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板来料委托加工合同范本 篇一
地板来料委托加工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
甲方:【甲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甲方地址】
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乙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乙方地址】
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需要进行地板的加工生产,乙方具备相关的加工能力和设备,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规格和质量要求
1.1 产品名称:地板
1.2 产品规格:【详细规格】
1.3 产品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或双方协商确定的标准。
第二条 来料要求
2.1 来料数量:【具体数量】
2.2 来料形态:【来料形态,如原木、板材等】
2.3 来料尺寸:【来料尺寸要求】
第三条 加工要求
3.1 加工方式:【加工方式,如锯切、打磨等】
3.2 加工工艺:【加工工艺要求】
第四条 交货期限
4.1 甲方按照双方协议的交货期限提供来料,乙方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加工,并按时交付产品给甲方。
第五条 产品质量控制
5.1 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甲方要求,对加工出的产品进行质量控制,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5.2 如乙方加工出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或返工,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六条 产品交付和验收
6.1 乙方按照交货期限将加工好的产品交付给甲方。
6.2 甲方对产品进行验收,如产品符合质量要求,甲方应及时支付乙方相应的加工费用。
第七条 保密协议
7.1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到双方的商业秘密,双方应对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7.2 未经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涉及到的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如因一方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8.2 乙方如未按时完成加工并交付产品,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 双方如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10.1 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和期限
11.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地板来料委托加工合同范本 篇二
地板来料委托加工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
甲方:【甲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甲方地址】
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乙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乙方地址】
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需要进行地板的加工生产,乙方具备相关的加工能力和设备,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规格和质量要求
1.1 产品名称:地板
1.2 产品规格:【详细规格】
1.3 产品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或双方协商确定的标准。
第二条 来料要求
2.1 来料数量:【具体数量】
2.2 来料形态:【来料形态,如原木、板材等】
2.3 来料尺寸:【来料尺寸要求】
第三条 加工要求
3.1 加工方式:【加工方式,如锯切、打磨等】
3.2 加工工艺:【加工工艺要求】
第四条 交货期限
4.1 甲方按照双方协议的交货期限提供来料,乙方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加工,并按时交付产品给甲方。
第五条 产品质量控制
5.1 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甲方要求,对加工出的产品进行质量控制,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5.2 如乙方加工出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或返工,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六条 产品交付和验收
6.1 乙方按照交货期限将加工好的产品交付给甲方。
6.2 甲方对产品进行验收,如产品符合质量要求,甲方应及时支付乙方相应的加工费用。
第七条 保密协议
7.1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到双方的商业秘密,双方应对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7.2 未经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涉及到的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如因一方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8.2 乙方如未按时完成加工并交付产品,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 双方如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10.1 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和期限
11.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地板来料委托加工合同范本 篇三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和加工方(以下简称乙方)合称为“双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
一、委托加工项目
1、委托加工产品:_______________
2、加工产品数量:_______________
3、产品交货期限:按乙方接单起_____个工作日内交货。
二、委托加工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选用原材料。
2、乙方对原材料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
2、技术标准参照国家标准执行。
四、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
1、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包装;对于甲方无特殊要求之零件由乙方自行选择包装方式。
2、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地点限_____之内。
五、费用结算
1、此次加工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小写)_____元整,此价不含税。具体明细见附件二。
2、甲方首先支付乙方30%总额货款作为押金。乙方交货经甲方验收确定后,由乙方开具发票交与甲方,开票交税额由甲方返回乙方。甲方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50%总额货款,交货当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余下20%总额货款。
3、甲方以银行汇款或国库直付方式与乙方结算。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时间交货,如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5 %的违约金。
2、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乙方不得擅自生产甲方的专利产品或侵犯甲方专利权的产品,不得传播甲方提供的图纸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由此引起的侵权行为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权利。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执行过程中出现异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签字(或印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
加工方(乙方):_________代表人签字(或印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地板来料委托加工合同范本 篇四
委托方(以下称“委托方”):
加工方(以下称“加工方”):
委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委托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加工方xx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加工方发出。
(2)加工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xx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委托方为xx产品之唯一商标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一、每月订单
1、委托方必须提前x天以传真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2、加工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xxx内以传真书面向委托方确认订单。
3、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加工方确定接纳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加工方必须履行订单。
4、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加工方开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5、加工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x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6、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加工方之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
7、含增值税的加工费(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为人民币xx.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可以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8、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9、委托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免费向加工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委托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二、技术及工艺
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委托方提供,加工方严格按照____工艺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托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加工方对产品质量即没有任何责任。产品其它质量责任则由委托方承担,除非:
a、产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质;
b、产品内含有玻璃、青铁、砂子等异物;
c、产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质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质经过化学、物理变化生成的物质以外的其他物质;
三、付款条件
1、首次加工费,委托方在产品生产完成____日后全数汇至加工方的银行户头。
2、加工方必须在委托方付款之后x个工作天内向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3、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加工方为委托方的产品代加工商。
四、双方责任
加工方根据委托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务指标,委托方负责上述加工产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装品的采购,如原材料没有按生产计划到位而影响生产,委托方将负全部责任。
五、协议终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2、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3、协议终止后,委托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委托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加工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六、协议期限
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________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补充协方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委托方:加工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板来料委托加工合同范本 篇五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_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定牌委托加工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向乙方发出定单并汇出货款,乙方在___日内必需发出,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定货时间和定货数量。
2.乙方按经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调整,调整计划提前___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___%,若超过___%,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应尽其最大努力,最大限度满足甲方订单要求。
第二条 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原料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乙方提供的产品企业标准;
2.乙方负责对甲方产品的终端客户提供售后服务(一年内免费维修,终身维护),以上产生的零配件由乙方负责,售后所产生的运输费用由甲乙方各承担一半;
3.乙方应按产品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4.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各种许可证复印件及相应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单。
第三条 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箱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著作权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使用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
2.乙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商标、说明书和包装箱除外),并确保所采购的原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产品单价为___元每台。
第四条 产品交付与验收
1.乙方负责装车;乙方负责运输过程中的破损费用。乙方负责到___的运费,________到合同交货地点的运费由甲方负责。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如甲方认为原辅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出现不良现象时(原辅料、包装材料不符合质量标准,成品出现破损,变质等现象),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
4.甲方提出产品质量异议的时间为收货之日起7天内,异议以书面形式提出,乙方需在二天内作出答复,超期视为接受。
5.若因市场行情发生变化,主要原料综合价格增减幅度较大的,双方可以对加工费另行协商,但并不影响甲方已向乙方提供之订单的加工费结算。
6.付款方式:双方确认、实行款到付货的原则。
第五条 陈述和保证
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六条 保密
一方对因定牌委托加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七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适用_有关法律,受_法律管辖。
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3.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一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二条 通知: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四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式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板来料委托加工合同范本 篇六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对委托的规定:
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六十六条??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六十七条??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六十八条??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第一百六十九条??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
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转委托代理未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