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本 篇一
尊敬的XXXXX行政复议机关:
我是XXXXX(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为XXXXX,现居住于XXXXX(申请人住址)。特此致函,就XXXXX(行政机关名称)作出的XXXXX(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并陈述如下事实和理由:
一、事实经过:
XXXXX(行政机关名称)于XXXXX(行政行为作出日期)作出了XXXXX(具体行政行为),即XXXXX(简述行政行为内容)。我作为与该行政行为直接相关的当事人,对该行政行为存在以下事实和问题:
1.(列举具体事实和问题)
2.(列举具体事实和问题)
二、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第X条第X款的规定,我作为行政行为的直接当事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我在此申请行政复议的理由和依据如下:
1.(列举理由和依据)
2.(列举理由和依据)
三、请求和要求: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我特此请求行政复议机关:
1.依法撤销XXXXX(行政机关名称)作出的XXXXX(具体行政行为);
2.恢复我合法权益,XXXXX(具体要求);
3.其他(如有其他请求,请在此列明)。
附件:相关证据材料清单(如有附件,请在此列明)
特此申请,请行政复议机关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复议。谢谢!
申请人:XXXXX(申请人签名)
日期:XXXXX(申请日期)
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本 篇二
尊敬的XXXXX行政复议机关:
我是XXXXX(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为XXXXX,现居住于XXXXX(申请人住址)。特此致函,就XXXXX(行政机关名称)作出的XXXXX(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并陈述如下事实和理由:
一、事实经过:
XXXXX(行政机关名称)于XXXXX(行政行为作出日期)作出了XXXXX(具体行政行为),即XXXXX(简述行政行为内容)。我作为与该行政行为直接相关的当事人,对该行政行为存在以下事实和问题:
1.(列举具体事实和问题)
2.(列举具体事实和问题)
二、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第X条第X款的规定,我作为行政行为的直接当事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我在此申请行政复议的理由和依据如下:
1.(列举理由和依据)
2.(列举理由和依据)
三、请求和要求: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我特此请求行政复议机关:
1.依法撤销XXXXX(行政机关名称)作出的XXXXX(具体行政行为);
2.恢复我合法权益,XXXXX(具体要求);
3.其他(如有其他请求,请在此列明)。
附件:相关证据材料清单(如有附件,请在此列明)
特此申请,请行政复议机关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复议。谢谢!
申请人:XXXXX(申请人签名)
日期:XXXXX(申请日期)
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本 篇三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各种申请书频频出现,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需要注意问题。一起来参考申请书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本(精选2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本 篇四
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我公司于20xx年8月17日收到安化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我司下达的安工商处字xx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称:我公司从20xx年1月14日至20xx年5月xx日,以328元的价格购进xxx公司生产的圣牌白酒30瓶,以388元的价格购进水晶包装的圣酒42瓶,至20xx年6月8日止,以418元的价格销售22瓶,计销售收入9196元,以488元的价格销售水晶包装的圣酒33瓶,计销售收入161xx元。因在包装上粘贴了xx三个字涉及商标侵权,而作出没收全部货物,处以495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由于处罚明显太重,我公司无法接受,特向贵局提出复议申请,其事实理由如下:
一、我们公司并无有意侵权行为:xxx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系列白酒单品有数百个,xxx圣牌白酒和粘贴了xxx字样的圣牌白酒系同一个生产单位,粘贴标鉴并未隐藏原圣牌标识,仅仅在外包装上加贴了xxx三个字,并且由于该标鉴不是我公司粘贴,所以我们难以甄别,还有一个客观的查对困难是,圣牌白酒外包装注明有xxx股份有限公司出品,包装上是否单独有xxx三个字,我们无法查验,如果说侵权那也是厂方自己的产品侵了自己产品的权。当然是由于我们工作的失误,未对该酒的资料进行细致的查对,才导致了这一问题的发生。
二、粘贴了xxx三个字的圣牌白酒,给厂方商标带来了影响,所幸的是受益方和受损方属于同一个商标权所有者,其受益和损害程度难以裁量,我们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守法经营,积极配合工商部门的工作,特别是从宣传食品安全法到各种培训,快速检测仪器的配臵等,我们都作了积极的努力和忠诚的配合,此次因工商部门查出xxx有限公司生产的圣牌白酒粘贴有xxx标示问题,我们才知道有贴xxx三个字的情况,存在商标侵权的事实。
三、我们公司并未因为经营粘贴了xxx标识的圣酒而额外获取了高额利润,消费者也并没有因为购买粘贴有xxx字样的圣酒而增加了支出,一瓶xxx售价600多元,而我们出售的贴有xxx标识的水晶包装圣酒进价388元,售价只有488元,贴有xxx字样的纸包装圣酒进价328元,售价418元,明显低于xxx的价格,我们经营xxx的经营差价与经营粘贴有xxx标识的圣酒差价率基本相等,并无欺蒙顾客的主观意识,也没有给消费者带来损害。
四、处罚决定书认定我们所销售的圣酒全部侵权与事实有出入,圣酒在湖南上市时间并不长,最初并无xxx标识,后来在包装上增加了xxx三个字,我们只是认为厂方改变了包装好像变漂亮了,并不知道贴标及存在侵权行为,因此,首先几次进的酒并没有粘贴xxx三个字,全部销售量认定侵权存在事实上的出入。
五、我们法人代表刘燕系市人大代表,给企业提出的经营宗旨是守法经营,顾客至上,所以自公司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坚持守法经营,为安化县的经济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也获得了安化县当地民众的普遍好评,成为了安化县挂牌重点保护企业之一,此次经营粘贴了xxx字样的圣酒,纯属工作人员业务不精,工作失误,未详细查验供货方的有关资料,又未与厂家核对,才导致这一问题的发生,所幸在社会上未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当然,不管导致这一问题发生的原因有多么客观,但毕竟在我公司存在,我们诚恳接受工商部门的批评教育,保证将被查扣的圣酒粘贴了xxx标识的全部撕掉,恢复圣酒包装的本来面目,吸取教训,在今后的经营业务中做好细致的工作,加强对业务人员政策和业务技能培训,把今后的工作做好做细。
鉴于我公司始终坚持顾客至上、守法经营,积极配合和支持工商部门的工作,又是无意识的过失经营行为,且无前科,此次侵权行为在社会上造成的影响极小,请求根据湖南省行政处罚裁量的有关规定,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退还被扣货物,免于行政处罚,特此报告,当否,请审核。
此致
敬礼!
xx商业贸易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本 篇五
申请人: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
地址:xx省xx市xx区xx乡xx店xx村民小组
被申请人:xx市国土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xxx
地址:xx市xx北路
复议请求:
1、依法撤销xx市国土资源局怀国土资腾字xx号《限期腾地通知书》。
事实与理由:
一、被申请人的征地依据明显不足。
(一)xx市体育中心项目系为xx市承办xx省第xx届运动会申请立项,然而该市已确定并非xx省第xx届运动会承办城市,征地的事实前提已经不存在。
20xx年,xx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xx市体育中心立项的批复》、《关于xx市体育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均是以“创造条件申办省第xx届运动会”为前提,才同意建设xx市体育中心。后续的《xx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均以上述立项为基础。据此,20xx年9月25日,xx市国土资源局向省国土资源厅提交了《关于xx市体育中心建设用地的审查意见》,报请省厅审批。基于当时上述情况,xx省人民政府于20xx年1月2日以(20xx)政国土字第00x号下发《xx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审批单》,同意xx市国土资源局征用合计xx。xxxx公顷的土地用于xx市体育中心项目建设。
然而,目前的实际状况是:xx市已经确定不承办20xx年省十x运会,原规划方案被调整,原规划用于建设综合竞赛训练馆、游泳馆等位置的土地被作为经营性用地,用于出让融资。显然,目前xx市体育中心被改变其规划的土地用途,严重违背了为“公共利益”建设的初衷,不符合国家关于“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规定,其继续按照原建设体育中心的用途向村民征用土地,已经构成严重违法。
(二)原(20xx)政国土字第xxx号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审批单已经依法失效,征地的批准前提已经不存在。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以及《xx省征地程序暂行规定》的规定,农用地转用和征地批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而体育中心项目用地自20xx年初获批后,未在两年内实施其征地补偿方案,xx省人民政府(20xx)政国土字第xxx号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审批单批准文件已自动失效,xx市国土资源局在未重新取得省人民政府的审批的情况下以失效的文件继续征地已经构成严重违法,xx市国土资源局目前对申请人的腾地通知系严重侵犯申请人对财产的合法所有权的违法行政行为。
二、被申请人的征地、拆迁安置程序违法
(一)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征用集体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乡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而xx市人民政府在未依法发布上述公告及方案,违反了该办法的规定。
(二)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除xx市国土资源局外,还有xx市体育局、体育中心有限责任公司、xx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xx市体育中心建设工程项目部等擅自发布相关征地、拆迁安置文件,与被征地村民签订合同等,严重违反了征地拆迁由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的规定。
(三)《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拆迁估价机构的确定应当公开、透明,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而对申请人房屋进行拆迁评估的xx新时代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系由xx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单方面指定的,一方面xx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并非拆迁人,另一方面单方指定行为严重违反了拆迁估价机构的确定应当公开、透明的原则,剥夺了申请人的选择权,其评估结果显然不能作为补偿依据。
(四)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确定程序违法。根据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四条及《xx省征地程序暂行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国土资源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应当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和农民的意见。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申请听证的,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听证。而xx市国土资源局在拟定及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并未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有任何沟通,未听取其任何意见,严重剥夺了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合法权益,程序严重违法。
三、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的行政行为严重不适当。
(一)拆迁补偿安置标准不适当。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六款的规定,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也就是说,拆迁补偿安置的基本标准是让失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因土地被征用而下降。然而,一方面,被申请人的拆迁补偿未严格按其当地的规定执行,另一方面,补偿依据系20xx年制定,明显不能反映目前申请人的生活水平,如按照目前被申请人确定对申请人的征地拆迁补偿款,远远不能维持被征地前的生活水平。
(二)安置不当。《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xx市国土资源局在征用体育中心建设项目用地过程中,并未依法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甚至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都没有完全支付到位,安置工作严重滞后,其置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于不顾,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评估方法严重不适当。被申请人拟按照xx新时代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依H政办发xx建发xx号文件为依据对被拆迁房屋、附属物及二次装修的价值进行评估补偿,评估咨询报告中甚至没有注明该报告所采取的评估方法,但可以肯定的是评估报告未考虑申请人房屋的区位价值,不是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其结论不能体现申请人利益,显失公平。
综上所述,xx市国土资源局在征用xx市体育中心项目用地过程中的多个环节存在违法违规现象,其要求申请人“自动拆除房屋、腾出土地”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且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故依法请求xx省国土资源厅撤销xx市国土资源局怀国土资腾字xx号《限期腾地通知书》,切实维护被征地村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此致
xx省国土资源厅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本 篇六
申请人:xx
出生年月xxx
家庭住址:xxxx
联系电话:xxx
被申请人:xxx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xx局长xx
行政复议请求:责令办理房产权转移
事实和理由:近日,到诸城房管部门办理房产权转移,房管部门以自书遗嘱需公证为由拒绝受理。
一、自书遗嘱,遗嘱人死亡后,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自书遗嘱就生效,因此这份自书遗嘱是一份有效文书。
二、《房产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继承、受遗赠;该条规定了遗嘱继承生效后或者遗嘱继承这个事实发生后就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无需自书遗嘱公证。
三、被申请人的《答复》中提到“其真实性与合法性尚需提供其生效的有效的证明”,也就是说被申请人对自书遗嘱真实性和合法性产生怀疑,《房产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也就是说,自书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申请人负责,房管部门及登记人员不担责。对自书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不能保证的情况,《房产登记管理办法》第八十一条、第九十条也做了规定,具体如下:“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委员会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件证明当事人以隐瞒真实情况、提交虚假材料等非法手段获取房屋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可以撤销原房屋登记,收回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或者公告作废;申请人提交错误、虚假的材料申请房屋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继承法》第七条也做了相应的规定:“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登记部门对自书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产生怀疑的,《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也作出了规定。登记人员就“自书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申请人询问,询问结果应当经申请人签字确认,并归档保留。
四、《答复》中提到要申请人提交“有效继承证明”,难道我们提交的“继承证明”不是有效的吗?你房管部门怎么能断定我们提交的“继承证明”不是有效。《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继承证明”,这个继承证明就自书遗嘱,这个自书遗嘱就是有效的,如果没有效,申请人承担一切责任。《房屋登记管理办法》有明确规定,无需你登记部门和登记人员负责。
五、《答复》中强调《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尚有效,这个《通知》的法律效力连“部门规章”都称不上的文件,我们并不否认无效。
(一)、该《通知》与《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矛盾。《房屋登记管理办法》20xx年7月1日生效,本办法并未提出要求“继承证明”(自书遗嘱)公证。
(二)、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前置许可由法律、行政法规设置,部门规章无权设置,何况连部门规章都不是这个《通知》更无权设置前置许可。
(三)、20xx年7月1日生效《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这个《通知》既不是法律,也不是法规,如何依照这个《通知》办理房产权转移?
此致
xx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