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转让协议

时间:2016-01-09 09:44:35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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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转让协议

  一、签订合同注意事项

  商标权转让合同,是指商标权人依法将其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所有的合同。商标权人为转让方,另一方为受让方,受让方取得商标权,支付定的价款,原商标权人不再享有商标权。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指商标权人将其注册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被许可使用人支付费用而签订的合同。商标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为许可方,另一方则为被许可方。商标权许可实施合同生效后许可方并不丧失商标法权,仍为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标的是注册商标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 ,这是商标使用许可与商标权转让合同的区别。

  签订商标权转让合同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时般应当注意以下些问题:

  (一)商标权转让合同的受让方和商标使用合同的被许可方的主体有定的限制。商标权转让合同的受让方和商标使用许可的被许可方限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二)商标权转让合同和商标使用许可台同属要式合同。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并附送《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一份,转让注册商标合同的副本及其有关文件,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将原《商标注册证》和商标局核准转让的证明文件颁发给受让人,并在《商标公告》上予以公告。商标许可使用的,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许可合同副本交送其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由许可人报送商标局备案,并由商标局予以公告。

  (三)商标转让以公众不致发生误认、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为条件。商标权的转让是商标脱离企业而转移,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引起公众的误认,因为在公众的印象中商标是与提供某种商品或服务的特定企业联系在一起的,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商标局将不予核准并驳回申请。

  (四)商标权人转让其注册商标时,应当连同其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其他相同或者近似商标起转让给同一受让人。这是为了防止出现在同一类商品或服务上存在不同生产者或服务者使用相同商标的混乱现象和消费者的误认。

  (五)合同应当具备法定的必备条款。商标权转让合同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一般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签约日期和地点等;2、商标名称、图案,国别、注册号,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和名称;3、已有的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状况;4、价格和支付办法;5、受让人或被许可人保证商品质量的约定;6、合同中止和解除的条件及程序; 7、违约责任;8、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办法。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还应订明授权使用的范围,许可使用商标的地域和时间等以及商标续展手续及其他保障商标注册效力的手续。

  二、遵循原则

  第一,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订立的商标权转让合同和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任何一方都应认真、全面地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不能以其他理由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二,转让注册商标合同的受让方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不得以注册商标为自己制造、销售伪劣商品作掩护。

  第三,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第四,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中的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否则,许可人有权中止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

  第五,商标权转让合同的转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在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不得对与受让人的商品相类似或者相同的商品使用已转让的商标,除非与受让人订有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否则,受让人有权以侵犯商标专用权为由起诉原商标权转让合同的转让人。

  第六,如果被许可人通过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取得独占性的商标使用许可,则许可人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许可人也不得再许可其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如果被许可人通过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取得的是非独占性的商标使用许可,则许可人不仅自己仍对其商标享有使用权,而且还可以向任何第三人发放同样的非独占性商标使用许可。

  第七,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中的被许可人不得自行允许其他任何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除非有商标所有人即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中的许可人的明确授权。

  第八,商标权转让合同与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解决,上述途径皆行不通的,通过诉讼最终解决。

  第九,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商标权转让合同与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争议的,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正文内容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一起来参考协议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商标权转让协议,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商标权转让协议1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 转让的商标名称

  已注册商标“XXX”两件,国家商标商已受理申请商标“XXX”三件、“XXX”一件。

  二、 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见附件一 。

  三、注册证号

  已注册商标:XXX(注册证号XXX)、XXX(注册证号1XXX)

  国家商标局已受理申请商标:XXX

  四、 商标专有权期限

  已注册商标的专有权期限分别为:

  XXX(注册证号),专有权期限2001—4—7至2011年4月6日。

  已申请的商标专有权期限由将来取得的商标注册书决定。

  五、 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六、 标权转让方保证是上述商标的注册所有人。

  七、 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已注册或申请的全部商品类别。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 全国(除香港地区)

  八、 商标权转让的性质(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1、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2、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

  九、 商标权转让的时间

  在本合同生效后,且办妥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

  十、 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

  由乙方在商标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 商品质量的保证

  商标权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质量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

  十二、 双方均承担保守因转让或受让商标而知晓的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

  十三、 转让方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十四、 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按转让达到权限计算共 万元

  2、付款方式:

  3、付款时间:

  十五、双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约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用,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

  十八、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河南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十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

  转让方:(章) 受让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商标权转让协议2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甲方自愿将在中国注册的第 号( )商标转让给乙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 转让费为人民币2000元整,付款方式,签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二、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之日至该商标核准转让之前乙方拥有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独占使用权。

  三、 商标转让申请具体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转让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办理上述有效商标转让的一切文件、证件。并保证该等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该商标转让全过程中,转让人必须协助受让人办理过户所需的一切资料提供至该商标成功转让乙方名下为止。

  四、 甲方保证转让的注册商标拥有的合法性及不存在权利瑕疵,具体地说:

  (1)转让的商标在转让之日前没有给第三者办理过许可证使用:;

  (2)转让的商标在转让之前不存在与第三方商标争议;

  (3)转让的商标在转让之前不存在被第三者财产诉讼保全;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甲方应将自己在同一类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或申请中的相同或者近似的注册商标一并办理转让;

  (5)要求一并转让的商标乙方不另支付额外费用。

  五、 转让的注册商标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商标无效,要负责全额退还商标转让费。

  六、 甲乙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甲乙双方应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 违约责任,在签订此协议之前或者之后如甲方将上述商标卖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应负相关法律责任,赔偿乙方转让费百分之二十违约金。

  八、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国家商标局备案一份。

  九、 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解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双方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为: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商标权转让协议3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

  二、商标图样:附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年 月 日。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服务的类别及服务的具体名称:第 类按商标证原件所包括的内容。

  六、转让方的保证

  1.转让方保证该权利无任何瑕疵,包括未曾许可他人使用或作为抵押。

  2.转让方保证在国际分类第 类以及在其他类别的与第 类有关商品类似的商品上,转让方没有任何与该权利相同的或近似的商标获得注册或提出申请注册。

  3.转让方保证在本协议生效后,将不以任何方式谋求对该权利或与其类似的商标的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在内的任何权益,且上述所有权利均将由受让方行使。

  4.转让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同时签署该权利的商标专用权的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书,并同时将该商标商标注册证正本交受让方或受让方的代理人。

  5.如果该商标转让申请被商标局驳回,转让方应退回已收的全部商标转让费用。

  七、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服务的类别及名称:第 类按商标证正本包括的内容。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

  八、商标权转让的性质: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九、商标权转让的时间:办理商标转让公证书后,受让方将商标商标注册证正本交受让方即为商标权转让生效时间。

  十、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十一、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 受让方支付转让费共陆拾伍万伍仟元予转让方,并自行负责国家商标局的办理转让手续。

  2.付款方式:商标转让声明公证书生效后支付。

  十三、双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在本协议生效后,违反协议规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的,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协议。

  十三、声明及保证

  转让方:

  1.转让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2.转让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转让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转让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议的签署人是转让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受让方:

  1. 受让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十四、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邯郸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转让方壹份,受让方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标权转让协议4

  受 让 方(甲方):

  转 让 方(乙方):

  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所涉及的商标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以资各方共同遵守:

  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对本协议所涉及的商标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本协议所涉及的被转让的商标详细资料如下:

  1、商标图样:

  2、商标注册号:

  3、商标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商标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类别:第 类;

  5、商标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 (商品截止)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同意将本合同涉及商标的全部权利有偿永久性转让给甲方。

  2、乙方保证该商标为有效商标及上述商标资料的准确性,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权。

  3、乙方必须向甲方如实告知,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所有与被转让商标有关的仍在法律有效期内的许可他人使用、设定担保、作为投资与他人合作等权利义务事项,不得隐瞒。

  4、乙方保证在第 类的商品或服务上没有任何与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获得注册或提出申请注册。

  5、商标转让申请:乙方在签署本合同的同时与甲方签署该权利的商标专用权的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书,乙方在中介方收到定金后将该商标注册证正本及相关资料交给甲方,并收取未付转让费用,由甲方办理申请转让登记手续。

  6、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生效后,该商标的专用权就完全归甲方独占享有,并保证停止使用及许可他人使用该商标,并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对该商标提出撤销申请,除非合同被解除。

  7、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本商标的转让手续。在商标转让过程中,如因转让人签名笔迹不同或公章不符合导致商标局要求补证,乙方应无条件在规定时间按商标局要求补证,补证费用由乙方付。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因商标转让不成功所带来一切损失。

  8、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甲方即享有与该商标有关的所有权利。

  9、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甲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转让方为转让该商标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10、在商标转让的过程中,中介方有义务协助甲乙双方顺利完成商标转让,如果商标转让不成功, 乙方应无条件退还商标转让的所有费用给甲方,双方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有欺骗行为的, 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改正,并向乙方承担全部转让费用10%的违约金。

  2、甲方全额付清转让费后,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改正。并向甲方承担二倍转让费用的违约金。

  3、甲方未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转让款的,乙方有权拒绝转让该商标所有权并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已收的费用不再退还,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依法追偿。

  4、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七天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对方确认后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依法处理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否则仍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执行。

  五、纠纷的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介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标权转让协议5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同意将注册在第 类上的 商标(注册号为 )以共计 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二、甲乙双方应同时在转让申请书上盖章。双方立即同时向商标局申请转让手续。

  三、双方在签署本协议书的同时乙方支付甲方转让费 元人民币。

  四、以上 件商标转让申请费用由乙方支付。

  五、该商标转让后,甲方不能使用带有 商标的产品。

  六、如果以上 注册商标的转让申请被商标局驳回,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转让费 元人民币。

  七、甲方和乙方保证遵守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如有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标权转让协议6

  转让人(甲方): 甲 方 地 址:

  受让人(乙方): 乙 方 地 址:

  甲乙双方就商标申请号/注册号为第 号第 类“ ”牌商标申请权/专用权转让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现达成如下条款:

  1、甲方同意将自己的商标申请号/注册号为第 号商标申请权/专用权有偿转让给乙方;

  2、乙方须一次性付给甲方该商标转让费: ¥ 元整;

  3、因本协议而产生的公正费、商标转让费及相关税金由乙方负责承担;

  4、本协议签订时,甲乙双方须共同向国家商标局办理该商标申请权/专用权的转让手续,甲方并将该第 号国家官方《商标申请受理通知书》/《商标注册证》原件移交给乙方;

  5、本协议签订后,不论国家商标局是否受理该商标转让手续,该商标申请权/专用权都属于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采取任何行为使本协议约定转让的商标申请权/专用权无效或转让、许可给本协议以外的第三方使用;

  6、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赔偿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以及另加收不得少于 元整的违约金;

  7、本协议壹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以上内容予以认可

  转让人(甲方)同意: 受让人(乙方)同意:

  甲 方 地址/身份证: 乙 方 地址/身份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商标权转让协议7

  本注册商标转让协议由下列两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签订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充分平等协商,现就甲方所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第()号使用于()上的注册商标的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甲方自愿将其所有的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注册商标无偿转让给乙方所有,乙方作为受让人应当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支付方式为()。

  第三条甲方保证此协议签订时,任何第三人无权就此注册商标主张权利,该注册商标上不存在有任何妨碍乙方作为注册商标受让人权利行使的障碍。

  第四条双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共同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注册商标转让申请。双方约定转让此注册商标之一切申请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负有积极协助办理之义务。

  第五条自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此注册商标的转让申请后,发给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之日起,乙方成为此注册商标的所有人,享有作为此注册商标所有人所应当享有的一切权益,并承担所应当承担之一切法律义务。

  第六条乙方保证此注册商标转让完成后,使用该注册商标所提供服务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维护商标的声誉。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八条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当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商标权转让协议8

  商标被授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信任、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商标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就乙方获得甲方“授权使用商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授权使用“名达”的商号和商标(包括图形),以及其它经营标识。“名达”商标受国家法律的保护,未经甲方书面授权认可,其它一切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使用。乙方承认甲方对“名达”商标拥有上述权利。

  二、 甲方将已注册的使用在第20类:商品上第20号名达商标,许可乙方使用在商品上,并开展相关系列产品的销售和服务活动。

  三、 乙方开展品牌的电子商务收入及其它收入归乙方所有,本品牌系列产品在中国大陆以外区域的商务放入同归乙方所有。

  四、 本商标授权使用的期限自2013年3月2日至2014年3月1日止,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继续使用此商标,否则应承担侵权责任。协议期满,双方如愿继续合作,可延长合作期,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协议确定。

  五、 甲方有权参与乙方的品牌管理工作指导。

  六、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具体措施为不定期抽查。

  七、 乙方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自己的企业名称和商品产品。

  八、 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案或其组合,并不得超越许可的商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九、 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注册商标授权第三方使用。

  十、 本协议如因纠纷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以在甲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商标使用授权方(甲方)

  签名: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商标使用被授权方(乙方)

  签名: 法定代表人: 年 月日 日

  商标权转让协议9

  编号: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

  根据《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商标授权范围

  一、甲方将注册登记的第 类商标(注册号: )许可乙方使用在其生产的产品包装上。

  二、商标标识:(另附页)

  三、许可使用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四、许可乙方在生产的产品 中使用甲方商标。

  五、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七、乙方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使用甲方商标。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必须保证在其生产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该产品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的要求。

  九、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十、乙方负责生产,甲方负责销售。

  十一、甲、乙方应在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就是否继续授权使用商标进行协商,到期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商标使用授权合同》,不续签合同则自行终止。

  十二、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权商标、标识。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本合同终止的条件:

  十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期限到期没有续签合同。

  十四、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之后,其产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并构成对甲方声誉的严重损害的。

  十五、其他违约情形。

  违约责任

  十六、乙方不能超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规定的商标类别、商品种类、商标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条件,合法使用该注册商标。乙方不得擅自销售。

  十七、乙方只限于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上使用公司授权使用的商标。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授权使用的商标再许可

  适用法律

  十九、本合同的订立、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管辖和保护。如果发生争议,仍以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许可人(甲方): 被许可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商标权转让协议10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商标在中国大陆知识产权保护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商标事项:商标名称:

  □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续展申请 □商标转让申请 □商标评审事宜

  □商标异议/答辩 □商标海关备案 □商标变更事宜 □商标设计 □其它

  并根据相应的委托事项签署相应的委托书。

  二、以上所需费用

  委托事宜: ______数量: ______ 单价: ______ 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三、乙方在接受委托后,应向甲方提供专业指导,以使甲方在专业指导的基础上准备相关文件。专业指导的具体内容应视委托代理事项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四、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应先行将乙方收取的费用款额全部汇入乙方指定账户或交与乙方指定人员。全部款额直接交与乙方指定人员,视为乙方全部收到。甲方要求乙方开具票据,且款额己直接汇入乙方指定账户的,乙方将于款到后开具票据。

  五、乙方在收到甲方所支付的代理费用及齐备的申请材料后,即依指示代理事项的不同而及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或其它主管机关办理相关代理事宜。

  六、乙方在接受委托后,应保证及时将所有代理事项相关的官方文件转达予甲方。甲方有义务在名义变更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后,及时通知乙方,以保持联络渠道的畅通。

  七、甲、乙方双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各自应尽的职责。

  八、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标权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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