过失或发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负有赔偿损失及修理的义务。

第七条

若发生第六条的情形,虽经甲方修复或补充完整,而船舶仍然无法维持继续作业或短欠,或其性能降低长达一个月时,乙方可根据下列方式选择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换取同种类船舶。其条件为乙方须就已使用该船舶的时间长短支付船价,每半年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第二条总金额三分之一

的款项。

2)退还船舶。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船舶所应付如前(1)的款项,其余定金退还与乙方。有关使用船舶的时间、其计算方法则无论乙方是否使用,规定从第三条甲方点交船舶日始至乙方提出退还船舶要求之日止,为使用时间。

第八条

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日期前支付余额以交换船舶,则甲方无需催告,本契约视同作废,甲方得将船舶移动、航行并停泊于原船籍港。

有关前述甲方的船舶移动、航行费,以及停泊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负担。甲方除上述权利外,尚可将定金没收,作为损害赔偿。

第九条

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所列日期前点交船舶,乙方得向甲方催告,于十日之内点交船舶。在此期限内,甲方若仍然无法点交,则本契约视同作废。乙方得请求甲方退还第二条的定金、以及与定金同额的损害赔偿。

第十条约定事项:

1)双方同意以xx港为点处所。渔船内所存燃料油归还甲方。

2)本契约买卖标的物的保险,其受益人应于点交同时变更指定为乙方,变更后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

3)所有甲方雇用的人员(包括船员),于本契约买卖标的物交清楚同时,由甲方负责遣散与乙方负担。

4)本契约买卖标的物交接前所属的所有费用,包括雇用人员薪资,船员分红,及其他一切所有债务及税捐概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涉。

5)自交接后有关本契约买卖标的物的一切权责纠葛,及绝无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如有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发生时应视为违约处理。

6)甲方保证本契约买卖标的物毫无产纠葛,及绝无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如有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发生时应视为违约处理。

7)所有甲方负担的应付款项,如因甲方未付致涉及乙方权益时,在尾款范围的金额内乙方得代甲方径行垫付,抵付尾款,如超出尾款金额则应由甲方负责处理。

8)如本契约书涉讼时,双方同意由xx法院管辖。

本契约一式三份,当事人及见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

公司名称:xx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营业证号码:

买方(乙方):

公司名称:xx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营业证号码:

见证人: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20xx年x月x日

船舶配件合同范本 篇四

被保险人______

保险单号码_____

本公司依照本保险单载明的《国内船舶保险条款》和其它条件承保被保险人下列各种船舶的保险。

┌──┬──┬──┬──┬──┬───┬────┬────┬──┬──┐

│船舶│种类│船质│用途│制造│总吨位│船舶造价│保险金额│费率│保险│

│名称││结构││年份│或马力││││费│

├──┼──┼──┼──┼──┼───┼────┼────┼──┼──┤

│││││││││││

├──┼──┼──┼──┼──┼───┼────┼────┼──┼──┤

│││││││││││

├──┼──┼──┼──┼──┼───┼────┼────┼──┼──┤

│││││││││││

├──┼──┼──┼──┼──┼───┼────┼────┼──┼──┤

│││││││││││

├──┼──┼──┼──┼──┼───┼────┼────┼──┼──┤

│││││││││││

├──┴─┬┴──┴──┴──┴─┬─┴─┬──┴─┬──┴┬─┴──┤

│航行区域││载重吨││船籍港││

├────┴───────────┼───┴────┴───┴────┤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保险期限:个月自年月日零时│

├────────────────┤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

│保险费总数:人民币││

├────────────────┼─────────────────┤

│特别约定:│保险公司或代理单位签章│

││年月日│

│││

└────────────────┴─────────────────┘

经理副经理:主管负责人:

船舶配件合同范本 篇五

甲方:_________海运公司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经公开转让,甲方同意将“_________轮”、“_________轮”船舶(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号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转让给乙方,现就有关转让事项协议如下:

一、转让价格。经公开转让,乙方愿意支付________元人民币购买甲方船舶。

二、支付时间。乙方必须在签订协议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购船款缴到_________信诚产权交易所公告上注明的银行帐号上。逾期作毁约论处,乙方竞价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甲方在收到《产权交割通知书》时,及时向乙方提供现有过户资料,但不负责船舶过户手续的办理。如发证机关要求,可以派人协助办理船舶过户手续。

2、乙方责任。转让船舶的基本状况乙方已熟知,相关证件资料情况均已知晓,成交后,乙方不得因船舶质量、证件资料问题向甲方提出任何异议,并限在合同签订后原则上两周内(不包括船舶需要维修及补办有关证照所需的合理时间)办妥船舶过户手续(具体过户时间要求按国家海事部门的要求规定执行),过户期间,双方不得借故拖延过户期限,须延期过户由双方协商解决。

3、船舶过户过程中,因年检、补办证书所发生的费用及缴纳的滞纳金、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4、船舶按现状予以出售,船舶过户费用、产权交易费、公证费、手续办理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国家税收按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5、甲、乙双方过户过程中产生纠纷的,须自行协调解决或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讼,_________信诚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协助调解、解决瑕疵争议等义务和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国资办、交易所、港口管理局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船舶过户手续办妥后自然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

见证方(_________港口管理局盖章):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见证方(_________产权交易所盖章):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二○____年____月____日

船舶配件合同范本 篇六

[案情]

原告A诉称,为经营水上砂石运输业务,经他人介绍,被告B船务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将一组用于搭建浮桥的船舶按货物运输船舶租给原告经营货物运输,并签订一份船舶租赁合同,合同约定船舶用途为货物运输,租用期限2个月,自20xx年7月15日到20xx年9月15日止,租金15万元。原告接收船舶后开始进行第一次水上运输,便被xxxQ海事局扣押了租用的船舶,扣押理由是该船舶用途是搭建浮桥船舶,作为货物运输船舶进行货物运输,违反了《xxx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从事货物或者旅客运输的船舶必须符合xxx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载货或者载客条件之规定,并处以25 000元罚款。之后原告无法再进行货物运输,无法实现租用船舶之目的。原告认为,被告明知搭建浮桥的船舶是不能进行货物运输的,违法按货物运输的船舶租给原告进行货物运输,并签订租赁合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签订违反法律法规的合同,属无效合同,因此请求法院确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船舶租赁合同无效。

被告辩称,双方签订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实现了合同的目的,xxxQ海事局下达处罚通知书前我方积极协助原告及时与船检处联系使问题得到解决,并未影响原告使用船舶。原告称第一次水上运输就被海事局扣押并罚款,不能从事运输一事与事实不符。第一,不是第一次从事水上运输便被处罚,第二,原告受到处罚后并没有停止运输。原告接收该船舶后于20xx年7月17日至Q海事局20xx年8月2日下达处罚通知书期间一直从事运输,处罚通知书下达后原告依然使用该船从事运输。船舶的使用用途已通过xxxH船舶检验处检验。原告认为我方明知搭建浮桥的船舶不能进行货物运输,违法按货物运输的船舶租给原告进行货物运输,并签订租赁合同,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与事实不符。第一,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现状交船,乙方对船舶现状充分知情,无论船舶是何状态,乙方是在没有异议、知情的情况下签订的租船合同。第二,被告所出租的船舶既可搭建浮桥也可以从事运输。第三,被告与之签订船舶租赁合同没有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乙方使用时每次进出港海事部门均进行了签证。综上所述,我方不接受原告所提判定合同无效的主张,请求法院判定合同合法有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xx年7月14日,原告A与被告签订了船舶租赁合同,被告将其所有的LT3轮、LB10轮、LB23轮租给原告,约定船舶用途为货物运输,租期2个月,时间自20xx年7月15日到20xx年9月15日,租金15万元。在租期内即20xx年7月31日,租赁船舶中的LB10因违反了《xxx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由搭建浮桥改为运输砂石,擅自改变船舶用途,受到Q海事局罚款25 000元并责令改正的处罚,原告A立即与被告沟通,8月1日经被告与船舶检验处沟通,该船可以作为分节甲板驳用(即该船可以作为货物运输用),8月2日被告又向Q海事局请求船舶被放行,原告A继续从事货物运输,并未影响合同的继续履行。

[争议]

当事人间的合同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强制规定?所违反的规定属于效力性强制规定,还是管理性强制规定?

[审判]

一审法院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船舶租赁合同后,在合同履行中LB10轮虽然因违反《xxx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被海事部门处罚,但上述规定属xxx管理性xxx强制规定并非xxx效力性xxx强制规定,经过被告与船舶检验部门和海事部门沟通该船可以作为分节甲板驳用(即可以货物运输),合同可以继续履行,并且该合同的履行并不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及第三人的利益,该合同应认定合法有效。故原告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本院不予支持。依照《xxx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xxx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之规定,判决:

驳回原告A(反诉被告)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负担。

[评析]

本案争议船舶LB10轮在合同签订时船舶适航证书载明仅用于搭浮桥用,在合同履行中,Q海事局以改变用途违反《xxx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从事货物或者旅客运输的船舶必须符合xxx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载货或者载客条件的强制性规定为由对其进行处罚。强制性规定是指必须依照法律适用、不能以个人意志予以变更和排除适用的规定。

以是否影响合同效力为标准,其可分为效力性强制规定和管理性强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xxx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将《xxx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xxx强制性规定xxx限定为效力性强制规定。故本案争议焦点为《xxx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是效力性强制规定还是管理性强制规定。那么如何区分效力性强制规定和管理性强制规定呢?法律及行政法规明确规定违反这些规范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合同不成立的,或者虽未如此规定,但违反了这些禁止性规范后若使合同继续有效将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第三人利益的,为效力性强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仅是为了行政管理的需要,违反并不会导致合同无效或者不成立,且违反后若使合同继续有效也并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第三人利益,而只是损害当事人利益的,则为管理性强制规定。

综上,笔者认为,本案合同签订时争议船舶作为运输用途确实违反了《xxx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但这一规定是国家行政机关为了行政管理的需要而设定,违反这一规定并不会导致合同无效。本案中被告及时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使争议船舶用途变更为运输船舶,使该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并且继续履行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第三人利益。故该合同应认定有效。

船舶配件合同范本【优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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