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担保合同范本(最新6篇)

时间:2011-07-09 03:37:17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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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担保合同范本 篇一

金融企业担保合同范本的重要性

金融企业担保合同是金融领域中常见的一种合同形式,它具有保障金融交易的安全性和合法性的作用。在金融交易中,借款方往往需要提供担保物或担保人来增加其信用,而金融企业作为专业的金融机构,通过签订担保合同来履行其作为担保人的责任。

金融企业担保合同范本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重要条款:

1. 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担保方和借款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以确保双方的身份和权益。

2. 担保的范围和期限:明确担保的具体金额和借款期限,以及在担保期限内是否允许借款方提前还款或延期还款的约定。

3. 担保的形式:担保可以以不动产、动产、股权等形式提供,具体形式应根据借款方的需求和担保方的能力来确定。

4. 担保的责任和义务:担保方应明确其作为担保人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在借款方违约时承担的责任和追偿的义务。

5. 违约处理的方式:在借款方违约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并约定违约金、违约利息等具体处理方式。

6.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双方应约定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条件,以确保在特定情况下能够及时进行变更或解除合同。

金融企业担保合同范本的重要性在于它提供了一个标准化的合同模板,使得金融机构能够在不同的金融交易中使用同一套合同条款,从而简化了合同的签订和执行程序,提高了合同的效率和合法性。此外,金融企业担保合同范本还能够保护金融机构的利益,明确了其作为担保人的责任和义务,降低了金融风险。

然而,金融企业担保合同范本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在实际操作中,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方的需求和担保方的能力来确定具体的担保形式和担保金额,以确保合同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此外,金融机构还应不断完善和更新担保合同范本,以适应不断变化的金融市场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总之,金融企业担保合同范本在金融交易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它能够保障金融交易的安全性和合法性,提高金融机构的信用和竞争力。金融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更新担保合同范本,以适应不断变化的金融市场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金融交易的顺利进行。

金融企业担保合同范本 篇二

如何正确使用金融企业担保合同范本

金融企业担保合同范本是金融机构在金融交易中常用的一种合同模板,它具有标准化、规范化和便捷性的优势。然而,合同范本的使用也需要注意一些事项,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首先,金融机构在使用担保合同范本之前,应对其进行详细的审查和了解。合同范本通常由专业的法律团队编写,但并不意味着范本中的所有条款都适用于所有金融交易。金融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范本进行调整和修改,以确保合同条款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其次,金融机构在使用担保合同范本时,应注意合同的双方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资格和能力。合同的双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确保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和认同。

再次,金融机构在使用担保合同范本时,应注意合同中的关键条款的明确性和具体性。关键条款包括担保的范围和期限、担保的形式、担保的责任和义务等。金融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对这些条款进行具体的约定和说明,以确保合同的明确性和执行性。

最后,金融机构在使用担保合同范本时,应注意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的规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特殊情况,双方可能需要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金融机构应在合同中约定变更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以确保在特定情况下能够及时进行变更或解除合同。

综上所述,金融企业担保合同范本是金融机构在金融交易中常用的一种合同模板,它具有标准化、规范化和便捷性的优势。金融机构在使用担保合同范本时,应进行详细的审查和了解,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范本进行调整和修改。此外,金融机构还应注意合同的双方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资格和能力,以及合同中关键条款的明确性和具体性。最后,金融机构还应在合同中约定变更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以确保合同的灵活性和执行性。

金融企业担保合同范本 篇三

债务人(甲方):

债权人(乙方):

保证人(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____________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丙方为甲方提供保证的情况下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商定确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_____________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

在上述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甲、乙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甲、乙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并将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__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贷款期限为:__________个月,即自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甲、乙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__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甲方提款后应由甲乙双方分别向丙出具提款确认书及银行凭证,否则该笔提款不对丙发生效力。

第一期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次提取。

6、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

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7、本合同在乙、丙双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

2、置放地点:

3、抵押物发票总金额:

4、抵押期限:____________年

第三条保证范围及期限

1、丙方的保证责任及于主债务的本金及相应的利息。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2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3、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丙方的书面同意。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二)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_________________,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________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_________%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账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5、丙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六条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系经____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丙方:

代表人:

订立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金融企业担保合同范本 篇四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与 公司,根报《_中外合作经

第二章 合营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 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 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 根据<

第三条 合营公司的名称为:

合营公司注册地址:

第四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照_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并受中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五条 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各方以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为限对合营公司承担责任。

合营公司以其注册资本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章 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

第七条 合营公司经营范围:

第八条 合营公司经营规模: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

第十条 甲乙双方认缴的出资额共为:

以此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之差额部分由公司自行借贷解决。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提供的合作条件如下:

其中:甲方以 作为合作条件;

乙方以 作为合作条件。

甲方占合营公司 %的股份;乙方占合营公司 %的股份。甲、乙双方按以上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外币与人民币比价按实际缴款当日_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为准。

第十二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双方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有关规定缴付,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够出资额。并委托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由会计师事务所给出资各方出具验资报告书.

第十三条 甲乙任何一方,转让其在合营公司合同中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四条 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如向第三方转让时,其条件不能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转让时,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五条 合营企业注册资本在合营期限内,不得减少。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六条 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调整、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置,必须经合营各方同意并经董事会通过,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应各自负责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

1、一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其费用由合营公司支付;

2.按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规定,依期按数向合营公司缴付出资额;

3. 协助合营公司招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其他人员;

4. 协助办理乙方工作人员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5、协助组织合营公司开业前的筹备工作;

6、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设备、材料。办公用具、通迅设施、交通工具等;

7. 协助合营公司办理水、电等基础设施供应;

8、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责任:

l、按第十—条第十二条的规定按期按数缴付出资额。

2. 办理令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村料等有关事宜;

3,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 产品销售

第十八条 合营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销售。外销部分占 %,内销部分占 %。 第十九条 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经合营各方协商,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十条 合资公司产品使用的商标待定。

第八章 董事会

第二十条 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即为合一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由 人组成,甲方委派 人,乙方委派 人。首期董事长由 方委派,副董事长 人,由 方委派。 方委派财务总监 名。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成员任期 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各方均以书面委派。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下列事项需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决定:

1.修改合营公司章程;

2.终止、解散合营公司;

3.调整合营公司注册资本;

4.一方或数万转让其在本公司的股权;

5.一方或数方将其在本公司的股权押给债权人;

6.抵押公司资产;

7.合营公司的合并,分立或变更组织形式;

8.对其它事宜由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决议,具体事宜在章程中另行规定。

第二十五条 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他人代为履行,董事长未明确授权的,由副董事长代行。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的提议,董事长应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应

第二十七条 包括会议时间和地点、议事日程,且应当在会议召开的20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全体董事。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年会和临时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董事会会议原则上在合营公司所在地举行,也可在异地召开。每名董事享有一票

第二十九条 各方有义务确保其委派的董事出席董事会年会和临时会议。董事因故不能参加董事会会议,应出县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会议。

第三十条 如果一方或数方所委派的董事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会议,致使董事会十日内不能就法律、法规和本合同所列之公司重大问题或事项作出决议,则其他方(通知人)可以向不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及委派他们的一方(被通知人),按照方法定地址再次发出书面通知,敦促其在规定日期内出席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一条 前条所述之敦促通知应至少在确定召开会议日期的60日前,以双挂号函方式发出,并当注明在本通知发出的至少45日内被通知人应书面答复是否出席董事会会议。如果被通知人在通知规定期限内仍未答复是否出席董事会会议,则应视为被通知人弃权,在通知人收到双挂号函回执后,通知人所委派的董事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即使出席该董事会特别会议的董事达不到举行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经出席董事会特别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仍可就公司之重大问题或事项作出有效决议。

第三十二条 不在合营公司经营管理机构任职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金。与举行董事会会议有关的全部费用由合营公司承担。

第三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名监事组成,监事由股东会决定选派。其中三分之一监事会成员由职工代表担任,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职工代表的监事及监事长待公司成立后三个月内报登记机关备案。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高级经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和高级管理经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法规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第九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四条 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 人,由 方推荐,副总经理 人,由 方推荐 名,乙方推荐 名,任期 年。期满后董事会继续聘请可以连任。

第三十五条 合营公司采取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总经理对外代表合营公司,对内任免下属人员,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三十六条 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可以兼任合营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它高级管理职务。总经理处理重要问题时,应同副总经理协商。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它经济组织对本合营公司的商业竞争。

第三十七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它高级管理人员如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定可随时解聘。

第三十八条 合营公司的任何一方的董事或经理请求辞职,须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由董事会决议同意方可。

第三十九条 合营公司所需设备、原材料和配套件等,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在中国购买。合营公司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时,应邀请甲乙双方派人参加。

第十章 劳动管理

第四十条 合营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和奖惩等事项,按照_劳动管理部门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方案,拟定劳动合同文本后,合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 合营各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一章 税务 财务 审计 外汇

第四十二条 合营公司按_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四十三条 合营公司职工根据忡_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四条 合营公司按照_税法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中国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四十五条 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自制凭证、帐簿、报表用中文书写。

第四十六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进行查帐和验证,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甲、乙各方可以共同或者单方自行委托中国注册会计师查账,所需费用由委托方查胀方负担。

第四十七条 合营公司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写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通过。

第四十八条 合营公司的有关外汇事宜应遵照《_外汇管理条例》办理。 第四十九条 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或其它银行开设人民币和外币帐户,并由开户银行监督收付。

第十二章 合营期限

第五十条 合营公司的合营期限为 年,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合营公司期限届满,合营各方经协商同意要求延长合营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180天前向原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营期限合营公司期满或提前终止经营后,各项帐簿及文件。

第十三章 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第五十一条 合营公司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对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在偿还债务和清算费用后,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四章 保险

第五十二条 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五章 合同的变更、修改和解除

第五十三条 对本合同,章程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由合营各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五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的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同。如合营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损失由政府承认的机构评估并出证明,经济损失及评估所需费用由违约方负担。

第五十六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令营各方可鉴定附属协议,经原审批机构批准生效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七条 合营公司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第十一、十二条的规定,依期按数额提交完出资额时,经另一方要求,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出资额的百分之一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的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一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五十四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

第五十八条 由于一方的违约,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的一方承担违约的责任,如属各方的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七章 不可抗力

第五十九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函电通知其他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示,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合营公司各方协商决一定是否解除合营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 适用法律

第六十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_法律的管辖。

第十九章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一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如果经过协商或调解无效,应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第六十二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那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章 文字

第六十三条 本合同用中文写成。

第二十一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六十四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需经中华_商务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五条 合同中所列合营各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各方的通讯联络地址。合营各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传真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力、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

第六十六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合营公司各方的代表在桂林市签字。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融企业担保合同范本 篇五

出借人(抵押权人):

地址:

抵押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担保人自愿为出借人给予借款人之借款提供抵押担保。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立约各方依法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合同

本合同的主合同是出借人与借款人签订的编号 的《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 人民币,贷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抵押物:

抵押人自愿提供自有的 (抵押物名称)为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详情见本合同之附件《抵押物清单》。

第三条 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范围具体包括:借款合同及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及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及拍卖费用等。

第四条 担保期间

抵押权与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同时存在;债务消灭后,抵押权才消灭。

第五条 抵押物的占有

1、抵押财产由抵押人占有和保管,但抵押物的权利凭证应由出借人保管。抵押人同意随时接受出借人对抵押物的检查。

2、抵押人应妥善保管抵押物,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维修,抵押人应及时进行并自行承担维修费用。

第六条 抵押物保险

1、抵押人将抵押物权利凭证移交出借人之前应当按照出借人要求的险别投足额保险,出借人另有要求的除外。

2、抵押物需要保险的,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保证保险的连续性。如抵押人中断保险,出借人有权代为续保,并由抵押人承担保险费用。抵押人对出借人因保险中断而蒙受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出借人为抵押物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第七条 抵押登记

1、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应会同出借人依法持本合同到有关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2、抵押人办理抵押财产登记手续后,应将有关登记文件送交出借人。

第八条 费用

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抵押人承担。

第九条 抵押权的实现

借款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担保人违约而由出借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担保人均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出借人有权直接处分抵押物,并以所得款项偿还债务。

抵押人承诺:当出借人就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放弃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该担保物权时,抵押人承诺仍以其提供的抵押物就出借人在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条 声明与保证

(一) 抵押人声明:

1、抵押人向出借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等均是准确真实的,如有虚假,一切责任由抵押人承担。

2、抵押人对抵押物拥有完成的所有权,如抵押物为共有财产,则共有人已书面同意以抵押物为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担保。因抵押物权利存在争议所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抵押人承担。

3、本合同生效前抵押物上未设定任何租赁、抵押或其他权利限制,抵押物流通不存在任何法律上或契约上的障碍。

4、抵押物不存在为出借人所不知的质量瑕疵。如抵押物存在隐藏的质量瑕疵,致使出借人债权未完全受清偿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由抵押人承担。

5、抵押人承诺,当借款人未依约履行本合同项下债务时,无论其他担保是否有效,抵押人均无条件的承担担保责任。

(二)抵押人保证:

1、抵押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在不影响出借人实现债权的前提下,有权向借款人追偿款项。如借款人同时面临出借人在主合同项下任何支付要求和抵押人的追偿时,抵押人同意借款人优先偿付其对出借人的债务。

2、如果借款人与抵押人已经或将要就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签订反担保合同,则该反担保合同不得在法律上或事实上损害出借人在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

3、如因为自然灾害、意外事件、侵权行为及其他原因导致抵押物灭失或财产价值明显减少,抵押人应立即书面通知出借人,并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4、本合同担保的债务清偿完毕前,无论何种原因致使抵押物价值减少致使不足以担保主债务的,抵押人应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供新的足额、有效担保。

5、本合同担保的债务清偿完毕前,抵押人保证妥善保管抵押物,未经出借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再抵押、质押、出售抵押物。

第十一条 违约事件

(一)下列任一情形视为担保人违约:

1、抵押人未履行本合同第十条中的声明与保证;

2、担保人未履行本合同其他条款规定的义务。

(二)担保人违约,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几项措施:

1、限期要求抵押人纠正违约;

2、要求抵押人提供新的足额有效担保;

3、直接处分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4、要求抵押人赔偿损失;

5、宣布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提前到期;

6、要求抵押人支付总额不超过主债务余额10%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独立担保

本合同所设的抵押担保具有独立性,不论何种情况,本合同不因主合同无效、被撤销或变更而无效。

抵押人保证借款人履行主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借款人违约与否,均不影响抵押人履行本合同项下担保义务。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

(1)诉讼。由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 (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在诉讼或者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 通知

金融企业担保合同范本 篇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承揽的,工程造价为____万元,乙方自愿单独施工,丙方自愿为乙方施工全过程提供责任担保。为了加强经营管理,保证履行职责,经甲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协议,遵照执行。

一、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以全部工资收入及资产为乙方承建工程提供施工履约担保。

二、丙方保证乙方按照有关规范和规定,建立质量管理组织体系,制订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抓好落实。要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甲方同业主签定的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负责。如因质量给甲方造成的声誉或经济上的损失,丙方要与乙方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三、丙方保证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制订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抓好落实。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民工致伤、致残或死亡的,由丙方负责配合与乙方积极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丙方保证乙方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其他工程费用而发生的一切问题或经济纠纷由丙方负责处理,甲方不负责任。

五、丙方保证乙方独立承担工程施工的经济往来,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与外界发生经济交易,自本合同签订后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和丙方处理、承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损失。

六、甲方按照乙方分包工程投资额的%收取管理费,管理费由甲方在施工工程款到位(含供应材料款)50%后扣完。

七、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两年,保修及保修费由丙方和由乙方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八、如因乙方的行为导致甲方承担了垫付责任或其他损失,乙方和丙方自愿赔偿甲方垫付和损失金额的两倍。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盖章、签字后生效,工程结算完成两年后及保修期满后协议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

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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