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资金入股合同范本【最新6篇】

时间:2012-09-08 05:17:21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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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资金入股合同范本 篇一

养猪资金入股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编号】

签订日期:【日期】

甲方:【甲方名称】

地址:【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乙方名称】

地址:【乙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拟开展养猪项目,需要资金支持;乙方愿意出资入股该项目,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入股金额

甲方需要的资金总额为【金额】,乙方同意出资【金额】作为入股款项,作为养猪项目的合作资金。

第二条 资金使用

1. 甲方将按照合理的财务规划和项目经营计划,使用入股款项用于养猪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维护。

2.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及经营数据,保证资金的透明度和合理利用。

第三条 收益分配

1. 养猪项目运营所得的利润,按照甲方和乙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甲方占【比例】,乙方占【比例】。

2. 甲方应在每年【日期】前向乙方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并按照报表计算的利润进行分配。

第四条 项目监管

1. 双方同意成立项目监管委员会,由双方各派代表组成,负责监督项目的运营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利润分配等事项。

2. 项目监管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对项目进行评估和讨论,并及时向甲方和乙方报告。

第五条 期限及终止

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期限】。

2.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可续签合同;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3. 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经催告后仍不改正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双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以书面形式为准。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日期:

乙方:(盖章)

日期:

养猪资金入股合同范本 篇二

养猪资金入股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编号】

签订日期:【日期】

甲方:【甲方名称】

地址:【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乙方名称】

地址:【乙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拥有一定资金实力,且对养猪项目有兴趣;甲方拟开展养猪项目,需要资金支持。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入股金额

乙方同意出资金额【金额】作为入股款项,作为养猪项目的合作资金。

第二条 资金使用

1. 甲方将按照合理的财务规划和项目经营计划,使用入股款项用于养猪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维护。

2.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及经营数据,保证资金的透明度和合理利用。

第三条 收益分配

1. 养猪项目运营所得的利润,按照甲方和乙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甲方占【比例】,乙方占【比例】。

2. 甲方应在每年【日期】前向乙方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并按照报表计算的利润进行分配。

第四条 项目监管

1. 双方同意成立项目监管委员会,由双方各派代表组成,负责监督项目的运营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利润分配等事项。

2. 项目监管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对项目进行评估和讨论,并及时向甲方和乙方报告。

第五条 期限及终止

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期限】。

2.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可续签合同;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3. 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经催告后仍不改正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双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以书面形式为准。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日期:

乙方:(盖章)

日期:

养猪资金入股合同范本 篇三

甲方:——————————————

乙方:——————————————

双方经协商一致,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赢的原则,就下列事宜达成协议:

一、双方达成养殖生产合作协议,自愿签订本协议书。甲方提供养殖资金;乙方聘请养殖工人、兽医及置办养殖所需物品设施、种苗,负责养殖生产、销售。

二、双方协商确定,甲方先期投资————————元,股东合作协议书。用作启动资金,乙方进行实际操作并把资金详细用处报知甲方。

三、运行后,乙方每晚把养殖场内情况及资金出处报知甲方。

四、甲方如果半途而废,其先期投入作废,不予退还;乙方如果中途退出,要赔偿甲方所有先期投入资金。

五、具体养殖操作由乙方执行或由甲方派一人来场协助乙方执行。年底扣除实际的开销,剩余的利润部分,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六、养殖经费、利润支付方式:双方协商或者打入对方银行帐户,甲方开户银行:_______;甲方银行账号:__________;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乙方银行账号:__________

七、以上事实清楚,甲乙双方无异议。学习合作协议书。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各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民地

甲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乙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养猪资金入股合同范本 篇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_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协议书。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座落地址:电白县 镇 。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的宗旨是:搞好商品流通,促进电白经济发展。

第四条 合作经营项目是由 个协议人共同出资设立,协议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作项目承担责任。合作项目以其全部财产,依法自己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章 项目合作的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

第五条 项目合作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

第六条 项目合作主要经营范围:种植农作物、养殖鱼类、禽畜类及龟类产品等。

第三章 项目合作人姓名(或名称)和住所

第七条 项目合作人共 个,分别为:

1、 ,住所在 ,身份证号码为: 。

2、 ,住所在 ,身份证号码为: 。

3、 ,住所在 ,身份证号码为: 。

4、 ,住所在 ,身份证号码为: 。

第四章 协议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第八条 合作项目资本全部由协议人自愿出资入股(协议人即是合作项目的股东,以下简称为股东)。

第九条 股东的现金出资总额 元,后称出资金额如下:

1、 ,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

2、 ,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

3、 ,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

4、 ,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股东享有下列的权利:

(一)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按出资比例领取分红。合作项目新增资本,原股东可以优先出资;

(三)按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四)对合作项目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步监督,提出建议或质

询。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表;

(五)在合作项目办理清算完毕后时,按所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一条 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足额缴纳协议书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二)在合作项目办理清算时,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合作项目承

担债务;

(三)股东出资后,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四)遵守本协议章程,保守协议书秘密;

(五)支持合作项目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合作项目业务发展;

(六)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出资额认缴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二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的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三条 受让人必须遵守合作项目章程和有关规定。

第七章 合作项目的机构及产生办法、职权、规则

第十四条 合作项目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合作项目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合作项目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合作项目的年度财力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合作项目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合作项目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九)对合作项目合并、分立、变更合作项目形式、解散后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修改合作项目协议书章程。

第十六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按本章的规定执行。股东会对合作项目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合作项目形式以及修改合作项目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通过。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月召开一次,股东会的临时会议可由股东提议召开。

第十八条 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通告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的决定作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 合作项目设执行董事 名,不设董事会。 第二十条 执行董事为合作项目的负责人,其产生程序是由股东会选举。

第二十一条 执行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定;

(三)制订合作项目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合作项目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合作项目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合作项目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合作项目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制订合作项目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管理人员;

(十)制订合作项目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执行董事任期 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是:

(一)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二)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为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股东会表决形式为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第二十四条 合作项目设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合作项目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合作项目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合作项目章程和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五条 执行董事、经理、监事行使职权,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合作协议书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合作项目利益,不得利用在合作项目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合作项目的财务。

(二)不得挪用合作项目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将合作项目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不得以合作项目资产为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三)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在任职合作项目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合作项目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合作项目全体股东所有。除经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其它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活动。

(四)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合作项目秘密。

(五)执行合作项目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合作项目章程的规定,给合作项目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合作项目设监事 名,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七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合作项目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合作项目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合作项目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监时股东会,监事列度股东会会议。

第八章 合作项目财务、会计

第二十八条 合作项目应建立、健全如下财务、会计制度:

(一)合作项目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并在每年的十二月二十日至十二月末送各股东审阅。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①资产负债表;

②损益表;

③财务状况变动表;

④财务情况说明表;

⑤利润分配表。

(二)合作项目应按照协议书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三)合作项目分配当年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合作项目法定公积金,合作项目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合作项目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合作项目法定公积金不足弥补上一年度合作项目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合作项目在以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合作项目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所剩利润,可按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四)合作项目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合作项目的亏损,扩大合作项目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合作项目资本。

(五)合作项目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第九章 合作项目合并、分立

第二十九条 合作项目合并或者分立,应当由股东会作出决议。

(一)合作项目合并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本合作项目如吸收其他合作项目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合作项目解散。

本合作项目如与其他合作项目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合作项目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作项目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合作项目或新设的合作项目承续。

(二)合作项目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合作项目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合作项目

分立前的债务接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合作项目承担。

第三十条 合作项目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合作项目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十章 合作项目破产、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一条 合作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合作项目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合作项目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遇自然灾害或者外界不可抗拒的原因需解散。

第三十二条 合作项目解散,应当在十五日内由股东、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组在清算期限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合作项目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作项目未了结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合作项目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合作项目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三条 合作项目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剩余财产,合作项目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第三十四条 合作项目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公告合作项目终止。

附 则

一、本协议书于 年 月 日订立,自全体股东签字后之日起生效。

二、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经全体股东开会决议通过的补充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并执行。

四、由全体股东签名、盖章确认。

协议人(股东)签名:

年 月 日

养猪资金入股合同范本 篇五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为发展致富,搞活经济,本着双方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愿将竹山脚村白玉脚养殖场及养殖的猪、牛转让给乙方养殖发展。

1、猪场及猪、牛总价为:壹拾壹万捌仟元整(118000元)。

2、猪场每年出租费为贰仟元整,注:所用场地、猪栏、牛栏等。

3、猪、牛的数量:母猪3头,小猪仔74头,母牛10头,公牛1头,小牛仔4头。

4、租期为:__年整,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付款方式:

1、开始进场,应付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农历____年__月__日)

2、到农历____年__月__日应付款给甲方贰万元整。

3、到农历____年__月__日付款给甲方:贰万伍仟元整。

4、其余款在年底一次性付给甲方,但乙方在养殖各方面问题上出现任何问题与甲方无关。

三、以上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受法律保护,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养猪资金入股合同范本 篇六

xxxx(以下称甲方)与xxxx(以下称乙方)就xxxx昆虫基地建设及深加工方面的开发,在平等、友好、合作的基础上,经双方考察论证,达成一致共识,具体如下:

第一章合作项目及基地地址

第一条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及有关法规,决定联合建立xxxx级基地,主要从事xxxx昆虫基地建设及综合开发应用。

第二条地址:xxxx。

第二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投资规模

第三条甲、乙双方本着扩大xxxx昆虫养殖规模,发展好当地的特种养殖,尽快占领当地市场。决定共同投资xxxx元,在xxxx_建立xxxx_昆虫养殖基地。基地名称为:xxxx。

养猪资金入股合同范本【最新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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