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耕地拟定合同范本 篇一
随着农业现代化的不断推进,农村耕地的合理利用和管理成为了当下农村发展的重要课题。为了保护农村耕地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民的利益,制定一份合理的农村耕地拟定合同范本是必不可少的。以下是一份常见的农村耕地拟定合同范本,旨在为农民和农村土地经营者提供参考。
合同主体:
甲方:(农民姓名/集体经济组织名称)
乙方:(土地经营者名称)
合同内容:
1. 地址:
甲方:(农民住址/集体经济组织地址)
乙方:(土地经营者住址)
2. 租赁土地情况: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耕地出租给乙方,作为农业生产用地。具体土地面积和位置如下:
土地面积:
土地位置:
3. 租赁期限:
甲方同意将耕地租赁给乙方的期限为(具体年限),自(具体日期)起至(具体日期)止。
4. 租金:
乙方同意以每年(具体金额)的租金支付给甲方,租金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支付时间为(具体时间)。
5. 农业生产责任:
乙方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开展农业生产活动,并保证耕地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6. 合同解除:
a.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b.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土地使用权,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c.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7.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约定:
(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当增加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限届满或解除之日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农村耕地拟定合同范本 篇二
农村耕地是农民的生产资料,对于农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规范农村耕地的流转和使用,制定一份合理的农村耕地拟定合同范本是必要的。以下是一份常见的农村耕地拟定合同范本,旨在为农民和土地经营者提供参考。
合同主体:
甲方:(农民姓名/集体经济组织名称)
乙方:(土地经营者名称)
合同内容:
1. 地址:
甲方:(农民住址/集体经济组织地址)
乙方:(土地经营者住址)
2. 耕地流转情况: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耕地流转给乙方,作为农业生产用地。具体土地面积和位置如下:
土地面积:
土地位置:
3. 流转期限:
甲方同意将耕地流转给乙方的期限为(具体年限),自(具体日期)起至(具体日期)止。
4. 流转费用:
乙方同意以每年(具体金额)的流转费用支付给甲方,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支付时间为(具体时间)。
5. 农业生产责任:
乙方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开展农业生产活动,并保证耕地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6. 合同解除:
a.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流转费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b.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土地使用权,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c.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7.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约定:
(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当增加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限届满或解除之日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农村耕地拟定合同范本 篇三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_土地管理法》、《_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面积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 (土地类型)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东起: , 西至: , 北至: , 南至: 。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经果林种植和养殖及相关农业科技开发、推广、培训、服务。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 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 元。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额交纳承包经营期限承包金合計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上述承包费已含原荒山杂树补偿款。
五、 地上物的处置
乙方有权处理承包区域内现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所建设、种植之地上物所有权亦为乙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电路畅通,并无偿带给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带给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在承包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务必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在承包地范围内能够种植速生树种和其他林木、果树,并能够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环境。
4、乙方对承包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持续,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能够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职责。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均不能追究对方的职责,但乙方务必及时将状况报告甲方,甲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协助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状况协商减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或其他原因)征用该土地,征用相关赔偿费用为乙方所有,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潜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职责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务必将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将原承包地交还给甲方。如合同期满时,承包地内的林木若因未到达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就应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过本和约承包费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资料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8、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及继承人能够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九、违约职责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以上约定,即视为违约。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如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如因甲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
3、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潜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无论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承包土地,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辽源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份。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盖章)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
农村耕地拟定合同范本 篇四
甲方:
住址: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根据中国土地租赁的相关法律法规,甲方、乙方本着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在国家政策及经济环境不变的前提下,约定租地的租赁期为十年,从20xx年11月8日起。若国家政策及经济环境有变动,协议终止。租用期间内,甲方仅享有使用权,不得私自将租用土地进行买卖、转让。租期满后,以双方合作意愿决定是否续约。
二、 乙方将位于天彭镇旌旗社区10组的0154号承包土地__
亩,租给甲方仅作为植树地使用。若租用期间甲方想将租用地做其他用途须与乙方协商,在乙方同意的前提下,甲方可做其他用途,租金另议。否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将租地收回,当年的租金将不予以退回,后果由违约的甲方自负。
三、甲方将按约定,在每年的11月8日前将租金(为每亩产800公斤干黄谷折合每年的市场价),一次性付清。若甲方没有按照约定的日期缴纳全额租金,合约自动作废,甲方应无条件将耕地归还给乙方并将耕地还原成基本农田。合约生效时,甲方应缴纳给乙方租地还原费用押金1000元,若租期满后甲方按规定将耕地还原成基本农田,则押金1000元,全额退回;若违约,押金将不予退回。
四、 耕地在租用期间,若国家或集体对该土地进行征用或占用时,乙方收回甲方对该租地的使用权。
五、国家或集体对该土地进行的赔偿或补偿的费用全归乙方所有,如土地补偿费、安置费、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费。甲方对经济林享有所有权,获得国家对经济林的补偿费用。在国家或集体对该赔付方案出台时,甲方应以国家规定的经济林高赔付档次的全额的50%,,一次_给乙方。占地后对于当年租地剩余时间的租金将不予退回。
六、本合同未涉及到的关系到双方利益的各项权利、义务的条款,甲、乙双方将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对本协议进行补充,截止日期与本合同一致,双方签字生效。
七、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公证人各执一份,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公证人:(盖章)
年 月 日
农村耕地拟定合同范本 篇五
甲方:村民委员会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__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__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以北、现__以西与__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__西边;
南至:与__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o__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__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__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农村耕地拟定合同范本 篇六
转包(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接包(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_农村土地承包法》和《_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出租)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 乡(镇) 村 组 亩土地(地名、四至、土地用途附后)转包(出租)给乙方从事 生产经营。转包(出租)土地应符合下列标准 。
二、转包(出租)期限
转包(出租)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转包(出租)价格
转包(出租)的土地总价格为每年人民币 元(其中包括依法向国家和集体缴纳的农业税费等)。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包(出租)费:
1、乙方采用现金支付转包(出租)费的方式,支付时间为年 月 日。
2、乙方采用实物支付转包(出租)费的方式,实物名称 ,数量 公斤,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
五、交付时间
甲方于 年 月 日将转包(出租)土地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转包(出租)义务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约时,乙方应与甲方一起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甲方有权在转包(出租)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4、转包(出租)期限内遇自然灾害,上级给予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关土地上的税费义务和核发的救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协助办理。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转包(出租)土地并要求甲方履行其他合同义务。
6、乙方不得改变转包(租用)土地的农业用途。
7、乙方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大乱水系、不影响第三人生产经营和流转期满后保证复垦的前提下,对转包(租用)的土地有生产经营自主权。
8、乙方必须管好用好转包(租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转包(出租)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2、乙方在转包(出租)期限内将转包(出租)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需经甲方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 个月通知另一方。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元。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九、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承包经营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管理机构鉴证、备案后生效。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