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税务顾问聘用合同范本 篇一
楚雄税务顾问聘用合同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甲方:[甲方名称]
地址:[甲方地址]
联系人:[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乙方名称]
地址:[乙方地址]
联系人:[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需要在税务方面获得专业的咨询和服务,乙方作为税务顾问,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服务内容
1.1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税务咨询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税务筹划、税务申报、税务审计等方面的工作。
1.2 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实际需求,提供专业的税务建议和解决方案,以确保甲方在税务方面的合规性和效益。
二、服务期限
2.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服务期满终止。
2.2 服务期限为[服务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2.3 若甲方需要终止合同,应提前[提前通知期限]书面通知乙方。
三、服务费用
3.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的服务费用。
3.2 服务费用为[服务费用],甲方应在每次服务完成后的[支付期限]内支付。
3.3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有权暂停或终止提供服务,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保密条款
4.1 双方应对本合同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保密,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披露。
4.2 双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确保保密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五、违约责任
5.1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六、其他条款
6.1 本合同一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修改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协商一致。
6.2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6.3 本合同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楚雄税务顾问聘用合同范本 篇二
楚雄税务顾问聘用合同解析
楚雄税务顾问聘用合同是甲方与乙方之间就税务咨询和服务达成的一种合作协议。该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双方的合作顺利进行。
首先,在合同中明确了服务内容。乙方作为税务顾问,将为甲方提供包括税务筹划、税务申报、税务审计等方面的专业咨询和服务。这样可以确保甲方在税务方面的合规性和效益,为甲方的发展提供支持。
其次,合同中规定了服务期限。服务期限是指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终止之日的时间段。甲方可以根据实际需求来确定服务期限,同时也规定了甲方提前通知乙方终止合同的期限。这样可以确保双方在合同期限内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合作,并提前做好解约准备。
再次,合同明确了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的服务费用。这样可以确保乙方能够按时收到服务费用,避免因延迟支付而影响双方的合作进程。
此外,合同中还包括了保密条款和违约责任条款。保密条款规定了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保守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的义务,并明确了保密措施。违约责任条款规定了违约方应承担的责任和赔偿义务。这样可以确保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信息安全和责任担当。
最后,合同中还包括了其他条款。其中包括了合同的生效方式、修改和补充方式,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等。这些条款的规定可以为双方合作提供更多的保障和指导。
综上所述,楚雄税务顾问聘用合同是甲方与乙方之间就税务咨询和服务达成的一种合作协议。该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双方的合作顺利进行。双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共同推动税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楚雄税务顾问聘用合同范本 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诚信合作是一切事业发展的基础,外部智力是企业进步的源泉。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甲方愿意聘请乙方为特邀管理顾问,乙方愿按本协议内容与甲方合作。
一、合作方式
特邀管理顾问采取兼职、不坐班的工作方式,公司建立特邀管理顾问档案库和通讯录,并正式颁发聘书,与特邀管理顾问采取电话沟通和不定期组织联谊沙龙活动的方式保持相互之间的联系。甲、乙双方是松散与紧密结合的合作关系。
二、合作内容
1、公司在日常业务中,根据业务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结合特邀管理顾问的业务专长情况,邀请适合的特邀管理顾问参加公司业务的顾问工作或具体业务。
2、乙方在日常工作中如有需要,可以公司的名义进行相关的业务联络和操作,公司给予必要的身份证明,如需要,公司也可配备相应的助理人员协助完成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的业务专长,结合甲方的实际情况帮助乙方优势项目的推介工作,并可代为组织针对其专长由其本人主持的研讨会和培训班等工作,帮助乙方进一步提升个人的社会形象。
4、乙方的个人着作撰文等,应其个人要求,甲方可与个人合作发行推介工作,并可在公司内部刊物___________中刊登。
5、邀请乙方出席甲方组织的各种讲座、研讨会、培训班、聚会和业务沙龙等各种社会活动,邀请乙方参加公司不定期组织的联谊活动,公司免费为大家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
楚雄税务顾问聘用合同范本 篇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_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提供技术维修服务,达成以下协议:________
一、产品名称、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作为甲方的产品技术维修服务,应尽技术维修服务的责任,满足_______的产品维修服务需求。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维修服务所需的全部资质文件和技术文件,并为乙方从事税控产品技术支持的人员进行上岗培训。
五、其他条款
1.有关商务方面的约定,甲乙双方另行签署商务合同。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楚雄税务顾问聘用合同范本 篇五
甲方:
乙方(雇请人):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雇请乙方。经双方自愿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_x元(其中生活费,房租,水电费每月_元)。
二、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 岗位,承担 生产(工作)任务。
三、劳动纪律
甲方应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职责和执行制度的情况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四、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8小时工作制度,因工作需要,有时要进休息换班,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
2、甲方执行本市中等工资标准规定,保证乙方的工资收入不低于本市当年规定的中等工资标准。
3、乙方工资按_元/月,试用期满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工作表现在位认证由甲方负责给予乙方加薪。
4、甲方每月十五日如期发放工资,(逾期未发工资的,从超过发薪日期第六日起,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1%的标准赔偿给乙方)。
五、社会福利待遇
1、退职费,凡在本单位连续鉴定用工合同,合同期满后,视工作年限发一次性退职费,满三年的发给人民币800元,满五年的发给人民币1500元,满八年的发给人民工币20_元,满十年的发给人民币3500元。
2、探亲休假,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时间达到两年以上者,分别可享受探亲假待遇,休假其间发给基本工资,路费自理。工作满两年可享受七天假期,满三年可享受十天假期,满四年以上者可享受十四天假期。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条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一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双方一致同意的。
(2)、乙方试用期不合录用条件或乙方不愿供职的。
(3)、乙方被叛刑,送劳动教养、以及有盗窃、赌博、打架斗殴、营私舞弊等严重问题,或因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和屡次违犯劳动纪律,经教不改的。
(4)、甲方有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乙方的人身自由,侮辱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5)、甲方连续二个月不支付乙方工资的。
(6)、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的。
(7)、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有一方提出解出劳动合同的,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另一方。
甲方辞退:
(1)甲方因生产经营,技术条件等客观情况发生变化,需裁减人员的。
(2)乙方患病或因公负伤的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
3、如在合同其内提出辞工没有得到批准离开的甲方有权不退还给乙方压金和当月工资。
4、在合同期内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被甲方开除的,甲方不退还压金和当月工资。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
楚雄税务顾问聘用合同范本 篇六
甲方(聘请人):
乙方(受聘执业机构):
一、财税顾问服务范围
1.为甲方提供相关的税收法规及信息,以使甲方及时了解国家有关政策,为甲方财务部门做好税收计划及税收核算工作提供帮助;提供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信息的咨询;
2.根据甲方目前的业务运作和财务核算情况,分析可能存在的纳税问题和相应的税收风险,协助甲方进行税收筹划。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甲方经营、纳税情况进行分析,提出业务运作管理流程与财务核算的调整配套方案,使其享受到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实现无风险纳税;
3.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税收基础知识、税收新政策、纳税程序、行业财务、税收知识等方面的专业培训;
4.双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二、财税顾问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顾问人员担任甲方的财税顾问(以下简称“顾问人员”)。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顾问人员在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财税顾问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顾问人员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顾问人员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不能提供服务时,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乙方其他合适的顾问人员接替;甲方不同意乙方指派其他顾问人员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
提供服务的方式
乙方指定的顾问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采用现场、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双方共同认定的通信电子邮件地址为:
四、服务期限
1.双方商定乙方为甲方提供财税顾问服务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双方另行协商续签。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实际支付一年的顾问费,则本合同自动延长(续聘)1年;其后每年类推。
五、财税顾问费
1.财务顾问费为每年人民币(大写)(¥元)。不满一年的按月计算。
2.上述财税顾问费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在本合同签订后工作日支付。
(2)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时间为:年月日支付第一笔顾问费计人民币元;年月日支付第二笔顾问费计人民币元;年月日支付第三笔顾问费计人民币元。
六、其它费用
1.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
2.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资料的费用)上列其它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按实报销。
七、发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财税顾问费后,在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
八、甲方的义务
1.与乙方和乙方的顾问人员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顾问人员如实提供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顾问人员;
3.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顾问人员;
4.按照约定支付财税顾问费和其它费用;
九、乙方及顾问人员的义务
1.顾问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
2.顾问人员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顾问人员应当及时向甲方出具顾问意见;
4.顾问人员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5.乙方或顾问人员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和顾问人员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
十、保密
1.乙方和顾问人员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客户有特殊保密要求,应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十一、利益冲突
乙方和顾问人员应将已经、正在或可能存在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财税顾问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十二、其他财税事务
乙方和顾问人员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财税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他财税事务(如咨询代理业务或专项财税顾问服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顾问人员提供有关其它财税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财税服务委托合同。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的,每延迟一天应按合同总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超过15天未支付顾问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给甲方提供的服务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因未能及时给甲方提供服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十四、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1.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顾问人员即停止提供财税顾问服务。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财税顾问费和其它费用且延期超过三十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有违顾问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财税顾问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4.本合同因上列第1、2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已收取的财税顾问费不予退还,甲方欠付的应予以全额补足并承担违约责任;
5.因上列第3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按实际尚未服务的时间所占的比例退还部分财税顾问费。
十五、免责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实际/继续履行,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十六、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部分无效,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十七、通知
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通知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对方,送达方式可为邮寄、挂号邮寄、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各方均可视需要选择合适的送达方式。
十八、争议的解决
1.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申请有关财税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2.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地点)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九、其他约定
除上述条款约定外,乙方和甲方就如下内容达成一致的约定:
二十、生效条件
本合同在双方签署盖章(或由甲方实际支付财税顾问费)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没有义务向甲方提供财税顾问服务,但顾问人员在签订合同前已提供的预备性财税顾问服务包括在本合同内。
二十一、合同同等效力
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二、合同份数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